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297-2021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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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T29-29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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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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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29-297-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T29-297-2021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pdf

15渗透塘距离建筑物或道路基础的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时,不应小于3.0m。 检查方法: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8.2雨水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雨水湿地的前置塘、沼泽区、处理塘、出水池的面积、深度及进水口与溢流设施高程 应满足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满足表6.8.2的要求

表6.8.2雨水湿地主控项目允许偏差

1前置塘、沼泽区、处理塘、出水池面积及底标高、溢流通道标高计算:以散点高程方式,均匀 布设,面积50m²以内不宜小于5个点,每增10m²增加1个高程点TD/T 1062-2021 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pdf,池上沿高程适当加密 最终计算池底平均高程及池上沿平均高程: 2表中带“*”的主控项目可作为主塘和湿塘的主控项目。 2前置塘塘底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设置局部硬化区,周边应设置清淤通道: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各级湿地或处理塘种植区回填材料不得污染水源,不得导致周边次生灾害发生和满足 水生植物种植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质量检验报告。 4调节容积排空时间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大于24h。 检查方法:灌水试验或实际降雨观察计时: 5出水水质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灌水试验或实际降雨观察计时。

6雨水湿地护坡及驳岸形式及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与尺量检查。 7溢流通道埋设深度、轴线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 8湿地底部滤料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大于300mm;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9种植土和滤料层之间应铺设一层标称断裂强度不小于5.0kN/m的土工布: 检查方法:查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和观察检查。 10渗透塘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不应超过1m: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11植物应具有净化功能,耐旱耐涝,搭配合理。植物的种类、覆盖率、成活率应满足 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园林部门确认的植物特性书。

6.9.1植被缓冲带构造形式应满足设计要求,进出水口设施准确设置。 检查方法:核对图纸、量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9.2碎(卵)石消能设施的规格、铺设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有砂浆灌浆要求的,应灌浆 饱满。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9.3植被缓冲带的植被布置、成活率、植被高度及冠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量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9.4植被缓冲带的坡顶和坡脚应分别与汇水面、排水系统顺接。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9.5植被缓冲带宽度和坡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9.5规定

6.9.5植被缓冲带宽度和坡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9.5规定,

表6.9.5植被缓冲带宽度和坡度允许偏差

6.10雨水口、溢流口及排水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0.6渗透雨水口及排水沟透水性良好,无明显积水。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0.7成品渗透排水沟种类、标高及深度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钢尺、水准仪测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0.8成品渗透排水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雨水口及排水沟内无杂物。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0.10渗透排水沟外观完整、顺直,勾缝密实。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0.11渗透排水沟沟缝及排水麓子应平齐无翻角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雨水口及排水沟内无杂物。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0.10渗透排水沟外观完整、顺直,勾缝密实。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0.11渗透排水沟沟缝及排水麓子应平齐无翻角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1.1检查并的部件及并盖和密封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各项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1.7路面检查井井盖座顶面标高与道路路面标高一致,为合格。

5.11.7路面检查井井盖座顶面标高与道路路面标高一致,为合格。 检查方法:每并盖座4点,用水准仪测量。

6.11.7路面检查并并盖座顶面标高

检查方法:每井盖座4点,用水准仪测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2.1管材、管件及接口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各项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2.2渗透管道外包渗透碎石层,砂垫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2.3渗透管道外包土工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12.1管材、管件及接口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各项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2.2渗透管道外包渗透碎石层,砂垫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2.3渗透管道外包土工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渠渗透管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7的规定。

表6.12.7渗透管安装允许偏差表

6.12.8土工布铺设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8的

表6.12.8土工布铺设允许偏差表

6.13水池及雨水泵站

6.13.1塑料模块拼装水池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模块化雨水储水设施技术标准》 CJJ/T311的规定。 6.13.2硅砂模块拼装水池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模块化雨水储水设施技术标准》 CJJ/T311的规定

