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61/T 195-2021 再生骨料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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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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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61/T 195-2021 再生骨料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pdf

1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装干混砂浆应均匀,无结块、受潮现象。 2)袋装干混砂浆应包装完整,无结块、受潮现象。 3)湿拌砂浆应均匀,无离析、泌水现象。 2再生骨料湿拌砂浆应进行稠度检验。 3再生骨料预拌砂浆外观检验合格后,应按表9.1.3的规 定的项目进行复验。

表9.1.3再生骨料预拌砂浆进场复验项目

4当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确需在温度低于0℃条件下进行冬 期施工时,应进行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抗冻性检验。 9.1.4再生骨料预拌砂浆取样时,干混砂浆宜从搅拌机出料口 取样,湿拌砂浆宜从运输车出料口或贮存器随机取样,砂浆抗压 强度试块制作、养护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 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的规定。

9.1.5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抗压强度应按验收批进行评定,其合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天于或等于设计 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1.10倍广西四线框架中桥结构施工方案,且最小值应天于 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85倍。 2同一验收批砂浆抗压强度试块不应少于3组。当同一验 收批抗压强度试块少于3组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均须天于或等 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1.10倍。

9.1.6再生骨料抹灰砂浆实体拉伸粘结强度应按验收批进行i

9.2砌筑砂浆质量验收

9.2.1对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再生骨料砌筑砂浆,湿拌砌筑矿 浆应以50m²为一个检验批,干混砌筑砂浆应以100t为一个检验 批;不足上述数量时,应按一批计。

9.2.1对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再生骨料砌筑砂浆,泛

浆应以50m²为一个检验批,干混砌筑砂浆应以100t为一个检验 批;不足上述数量时,应按一批计。 9.2.2每检验批应至少留置1组抗压强度试块。 9.2.3其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03和行业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 的规定。

9.2.2每检验批应至少留置1组抗压强度试块

9.2.3其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业

9.3抹灰砂浆质量验收

9.3.1再生骨料抹灰砂浆工程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和施工工艺的室外抹灰工程,每 1000m²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²时,应按一批计。 2相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和施工工艺的室内抹灰工程,每 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²为一间)应戈 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9.3.2每个检验批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抹灰工程,每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发 不得小于10m²。 2室内抹灰工程,每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 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层、空鼓,面层应无起砂、爆灰和裂缝,

9.3.5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时,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 施工工艺的抹灰工程每5000m²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 批应取一组试件进行检测,不足5000m²时,也应取一组。 9.3.6同一验收批的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

施工工艺的抹灰工程每5000m²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

表9.3.6中的规定值,且最小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表中规定值的 0.85倍。当同一验收批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少于3组时,每组试件 拉伸粘结强度均须大于或等于表中的规定值

表9.3.6再生骨料抹灰砂浆拉伸粘结强度规定值

9.3.7当再生骨料抹灰砂浆外表面粘贴饰面砖或外墙外保温系 统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行业标准《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 以及相关保温系统标准的规定

9.3.8其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

规范》GB50210和现行行业标准《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 的规定。

9.4地面砂浆质量验收

9.4.1再生骨料地面砂浆应按每一层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 为一个检验批。

9.4.2每个检验批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 为1间,工业)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 算。 2对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每检验批应按自然间(或标准 旬)总数随机检验,抽查数量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时,应全数 检查。

9.4.3再生骨料地面砂浆层应平整、密实,上一层与下一层应

9.4.3再生骨料地面砂浆层应平整、密实,上一层与

合牢固,应无空鼓、裂缝,表面应洁净,并应无起砂、脱皮、麻面等 缺陷。

规范》GB50209和行业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 的规定。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和“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2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19 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 4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 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10 6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 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411 8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9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 10 《混凝土外加剂》 GB 8076 1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1596 12 《混凝土搅拌机》 GB/T 9142 13 《水泥包装袋》 GB 9774 14 《建设用砂》 GB/T 14684 1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 17 《预拌砂浆》GB/T25181 18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19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 21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 22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 23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 126

24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25 《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 26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 27 《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 28 《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41 29 《砌筑砂浆增塑剂》 JG/T 164 30 《预拌砂浆》JG/T 230 31 《抹灰砂浆增塑剂》JG/T426 32 《水泥砂浆防冻剂》JC/T2031 33 《干混砂浆质量管理规程》SB/T10647 34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十混砂浆搅拌机》 JB/T 11185 35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湿拌砂浆搅拌站》 JB/T 11859

