DBJ41T 266-2022 河南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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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41T 26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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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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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1T 266-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1T 266-2022 河南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标准.pdf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预制构件使用部位、 质量证明文件、进场记录、施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有 关规定

关规定。 6.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必须保证满足建筑物的结构安 全、主要使用功能和防火要求,不得采用国家和河南省行政主 管部门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部品

6.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必须保证满足建筑物的结构安

全、主要使用功能和防火要求9标高边坡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采用国家和河南省行政主 管部门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部品

5.2.1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墙面、顶棚使用的防水材料、密 封材料和配套材料的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防水和防潮相关材料 的质量证明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蓄水试验记录:观察检 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2、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室内

污染物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室内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3建筑室内外标识系统的尺寸、辨识度及安装位置应满足 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产品的质量证明 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建筑室内按楼层抽查10%,建筑主出入口应全 数检查。

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 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连接构造措施、锚固件现场拉拨试验报 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5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 噪声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构造是否选用隔声图 集中的做法等(或构件隔声性能实验室检验报告);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构造是否选用隔声图 集中的做法等(或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 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3.1阳台、外窗、外廊、栏杆等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设计要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阳台、外窗、窗台、 防护栏杆等构件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按部位抽查10%,且各不少于6处

6.3.2建筑玻璃的选用及安装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 检查、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各不少于3个。 6.3.3人流量大、门窗开合频繁的公共区域,门窗选用及安装 等防夹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 检查、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各不少于3个。 6.3.4楼地面、坡道、楼梯踏步等部位的防滑等级及防滑构造 错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应地面防滑材料的 页量证明文件,施工验收记录;观察检查。

6.3.5装饰装修建筑的室内外饰面材、防水和密封材料的耐久 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6.3.5装饰装修建筑的室内外饰面材、防水和密封材料的耐久

文件,施工验收记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各不少于6处。 6.3.6装饰装修材料品种、规格及有害物质含量应满足设计要 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 文件,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 文件,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3.7幕墙玻璃的性能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玻璃光学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各不少于6处。

6.3.8建筑室内外公共区域应满足全龄化设计要求,并符合下 列要求:

1墙、柱等处的阳角为圆角; 2设有安全抓杆或扶手: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3.9外门、窗遮阳设施调节应灵活、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可调节遮阳设施的面 积,质量证明文件;现场调节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各不少于6处。 6.3.10土建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项目,应检查孔洞预留 和固定件的预埋情况。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各不少于6处。 6.3.11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的使用部位、数量应满 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 盾环材料用量比例、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3.12工业化内装部品的安装位置、固定方法等应满足设计 和产品安装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工业化内装部品的种 类、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用量比例计算书、施工验收记录;观 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7.1.1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国家标 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有关规定。 7.1.2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 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7.2.1屋面工程所使用的保温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满足 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进场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位的保温做法,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 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3处,每处10m²。 7.2.3防水层所用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满足设计 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 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检香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 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3处,每处10m²。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屋面面积每100m抽查1处,每处应为10m², 且不得少于3处。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2采用高反射率涂料的屋面,涂料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

7.3.2采用高反射率涂料的屋面,涂料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 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 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3种植屋面耐根穿刺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满 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1.1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建 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 定。

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建 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 定。 8.1.2建筑给水排水及节水工程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 行,并满足设计要求。

8.1.2建筑给水排水及节水工程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 行,并满足设计要求。

8.2.1给水排水系统工程应满足下

8.2.1给水排水系统工程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GB5749的要求。 2二次供水设施的水池(箱)应设置消毒设备; 3便器自带水封,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产品的质量证明 文件、清洗消毒计划、水质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楼层或系统抽查不少于10%,同一厂家同 类型产品不少于3处,储水设施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 检查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设置的用水计量装置的安装

情况。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不少于5%

8.2.3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水压 试验记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用水器具和设备应满足节水产品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 检查。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不少于5%。 8.2.5非亲水性的室外景观水体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 水和地下井水。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1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 景观水体等的水质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验收资料、水质 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产品的质量证明 文件、水质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3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的标识应明确、清晰,且满 足耐久性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标识的辨识度 安装位置等情况。 检查数量:按点位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产品的质量证明 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5设置用水远传计量和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建筑,计量和

监测装置的安装情况、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功能和水质监测指 标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系统 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6非传统水源的设备利用方式、处理工艺、防止误接误饮

