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8399-2021方舱医院建筑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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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3(J)T839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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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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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J)T8399-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J)T8399-2021方舱医院建筑技术标准.pdf

6.4.1生活热水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生活热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热水水质标准》 CJ/T 521 的规定; 2配水点的热水温度不应低于45℃; 3当水加热设备的出水温度低于60℃时,应设置消灭致病 菌的消毒设施或采取系统内热水定期升温的火菌措施; 4供热水的淋浴器、洗手盆宜采用恒温混合阀、恒温混合 龙头; 5淋浴器、洗手盆的热水供水应有防烫伤措施。 6.4.2每个护理单元应单独设置饮用水供水点,能满足饮用水和 开水的需求。 6.4.3当利用城市给水管网直接向建筑供水且引入管无防回流设 施时,热水加热器和饮用水设备供水的进水管上应设置倒流防 止器。 6.4.4 当采用电热水器供应饮用水时,应采取保证使用安全的 世

6.4.4 当采用电热水器供应饮用水时39F空中连廊钢平台搭拆及模板施工方案 (精品),应采取保证使用安全的 措施。

6.5.1临时方舱医院的污水处理可按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

.5.1临时方舱医院的污水处理可按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 范》GB51039和《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849中的要 求执行。

6.5.2初期雨水宜设雨水蓄水池收集,并经消毒后排入市政污水

6.5.2初期雨水宜设雨水蓄水池收集,并经消毒后排入市政污水 管。雨水不宜做为回用水水源

并盖。室外污废水排水管及化粪池应设置不小于DN100的通气 管。

6.5.4有传染病功能时不宜采用地面径流或明沟排放雨水。

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

5.5.6污水处理站的各处理单元应设置臭气收集系统,经处理后 高空排放。

7.1.1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部门的功能要求,确定实 施供暖与通风、空调系统;应根据室内空调设计参数、医疗设备 卫生学、使用时间、供暖空调负荷等要求合理分区。 7.1.2各功能区域宜采用独立的供暖空调通风系统。各分区应能 系统互相封闭,并应避免空气途径的院内感染。 7.1.3方舱医院的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除满足本标准外还 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综 合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0849等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2.1方舱医院应按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设置独立机械通 风系统,空气静压应从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依次降低。 7.2.2医护人员区域(清洁区)至病房区域(污染区)设置密闭 正、负压缓冲隔间。 7.2.3各病区应形成合理的气流通道,组织好气流组织,房间排 风应远离送风口,尽量保证不留通风死角。 7.2.4清洁区送风系统最低应采用粗效、中效两级过滤;半污染 区、污染区送风系统最低应采用粗效、中效、亚高效三级过滤 排风系统应采用高效过滤器

7.2.5医护人员区域和隔离病房区域的盟洗间、

7.2.5 医护人员区域和隔离病房区域的盟洗间、卫生间应分别独

7.2.5医护人员区域和隔离病房区域的盟洗间、卫生间应分别独 立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排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排风口宜加 装高效过滤器。

7.2.6建筑内各层送风、排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不应采

7.2.7应根据实际情况合适设置送、排风机位置,排风机应设在

与任何进风口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0m,或高于新风取风口不小于 6m,排风口应高于屋面不小于3m。 7.2.8送风、排风系统的风机及各级空气过滤器应设压差检测、 报警装置;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应设可视压差传感器,维持压差 不小于5Pa。

7.2.9通风系统各区域排风机与送风机应联锁运行,及时进行系 统维护。

7.3.1方舱医院各房间温度、湿度应符合表7.3.1白

7.3.1方舱医院各房间温度、湿度应符合表7.3.1的要求

表 7.3.1主要用房室内空调设计温度、湿度

7.3.2方舱医院医疗用房的新风量每人不应低于40m3/h,或清洁 区最小新风量3次/h,半污染区、污染区最小新风量6次/h。对于 人员多或高大空间场所,经过技术和经济比较,宜采用变风量 运行。 7.3.3方舱医院供暖空调冷源和热源应积极利用已有的能源系 统,当不能满足供应时,应根据其能源需求量,工程建设周期, 建设地点的能源条件、能源结构、价格及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政 策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论证确定。 7.3.4方舱医院供暖热源宜优先利用城市或区域集中热网,当热 网不能满足需求时,宜采用燃气或燃油,当电力供应充足时,严 寒地区可采用电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的热源,寒冷地区宜采用 空气源热泵方式。