6.13.3基坑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施工记录,环刀法检查回填密实度。 检查数量:每10m2一个点。 5.13.4基础完成面平整度偏差每10m²不应超过土5mm;坐标偏差不应超过5.0mm。 检查方法:标高采用水准仪;坐标采用经纬仪;钢筋对照设计图样和质量合格证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3.5塑料模块拼装完成后的蓄水池位置偏差应符合表6.13.5的规定。 检查方法:按表6.13.5的规定,分层检查每个储水模块之间连接件的可靠性、模块才 间接触面的平整性、各层之间的垂直度及最外层侧板的平整性,池体外壁垂直度每10m过 长一个测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3.6硅砂模块水池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出厂合格证明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部。

4顶板安装位置应准确、牢固,不应出现损坏、明显错台等现象,相邻板接缝填充部 位混凝土应密实。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3.7防渗土工膜对接检验应符合表6.13.7的规定

表6.13.7土工膜对接检验

6.13.8模块水池基础和顶部复合土工膜或土工膜、土工布铺设前,基础和顶部的表面平整度 应每3m×3m范围内不超过基础设计标高20mm,且表面平整、无尖锐凸出物和杂物。 检查方法:检查工程过程质量检验记录;找平层厚度用精度1mm的钢尺测量;标高用 水平仪测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3.9复合土工膜或土工膜、土工布铺设、包覆应平整、无漏点。 检查方法:土工膜或复合土工膜、土工布质量检查出厂质量合格证及复检报告;尺寸 用1mm精度钢尺;外观采用目视观察。 检香数量:全数检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3.11硅砂模块拼装水池砌筑砂浆应厚薄均匀,密实饱满,水平灰缝厚度应在8mm~12mm 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 检查方法:钢尺测量,用钢尺丈量10层厚硅砂模块高度折算;百格网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3.12回填土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回填高度用水准仪测量;密实度采用环刀法;其他采用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密实度:池四周每1.0m土层每边取3点;池顶每100m²取3点。 6.13.13管道穿越模块储水池位置处应采用专用配套连接件,确保结合部位管道与储水池不 均匀沉降的严密性能。 检查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模块化雨水储水设施技术标准》CJJ/T311的规 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3.14模块储水池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灌水密封性试验;每1m²浸水面积24h的渗水量不 应超过2L,满水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模块化雨水储水设施技术标准》CJJ/T311 的规定。 6.13.15模块水池中有关混凝土、砌体结构工程、附属构筑物工程的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模块化雨水储水设施技术标准》CJJ/T311中相关规定。 6.13.16调蓄池及雨水泵站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141、《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SL317的规定, 6.13.17调蓄池尺寸、预理管道、预留孔洞等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3.12回填土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习

6.13.18调蓄池液位控制计安装正确,信号反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运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3.20调蓄池有效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运行报告、检查液位计液位信息。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3.21泵房结构类型、结构尺寸、工艺布置平面尺寸及进出口标高符合没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4市政(公共)接驳

6.14.1市政(公共)接驳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26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规定。

6.14.2流量监测装置安装正确,无破坏。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运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4.3接驳口进水管旱季无排水。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运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4.4接驳口外观及并壁无明显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4.5接驳口接口各管线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钢尺测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4.6接驳口排水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运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运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1.1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标准》GB5030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规定。 7.1.2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应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运行调试,运行调试期不应少于 个雨季,运行调试后形成运行报告交付使用方。 7.1.3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功能验收应在运行调试完毕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各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进行; 2对涉及分部工程的海绵功能性指标,在工程运行调试期间进行复核 3当对功能验收结果有异议时,可进行第三方检测。 7.1.4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对于 涉及重要部位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非开挖管道、桥管、沉管等分部(子分部)工程 设计和勘察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7.1.5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7.1.6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应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运行调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设计 需要现场取样检测项目的应会同检测机构共同参加。 运行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各分项工程在降雨条件下的运行状态: 道路、场地、植草沟、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运行情况: 雨水口、溢流口、排水沟、检查井的运行情况。 2检测在降雨条件下的蓄水、净化设施的运行参数: 1)生物滞留设施进、出水的水量和水质:

