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居住区绿地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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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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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居住区绿地设计标准.pdf

Standard for the design of residential

广西壮族自治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T/CECS G:D54-02-2020 道路用布敦沥青岩应用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施行日期:2020年**月**日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由华蓝设计(集团)有限 公司*制《居住区绿地设计标准》。根据桂建标[2012」41号文的要求,标准 *制组经厂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厂西实际情况,参有 关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竖向设计、园路 及铺装场地、种植设计、安全防护及无障碍设计、环卫设施、绿化与建筑 及其他设施安全距离。另附有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和条文说明。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与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进行了对接与协调;贯彻全龄友好、以人为本、高品质发展、安全生态的 国家*策导向,增加了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安全防护及无障碍设 计、环卫设施等内容,优化了用地比例及配套设施的设置,强化了指标控 制。 本标准由厂西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由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 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 大厦,****:530021)或*制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 市华东路39号,****:53001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制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可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海伟、师民曦、黄韦惟、黄丽君、李儒涛、 王振宇、黄豪、康文娟、杨俏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1 总则.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1 一般规定 .3 3.2居住区绿地分类. .4 3.3用地比例 .5 4竖向设计. .8 5园路及铺装场地 .9 6种植设计. 10 6.1 一般规定 10 6.2公共绿地与集中绿地 11 6.3宅旁绿地 .12 6.4配套公建附属绿地 .12 6.5道路绿地 13 6.6室外停车场绿地 13 6.7立体绿化 14 7安全防护及无障碍设计 .16 8环卫设施 17 9绿化与建筑及其他设施安全距离 .18 附录A居住街坊用地绿地率控制指标表 19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l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3.2 Classification of Residential Quarter Green Space 3. 3 Land Use Ratio 4 Topographical Design 5 Garden Path and Pavement 6 Planting Design 10 6. 1 General Requirements 10 6.2 Public Green Space and Centralized Green Space 11 6.3 Residential Green Space . 12 6.4 Matching Public Construction Green Space . 12 6. 5 Road Green Space . .13 6.6 Green Space Attached to Parking Lots .. .13 6.7 Green Building Planting . 14 7 Safety protection and barrier free design . 16 8 Sanitation facilities . 17 9 Safe Distance from Greening plants to Buildings and Other Facilities 18 Appendix A Control Index Table of Green Space Rate of Residentia

l General Provisions 2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3.2 Classification of Residential Quarter Green Space . 3. 3 Land Use Ratio 1 Topographical Design 5 Garden Path and Pavement 6 Planting Design 10 6. 1 General Requirements .10 6.2 Public Green Space and Centralized Green Space 11 6.3 Residential Green Space . 12 6.4 Matching Public Construction Green Space . .12 6. 5 Road Green Space . .13 6.6 Green Space Attached to Parking Lots .. .13 6.7 Green Building Planting . .14 7 Safety protection and barrier free design . .16 8 Sanitation facilities . 17 9 Safe Distance from Greening plants to Buildings and Other Facilities 18 Appendix A Control Index Table of Green Space Rate of Residentia

Area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1为规范厂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区绿地建设,发挥居住区绿地生态、 闲运动、防灾避难及美化环境功能,创造优美、健康的居住生活环境,制 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绿地的规 划设计,非城镇地区的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可参照执行。本标准对居住区 绿地规划设计的景观、绿化等内容进行规范引导,不涉及居住区绿地规划 设计中给排水、电气、结构专业内容。 1.0.3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 西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 1 居住区绿地 residential quarter green space

居住区绿地包括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的公共绿地及居住街坊附属绿 地。居住街坊附属绿地包括集中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 路绿地等,还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 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

2.o.2公共绿地publicgreenspa

绿化以外的其他所有绿化方式。

2.0.9屋顶绿化 roof greening

在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顶面的绿化。

0.10 垂直绿化 vertical gre

在具有一定垂直高度的立面或特定隔离设施上,以植物材料为主题营 建的一种立体绿化形式。

3.1.1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 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设计,设计应遵循社会性、生态性、安全 性、经济性、地域性、均好性、低影响开发原则。 3.1.2公共绿地总体设计应根据绿地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 能分区。绿地出入口、园路和厂场的设置应符合使用功能、疏散、避难及 防火规范的要求。 3.1.3居住绿地设计应与居住区规划设计同步进行。应为老人、青少年、 儿童、残疾人提供健身娱乐及文化游想设施。 3.1.4公共绿地宜与社区文化建设相结合,体现社区文化内涵,注重文化 构建,丰富公园内容 3.1.5各级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的公共绿地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的要求。 3.1.6居住街坊绿地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的规定。 3.1.7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新区建设不应低于0.50m/人,旧区改建不应低于0.35m/人。 2 宽度不应小于8m。 3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1/3,其中 应设置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 3.1.8居住区绿地宜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运用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技 术措施。应满足国家及厂西各地市海绵城市应用具体的要求,采用“渗、 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措施,包括透水铺装、渗井、渗渠、渗

