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889.14-2010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14部分 特殊现场测量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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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9889.1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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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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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889.14-201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19889.14-2010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14部分 特殊现场测量导则.p*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技术背景 测试报告 附录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空气声隔声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撞击声隔声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扬声器、撞击器和传声器适宜位置示例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撞击器位置和传声器位置的组合 附录E(资料性附录) 术语解释

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GB/T19889的本部分规定了涉及空气声隔声和撞击声隔声的现场测量,本部分是对 GB/T19889.4和GB/T19889.7的补充桥梁施工组织设计(格式),给出了在GB/T19889.4和GB/T19889.7中未直接涵盖的 寺殊现场条件下隔声测量的导则。 注;标准GB/T19889.4和GB/T19889.7(统称基本标准)详细规定了理想现场条件下的测量方法,但对如何在非 长方形房间、尺度与普通居室差别较大的房间中进行适宜的测盘设置,尚未提供信息,并且也未给出对很大的 房间、长条形房间、楼梯和耦合房间等场合下的测量导则。本部分的制定及其应用将有助于改善建筑隔声现场 测量的再现性,并且可避免在实际测量现场的耗时安排考虑,使一些特殊现场条件下测量工作的实施更为 规范。 本部分主要适用于住宅、学校和旅馆等建筑中容积小于250m3的房间的隔声测量。 按GB/T19889.4和GB/T19889.7测量时并不要求使用本部分,除非另有约定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988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相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亲 分。

建巩利建巩构件南测重第4部分:房间之间空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7部分:楼板撞击声隔声的现场测

要求传声器位置均匀地分布在整个室内空间。 例如:如果声源室是一个很长并有吸声天花板和地面地毯的狭窄走廊,那么,从一端到另一端的声

压级衰减相当可观,可能有10*B至20*B。按GB/T19889.4的规定,原则上就不能进行测量。因为 在声场不扩散、声压级衰减很大的情况下,其室内平均声压级已失去意义。 在此情况下,若需进行测量,本部分建议将声源放置在离声源室和接收室的共同间壁的某一极大距 离处,即按照本导则确定出走廊中紧靠共同间壁的一个“虚拟”的有限容积的声源室空间。 b) 在声源室楼板面积很大的现场条件下测量撞击声隔声时,按照本部分测量与按照基本标准测 量,所得结果可能会有差异。按照本部分,撞击器在声源室楼板上的撞击位置不宜远离接收 室,这会导致一些情况下接收室内的声压级高于按GB/T19889.7测量得到的值,因为 GB/T19889.7中要求撞击器位置均匀分布在声源室的整个楼板面上。

本部分包括两个不的应用领域:空气声隔声和撞击声隔声。为了方使实际应用,本部分在附录 中,以图形示意或者图形解释的方式列出了适宜测量设置的示例。 资料性附录见附录A至附录E。

本附录是对GB/T19889.4的补充。 分隔声源室和接收室的公共间壁部分称为“共同间壁”,它们可以是隔墙或楼板。在 垂直方向测量中,这种分隔间壁的整个面统称为“间壁”(见附录E对这些术语的解释)

A.2. 1 测广频率范围

隔声测量宜采用1/3倍频程滤波器,测量的最小频率范围为100Hz至3150Hz。 本附录中所用的频率范围为100Hz至3150Hz,但导则的基本原则同样适用按GB/T19889.4的 附录D进行的频率在50Hz至80Hz以及4000Hz至5000Hz的测量。 本附录适用于1/3倍频程和倍频程测量。

房间容积不宜超过250m3。但不满足此条件的两房间之间的声测量也可参照本部分。 水平方向测量只作单方向测量,通常选取较大的房间作为声源室。如果一个房间是规则房间,另 个房间的几何形状复杂,则宜取规则房间作为接收室,即使规则房间是两者之中的大房间,也应如此。 注:按照GB/T19889.4可以在相反的方向交替进行2次测量,最后取平均值。然而,双向测量相当耗时,因为要建 立两套完整的测量设置,并且混响时间也要测量2次。 垂直方向测量,宜优先选取下层房间作为声源室。如果采用无指向性扬声器,并且扬声器置于楼板 上方离地有足够的距离,可以避免直达声的影响,此时上层房间也可以作为声源室。立式便携扬声器宜 效在柔软的材料上面,以防固体声传入楼板。 计算隔声量时,需要用到接收室容积和共同间壁面积。接收室内由非吸声表面组成的物体的体积 要从总体积中扣除,这类物体如衣橱、橱柜和管道井等。如果共同间壁上安装有覆盖了部分间壁面积的 柜子、壁橱等物体,则无需扣除面积