7.2.2运行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2)调蓄池液位和进、出水量; 3)雨水回用系统运行情况; 4)雨水净化处理设施进、出水质和水量; 5)市政(公共)接驳井流量及水质监测。 .2.3主要渗透设施降雨运行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及场地雨后无明显积水,地面无明显淤泥累积;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进水口消能措施运行效果良好,植被无冲刷露土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降雨12h后,绿地及生物滞留设施内无明显积水;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生物滞留设施进水口、排水口、溢流口无杂物淤积;植被生长良好。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3主要渗透设施降雨运行情况应符合下列规

7.2.4主要调蓄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蓄池蓄水容积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液位情况及运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调蓄池进、出水阀门等运行正常,雨季进、出水液位正常;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运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末端调蓄池出水水质及水量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报告记录完整 检查方法:查询运行记录,水质指标取样送检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雨水回用水池进、出水阀门等运行正常,雨季进、出水液位正常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运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雨水回用水池回用水水质及回用水量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报告完整; 检查方法:检查流量计(水表)及查询运行记录,回用水取样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雨水回用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水质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出水水质送检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5市政(公共)接驳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驳井非雨季无污水排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流量监测运行报告和雨量计监测运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接驳井排水流量、总量及水质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流量、水质监测计及运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6应按本标准附录C填写运行、检测表,并撰写运行报告及运行手册。 .2.7运行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项设施运行状态正常; 2运行记录,水量、水质检测报告完整; 3主要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4工程缺陷已修补; 5当总排口水量、水质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会同设计人员研究后整改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雨水回用水池回用水水质及回用水量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报告完整; 检查方法:检查流量计(水表)及查询运行记录,回用水取样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雨水回用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水质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出水水质送检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5市政(公共)接驳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驳井非雨季无污水排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流量监测运行报告和雨量计监测运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接驳井排水流量、总量及水质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流量、水质监测计及运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6应按本标准附录C填写运行、检测表,并撰写运行报告及运行手册。 7.2.7运行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项设施运行状态正常: 2运行记录,水量、水质检测报告完整; 3主要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4工程缺陷已修补; 5当总排口水量、水质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会同设计人员研究后整改完善。

.2.8功能验收应包括场地平面、竖向关系、总排口的外排水量和水质等方面的内容,具体 要求如下: 1建设工程范围内海绵设施内部竖向和汇水区域内竖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施渗滞能力和蓄排能力符合设计要求: 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控制率、水质情况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有条件地区可采 月监测数据进行检验; 4隐蔽工程全过程影像资料应作为重点备案资料,水土流失与不均沉降应作为施工过程

及试运行阶段重点检验内容,

7.3.1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标准验收规范的规定。 7.3.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 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 详可按本标准附录D判定;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4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等应按照相关专业质量要求进行进场检验和复验, 现场验收和复验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监理工程 币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7.3.1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标准验收规范的规定。 7.3.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 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 样可按本标准附录D判定;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4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等应按照相关专业质量要求进行进场检验和复验 现场验收和复验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监理工程 师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7.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

7.3.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7.3.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7.3.6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可按下列规定填写: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A填写,填写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2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A填写; 3单位工程质量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 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A填写。 7.3.7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验算认可,能够符 合结构安全和用功能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 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7.3.8项目维保期间,应对各项设施的标高、竖向等进行运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

7.3.6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可按下列规定填写: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A填写,填写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2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A填写; 3单位工程质量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 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A填写。 7.3.7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验算认可,能够符 合结构安全和用功能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 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7.3.8项目维保期间,应对各项设施的标高、竖向等进行运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

工质量验收记录可按下列

附录A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B透水地面效果检测方法

B.0.1采用单环入渗法测定透水铺装的透水性能,单环直径50cm(内径)。采用定量定时间 向环内注水,测定注水期透水速率,并记录停水瞬间的积水深度,按照特定时间测读积水 深度,从而确定积水入渗过程的渗透速率

3.0.2试验材料与设备包括下列设备: 1内径500mm、高200mm铁环 2200mm钢尺,测量精度1mm; 3量程不少于1000ml的大量筒或量杯; 420L水桶两个; 5毫秒级秒表1个; 6膨润土适量; 7自来水适量。

3.0.2试验材料与设备包括下列设备: 1内径500mm、高200mm铁环; 2200mm钢尺,测量精度1mm 3量程不少于1000ml的大量筒或量杯; 420L水桶两个; 5毫秒级秒表1个; 6膨润土适量; 7自来水适量