7.3.2方舱医院医疗用房的新风量每人不应低于40m3/h,或清洁 区最小新风量3次/h,半污染区、污染区最小新风量6次/h。对于 人员多或高大空间场所,经过技术和经济比较,宜采用变风量 运行。

7.3.3方舱医院供暖空调冷源和热源应积极利用已有

统,当不能满足供应时,应根据其能源需求量,工程建设周期, 建设地点的能源条件、能源结构、价格及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政 策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论证确定,

网不能满足需求时,宜采用燃气或燃油,当电力供应充足时,严 寒地区可采用电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的热源,寒冷地区宜采用 空气源热泵方式。

求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及围护结构情况,选择空调采暖方式, 隔离区可安装分体冷暖空调机,严寒、寒冷地区冬季可设置电 暖器。 7.3.6分体空调电源应集中管理,送风应减小对室内气流方向的 影响,隔离区空调的冷凝水应集中收集。 7.3.7当采用散热器采暖时,供水温度不应大于85℃,散热器应 便于清洗消毒。

求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及围护结构情况,选择空调采暖方式, 隔离区可安装分体冷暖空调机,严寒、寒冷地区冬李可设置电 暖器。

影响,隔离区空调的冷凝水应集中收集。 7.3.7当采用散热器采暖时,供水温度不应大于85℃,散热器应 便于清洗消毒。

系统,并应使用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污染区空调机组表冷段的冷 疑水排水管上应设水封和阀门。

7.3.9新风的加热或冷却宜采用独立直膨式风冷热泵机组,并应

7.3.10医疗设备用房应在根据房间压差要求设置送排风系统的 基础上,根据设备的温度、湿度要求设置独立的空调机组或恒温 恒湿机组

1原建筑物空调为全空气系统时,应设置为直流式送、排风 系统; 2原建筑物空调为风机盘管(VRF室内机、分体空调)+独 立新风系统时,应设置排风系统; 3需临时加装排风系统时,宜选择风量、风压合适的风机箱 并设置备用风机。

8.1.1 应确保改建后的电力系统安全、可靠。 8.1.2 减少对既有建筑及其电气系统、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拆除 和改造,采取因情制宜的建安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8.1.1 应确保改建后的电力系统安全、可靠。

8.2.1既有建筑变配电系统运行应有一年以上的连续稳定运行 记录。

8.2.2既有建筑应具备两路10kV电源供电条件,供电容量

足方舱医院用电需求;两路10kV电源运行方式为一用一备 宜临时改为双电源同时运行互为备用方式。

8.2.4清洁区宜利用既有建筑配电系统;污染区单独设置配电系 统,目病房区、护理区宜分设系统。优先利用改建区域原配电回 路及供电电缆,切断方舱医院运行期间不运行的负荷回路。 8.2.5配电箱(柜)、控制箱(柜)宜设置在污染区外专用房间 内,不应设在病房区;配电箱(柜)宜采用标准化设计,选用成 套定型电气设备:风机、水泵等控制箱宜与设备一体化配套 8.2.6改建中增设的照明、插座回路,应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的利全由

8.3.1 应评估既有建筑照明是否可以利用,或改变控制、加装遮 光板、更换灯具等措施后是否可以利用。 8.3.2当既有建筑照明难以利用或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时,可结合方 舱式医院平面布置,在空中、墙面、床头增设照明灯具,不宜在 地面增设照明灯具:

8.3.4对已设置智能照明的建筑,应采用集中控制模式,减少就 也控制模式使用;对未设置智能照明的的建筑,宜由护士站或值 班室集中控制。

8.3.5在医疗场所及其他需要灭菌消毒的地方应设置紫外线

器或紫外线杀菌灯。紫外杀菌灯应采用专用开关,不得与普通灯 开关并列,并有专用标识;对于公共场所或有人滞留场所的杀菌 灯,宜采用间接式灯具或照射角度可调节的灯具,并宜采用移动 式设备。

8.3.6每个床位宜设置不少于3个220V、10A单相二三孔组合 插座,其中一个带USB充电口。每床设床头灯,或配置台灯。 8.3.7 应急照明应按改建后的功能调整,应急灯具宜用既有建筑 灯具。

8.4.1 一般电线电缆的选型应采用低烟、低毒阻燃类线缆。 3.4.2 新增布线宜以明敷为主,可采用钢索布线方式。

阿尔卡迪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8层8.4.1一般电线电缆的选型应采用低烟、低毒阻燃类线缆。