再生骨料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7. 2 湿拌砂浆 53 7. 3 干混砂浆 55 8 施工 56 8. 1 一般规定 56 8. 2 砌筑砂浆施工 56 8.3 抹灰砂浆施工 57 8. 4 地面砂浆施工 58 8.5 季节性施工要求 · 59 9 质量验收 9. 1 一般规定 61 9. 2 砌筑砂浆质量验收 62 9.3 抹灰砂浆质量验收 62 9. 4 地面砂浆质量验收 63

2.1.10受现有再生细骨料的生产工艺和经济性的限制,目前市

2.1.12再生细骨料的堆积密度小于天然细骨料(天然砂和机制

砂),取一组验证试验中不同骨料的堆积密度数据为例:河矿 1535kg/m²,机制砂1664kg/m²,混凝土再生细骨料1412kg/m²,码 渣再生细骨料1278kg/m²,混合再生细骨料1315kg/m²,不同骨米 的堆积密度的差异较大。在再生骨料预拌砂浆设计时,按《砌筑 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砂浆配合比设计的要求,以骨米

的堆积密度确定骨料用量,为确保再生骨料预拌砂浆质量稳定、 可控,应与同强度等级大然细骨料浆保持一致。因此,再生细骨 料的取代率应按体积白分比计算,生产配料过程中则结合实际测 试的堆积密度予以换算为骨料的质量,

.0.2再生有科预持泵施工时,对不同的基本、基层或关材等 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施工工艺等也不相同,因此,需根据再生骨料 须拌砂浆的性能、基体或基层情况、块材的材性等,并参考再生骨 料预拌砂浆产品说明书,制定施工方案,以便于质量控制

3.0.3不同品种的再生骨料预拌砂浆其性能也不相同,混存混

3.0.3不同品种的再生骨料预拌砂浆其性能也不相同,混存混 用将会影响砂浆质量及工程质量,

3.0.4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规定水泥贮在

期自生产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再生骨料于混砂浆存在 水泥运输、砂浆生产与运输、砂浆存储和使用等环节,为了保证预 拌砂浆质量,规定再生骨料干混砂浆存放时间自生产之日起不得 超过2个月。当存放时间超过2个月,再生骨料干混砂浆无结 块,抗压强度或拉伸粘结强度仍符合要求,可以继续使用,否则不 得用于原设计工程部位。本着节约原则,视砂浆的性能降低情况 可考虑降级使用,但需经试验测试性能指标符合降级后的砂浆标 准要求方可使用。当砂浆出现结块时,砂浆性能已严重下降,不 得再作为预拌砂浆使用

3.0.5在安全使用时间内能保证再生骨料预拌砂浆各项性能打

3.0.5在安全使用时间内能保证再生骨料预拌砂浆各项性能指 标符合标准要求,超过该时间有些重要物理性能会受到较大削 弱。

停止而影响强度的发展,导致砂浆达不到预期的性能。另外,砂 浆通常是以薄层使用,极易受冻害,因此,应避免在低温环境中施 工。当必须在5℃以下施工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如在砂浆中

掺入防冻剂、缩短砂浆凝结时间、适当降低砂浆稠度等;对已施工 完的砂浆层应及时采取保温防冻措施,以确保砂浆在凝结硬化前 不受冻;施工时应尽量避开早晚低温。 高温大气下,再生骨料预拌砂浆失水较快,无其是抹灰砂浆 因其涂抹面积较大且厚度较薄,水分蒸发更快,砂浆会因缺水而 影响强度的发展,导致砂浆达不到预期的性能,因此,应避免在高 温环境中施工。当必须在30℃以上施工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如 搭设遮阳棚、避升正午高温时施工、及时给硬化的砂浆喷水养护 增加喷水养护的次数等。 雨天露天施工时,雨水会混进再生骨料预拌砂浆中,使砂浆 水灰比发生变化,从而改变砂浆性能,难以保证砂浆质量及工程 质量,敌应避免雨天露天施工。大风天气施工,砂浆会因失水太 快,容易弓起十燥收缩,导致砂浆开裂,无其对抹灰层质量影响极 大,而且对施工人员也不安全,故应避免大风天气室外施工。