3.0.3选择透水铺状地面缝隙均匀、平整且具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测试,测试步骤如下: 1首先选择直径大于50cm的待测区域,尽量避开丁字缝,并对测试区域内进行清扫。 2将铁环放置于测试区域,采用膨润土对铁环内外线缝隙进行压线挤压密封。缝隙密 封进线不得超过0.5cm。密封完成后将剩余膨润土清扫出铁环。 3将钢板尺固定于铁坏内壁,保证尺的垂直。 4将30L水于30s内均匀注进铁环,并实时观察铁环与透水砖接触处是否漏水。 5注水停止瞬间读取环内水位深度h,并开始计时。 6记录环内水全部渗透完的时间t。 7透水铺装地面的综合渗透系数KT按照(B1)式进行计算。 K7h/t (B1)

附录C运行调试记录单

表 C.0.1系统验收记录单

表C.0.1系统验收记录单

表C.0.2调蓄设施蓄水量运行记录统计表

表C.0.3回用设施运行记录统计表

表C.0.3回用设施运行记录统计表

表C.0.4处理设施运行记录统计表设施名称有效容积(m3)面积(m²)处理水量降雨日期/降雨时间进水水质(mg/L)出水水质(mg/L)(m3)ssBODCODssBODCOD74

附录 D 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该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该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折 行”

25 《市政排水用塑料检查井》CJ/T326 26 《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管》CJ/T358 2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28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29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 30 《塑料防护排水板》JC/T2112 31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

综合楼落地式、外挑式脚手架施工方案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sponge city stormwater management and harvest engineering

总则 81 术语. 82 3基本规定, 83 4材料. .84 4.2绿化屋面. ..84 4.3透水铺装地面 .84 4.4雨水口、溢流口及排水沟. ..86 4.5检查井. .87 4.6渗透管. .88 4.7模块水池. 5施工 89 5.1一般规定, ..89 5.2土方开挖与回填, .90 5.3绿化屋面. 90 5.4透水铺装地面. .91 5.5下凹式绿地.. 92 5.6植被浅沟. .92 5.7生物滞留设施. .93 5.10雨水口、溢流口及排水沟 93 5.11检查井 .93 5.13水池及雨水泵站. 93 5.14市政(公共)接驳, 94 6质量检验.... 95 6.1一般规定.... 95 6.3绿化屋面... 95 6.4透水铺装地面.. 95 6.5下凹式绿地. 95 7工程验收 7.1一般规定. .96 7.2功能验收 96

1.0.3说明了本标准不直接适用的地质条件。

京津冀三地地域面积较大,地质类型丰富,当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地处本条款内所列 地质条件时,为避免对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应对土壤进行换填,并对工程 设施选取和施工方法进行充分论证。

2.0.1海绵城市是解决城市涉水问题的系统治理的理念,核心内容是现代城市雨洪管理, 在通过对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理,对城市降雨径流进行有效管控,通过“渗、 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措施实现体积控制、流量控制、污染物控制等多重目标,从 而缓解城市内涝、控制径流污染、改善水环境和水生态。 2.0.2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是指海绵城市建设的源头减排相关工程,主要包括建筑与小区、 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当项目为雨水控制与利用为改造工程或专 顶工程时,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为单位工程,此时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验收就是项目竣工 验收;当项目为新、改、扩建项目时,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为分部工程,此时应先进行雨 水控制与利用工程专项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2.0.16功能验收作为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指标是否满 足设计要求的重要措施。功能验收应在各项海绵设施质量验收合格、各项设施、各子系统 之间经运行调试后上下游排水顺畅,满足设计要求后进行。功能验收是在系统层面对海绵 城市进行验收,检验各项指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从而保证项目建设效果

3.0.3规定了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3.0.4规定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验收包括的主要内容,即先进行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 量检验、再进行运行调试,然后进行功能验收,最后进行工程验收。若质量检验合格,但 功能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最后的工程验收

贵州民族大学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2020技术标)4.2.4对屋顶绿化容器式种植的种植容器材质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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