8.4.3线缆槽盒及穿线管应采用不燃型无毒材料。穿越隔墙时, 隔墙缝隙及槽口、管口应采用不燃材料可靠密封,防止交又感染

设计规范》JGJ312及《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 关规定。

8.5.2 医疗设备间、淋浴间或有洗浴功能的卫生间等处,应设置 辅助(局部)等电位联结。 8.5.31类及2类医疗场所的患者区域内,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8.5.42类医疗场所局部的IT供电系统,应配置绝缘故障监测装 置,并满足有关监测要求; 8.5.51类和2类医疗场所应选择安装A型或B型剩余电流保护 器

8.5.31类及2类医疗场所的患者区域内,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9.0.1应设置与本区域疾控中心、上级疾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 政府相应管理部门等的专用通信接口。 9.0.2 应提供无线网络接入条件,保证4G或5G网络全覆盖; 有条件的场所,应增设无线AP实现WIFI全覆盖。 9.0.3应根据需要增设远程会诊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及其相关通 信接口。 9.0.4结合方舱式医院平面布置改造或增设视频监控系统,患者 休息区、护士站实现视频监控覆盖:在护士站(值班室)设置) 键报警按钮,接入医院安防系统。 9.0.5 宜设置无线医护对讲系统。 9.0.6 改建的智能化系统当有线布线难实施时,可采用无线方 案。 9.0.7 在智能化系统设计中优先选用能减少直接接触,避免二次 传染的技术。 9.0.8 方舱医院应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0.9 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9.0.10 宜根据医疗流程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对医惠通道、污 染与洁净区域进行医疗流线的管理;当出现紧急情况时,门禁应 当解除

10.0.1方舱医院医用气体设计深圳桃源居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医疗 科目和流程选择所需的医用气体。 10.0.2对于改造的方舱医院收治临时轻症患者时,可以采用小型 移动式医用气体供应设备。 10.0.3集中供应医用气体工程的设计,应按照《医用气体工程技 术规范》GB50751进行设计。 10.0.4排放的医用废气不应对医院及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11.0.1方舱医院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有关规定。 11.0.2方舱医院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和消 防车道等均能满足国家标准规范相关要求。 11.0.3方舱医院无法满足现行消防标准要求时,需结合当地消防 部门意见,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11.0.4建筑内应按防火分区设置病区,病区内护理单元(小舱, 宜按井字型布局,主疏散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m,最长蔬散距离不 应大于30m,当室内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意 点至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11.0.5临时储存医用氧气罐应设置在室外,远离热源、火源和易 燃易爆源。 11.0.6改建后各楼层或高大空间内容纳的人数应根据现有蔬散 楼梯及安全出口的蔬散宽度确定,疏散楼梯间或高大空间安全出 口净宽度按100人不小于1m计算。 11.0.7 隔断应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制作,严禁使用聚氨泡沫 聚苯乙烯泡沫、海绵等易燃材料夹芯板。 11.0.8方舱医院内宜为每名医护人员配备一具过滤式消防自救时 吸器,自救呼吸器应放置在醒目且便于取用的位置。 11.0.9 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设置明显标志,宜根据 床位布置,在疏散通道地面、墙面(隔断)增设疏散指示标志

并张贴疏散引导示意图。紧急情况下,应确保患者可以就近使用 医务人员通道蔬散逃生。 11.0.10电气线路应分类穿管(线槽)敷设,具备条件的可增设 电气火灾监控装置。电热毯功率不应超过80W,床头的电源插座 只限用于手机充电和床头照明。严禁超负荷用电。 11.0.11 改造建筑的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规定 11.0.12方舱医院内若增设生活给水系统,且原建筑室内消防系统 未配置消防软管卷盘时,可增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头 其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至少有1股水柱能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 11.0.13每10张床位宜配置不少于4具3L水基型灭火器或2具 4kg干粉灭火器,并视情况配备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和强光手 电筒。位置较远的室内消火栓,应预先铺设水带靠近病区。 11.0.14应按严重危险级场所配置相应数量灭火器。建筑灭火器 配置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 有关规定执行。 11.0.15贵重设备用房、病案室和信息、中心(网络)机房应设 置气体灭火装置。 11.0.16护士站宜配置微型消防站,移动式高压细水雾贮水量宜 为100L。 11.0.17增设的电气线路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1.0.18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应按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执 行。方舱医院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连续供 电时间不应少于1小时;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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