3.0.7考虑到配制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时会用到水泥、粉煤灰

可能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而砂浆大多用于人们从事活动的建 筑物,因此要求所用原材料不得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 影响,并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的规定。

4.1.1规定了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用水泥的要求

4.1.2规定了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用掺合料的要求,

1由于粉煤灰改善和易性,后期补强等作用,一般拌制砂浆 时经常会掺加粉煤灰。考虑到再生骨料与天然骨料品质之间的 差距,规定选用不低于Ⅱ级质量要求的粉煤灰。粉煤灰在使用前 应进行复验,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596后方可使用。

2矿渣粉作为辅助胶凝材料,要求在砂浆中掺入的粒化高 炉矿渣粉不低于S75级,在砂浆中掺入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规定。 3当采用粉煤灰与粒化高炉矿渣粉之外的掺合料时,应依 据相应标准对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再对其在砂浆中的掺量 进行验证,砂浆满足工程应用要求时方可使用。 4矿物掺合料检验批量参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4的7.2.4条执行。

4.2.1采用中砂拌制的砂浆既能满足和易性要求,又节约水泥 因此建议优先选用中砂

4.2.2不同再生细骨料来源不同.种类多,性能差异大,通过

类应用可改善再生细骨料的匀质性。分类应用可发挥各自的优 点,适用性强,可有效提高细骨料的应用价值

4.2.3根据目前的建(构)筑物固体废弃

4.3.1规定了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用外加剂的要求:

1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用减水剂、缓凝剂和引气剂应满足国 家标准的要求。 2掺加缓凝剂不应影响砂浆最终的凝结硬化,再生骨料湿 拌砂浆掺加缓凝剂时,应保证砂浆在密闭容器中保持规定时间内 不发生凝结硬化,超过上述时间或砂浆水分被吸附蒸发后,砂浆 仍能正常凝结硬化。 3外加剂检验批量按《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标准执行。 4.3.3当再生骨料预拌砂浆使用防冻剂时,防冻剂应符合《水泥 砂浆防冻剂》JC/T2031要求,以保证不影响砂浆的后期性能。 4.3.4拌制再生骨料预拌砂浆应用其他外加剂时,均应依据相 关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保水增稠材料,保水增稠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4.4.2再生骨料预拌砂浆选用填料时,其质量应满足相应标

的技术要求。当无相应标准时,需在使用前对其在砂浆中的掺量 进行试验验证,以保证其在砂浆中的使用效果

4.4.3砂浆添加剂的加入,有时会影响砂浆的强

度,因此需要在使用前对其在砂浆中的掺量进行试验验证,以保 证其在砂浆中的使用效果。不同添加剂的检验批量可能存在差 异,因此按照各添加剂产品标准中检验批的规定进行。

4.5.1当水中含有有害物质时,将会影响水泥的正常凝结,故要 求拌制砂浆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的规定,

相同,可以根据各自的技术水平通过试验确定生产废水的掺配比 列,掺入废水的混合拌制用水,其水质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 凝土用水标准》JGJ63 的规定。

5.1.1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的强度等级基本覆盖了工程中常用石

5.1.1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的强度等级基本覆盖了工程中常用石 浆强度要求,高强度砂浆不建议采用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本条对 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的强度等级进行了划分,共五个等级

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的强度等级进行了划分,共五个等级。 5.1.2为保证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的综合性能,且考虑到砂浆拌 合物密度的降低,会对其力学性能产生不利影响,参考不同单位 再生骨料预拌砂浆不同强度实际试验数据结果,本条规定了再生 骨料预拌砂浆的表观密度不低于1750kg/m²。 由于再生细骨料的密度低于河砂或机制砂,尤其砖渣再生细 骨料的堆积密度低于河砂20%左右,低于机制砂25%左右。砂浆 的表观密度随再生细骨料取代率增加而降低。当砂浆的再生细 骨料取代率大时,再添加一定量稠化剂,砂浆的表观密度将降至 1700kg/m²,乃至1700kg/m²以下,力学性能也随表观密度下降 出现一定幅度降低,试验中部分砂浆的28d抗压强度满足不了对 应强度等级要求。因此,为确保砂浆质量,同时也真实反映再生 骨料预拌砂浆与普通预拌砂浆差异的实际情况,本条规定拌制好 的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的表观密度不低于1750kg/m