误用措施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 算书、水质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7绿化灌溉节水设备的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喷灌、微灌、渗灌、 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自动关闭装置的质量证明文件、相关验 收记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3.8升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或团式冷却塔的喷淋水系统性能 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系统 调试记录、试运行记录,相关验收记录:观察检查。 检香数量:全数检查。

8.3.9有景观水体的项目,室外景观水体雨水补水量、功能和 水体安全保障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景观水体水质检测报 告及相关验收记录,现场观察检查景观水体规模、雨水储存设 施规模,进入景观水体、雨水的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和景观水体 净化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

9.1.1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满足本标准 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建筑给 水排水及米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 9.1.2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验收前,各设备及系统应完成系 统调试和试运行,并满足设计要求,

9.2.1对等污染物排放有要求的区域的设备、阀门、仪表及系 统的安装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观察检查打印复印室、地下车库等运行情况。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 9.2.2厨房、卫生间的竖向排风道、机械排风装置的安装应满 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产品的质量证明 文件、抽气(风)道检查记录、机械排风装置的安装记录;观 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不同区域的数量抽查10%,各区域不得少于 1处。

9.2.3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室内温度、湿度、新风量应 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试运行及调试记录、 空调房间温湿度检测报告、系统新风量及其风口风量检测报 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 空调系统调试记录、试运行记录:现场操作检查独立控制方式 检查数量:按总数不同区域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套, 各区域不得少于1套。

9.2.5地下车库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与排风设备联动控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产品的质量证明 文件、监测与联动控制系统调试记录、试运行记录:现场功能 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6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电冷源综合制

冷性能系数(SCOP)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设备质量证明文件与 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检查数量:按系统数量抽查不少于10%,且有不同分区控 制的系统不少于3个。

9.2.7供暖空调系统的分区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验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现场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3.1 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的能效指标应满足设计要 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冷、热源设备的产品 质量证明文件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检查数量 见表9.3.1 。

表9.3.1冷、热源机组能效指标

9.3.2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集中供暖系统热

9.3.2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集中供暖系统热

.3.2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集中供暖系统热 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 (热)比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水泵的耗电输冷

(热)比现场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3.3空气热回收器的安装位置及接管应正确,转轮式空气热 回收器的转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应平稳,且不应有异常振 动与声响。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香查数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抽样

10.1.1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 规定。 10.1.2建筑电气工程验收前,应进行建筑电气系统的综合调 试和联合试运行,并满足设计要求

10.2.1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数量、质量以及室内照度、照明功率密度、照明眩 光应满足设计要求: 2人员长期停留场所的照明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 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中无危险类等级的规 定; 3L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产品质量证明文 件,室内照度、照明功率密度、照明眩光现场检测报告;核查 光生物安全性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现场观察检查系统实现功 能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检查数量: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10.3.1三相配电变压器等设备的规格、型号和安装情况应满 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调试 记录、试运行记录:观察检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3.2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的装机容量、性能、安装位置、 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电能质量现场检测报告、比例计算书;观 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3.3配置电动车充电设备的停车位数量比例和充电设备基 础设施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充电设备数量、充电 设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设备调试记录等资料: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直流供电设备产品质 量证明文件、设备调试记录等资料;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1.1智能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国 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有关规定, 11.1.2智能建筑工程验收前,应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调试 试运行和系统检测,并满足设计要求

11.2.1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插座、电力和特殊用电 等各部分能耗计量装置的规格、型号和安装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能耗计量装置的产品 质量证明文件、系统调试记录、试运行记录;现场检查能耗计 量装置的安装情况。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不少于10%。

11.2.1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插座、电力和特殊用电 等各部分能耗计量装置的规格、型号和安装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能耗计量装置的产品 质量证明文件、系统调试记录、试运行记录;现场检查能耗计 量装置的安装情况。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不少于10%。 11.2.2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自动监控管理功能应满足设计要 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调试和试运行记 录报告;现场检查设备的安装和系统运行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3信息网络系统的设备、部品的选择、安装和功能应满 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信息网络系统的设备、

11.2.2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自动监控管理功能应满足设计要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调试和试运行记 录报告;现场检查设备的安装和系统运行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3信息网络系统的设备、部品的选择、安装和功能应满 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信息网络系统的设备、

部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系统调试记录和试运行 记录报告;现场核查信息网络系统的安装情况。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不少于10%。

