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补充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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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补充规定

3、飘窗上下构件应外挑,飘窗进深(从外墙内边线至构件外边线)应≤ 1.1米。 4、上下楼层飘窗的出挑构件之间不允许用实墙封闭。 (三)《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第一点“一、关于阳台的修订规定 与第四点“四、关于飘窗的修订规定”停止执行。 二、道路交叉口风貌提升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住宅和非住宅民用建筑,不包括工业建筑。 1、朝向城市道路交叉路口的建筑形体,其平面夹角不能为锐角,如有形 体需求,需米用半径大于6米的圆角处理。 2、朝向城市道路交叉路口的建筑立面,不应为整片实墙,宜增大开窗比 例以增加通透感。 3、城市道路交叉路口退距范围内场地地坪与道路转角处的高差原则上控 制在0.6米以内。 三、关于住宅建筑风貌品质提升的规定 为了改善城市风貌,对城市特色重点展示区域及重要自然景观资源周边的 住宅建筑提出建筑造型品质提升的补充规定。当采用风貌品质提升设计时,可 不执行本《补充规定》第一条“关于阳台与飘窗的规定”中的第(一)条第 5点、第(二)条第1点。 (一)需要进行住宅建筑风貌品质提升设计的区域 1、城币特色重点展示区域内的住宅建筑:(1)民族大道及东沿线两侧第 一个街区;(2)长虹路、翠竹路、凤岭北路、那安快速路围合的火车东站周 边区域;(3)平乐大道、五象大道以及玉洞大道两侧第一个街区;(4)五象 火车站周边第一个街区。 2、重要自然景观资源周边第一个街区内的住宅建筑:(1)沿江两岸; (2)环南湖;(3)青秀山风景区周边;(4)八尺江两岸;(5)五象湖公园 周边;(6)五象岭公园周边。 (二)建筑形体设计提升要求

1、住宅建筑应采取平面组合优化、装饰构件“表皮”等方式,减少平面 凸规整体型,做到建筑形体规则,体块简洁。 2、住宅建筑顶部应规整,应将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招牌等建构筑 物进行整合、遮蔽,设计整体造型,太阳能设备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三)建筑立面设计提升要求 1、阳台品质提升 (1)阳台宜采用落地窗封闭。散开阳台不应在阳台顶棚下设置晾衣设方 可在阳台范围内栏杆高度以下设置晾衣设施。 (2)阳台可按造型需要,设置落地装饰柱、装饰墙。当装饰柱、装饰墙 司时为结构构件时,应按相应规则计算阳台建筑面积。 (3)鼓励设置阳台垂直绿化,栏杆可为通透式栏杆或透光栏杆。 2、外窗品质提升 (1)外窗可按造型需要设置。外窗防护和防盗设施应设在窗内侧,应与 窗一体化制作,统一安装交付。 (2)飘窗应凸出建筑物外墙面设置,飘窗两侧可接墙体或采用不透光侦 板。上下楼层飘窗的出挑构件之间可用透光装饰窗封闭。 (3)外窗玻璃颜色不宜采用深色、有色玻璃。 3、外墙上设施、设备的品质提升 (1)外墙上建筑结构规则性构件可按需要设置,装饰构件可按造型需要 整体设置。 (2)外墙上设施、设备的安置构件应避免分散设置,并应设置立面一体 化装饰遮罩。 (3)外墙上设施、设备的安置构件、建筑结构的规则性构件、装饰构件 等的设置,应在方案设计说明中做必要性专项说明。原《南宁市建筑工程规戈 指引》第三点“三、关于结构板的补充规定”可不执行。 4、外墙装饰品质提升 (1)建筑外墙应米用十挂幕墙或高级仿石涂料,块面平整。

附件:推荐采用的住宅建筑凤貌品质提升做法示例 二、建筑形体与阳台的示例

附件:推荐采用的住宅建筑凤貌品质提升做法示例 二、建筑形体与阳台的示例

建筑形体规则,立面装饰材质平整,采取干挂石材,或高级涂料

隔效果。阳台整体性规律性强

阳台采用新型材料整体 性强

建筑形体规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采用新型材料装饰。阳台采用新型材料整体性强。

形体规则,采用新型材料装饰。阳台采用新型材料整体性强

飘窗与外墙装饰构件齐 平,提升整体效果

达到仿幕墙效果。分散凸窗通过装饣

设备集中设置,与建筑立面体块一体化设计,遮蔽效果好。立面无零散空 调、设备板,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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