1分别规定了湿拌再生骨料砂浆中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 浆的性能指标。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应用较多,力学性能要

5.2.1分别规定了湿拌再生骨料砂浆中砌筑砂浆、抹灰砂

5.2.1分别规定了湿拌再生骨料砂浆中砌筑砂浆、抹

求不一,因此强度等级从M5~M20进行划分。地面砂浆要求抗 压强度高、耐磨,强度分M15、M20两个等级。 不同用途的湿拌再生骨料砂浆的稠度、保塑时间要求不一, 可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在合同明确选定。当设计中有 抗冻性要求时,必须进行冻融试验,本条根据不同气候区对冻融 次数进行了规定,可通过测定其强度损失率和质量损失率是否同 时满足,来衡量该组砂浆试件的抗冻性能是否合格,具体方法按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规定 进行。当设计中对循环次数有明确规定时,按设计要求进行。 5.2.2本条规定了湿拌再生骨料砂浆稠度实测值与合同规定的 调度值充许偏差。当规定的湿拌抹灰砂浆稠度大于或等于

稠度值充许偏差。当规定的湿拌抹灰砂浆稠度大于或等于 00mm时,稠度偏大,抹灰施工时砂浆易下溜,影响施工质量,七 对强度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规定其正向充许偏差适当降低,设负 为+5。

5.3.1由于混砂浆组成材料的密度、粒径不同,在运输过程中

存在不同组分离析的可能,为保证砂浆质量不受影响,要保证于 混砂浆的均匀性,且应注意防潮,避免成团、结块

浆作为一种商品,最能综合反映其硬化后物理力学性能指标的便 是抗压强度。十混砂浆工作性的指标要求,用保水率和2h稠度 损失率来表征。不同用途的砂浆稠度要求不一,本条分别对不同 十混再生骨料砂浆的2h稠度损失率进行了要求。虽然稠度损失 是不可避免的,但应对其损失率上限加以限制,保证砂浆的和易 性。

5.4.1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的稠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试其

1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的稠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试其他性 标采用该稠度下的浆体进行相关试验

6.1.1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再生骨料预拌砂浆质量

6.2.1规定了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细骨料用量。砂浆中的水、胶 凝材料和掺合料是用来填充细骨料的空隙,因此1m的细骨料就 构成了1m°的砂浆,十燥状态的细骨料堆积密度值,也就是1m 砂浆所用的十细骨料用量。 当采用再生细骨料部分替代或者全部替代天然细骨料时,所 采用再生细骨料取代率与其堆积密度乘积作为再生细骨料用量 值mz;天然细骨料占比与其堆积密度乘积即为其用量值m,,m,+ m即1m²砂浆中的细骨料用量m(kg)。当采用混合细骨料的堆

积密度计算时,混合细骨料堆积密度即为1m°砂浆的混合细骨料 用量mm(kg),也是1m²砂浆中的细骨料用量m(kg)。 6.2.2表6.2.2所列的“不限制”是依据JGJ/T240标准的第 6.1.3条:I类再生细骨料可用于配制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Ⅱ类 再生细骨料可用于配制强度等级不高于M15的砂浆;血类再生细 骨料可用于配制强度等级不高于M10的砂浆。其余最大取代率 指标则考量两方面来确定:1)低一等级的再生细骨料与天然骨料 按比例掺配,掺配后的混合细骨料的各项性能指标满足配制相应 强度等级砂浆中再生细骨料的最大用量;2)结合项目开展不同种 类、类型再生细骨料配制各种系列再生骨料预拌砂浆试验研究结 果,进行综合分析,最终确定相应再生细骨料的最大取代率。

6.2.3目前陕西省再生粗骨料的主要来源为城市拆迁建(构)筑

6.3.1根据施工经验和实际需要,给出了不同砌体品种又

6.3.1根据施工经验和实际需要,给出了不同砌体品种对应砌 筑砂浆施工时的稠度范围和强度等级范围。本次编制既要考虑 到与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匹配,文要跟 上砌筑砂浆的发展方向,还要考虑到砂浆原材料的性能,因此将 再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划分为从M5~M20。