池、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下沉式绿地、屋顶绿化、干塘、湿塘、人工湿地、雨水罐、调蓄池、植被缓冲带、砂滤系统等。3.1.9居住区绿地低影响开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及广西地方标准《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I/T45的相关规定。应满足国家、自治区及各地市对居住区绿地低影响开发的规定。3.2居住区绿地分类居住区绿地按居住区的分级规模及用地属性分为以下几类:表3.2居住区绿地分类类别名称类别名称子项内容与范围公共绿地十五分钟生活圈为居住区配套建设、可供居民游憩或开展体育活动的公园公共绿地绿地。十分钟生活圈公共绿地五分钟生活圈公共绿地附属绿地住宅用地附属绿地住宅用地内的配建绿地。包括集中绿地、宅旁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社区服务设施附属绿地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内,对应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的生活服务设施的附属绿地。主要包括托幼、社区服务及文体活动、卫生服务、养老助残、商业服务等设施十五分钟及十分钟生活对应居住区分级配套规划建设,并与居住人口规模或住宅圈配套设施附属绿地建设面积相匹配的生活服务设施的附属绿地。主要包括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市*公用设施、交通场站等服务设施。城市道路附属绿地十五分钟、十分钟、五分钟生活圈范围内城市道路的附属绿地,不包括居住街坊内道路附属绿地。4

3.3.1居住区配建的公共绿地和集中绿地的用地比例应以陆地面积为基 数进行计算,并应符合表3.3.1条的规定。

注:“●”表示应设;“○”表示可设; “一”表示不需要设置。

4.0.1居住区绿地竖向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城市居住区规戈 设计标准》GB50180、《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公园设计 规范》GB5119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的要求。 4.0.2居住区绿地竖向设计应考虑地表水的汇集、调蓄利用与安全排放。 4.0.3地下、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充分考虑屋面结构的荷载要求; 1 屋顶设置下凹绿地的,下凹绿地区域地面距屋顶建筑构造完成面个 宜低于0.8米。 4.0.4 各类绿地及铺装路面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草地排水坡度宜大于1.0%。若为休闲运动草地,坡度宜大于0.5% 2 栽植地表的排水坡度应大于0.5%; 3 游想绿地适宜的坡度宜为1%~20%; 4 铺装场地的排水坡度应为0.3%~3%: 5非机动车道的纵坡宜小于2.5%,当大于或等于2.5%时,纵坡最大 坡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的有关规定; 6园路纵坡应大于0.3%,最大纵坡宜小于8%; 7 园路纵坡大于8%时,应加强防滑措施,宜采用防滑效果较好的铺装 材料; 园路纵坡大于15%时应设台阶,台阶数量不应少于2级: 9 不透水园路横坡宜为1.5~2.0%,透水园路横坡宜为1.0~1.5%; 10园路纵坡、铺装场地的纵坡或横坡有一个坡度为零时,应充分考 虑排水要求。

5.0.1人行道、厂场、停车场及车流量较少的道路宜采用透水铺装,铺装 面层及基层应同时满足透水性、抗变形及承压能力。 5.0.2铺装场地内树木成年期根系伸展范围内的地面,应采用透水、透气 性铺装。 5.0.3园路和铺装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5.0.4绿地内的游憩场地宜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夏季庇荫面积宜大于游 想活动范围的60%。 5.0.5居住街坊内园路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宅前路宽度应大于2.5m; 2 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1.2m,非公共区域路面宽度可小于1m或设汇 步。 5.0.6儿童活动场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娱乐休闲的 铺装场地位置的设置应距离住宅建筑窗户及阳台8m以外。 5.0.7 儿童活动场地宜选择柔性、耐磨、环保的地面材料,周边缘石、座

