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31T 025.4-2022 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关键质量指标体系:合交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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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31T 025.4-2022 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关键质量指标体系:合交通.pdf

ICS 13.020.20 Z.04

DB1331/T025.4—2022

蚌埠市某大型闸扩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关键质量指标体系

Key quality index system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in Xiong'an New Area

Comprehensivetransportation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发布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发布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关于发布《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关键质量指标体系:建 筑工程》等八项雄安新区地方标准的通告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2年6月27日

本标准主编单位: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慧敏葛亮聂大华李劲遐郭淑霞 陈仁东徐德标高阳李妙迪曹宇 张小海袁倩倩马杰陈兵赵维贺 张志学李白玉马珂邢行李平谱

陈文钊董启伟马晓萌吴昊灵詹鹏宇 金锋郭然韩波付秀勇 冀程 王兵万文杰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苑红凯杜恒卢齐南张国清邱蓉 张学军刘启飞郭小红金路

6.1一般规定.. 50 6.2公交场站... ..51 6.3枢纽基地和总平面设计 .52 6.4枢纽换乘空间.. ... 55 6.5标志标识. ... 57 6.6防灾防疫及应急救援. ... 5.7 轨道交通 ..59 7.1规划... ...59 7.2线路... 7.3结构.. .62 7.4车站建筑 ...64 城市货运. 智慧交通. .70 9.1系统功能. ...70 9.2交通监控系统 9.3智能合杆... ..72 9.4通信和网络信息安全. ... 73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75 付:条文说明 .76

6.1一般规定... 50 6.2公交场站.. .51 6.3枢纽基地和总平面设计 52 6.4枢纽换乘空间.. ..55 6.5标志标识. ...5.7 6.6防灾防疫及应急救援. .... 57 轨道交通 ..59 7.1规划... ...59 7.2线路... 7.3结构... .62 7.4车站建筑 城市货运. 智慧交通 ..70 9.1系统功能. ...70 9.2交通监控系统 9.3智能合杆.. ..72 9.4通信和网络信息安全. ... 73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75 附:条文说明 .76

1.0.1为规范雄安新区综合交通类工程项目建设,遵循“世界眼光、国 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基本原则,使综合交通类工程做到安 全可靠、便捷高效、绿色低碳、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道路、公路、公 交场站与客运枢纽、轨道交通、城市货运等综合交通类工程项目建设 1.0.3雄安新区综合交通类工程项目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 合国家及雄安新区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0.1城市综合交通类工程应具备人员、车辆通行所需的安全性、舒 适性、耐久性、与周边坏境的协调性及抵御规定重现期自然灾害的性 能。 2.0.2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应统筹慢行交通、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 机动交通(客货运)各系统功能和空间。应综合考虑地面、地下以及 地上空间的综合使用,合理布置各种设施。 2.0.3雄安新区对外交通应按规划实现公铁水多方式融合,便捷高效 的对外交通网络;城市内部交通网络构建应满足“公交(含轨道交通) +自行车+步行"绿色交通发展,起步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90%,公 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80%。 2.0.4综合交通类工程项目设计全过程推厂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 新技术,成果应符合雄安新区项目BIM交付标准的要求,

3.1.1雄安新区城市道路网可按道路功能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十路、 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快速路是雄安新区起步区与外围组团的快速联系通道, 司时衔接雄安新区对外高速公路,实现与京津冀核心城市的便捷联系 承担服务长距离的机动车交通。 2主干路即组团连接道路,主要承担跨组团中长距离机动化出 行功能,以交通功能为主。 3次干路即单元集散道路,主要承担组团内或相邻组团的中短 距离机动化出行功能,以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单元集 散道路可分为普通型和公交型,普通型以承担社会车辆为主,兼顾少 量公共交通;公交型以公交专用为主,非高峰期间可承担少量社会交 通。 4支路服务单元与社区内部出行与活动,承担局部交通,以服 务功能为主,同时具有承担支线公交功能。