A.2.3传声器和扬声器位置的数

出了声源室与接收室 置的推荐效量

括号中的数值是测量室内声压级的位置总数量,

面积小于50m²时,如果能够满足GB/T19889.4规定的两个扬声器之间的距离至 寸2个扬声器位置可使用相同的5个固定传声器位置或相同的旋转传声器扫测路径( 则宜采用测量设置B。 面积在50m²~100m²时,宜使用2个扬声器位置,但对2个扬声器位置不可使用相

固定传声器位置或相同的旋转传声器扫测路径,即总共需要10个固定传声器位置或2个旋转传声器位 置(测量设置B)。 为了在所有测量条件下获得尽可能高的准确度,一般推荐采用测量设置B,这同样适用于面积小于 50m²的房间,这对矩形或类似的房间尤其重要。 楼板面积大于100m²时,推荐采用3个扬声器位置,15个固定传声器位置或3个旋转传声器 立置。 声源室和接收室中声场采样的要求与GB/T19889.4相同,即固定传声器位置均匀地分布在充许 的空间范围内,如使用移动传声器,需要在可能的全部空间内均匀地采样。 体积小于10m3的小房间,采用固定传声器位置进行测量,测量位置数量等于非相关位置总数量。

A. 2. 4水平方向测

附录C例1至例14(符号见C.2)提供了水平方向测量时扬声器和传声器适宜位置的示例。 在考虑到满足GB/T19889.4规定的最小距离后,扬声器位置一般要尽可能靠近声源室内共同间 壁对面的两个墙角。楼板面积大于50m²的声源室,扬声器距共同间壁的距离不宜超过声源室内间壁 宽度的2.5倍或10m,即不超过二者中的最短距离(见附录C例1、例2和例3)。如果声源室楼板面积 受到限制(参见例2),则依可用的有限面积从表A.1中选择扬声器和传声器位置的数量。 如果通过某侧向墙体或侧向围护结构的传声显著,则扬声器不宜放在靠近该构件的地方

附录C例15至例28(符号见C.2)提供了垂直方尚测量时扬声器和传声器适宜位置的示例。 在考虑到满足GB/T19889.4规定的最小距离后,扬声器位置一般要尽可能靠近房间的墙角。 如果通过某侧向墙体或侧向围护结构的传声显著,扬声器不宜放在靠近该构件的地方。 如果接收室小于声源室,且声源室楼板面积超过50m,则扬声器不宜放在紧靠共同间壁的地方 见附录C例21、例23和例25)。

对有局部隔断墙的房间,如果隔断的开口面积小于或等于其所在位置的房间垂直断面面积的三分 之一,作为一个约定规则,该房间被视为两个独立的房间。但如果房间被视为一个整体房间更为合适 划算采用测量设置B。扬声器位置要尽可能使声辐射完全覆盖整个共同间壁(最好从2个扬声器位置 都能看到整个共同间壁)。上述原则也适用于房间分隔墙高度小于房间高度的情况。 有局部隔断墙的房间之间水平方向测量的示例见附录C例9、例10、例11、例12、和例13。 如果垂直测量的一个或两个房间中有局部隔断墙,宜采用与水平测量同样的原则测量(见附录C 例26、例27、例28、例30和例31)。 标收西人拥宝间间物用合书工村润形海广临自间

A.3.2有阻尼的房间

在大的强阻尼(短混响时间)的房间中,声压级会随距声源距离的增加而显著衰减。 示例:一个装有吸声天花板和地面铺地毯的狭长走廊。 在强阻尼的接收室中,有必要限制声压级采样所用的那部分接收室的容积,接收室内那些声压级比 共同间壁附近的参考位置处低6*B或更多的地方不宣包括在内。水平方向测量的参考位置:距共同间 壁中央0.5m、地板上方1.5m处;垂直方向测量的参考位置:共同间壁中部的上方1.5m处(见附录E 中的术语解释)。 开启声源室的扬声器后,可采用便携式声级计测量参考位置及从该位置起增加距离后的位置上的 A计权声压级来估算声压级的衰减。接收室的这部分容积用于测量和计算隔声量。 在强阻尼的声源室中,从声源前1m的位臀到共尚间壁前0.5m的位置(参考位置)上的声压级衰

减不宜超过6*B,否则,宜将扬声器移至离间壁近一点的位置。

A.3.3交错排列的房间

如果房间交错排列,并且声源室楼板面积超过50m,则扬声器宜放在声源室中紧靠共同间壁的 地方。 对于垂直方向测量,扬声器离端墙(见附录E)的距离不宜超过声源室宽度的2.5倍或10m,即不 超过二者中的最短距离(见附录C例17、例21和例23)。 对于水平方向测量,如果共同间壁的宽度小于声源室内间壁宽度的一半,扬声器位置之间的距离则 宜减小到近似等于共同间壁宽度的2.5倍(这在接收室比声源室小得多,或者房间交错排列的情况下会 涉及)。靠近共同间壁区域放置扬声器时,其位置间距不宣小于5m(见附录C例4和例5)。宜避免将 扬声器位置选在房间对称线上,如果两个房间完全错开(无共同间壁),2个扬声器位置的间距也不宜减 少(见附录C的例6)。 垂直方尚测量的示橱概器录C例17、例18和例19