6.1.1种植设计应充分保护和利用建设用地内的现状树木。

6.1.2种植设计应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结合形成 多层次植物群落,并体现“养木为主”的原则,绿地中养木数量不应小于3 株/100m。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和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 宜控制在7:3。

袜/1U0m。齐不、 宜控制在7:3。 6.1.3植物种类宜选择抗逆性好、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毒无刺、少花 粉污染、少飞絮的植物,多采用保健类及芳香类植物,不应选择入侵性强、 散发异味及容易引起过敏的植物。 6.1.4适地适树,以本地植物为主,本地木本植物指数不宜小于0.8。 6.1.5快长树与慢长树结合,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 例不宜小于树木总量的40%。

大区域宜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6.1.9绿化用地裁植土壤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有关

6.1.10栽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6.1.10的规定:

表6.1.10栽植土层厚度

6. 2 公共绿地与集中绿地

6.2.1活动场地与住宅之间应种植多层次植物进行隔离,减少对周边环境 的影响。 6.2.2利用植物进行空间围合,应避免靠近住宅植树过密造成低层房间阴 暗及通风不良。 6.2.3游人通行及活动范围内的树木,枝下净空不应低于2.2m。 6.2.4儿童活动区周围不宜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宜保持良好的通视性 便于成人监护。

6.3.1植物种植应满足消防车登高扑救面和消防救援场地的要求。 6.3.2在阶梯两侧、建筑墙角处宜用灌木进行遮挡。 6.3.3每个住宅单元的入口绿化在与周边的绿化配置保持一致的情况下, 宜重点配置,体现住宅单元入口的差异性。 6.3.4宅旁绿地中的小路靠近住宅时,小路两侧植物配置应避免对住宅采 光造成影响

6.3.1植物种植应满足消防车登高扑救面和消防救援场地的要求。 6.3.2在阶梯两侧、建筑墙角处宜用灌木进行遮挡。 6.3.3每个住宅单元的入口绿化在与周边的绿化配置保持一致的情况下, 宜重点配置,体现住宅单元入口的差异性。 6.3.4宅旁绿地中的小路靠近住宅时,小路两侧植物配置应避免对住宅采 光造成影响。 6.3.5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宜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宽度在20m 以上的宅间绿地可按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适当设置简单的活动和休憩场地,并提供一定的保息设施,夏李 宜有足够的遮阴面积。 2在底层为住宅的建筑周边不宜设置游戏器械、健身设施等。 6.3.6宅旁绿地应考虑建筑物的朝向和使用性质进行种植设计,满足居氏 通风、日照的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南侧种植的植物不宜过高过密,在住宅楼阳台或窗户正对面 不宜种植影响景观通透性及采光要求的乔木或高大灌木,必要时可种在窗 户侧边。 2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前提下,除阳台和卧室等采光要求较高的房间窗 前外,建筑物西侧宜种植高大阔叶乔木。 3建筑物北侧、架空层区域及其他光照较少区域,应种植耐阴的植物 品种。

6.4配套公建附属绿地

6.4.1配套公建附属绿地包括各级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及居住街坊配 套设施中的公共建筑附属绿地 6.4.2配套公建附属绿地的规划布置应满足其自身功能需要,并结合周边 环境的需求。

6.4.3配套公建与居住区域如需隔断,应采用通透式围墙、围栏、栏杆或 植物进行隔离。

6.5.1道路绿地应根据道路等级、使用功能确定绿地形式。城市道路应设 置行道树,居住街坊内附属道路的行道树可与周边绿地结合,自然布局。

1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 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伤害的树种。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 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绿禽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 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 丙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术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应选 择萌葉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2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 4m。 3车辆通行范围内不应有低于4m高度的枝条。 6.5.3道路绿地有树池式和树带式两种种植形式,设置在人行步道上的树 他,方形的长、宽内径均应大于1.2m,圆形的内直径应大于1.2m;树带式 种植时,内径宽度应大于1.0m。 6.5.4道路弯道内侧及交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绿化应保持视线通透

6.6.1居住区停车场应选择高大屁荫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养木种植间距 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停车场车位间绿带净宽应大 于1.2m。若采用种植池形式,其内径长、宽均应大于1.2m。 山信信