6.3.2根据施工经验和实际需要,给出了用于承重结构的砌体

6.3.4根据施工经验和实际需要,给出了地坪以下、

6.3.4根据施工经验和实际需要,给出了地坪以下、与土体接触 以及潮湿环境砌体用砂浆的强度等级范围。

6.4.2当需要粘贴饰面砖时,考虑到安全性能规定,再生骨料抹 灰砂浆强度不宜低于M15,且大于基体材料强度一个强度等级。 6.4.3面层抹灰砂浆强度高,基层抹灰砂浆强度低,两层砂浆收 缩不一致,导致面层砂浆开裂

6.5.1地面砂浆层需要承受一定的荷载,因而要求再生骨料地 面砂浆应具有较高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M15。屋面找平层再生 骨料地面砂浆应用环境更为复杂,如冬季冻融、十湿循环等,对砂 浆的耐久性提出更高要求,大量试验表明砂浆强度越高越致密 相应的耐久性一般越好,故要求屋面找平层的再生骨料地面砂浆

强度等级采用M20。

面等部位的面积较大,设置变形缝是为了避免由于地面砂

面等部位的面积较大,设置变形缝是为了避免由于地面砂浆收缩 变形而导致的裂缝发生。

浆找平层厚度不宜大于30mm

6.5.5当地面无装饰石材、瓷砖或其他防护材料时,地面砂浆

为面层材料,对其耐磨性有较高要求,混凝土再生细骨料配制的 地面砂浆耐磨性较好,可作为面层材料应用。而砖渣再生细骨料 和混合再生细骨料配制的地面砂浆的耐磨性低于普通砂浆,无其 是用砖渣比例较大的再生细骨料配制的地面砂浆耐磨性较低,不 建议在地面面层应用

7.1.1规定了再生骨料预拌砂浆原材料的贮存要求

1各原材料的分仓存储以避免混仓造成配合比控制失效 且便于管理、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对于水泥等水硬性原材料均 要注意其防潮变质。 3本条提出了对细骨料贮存的要求。 4本条对掺合料的贮存提出要求,避免出现与水泥或不同 掺合料间的混淆使用,造成质量问题, 5在砂浆中掺入添加剂.可以改善砂浆拌合物的保水、凝结 时间、含气量等性能以及砂浆硬化后的抗冻、防裂、粘结和抗渗等 耐久性能。正是因为外加剂能改变砂浆的性能,同时外加剂品种 多样,功能各异,当不同供方、不同品种的外加剂混用时,有的可 能会产生某些组分超出规定的允许掺量范围,对砂浆性能造成不 利影响。另外,应考虑到在不同李节由于温度变化导致外加剂的 变化。因此,本条对外加剂贮存与管理提出了要求。 7.1.2为加强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的质量管理、保护环境、更好地 满足不同场合使用要求,对砂浆生产设施、运输、贮存设备进行了 规定。 由于再生细骨料吸水量相对略大,砖渣含量越多吸水量也越 大,当再生细骨料掺量较大时,再生细骨料吸收浆体中的水分,导 致砂浆的工作性能降低,干混砂浆表现为稠度损失率增大,湿拌 砂浆表现为保塑时间变短。通过采用掺入相关外加剂、添加剂等

7.1.2为加强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的质量管理、保护环境、更好地 满足不同场合使用要求,对砂浆生产设施、运输、贮存设备进行了 规定。

由于再生细骨料吸水量相对略大,砖渣含量越多吸水量也越 大,当再生细骨料掺量较大时,再生细骨料吸收浆体中的水分,导 致砂浆的工作性能降低,干混砂浆表现为稠度损失率增大,湿抖 砂浆表现为保塑时间变短。通过采用掺入相关外加剂、添加剂等

组分改善再生骨料预拌砂浆工作性能的技术手段之一 此外,湿拌砂浆通过减少砂浆运输和贮存环节的时间,以及 再生细骨料预湿,是有效改善再生骨料湿拌砂浆主要技术途径: 干混砂浆则通过技术措施减少运输、泵料过程中的粉料和骨料离 析,以及降低再生细骨料含水率对干混砂浆贮存的影响,是保证 再生骨料十混砂浆质量的重要技术措施。因此,将水泥、掺合料 外加剂、添加剂等粉料预混均匀,再生细骨料或混合细骨料均化 处理,然后根据砂浆配合比,计量下料,随伴随用,可保证再生骨 料预拌砂浆质量,降低生产能耗和成本