A. 3.4几何形状很复杂的房间

导则没有具体规定在几何形状很复杂的房间(例如有开散面的房间、错层住宅的房间)之间的测量 细则。这些房间或多或少由几个耦合空间组成,在这些场合下,几乎不可能规定接收室的容积和共同间 壁的面积。此外,扬声器和传声器位置的选择通常也很困难,此时的基本原则是将扬声器放在住宅中紧 靠所界定的共同间壁的区域,通常需要3至4个扬声器位置,接收室内传声器位置应均匀分布在测量所 允许的最大空间内,见GB/T19889.4,接收室的容积宜按A.3.2规定的6*B法则来限定。

A.4.1扬声器和传声器位置

一般情况下,门的面可认为是室外(例如:面向走廊或楼梯间的那一面),此时宣将走廊或楼梯间 作为声源室,采用2个扬声器位置,扬声器在声源室内宜放在门对面墙角的地面上,其放置位置既不宜 靠近门,也不宜靠近安装门的墙体。 使用固定传声器测量,声源室和接收室均宜采用5个位置。 使用旋转传声器测量,声源室和接收室均宜采用1个位置。 注:测基安装在两个规则房间之间的门(例如:客房或教室),无法定义室内和室外时,以上原则同样适用。 A.4.2走廊和房间之间的门(例如:大厅入口)

A.4.4建筑物中门的隔声量的测

Ra—门的表观隔声量,单位为分贝(*B); L1——声源室平均声压级,单位为分贝(*B); L2—一接收室平均声压级,单位为分贝(*B); A接收室吸声量,单位为平方米(m²);

如果所有的声音均是通过门洞开口面积Sa传递的,那么,Ra即为门的隔声量。否则应对Ra进行 修正。 其次,采取隔声措施将门处的隔声量大大提高,以检验侧向传声,采取隔声措施后门处的表观隔声 量R由式(A.2)确定:

由于周围墙体的隔声太差,导致不能准确地测出门的隔声量。与b)的前提相同,此 声措施足够有效。 此时,可用下式估算门隔声量的低限:

Ra.app > Ra + 1. 3 *B

测试目的只是为了检验门是否满足一定的隔声要求,并且表观隔声量R已达到相应 隔声措施和测R的第二步测量就没有必要了,因为下式总成立:

河源巴登城(DD庄园)一期项目砌筑施工方案A.5扩散场的评估方法

本方法可用于评估不容易理解的测量结果或由于测基不满足扩散声场条件而引起的问题。 测量2个扬声器情况下10个固定传声器位置上的声压级(对应每一扬声器有5个传声器位置)。 源室内,2个扬声器的位置宜同于隔声测量。接收室内,可用2个扬声器直接测量,或者将扬声器放 声源室内发声,测量建筑结构的声辐射。传声器位置宜均匀分布在整个房间空间内。 可测出10次测量样本的标准偏差,并可与图A.1所示的理论期望值进行比较。 图A.1和表A.2中列出标准偏差值旨在优化测量设置,其值不宜作为所需满足的要求。 如果超过了理论值,宜作如下考虑: a)如果超出的数值是在低频出现,宜考虑增加传声器或扬声器位置的数量。 对于以典型的建筑材料建造的硬表面空房间,标准偏差有一限值。在比空房间的混响时间短 的房间内(如有吸声天花板或厚地毯的房间),空间标准偏差会提高,可能超出理论值,尤其在 高频段。 ) 在中高频范围内限值的超出可能是由于阻尼房间内声压级的空间衰减,这可以通过在接收室 内垂直于共同间壁的直线上不同位置声压级的系统测量,或者在声源室内逐渐增加与声源的

距离的系统测量来检查。如果出现较大的声级衰减,宜增加扬声器和传声器位置,并应用 A,3.2中给出的6*B规则。 尤其在小的阻尼房间中扬声器的近场影响是一项风险,如果这被证实是引起超过限值的原 因,可能的话要把传声器位置移到离扬声器较远的地方。 在有局部隔断墙的房间内,限值可能被超过的原因是在某些传声器位置隔断墙形成了声屏障

声压级的空间标准偏差的理询 表A.2图A.1曲线的具体数值

A. 6 混响时间测量

本附录是对GB/T19889.7的补充。 分隔声源室和接收室的公共间壁部分称为“共同间壁”,它们可以是隔墙或楼板。在水平方向测量 和垂直方向测量中,这种分隔间壁的整个面统称为“间壁”(见附录E对这些术语的解释)。 放骨撞击器的房间为声源室,在垂直方向的测量中上层为声源室,下层为接收室,

四角地煤矿施工组织设计B. 2. 1 测量频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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