? 各等级道路与雄安新区规划的对应关系可参考表3.1.1。

表3.1.1各级城市道路功能定位

3.1.2雄安新区规划绿道系统根据所处位置、交通功能以及服

可分为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区域绿道宜沿外围林带、组团间生态廊道、组团内水系布局 承担休闲游憩、体育赛事、通勤等功能,同时服务步行和自行车出行。 2城市绿道宜依托绿地、公园布局,衔接区域绿道,兼顾通勤 与休闲功能,主要服务组团内中短距离自行车出行。 3社区绿道宜利用各类绿地和公共空间因地制宜布局,连通城 市绿道,主要服务社区内短距离步行和自行车出行,便利市民日常生 活和健身活动。

表3.1.3各级城市道路的设计速度

1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不应低于80km/h;起步区内主十路设计 速度可采用60km/h,其他组团内可适当降低;次十路设计速度宜采 用40km/h;支路设计速度宜采用30km/h,特殊控制条件下可采用 20km/h。 2快速路和主干路辅路的设计速度应根据路网规划条件确定, 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4倍~0.6倍。

3.1.4单独设置的区域绿道,绿道系统中自行车道的设计速度应不大

3.1.4单独设置的区域绿道,绿道系统中自行车道的设计速,

3.1.5城市地下道路设计速度取值应与两端衔接的地面道路采用相同 的设计速度。

3.1.5城市地下道路设计速度取值应与两端衔接的地面道路

3.1.6雄安新区交通量预测

3.1.7雄安新区城市道路各种类型路面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沥青路面为15年。 2水泥混凝土路面为30年。 3次干路和支路砌块路面采用石材砌块时为20年,采用混凝土 砌块时为10年。 3.1.8道路建筑限界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1.8的规定。

表3.1.8道路最小净高(m

2通行车辆为中小型车的地下道路,最小净高可按3.5m控制。 3城市道路设计中应做好与不同净高要求的道路间的交通组织 衔接过渡,同时应设置必要的指示、诱导标志及防撞等设施。 3.1.9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范围横断面空间中慢行交通和景观空间整体 宜控制在50%左右。

3.1.10路面结构设计荷载应以双轮组单轴载100KN为标准轴载。城 市道路应以设计年限内大型车辆换算的累计标准轴载的作用次数进 行计算控制。 3.1.11城市道路工程结构抗震标准应满足雄安新区总体规划中的相 关要求,城市道路中的生命线工程按基本烈度8度(0.3g)抗震设防。 3.1.12雄安新区各片区内涝防治设计标准应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致。城市桥梁、隧道洞口涝水位设计起步区内应按100年一遇标准 其他组团应按30年一遇标准,组团间应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3.2.1雄安新区城市道路工程应进行总体设计,并贯穿于设计的各个 阶段,覆盖全专业

3.2.2城市道路总体设计应包括下列

3.2.2城市道路总体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制定设计原则。 2明确工程性质、功能定位、服务对象,确定技术标准、建设 规模、主要技术指标。 3确定工程范围、总体方案和用地,并协调与相邻工程的衔接 4协调与道路工程相关的各设施的关系。 5做好道路空间内地下、地面、地上设施的一体化统筹,满足 道路、桥梁、隧道、综合管廊及市政管线等地面、地下设施的空间设 施预留。 6协调管线管廊的出地面设施与交通、监控、照明、绿化等地

3.3.1城市道路定线应以规划中线为依据,线形技术指标应满足现行 城市道路规范的要求。 3.3.2城市道路平面设计应处理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设置缓 和曲线、超高、加宽等。 3.3.3城市地下道路应对洞口段、平曲线及回型竖曲线段的线形指标 进行视距验算,并应满足相应的视距要求。洞口内外各3S设计速度 行程长度范围内的平纵线形和横断面应一致。 3.3.4地块出入口应以慢行优先为原则,保证慢行交通在出入口处的 平顺衔接。

