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953-2005 缠绕用高强玻璃纤维无捻粗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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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953-2005 缠绕用高强玻璃纤维无捻粗纱.pdf

ICS59.100.10 Q36 备案号:15223—2005

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缠绕用高强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thGlassFiberRovingforFilament

地铁广场二期项目基坑围护工程及桩基础施工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ICT953—2005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玻璃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明、梁中全、来志宏、倪文宁、姜秀英。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JC/T9532005

缠绕用高强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本标准规定了缠绕用高强玻璃纤维无抢粗纱(以下简称高强玻璃纤维纱)的术语和定义、代号、技术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缠绕法生产天然气储气瓶等压力容器的高强玻璃纤维纱,其它用途的高强玻璃纤 维纱也可参照采用。

GB/T1837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浸胶纱强度tensilestrengthofimpregnatedrovings 在拉伸试验中,玻璃纤维浸胶纱试样中纱线的单位面积所承受的拉伸断裂强力,其单位为兆帕 (MPa)

GB/T1837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漫胶纱强度tensilestrengthofimpregnatedrovings 在拉伸试验中,玻璃纤维浸胶纱试样中纱线的单位面积所承受的拉伸断裂强力,其单位为兆帕

产品代号按GB/T4202的规定。 示例:某制造商生产的纤维公称直径为11μm,线密度为1200tex,采用JA浸润剂的缠绕用高强玻璃纤维无抢粗 纱,其产品代号为:

高强玻璃纤维纱应色泽均匀,卷绕紧密,成形良好,退绕方便。不应有影响使用的 物等。

按GB/T18369—2001附录B的规定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7. 1. 1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材料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停产时间超过三个月,恢复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供需双方合同有要求时;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的项目按表2的规定。

TC/T9532005

7. 1. 2出广检验

产品出厂时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按表2的规定。

按表3的规定抽取检验样本。

C/T 9532005

C/T 9532005

7.3.1外观质量、纱线拉伸断裂强度、可燃物含量和含水率的判定

外观质量、纱线拉伸断裂强度、可燃物含量、含水率等项目按不合格品数进行计数判定,其判 创见表3。根据检验结果,若样本中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表3中给出的接收数Ac,则判该批产品 述性能合格。若样本中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表3中给出的拒收数Re,则判该批上述性能不合格 3.2玻璃成分、线密度、浸胶纱强度和悬垂度的判定

7.3.2玻璃成分、线密度、浸胶纱强度和悬垂度的判定

线密度按表3所列样本数抽样, 测定结果的平均值和变异系数进行判定;玻璃成 强度和悬垂度按表3所列样本数抽样, 结果的平均值进行判定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产品标志包括: a)产品名称、产品代号、本标准号: b) 退解方式和适用树脂类型: c 生产厂名称和地址; d) 生产日期或批号: e)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标志应当在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用户提供有关资料

产品标志包括: a)产品名称、产品代号、本标准号: 退解方式和适用树脂类型: c 生产厂名称和地址; d) 生产日期或批号: e)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标志应当在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月

除非另有规定,每一卷装纱线均应采用柔软防潮材料包装。 除非另有规定,包装箱应采用硬质材料制成,如木箱、瓦楞纸箱等。包装箱内的每个卷装应排列整 齐,并防止纱卷因撞击、摩擦或挤压而导致损伤。 包装箱外表面应标明: a) 生产厂名称和厂址; b) 产品名称、代号: C 退解方式、适用树脂类型; d 净质量; 贮存期: 生产日期和批号:

应贮存于相对湿度小于75%的干燥通风、洁净无污染的室内,堆码层数不得超过五层。贮存期为一 年。超过贮存期的产品,在使用前应按出厂检验的规定,对产品的性能进行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IC/T953200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玻璃纤维纱线拉伸性能测试方法浸胶法

本方法规定了玻璃纤维纱线 定其拉伸断裂强度的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各种由连续玻璃纤维制成的有抢和无抢纱线,也包括玻璃纤维原丝。

断裂时的力值,开按照试样中 沙线的截面积计算强度。 注1:不同的树脂浸渍材料产生不同的结果,从而缺乏可比性。 注2:仪器的夹来具可能会损伤试样,需要对试样两端的夹持段加以适当的保护。

精度等级不低于1%的等速伸长型试验机。

温度控制在90℃± A.4试样 A. 4. 1试样的总长度

图A.1浸胶装置示意图

试样为被树脂浸透的直线状纱线,总长度不少于330mm。

A.4.2试样的有效长度

夹持在试验机两个夹具钳口之间的试样长度

每组试样应不少于10个。

每组试样应不少于101

A.5.1纱线线密度的测

A.5.2胶液配方及固化制度

IC/T 9532005

胶液配方应与玻璃纤维纱的浸润剂体系相容。 例如,当玻璃纤维纱的浸润剂为增强环氧型时,胶液参考配方为:每10份618环氧树脂加 烯四胺固化剂,以丙酮作溶剂。其固化制度为:温度90℃、时间3h。

A.5.3.1浸胶前应将玻璃纤维纱放置在标准试验环境下至少24h。非仲裁试验可在80℃土2℃下放 置1h,然后在标准试验环境下放置3h以上。 A.5.3.2浸胶时,缠绕速度为4m/min~6m/min,并应确保纱线完全浸透。缠绕在框架上的纱线应有足 够的间隔距离,且均匀分布。 A.5.3.3浸胶后,纱线在绕纱框架上应保持缠绕张力,将纱线连同框架一起放入烘箱中进行固化。固 化后,按要求尺寸切割试样。

贵州脱贫攻坚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万山区项目施工C1标段招标文件.pdf5.4试样外观与含胶量

A.5.4.1试样应浸胶均勾、光滑,无肉眼可见的缺陷。 A.5.4.2试样含胶量应控制在35%+5%范围内。

A.5.4.1试样应浸胶均勾、光滑,无肉眼可见的缺陷。

试件应股均习、光请,无眼可究的联陷。 A.5.4.2试样含胶量应控制在35%±5%范围内

A. 6 试验环境与调湿

A.6.1标准试验环境为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土5%。非仲裁试验的温湿度允许与标准 境不同,但应作相应记录。

GBT 39704-2020标准下载试验机的拉伸速度为15mm/m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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