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645-2019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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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4/T 164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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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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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 1645-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4/T 1645-2019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5.1城市工程管线是指用于服务人民生产生活的市政常规管线,包括给 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这些市政管 线应因地制宜纳入综合管廊,各类工业管线不属于本规范规定的范围。 根据国内外工程实践,各种城市工程管线均可以敷设在综合管廊内 从技术层面上,通过安全保护措施可以确保这些管线在综合管廊内安全 运行。本标准明确了各类管线进入综合管廊的条件。一般情况下,信息 电(光)缆、电力电缆、给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技术难度较小,这些管线口 以同舱敷设,天然气、雨水、污水、热力管道进入综合管廊需满足相关安全 规定,天然气管道及热力管道不得与电力管线同舱敷设,且天然气管道应 单舱敷设。压力流排水管道与给水管道相似,可优先安排进入综合管廊 内。由于我区建设场地地势条件差异较大,可通过详细的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采用重力流排水管渠进入综合管廊的方案。考虑到重力流雨水、污 水管渠对综合管廊竖向布置的影响,综合管廊内的雨水、污水主十线不宜

长,宜分段排入综合管廊外的下游十线。 根据GB50028,城镇燃气包括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以及天然气 化石油气密度大于空气,一旦泄露不易排出;人工煤气中含有CO不 内入地下综合管廊。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天然气逐渐成为城镇燃气的 ,因此本规范仅考虑天然气管线纳入综合管廊,

长,宜分段排入综合管廊外的下游一

5.2综合管廊建设实施应以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为指导.保证综合管廊的

号和“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 号,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探索 投融资、建设维护、定价收费、运营管理等模式,提高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水 平。通过试点示范效应,带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 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综合管廊。 综合管廊的建设既要体现针对性,文要体现协同性。综合管廊建设 要针对需求强烈的城市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GB/T 38630-2020标准下载,提高综合管廊实施效果: 综合管廊建设也要与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建设等相关项目协同推 进,提高可实施性。

5.4城市新区应高标准规划建设地下管线设施,新区主十路往往

城市老(旧)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应以规划为指导,结合地下空间开 用、旧城改造、道路建设、地下主要管线改造等项目同步进行,避免单 一项目建设对地面交通管线设施运行的影响,并减少项目投资

.6综合管廊属于城市基础设施的一种类型,是一种高效集约的城市

5.6综合管廊属于城市基础设施的一种类型,是一种高效集

信、燃气、供热、再生水等地下管线设施规划相协调;城市综合管廊主体采 用地下布置,属于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形式之一,因此综合管廊工程规划 建设应统筹考虑与城市地下空间尤其是轨道交通的关系:综合管廊的出 入口、吊装口、进风口及排风口等均有露出地面的部分,其形式与位置等 应与城市环境景观相一致

信、燃气、供热、再生水等地下管线设施规划相协调;城市综合管廊主体采 用地下布置,属于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形式之一,因此综合管廊工程规划 建设应统筹考虑与城市地下空间尤其是轨道交通的关系:综合管廊的出 入口、吊装口、进风口及排风口等均有露出地面的部分,其形式与位置等 应与城市环境景观相一致。 5.7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与道路、管线等工程密切相关,为更好的发挥综 合管廊的效益,并且节省投资,应统一规划,同步建设。为确保综合管廊 和内部管线的安全运行,综合管廊建成后应由专业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综合管廊建设应同步配套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 等设施,以满足管线单位的使用和运行维护要求。 5.9综合管廊主要为各类城市工程管线服务,规划设计阶段应以管线规 划及其工艺需求为主要依据,建设过程中应与直埋管线在平面和竖向布 置相协调,建成后的运营维护应确保纳入管线的安全运行。 5.10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内容应包含平面布置、竖向设计、断面布置、节 点设计等总体设计,结构设计,以及电气、监控和报警、通风、排水、消防等 附属设施的工程设计。 为确保综合管廊内各类管线安全运行,纳入综合管廊内的管线均应 根据管线运行特点和进入综合管廊后的特殊要求进行管线专项设计,管 线专项设计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规范的技术规定

6.1.1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 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综合管廊工程规 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上位依据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要求,也是 城市总体规划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的进一步落实,其规划年限应与

成市总体规划年限相一致。由于综合管廊生命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0 ,因此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适当考虑城市总体规划法定期限以外(即 规划部分)的城市发展需求

6.1.2城市新区的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中,若综合管廊工程规划

,各工程管线规划和综合管线规划应与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相适应;老 的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中,综合管廊应满足现有管线和规划管线的需求 可依据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对各工程管线规划进行反馈优化