6.6.2生态停车场的停车位不应占用停车场绿地

6.6.2生态停车场的停车位不应占用停车场绿地。

6.6.3靠近住宅的停车位应考虑中低层植物的搭配,避免车灯光照和尾气 排放等因素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6.6.4停车场种植的屁荫养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养枝下净空应符合以下 规定:大、中型客车停车场应大于4.0m;小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m;非机 动车停车场应大于2.2m。 6.6.5室外停车场铺装宜用植草格、植草砖,形成生态停车场。 6.6.6垂直式停车车位间的绿化带宜后退通道边缘不小于0.5m,垂直式停 车车位间绿地乔木中心距离通道边缘不小于1.0m

6.7.2屋顶绿化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居任区屋顶绿化可分为化园式屋顶绿化和简单式屋顶绿化。化园式 屋顶绿化提供一定的休闲活动空间,小养木、低矮灌木、地被搭配,设园 路、亭廊、坐凳、小品设施等;简单式屋顶绿化不宜提供休闲活动空间 主要为植物种植。 2屋顶绿化的设计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及排水。 3屋顶绿化应考虑覆土、绿化、景观设施的重量和排水不畅时的积水 重量,确定活动荷载,尽可能集中荷载布置在承重墙或柱子处 4屋顶绿化的土壤应采用轻质、养分适度、清洁无毒、安全环保的种 植土,其底层应设置性能良好的排(蓄)水层和过滤层、保护层、耐根穿 刺防水层、普通防水层、找平(坡)层、保温绝热层。 5屋顶绿化应选择喜光、抗风、抗逆性强、浅根性的植物,不宜种植 高大乔木、速生乔木。乔木栽植位置宜设在柱顶或梁上,与边墙的安全距 离应大于树高。 6屋面种植养灌木高于2.0m、地下建筑顶板种植养灌木高于4.0m时 应采取防风固定措施。固定措施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 规程》JGJ155的相关规定。 7屋面高出室外地面3m的屋顶绿化宜以灌木、草坪、花卉、草本地 被为主。

6.7.3 垂直绿化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垂直绿化不应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及原有使用功能 2 垂直绿化应因地制宜,根据环境条件和景观需要,选择适宜的植物 品种。 3居住区内休闲廊架、高于1.0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宜进行垂 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4栽植宜采用地栽形式运城河津220kV干涧变施工组织设计,也可采用攀爬类植物支撑系统、模块式种植 箱、种植布袋、固定种植管槽等方式栽植,达到牢固、安全的技术要求。 更用金属件时,应作相应的隔热处理。 5垂直绿化应选择轻型、富含养分、保水保肥力强、不易板结、透气、 无异味的栽植基质。

7.0.1居住区水体、园桥、挡墙等高差处,体育活动及儿童游憩场地、健 身器械及其安装方式应按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7.0.2公共活动场地、道路、卫生间出入口等公共区域应满足无障碍设计 要求。 7.0.3座椅、高起的路缘石、雕塑小品、体育健身及儿童活动器械等应无 尖锐棱角。 7.0.4高于地面的砌体树池,内径不宜小于1.5m。内径小于1.5m的树池 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配置砌体拉结筋或钢筋混凝土压顶等技术措施 防止因树木生长造成树池开裂。 7.0.5需要轮椅通行的园路宽度不应小于1.5m,人行道在各路口、入口处 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规定 7.0.6考虑儿童步行及儿童推车通行的园路及铺装,面层材料不宜过于粗

9绿化与建筑及其他设施安全距离

9.0.1植物生长不应影响房屋安全、社会治安和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 行。 9.0.2 建筑周边树木应充分考虑居室通风、采光的要求。 9.0.3 房屋四周乔木能承受人体重量的主于或主于枝距外墙面或窗户不 宜小于1.5m。 9.0.4植物与地下管线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 范》GB51192第7.1.7条的规定。 9.0.5植物与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9.0.5的规定。

.0.5植物与建(构)筑物的最小间

A.0.1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及广西所 处的建筑气候区划,居住街坊绿地的绿地率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表A.0.1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

注:1住宅用地容积率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与 住宅周地总面积的比值 2建筑密度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基底面积与该居住街坊 用地面积的比率(%); 3绿地率是居住街坊内绿地面积之和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

A.0.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任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及厂西月 处的建筑气候区划,当住宅建筑采用低层或多层高密度布局形式时济宁汇翠园小区B区12栋电气施工方案,居住 街坊绿地的绿地率应符合表A.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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