3.3.1城市道路定线应以规划中线为依据,线形技术指标应满足现行 城市道路规范的要求。

3.3.2城市道路平面设计应处理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

3.3.3城市地下道路应对洞口段、平曲线及凹型竖曲线段的

进行视距验算,并应满足相应的视距要求。洞口内外各3S设计速度 行程长度范围内的平纵线形和横断面应一致。 3.3.4地块出入口应以慢行优先为原则,保证慢行交通在出入口处的 平顺衔接。

3.3.5雄安新区城市道路及与之衔接的地面公交站(场)设施、轨道

3.3.5雄安新区城市道路及与之衔接的地面公交站(场)设施、轨道

3.3.6城市道路纵断面设计应依据规划竖向控制高程,与沿

3.3.0城市道路纵断面设计应侬据规划竖问控制高柱,与治线地块高 程相适应,城市道路机动车道纵坡不宜大于4.0%,桥梁纵坡不宜大 于3.5%,通行非机动车的桥梁纵坡应满足非机动车的纵坡要求。 3.3.7城市地下道路内的最大纵坡不宜大于3.0%,困难时不应大于 5.0%。地下道路洞口开段纵坡不应大于4%,应在与地面道路衔接 处设置反坡形成排水驼峰,排水驼峰高度应根据排水重现期、地形、 道路功能等级等综合确定。

施,保证道路行车安全。

3.3.9雄安新区主千路宜为双向6车道(含2条公交专用车道),次干 路宜为双向4车道(公交型次干路为2条公交专用车道),支路宜为 双(单)向2车道。

路宜为双向4车道(公交型次十路为2条公交专用车道),支路宜为 双(单)向2车道。 3.3.10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应符合规划要求。主干路宜采用四幅路 次十路宜采用三幅路,支路宜采用一幅路,主、次十路应设置机非分 隔带。 3.3.11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应优先布置行人、非机动车和公共交通设 施,红线范围内的人行道应与街道空间一体化。 3.3.12除快速路外,各级城市道路必须布设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 3.3.13城市道路人行道有效通行带宽度不应小于2m,人行道应结合 建筑退线空间统一布设。

3.3.10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应符合规划要求。主干路宜采用

次干路宜采用三幅路,支路宜采用一幅路,主、次干路应设置机非 隔带。

3.3.11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应优先布置行人、非机动车和公

3.3.11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应优先布置行大、非机动车和公共交通设 施,红线范围内的人行道应与街道空间一体化。 3.3.12除快速路外,各级城市道路必须布设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 3.3.13城市道路人行道有效通行带宽度不应小于2m,人行道应结合 建筑退线空间统一布设。

置的单向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2.5m。与城市道路一体化设置的 绿道系统(非机动车专用道路)单向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向 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5m。 3.3.15城市道路主、次十路的一条公交专用道或混行车道最小宽度应 为3.50m;一条小客车专用道最小宽度为3.25m。支路一条机动车道 (通行小客车)最小宽度可采用3.00m。 3.3.16城市道路绿化带、设施带宽度应满足护栏、标志牌、信号灯、 照明杆柱、绿化、市政管线并口以及地下工程出地面设施等的要求 种植大乔木的绿化带宽度不小于2.50m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沿人行道的行道树绿化宽度 不应小于1.25m,宜为1.50m,市政管线设施原则上不应出道路红线 范围。 3.3.17城市道路桥梁与地下道路(城市隧道)横断面形式、车行道及 路缘带宽度应与路段相同。 3.3.18城市道路横坡采用直线路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3.3.18城市道路横坡采用直线路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3.3.18城市道路横坡采用直线路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路拱横坡度1.5%,根据道路和排水设施确定坡向。

3.4.1平面交叉口内的设计速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XX大学图书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按道路设 计速度的40%~70%计算,转弯车道设计速度应取小值且不应大于 20km/h,直行车道设计速度可取大值,当验算视距三角形时,进口道 直行车设计速度应与路段设计速度一致。

3.4.3平面交叉口一条进口车道的宽度宜与一般路段车道宽度一致, 困难情况下公交专用道的最小宽度应为3.5m,其他进口道车道的最 小宽度可采用3.0m。

3.4.4平面交叉口进口道展宽渐变段和展宽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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