6.1.3有条件建设综合管廊的城市应编制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且

6.1.4综合管廊相比较于传统管道直理方式的优点之一是节省地下空 间,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中应按照管廊内管线设施优化布置的原则预留地 下空间,同时与地下和地上设施相协调,避免发生冲突。

6.1.4综合管廊相比较于传统管道直理方式的优点之一是节省地下空

6.2.1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应结合国家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及用地性质分 析,敷设两类及以上管线的区域均可划分为综合管廊建设区域。特别是 高强度开发和管网密集地区应划分为综合管廊建设区域,主要是:城市中 心区、商业中心、城市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开发区、重要广场、高铁 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所在区域: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主要道 路以及景观道路:配合轨道交通、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建设工程 地段及其他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等。 综合管廊适建区在建设区域基础上,统筹考虑综合管廊建设的可能 性因素,选择条件成熟的区域作为适建区,开展综合管廊建设,带动其他 区域;形成以试点开展的局面,并逐步辐射周边区域,带动整个区域的发 展。建设区域评价标准可采用模糊数学中多级评价指标法等。综合管廊 宜从区域定位及用地布局、道路规划、市政管线规划、保障体系及建设投

资等多方面评价。建设区域可分为:适建区和慎建区二层次。 6.2.3综合管廊工程专项规划除考虑常用管道外,还要根据城市发展, 设计或预留其他管道在综合管廊内空间。 6.2.7根据目前国家政策及经济发展,综合管廊系统规划应遵照:近期 分段试点,远期壮大骨架,远景形成系统的原则。综合管廊是地下管线主 十,优先选择在规划的电力、电信、给水等主十管敷设道路建设;优先选择 具备良好建设条件的主要交通十线;对于老城区,选择地下管线复杂道 路,结合片区开发,建设综合管廊,节约地下空间;优先选择规划区外规划 管线进入城市的重要通道

6.3.1三维控制是专项规划的重点内容,综合管廊三维控制线包括规戈 平面、竖向和位置规划要求。 6.3.2入廊管线种类及规模、建设方式、预留空间等,也是确定综合管廊 分舱、断面形式及控制尺寸的主要因素。 6.3.9综合管廊重要节点包括:与道路、轨道交通、地下通道、人防工程 及其他设施,综合管廊工程专项规划应明确相互之间的间距。 6312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生线工程因此安全防家要满足相关标准

7.1.4总体设计是综合性内容,是从整体上对综合管廊设计及施工中的

1.4总体设计是综合性内容,是从整体上对综合管廊设计及施工中 点和技术难点进行控制,推荐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供设计和施工人 用,具有提纲挚领的作用。

7.1.6综合管廊总体设计特别强调各专业之间的协调性,应以总体设计 为指导,衡量管线与结构物之间、主体和附属构造物之间衔接的合理性。 7.1.8因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的建筑限界内禁止 任何物体侵入,考虑各类出露地面构筑物存在侵入紧邻交通设施可能,建 议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行业规程规范的要求。

7.1.6综合管廊总体设计特别强调各专业之间的协调性,应以总体设计

7.1.9城市老旧区道路狭窄,交通服务水平低,各类口部设置若考虑不 当,将对既有交通(快行、慢行)产生干扰,因此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7.1.10干线管廊主要用于连接原站(如自来水厂、发电厂、热力厂等)与 支线综合管廊,因此干线综合管廊应合理确定与原站、支线管廊的接入点 位置。根据国家现行管线规范,支线管廊应明确设置分支口,合理确定间 距,综合各类管线及沿线服务需求,分支口间距按150m~200m设置,可满 足基本要求。当规划已明确划分地块或服务对象,宜按实际情况确定。 7.1.11综合管廊内的工程管线为沿线地块服务,应根据规划要求预留 管线引出节点。综合管廊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避免道路的开挖,根据现 有综合管廊工程实践,存在综合管廊建设与其配套设施未同步的情况,道 路路面施工完工后再建设配套设施时,文发生多次开挖路面或人行道的 不良影响,因此要求综合管廊分支口预埋管线时,应同步实施管线井、排 管等土建工程。 7.1.13根据国内工程实践,矩形断面便于布置管线安装空间和检修通 行空间,内部空间利用率比较高,故采用明挖现浇施工时宜采用矩形断 面;采用非开挖技术如顶管法、盾构法、暗挖法施工时,宜采用圆形断面或 马蹄形断面:采用明挖预制拼装法施工时,综合考虑断面利用、构件加工 现场拼装等因素,宜采用矩形、圆形、马蹄形断面。 7.1.14综合管廊作为多专业协同设计的工程项目,极易产生管线之间 的十扰,结构在平面及空间的问题,无其交叉口及各节点设计时,此类问

