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01/T 0016-2021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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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01/T 0016-2021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

ICS13.220.01

和浩特市地 方标

某高速公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简装)Specification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farmer markets

告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DB1501/T00162021

本支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0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内蒙古天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丹宇、刘珠峰、冯宇波、石永强、王晓东、常乐、张慧、穆嘉、王培龙、李 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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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组织、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 和演练的要求 安全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文件。 GB/T5907(所有部分)消防词汇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T38315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GB/T40248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GB 50072 冷库设计标准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5907、GB/T402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贸市场 farmer markets 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 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类、蛋类、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 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各类食品经营的固定场所。 3.2 消防设施操作员firefacilityoperator 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3.3 微型消防站 mini firestation 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然村落、居民社区为基本单元建设的志愿消防组织,主要开展防火巡查 消防宣传培训、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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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 作方针,提高自身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4.1.2农贸市场应坚持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4.1.3农贸市场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应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置消 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管 理措施和先进的消防技术手段,确保建筑具备可靠的消防安全条件, 4.1.4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 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2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

4.2.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保安人员应履行GB/T40248 安全职责的规定。

4.2.2消防设施操作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其中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

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 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值守消防控制室; b 操作、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检测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4.2.3 电气焊工、电工操作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持证上岗,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b) 落实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熟练掌握防火、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 d) 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4.2.4 微型消防站成员、志愿消防队队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熟悉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本人在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 参加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疏散、救护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及消防设施; C 发生火灾后,按照确定的任务分工,积极参加火灾报警、火灾扑救、人员疏散、伤患救助、 现场保护等工作。 4.2.5经营户应履行下列职责: 主动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防范意识; b) 严格遵守执行出租单位或产权单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用火、用电等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服从出租单位或产权单位的消防管理; c 加强安全自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上报出租单位或者产权单位进 行消除; d)对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无条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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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农贸市场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消防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控制室) 值班,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消防安全制度并应予公布 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6.1.2农贸市场举办展销会等大型活动期间,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举办活动的现场加强安保力量 瑙加巡杰一检杰顺次一制定亚小疏勘颈宏一英实淄安金拱施

很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5.1.2农贸市场举办展销会等大型活动期间,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举办活动的现场加强安保力量, 增加巡查、检查频次,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6.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6. 2. 1通用要求

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配备 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6. 2. 3配电室管理

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农贸市场内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电柜、配电箱应有明显标识,配电室工作人员应能正确区分消防 配电和其他民用配电线路,确保火灾情况下消防配电线路正常供电

6.2.4消防控制室管理

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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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市场周边管理

市场周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a)农贸市场出入口和农贸市场周边严禁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私拉乱挂、乱堆乱放等影响消防 安全疏散的行为; ? 通往农贸市场的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并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

6.3.1农贸市场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应符合GE 50016、GB50098、GB50303中的有关规定,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户外、潮湿场所需要供电的,应配 备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 6.3.2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并按 照规定上报单位保卫部门。 6.3.3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严禁非电工人员作业。 6.3.4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6.3.5场内不应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3.6 场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3.7 营业结束时,应切断场内非必要电源

6.4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6.4.1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 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未经审 批,不应进行动火作业。 6.4.2严格按照电、气焊操作规程进行动火作业。 6.4.3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使用电焊等。 6.4.4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 6.4.5农贸市场内的餐饮场所、食品加工摊点等动用明火场所,应设置在独立的防火分区内,并靠外 墙设置。散开式的食品加工区,应采用电加热器具,严禁使用可燃气体、液体燃料。 6.4.6农贸市场禁止吸烟,营业期间不应明火维修和油漆粉刷作业。

6.5.1农贸市场严禁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商品,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及闪点小于60℃ 的液体燃料。 6.5.2农贸市场严禁使用甲、乙类清洗剂。 6.5.3盛装可燃液体、气体的密闭容器应避免日光照射。 6.5.4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

6.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等设施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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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功能元备 6.6.2货架、柜台的布置应便于人员安全疏散,营业厅内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GB50016的相 关规定,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当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 6.6.3出口处及出口处的两侧1.0m范围内不应设置柜台、摊位、商品、广告牌等影响安全疏散的构 筑物、障碍物 6.6.4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严禁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6.6.5建筑每层外墙的门窗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确需设置栅栏时,应能从内部易 于开启。 6.6.6营业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6.6.7消防车通道应在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建筑物附 属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由农贸市场的管理使用单位设置。

6.7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人批准。 6.7.3消防设施应使用永久性标牌实行标识化管理,并符合GB13495.1规定。 6.7.4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日常巡查部位南京烷基苯厂9万吨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日常检查每周不应少于1次,单项检查每月不应少于 1次,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每年不应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6.7.5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农贸市场,每年应自行开展或委托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开展消防设施维 护保养检测

6.8.1农贸市场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及消防设施运行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 查。 6.8.2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 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6.8.3农贸市场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 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6.8.4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每天一次,各部门每周一次,单位每月一次。 3.8.5举办展销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前应当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6.8.6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用气、室内装修、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有无违章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疏散 走道与营业区地面上设置的界限标志是否完好,消防车通道标线、警示牌标识标牌是否完好, 有无占道经营等现象; C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农贸市场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及消防设施运行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 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 ,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农贸市场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 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方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每天一次,各部门每周一次,单位每月一次。 举办展销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前应当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山本虹干家

3.6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用火、用电、用气、室内装修、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疏散 走道与营业区地面上设置的界限标志是否完好,消防车通道标线、警示牌标识标牌是否完好, 有无占道经营等现象;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d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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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情况

8.7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 防火巡查、火灾隐惠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c 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 d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e 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深圳某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楼板、防火墙及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g 用火、用电、用气、室内装修、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有无违章情况; h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微型消防站人员值班值守情况以及器材装备设备完备情况

6.8.7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

6.9.1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6.9.2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 行确认。 6.9.3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 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6.9.4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 旦发生火灾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立即停业整改。 6.9.5对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 隐惠整改复函送达消防救援机构。 6.9.6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 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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