11.3.1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的能耗数据采集与分析功能、设备 管理和运行管理功能、优化能源调度功能、数据集成功能应满 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对各项功能逐 项测试,核查系统试运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3.2能耗监测计量装置应具备数据远传功能和能耗核算功 能,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分区、分类、分系统、分项进行设置和监测: 2对主要能耗系统、大型设备的耗能量(含燃料、水、电、 汽)、输出冷(热)量参数进行监测。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对各项功能逐 项测试,核查系统试运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3.3智能化服务系统的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智能化服务系统的系 统调试记录和试运行记录;现场核查智能化服务系统的功能实 现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3.4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室内空气质量监控设 备及装置质量证明文件、系统调试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室内空 气质量监测传感器的位置及点数:现场检查系统的监测参数、 监测数据和显示等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1.1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有关 规定。 12.1.2依据设计要求,节能水平优于国家和我省现行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规定的项目且验收前应提供建筑能效测评报告。

12.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和节能构造措施应满足设计要 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验收记录;现场对外墙节能构造进行实体检验。 检查数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GB50411规定的抽样。 12.2.2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 术,并应由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 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以及配 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及主要性能参数,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验收记录;现场对外墙节能构造进行实体检验。 检查数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GB50411规定的抽样。

术,并应由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 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以及配 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及主要性能参数,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2.3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 须牢固。保温板材与基层的连接方式、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 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的拉伸粘结强度应 进行现场拉拨试验,且不得在界面破环。粘结面积比应进行剥 离检验。 3当保温层采用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 深度、胶结材料性能和锚固力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呆温装饰板的锚固件应使其装饰面板可靠固定;锚固力应做现 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手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 验报告。保温材料厚度采用现场钢针插入或剖升后尺量检查: 拉伸粘结强度、粘结面积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检验方法进行现场检验:锚固 力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IG/T287的试验方法进行;锚栓拉拨力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6的试验方法进行。 检香数量:按批抽香3处

2.2.4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能应满足设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窗的质量证明文件: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GB50411规定的抽样。

12.2.5供暖系统安装的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应滤

热计量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调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2.6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能 量回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规格、数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进、排风管的连接应正确、严密、可靠; 3室外进、排风口的安装位置、高度及水平距离应符合设 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2.7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进排风应通畅,并便于检查和维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2.8太阳能光热系统辅助加热设备为电直接加热器时,接 地保护必须可靠固定,并应加装防漏电、防干烧等保护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测试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 术资料。 检香数量:全数检香,

12.3.1设置集中供暖和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的隔断 热桥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 检查数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全数检查。隔断热桥措施 按不同种类,每种不得少于5处,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项目建筑能效测评报 告及现场节能优化措施实施情况。 检查数量:公共建筑全数检查,相同户型相同朝向且空调 系统一致的居住建筑按建筑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栋。 12.3.4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建筑中的安装,应符合太阳能建筑 体化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祭检查;核查相关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3.1.1电梯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国家 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的有关规定。无 障碍电梯的施工质量验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施 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的有关规定。 13.1.2公共建筑内设有电梯时,应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

13.1.2公共建筑内设有电梯时,应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

2.1电梯应采用国家机电节能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检验方法:核查电梯的质量证明文件、节能产品目录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3.2.2电梯设备的噪音、隔声减振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设备型式检验报告(含噪声);现场观察 检查隔声、减噪、减振措施的实施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无障碍电梯的质量证 明文件、调试记录、试运行记录、施工验收记录:现场核查可 容纳担架的无障碍电梯的规格型号、位置和数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3.2电梯能源效率等级应满足设计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电梯的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验收报告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3.3.3垂直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步道的控制方式应满 足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装有2台电梯时,应为并联控制方式:当有3台及 以上电梯集中设置时,应选择群控控制方式: 2无人乘行时,应自动停止运行或低速运行。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 验收记录;现场操作检查电梯控制方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4.1.1室外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建筑与 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河南省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技术 标准》DBJ41/T209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4.1.2室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 格的基础上进行。

隔离和处理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 现场核查场地内污染源的位置、规模,污染物排放高度、方向 及处理设备实施的落实情况。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14.2.2室外工程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

和设备规格型号及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性能 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按数量抽查不少于5%。

14.2.3场地绿地率、住宅建筑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应满足 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规划验收证明材料: 现场观察检查绿化用地情况。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14.2.4绿地的绿化方式、植物种类、数量及种植区域的覆土 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现场核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GB/T 37528-2019 脱氮生物滤池通用技术规范.pdf

14.2.7非机动车停车场所的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4.2.8场地的标高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有利于雨水的收集和排

检验方法:对照相关设计文件,核查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 计(大于10hm²的场地)或方案、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书、 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和施工验收记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DB45/T 2325-2021标准下载14.3.1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及道路的无障碍设施应满足设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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