7.1.9城市老旧区道路狭窄,交通服务水平低,各类口部设置若考虑

行空间,内部空间利用率比较高,故采用明挖现浇施工时宜采用 面;采用非开挖技术如顶管法、盾构法、暗挖法施工时,宜采用圆形 马蹄形断面;采用明挖预制拼装法施工时,综合考虑断面利用、构件 现场拼装等因素,宜采用矩形、圆形、马蹄形断面

干扰,结构在平面及空间的问题,尤其交叉口及各节点设计时,此类 尤为突出,故宜进行空间三维设计。通过对内部管线、重要节点(人 入口、吊装口、通风口、交叉口)等的三维模拟,优化设计方案,排查各

管线之间、管线与结构之间的冲突等。 7.1.15监控中心宜靠近综合管廊主线,为便于维护管理人员自监控中 心进出管廊,之间宜设置专用维护通道,可兼作日常维护的出入口,并根 据通行要求确定通道尺寸。

7.1.15监控中心宜靠近综合管廊主线,为便于维护管理人员自监控中 心进出管廊,之间宜设置专用维护通道,可兼作日常维护的出入口,并根 据通行要求确定通道尺寸。 7.1.16其他建(构)筑物主要指地下商业、地下停车场、地下道路、地铁 车站以及地面建筑物的地下部分等。不同地下建(构)筑物工程沉降控制 指标不一致,为了避免因地下建(构)筑物沉降差异导致天然气管线破损 而泄漏,参照日本《共同沟设计指针》第2章基本规划中提到:“在地铁车 站房舍建筑部或者一般部位的建筑物上建设综合管沟时,采用相互分离 的构造为佳。如果采用一体式构造时,应该与有关人员协商后制定综合 管沟的位置和结构规划。”故不建议与其他建筑物合建。如确需与其他地 下建筑物合建,必须充分考虑相互影响因素。 7.1.17压力管道运行出现意外情况时,应能快速可靠地通过阀门进行 控制,为便于管线维护人员操作,一般应在综合管理外部设置阀门并,将 控制阀门布置在管廊外部的阀门井内。 7.1.18管道内输送的介质一般为液体或气体,为便于管理,往往需要在 管道的交叉处设置阀门进行控制。阀门的控制可分为电动阀门或手动阀 门两种。由于阀门占用空间较大,应予以考虑。 7.1.19综合管廊内需考虑管线、管道三通、弯头、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 的支撑布置,工程管线设计时应对这些支撑或预埋件进行设计,并与综合 管廊设计相协调。支撑或预埋件宜为可调整式,以适应管线调整及新工 #园

7.1.19综合管内需 的支撑布置,工程管线设计时应对这些支撑或预埋件进行设计,并与综合 管廊设计相协调。支撑或预理件宜为可调整式,以适应管线调整及新工 艺发展

7.2.1综合管廊的起终点位置应根据分期建设的情况,结合

2.1综合管廊的起、终点位置应根据分期建设的情况,结合道路交通

廊管理和运维等因素确定。起、终点位置应考虑与后期实施管廊的 接。管廊起终点需避开道路十字路口、桥梁、人防工程等广东某管道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当分期实施时

尽可能设置在绿化带或人行道下,便于后期续建管廊和入廊管线的施工。 7.2.3综合管廊一般设置在道路红线内,与构筑物冲突时,需采用平面 避让或立体交叉的方式,平面避让其基础与桥梁墩柱(台)应保留一定的 安全距离,如图4所示

图4综合管廊遇有桥梁墩柱(台)时避让示意图

当管廊设置在道路外绿化带内时,可能会与现状或规划建(构 的地下建筑距离过近K44 732~K44 876段滑坡治理工程施工方案,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与现状和规划建(构) 筹考虑。

当管廊设置在道路外绿化带内时,可能会与现状或规划建(构)筑物 的地下建筑距离过近,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与现状和规划建(构)筑物统 筹考虑。 7.2.5综合管廊平面线形可采取曲线,考虑施工因素,也可采取折线,但 偏角(折线与水平线的夹角)不宜小于15°,若小于15°,将造成折线次 数过多,折线段过短,不利于管廊土建及管线安装施工;当线形平面夹角 为90°时,管廊本体宜采用倒角的形式,倒角尺寸需满足各类管线转弯 半径及安装的要求。 7.2.6综合管廊一般在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铁路规划红线范围内

7.2.5综合管廊平面线形可采取曲线,考虑施工因素,也可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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