7.2.1再生细骨料在使用前,宜浸水或洒水进行预湿处理,以控 制搅拌时的用水量,建议堆放场地宜具备进行预湿处理的工艺务 件。

7.2.1再生细骨料在使用前,宜浸水或洒水进行预湿处理,以控 制搅拌时的用水量,建议堆放场地宜具备进行预湿处理的工艺条 件。 7.2.2计量偏差会直接影响砂浆质量,计量精准是预拌砂浆相 对于现场搅拌砂浆的一大优势,现有搅拌设备计量精度控制也具 有这一条件,所以应控制计量误差在较小范围内

永水 对于现场搅拌砂浆的一大优势,现有搅拌设备计量精度控制也具 有这一条件,所以应控制计量误差在较小范围内

有这一条件,所以应控制计量误差在较小范围内。 7.2.3规定了再生骨料湿拌砂浆的生产要求: 1规定搅拌设备类型是为了保证砂浆拌合物的均匀性。 2根据《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要求确定。 3湿拌砂浆用砂充许有较高含水率,但细骨料的含水率须 准确测试以保证砂浆的配合比准确和性能稳定。 7.2.4拌制好的砂浆额外加水或混入其他杂质会影响砂浆的各 性能,所以规定运输车内清洁并在运输和卸料过程中严禁加 水。为保证砂浆在运输过程中不离析,所以规定砂浆运输车具有

7.2.3规定了再生骨料湿拌砂浆的生产要求:

1规定搅拌设备类型是为了保证砂浆拌合物的均匀性。 2根据《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要求确定。 3湿拌砂浆用砂充许有较高含水率,但细骨料的含水率列 准确测试以保证砂浆的配合比准确和性能稳定

项性能,所以规定运输车内清洁并在运输和卸料过程中严禁加 水。为保证砂浆在运输过程中不离析,所以规定砂浆运输车具有 搅拌功能并在运输过程中保持旋转。

运输时间过长会导致砂浆交货时拌合物性能与出厂时偏差 较大而影响使用,同时也会缩短砂浆有效使用时间,因此规定砂 浆的运输时间。

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7.2.5规定了再生骨料预拌砂浆贮存要求:

1目前,从单位时间用量看,工地项目的湿拌砂浆用量与混 凝土相比要少得多。搅拌站通常采用在一定时间段内集中拌制 砂浆,然后运到工地进行应用,而陕西省目前建筑砂浆施工方式 仍以手工操作为主,施工效率低、耗时长,这就导致运到工地的砂 浆短时间内无法用完,需要贮存在专门的容器中以待使用。根据 现场施工情况不同,砂浆有可能要放置较长时间,甚至一昼夜 因此,要求砂浆贮存容器密闭、不吸水,而对容器大小不作要求 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决定,但应遵循经济、实用原则,目便于储运 和清洗。 2拌制好的砂浆应防止水分的蒸发,夏季应来取遮阳、防雨 措施,冬季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3当工地现场存在多种砂浆同时施工情况时,应标识清楚 以免混用,造成浪费或质量问题。 4随意加水会改变砂浆中水胶比,不仅影响砂浆的工作性 能,而且会降低砂浆的强度,因此规定砂浆贮存及使用过程中不 应加水。在长时间放置过程中往往会有少量泌水现象出现,使用 前可再次拌合以方便使用。贮存容器中的砂浆用完后应立即清 洗,否则,砂浆硬化后会粘附在容器内壁和底板上,造成清理的压 难。 5在高温环境下,湿拌砂浆内部的水分会快速蒸发,稠度损 失较大,从而影响其可施工性;在低温环境下,会降低湿拌砂浆中 水泥的水化反应速度,延缓其强度的增长,因此对湿拌砂浆贮存 地点的环境温度作出规定。

7.3.1干混砂浆中掺有较多的水泥、掺合料等胶凝材料,若砂合

7.3.1王混砂浆中掺有较多的水泥、掺合料等胶凝材

水会使得混合在一起的水泥受潮结块,影响砂浆的品质,也会缩 短十混砂浆的贮存期,因此要严格控制十混砂浆用砂的含水率 细骨料含水率根据《预拌砂浆》GB/T25181要求确定

云南省民居建筑特色设计导则.pdf7.3.2本条规定了砂浆不同用量的原材料的计量允许的偏差 值。

7.3.2本条规定了砂浆不同用量的原材料的计量充许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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