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1086-2007__建筑幕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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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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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1086-2007__建筑幕墙.pdf

Curtainwallforbuild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10862007

范围 ....*..**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产品分类和标记 建筑幕墙通用要求 5 构件式玻璃幕墙专项要求. 石材幕墙专项要求· 金属板幕墙专项要求 20 人造板材幕墙专项要求 22 10单元式幕墙专项要求 25 点支承玻璃幕墙专项要求 ··· 27 12全玻幕墙专项要求 29 13双层幕墙专项要求 ·· 30 14试验方法.. 31 15检验规则. ·* 32 16标志、使用说明书 36 17包装、运输、贮存 ·:· 36 附录A(资料性附录)常用材料标准 ··* 37 附录B(资料性附录)采光顶与金属屋面要求 ·:· 39 附录C(资料性附录)石材弯曲强度试验值的标准值计算方法 41 附录D(资料性附录)现场淋水试验方法 42 附录E(资料性附录)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方法 43 附录F(规范性附录)耐撞击性能试验方法 44

本标准是在建筑幕墙现有成熟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建筑幕墙行业的发展趋势编写的,并参考了国内 外有关建筑幕墙的标准和规范。本标准参考的国外标准和规范主要有DIN18516.1~5一1999《外墙围 护后部通风》、prEN13830一2000《幕墙产品标准》、prEN140912000《幕墙耐撞击性能性能 要求》、prEN13049一2000《窗软体重物撞击试验方法变电站防腐施工方案,安全要求和分级》、BSEN12600一2002《建 筑玻璃摆锤试验平板玻璃耐撞击试验方法和分级》和JASS14一1994《幕墙工程》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国家标准GB/T15225一1994《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和行业标准 JG3035一1996《建筑幕墙》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三鑫玻璃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渤海铝业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 公司、深圳西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慧 鱼(太仓)建筑锚栓有限公司、江苏合发集团、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南海市兴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高明市季华铝建有限公司、西安飞机装饰装修工程股份公司、 德国(雅阁博陶)陶瓷集团、杭州之江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易格幕墙装 饰有限公司、东莞市坚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喜利德(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安捷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星华、姜仁、顾泰昌、杜继予、石民祥、闭思廉、王德勤、姜红、刘晓东、王双军、 姜涤新、朱宗武、刘月莉、谈恒玉、韩广建、王洪涛、刘达民、黄政、方征、廖学权、黄庆文、何国祥、马文龙、 林勇生、龙安、刘明、班广生、罗璇、白宝鲲、王聪慧、崔茂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幕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记、通用要求和专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石材、金属板、人造板材为饰面材料的构件式幕墙、单元式幕墙、双层幕墙,还 适用于全玻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采光顶、金属屋面、装饰性幕墙和其他建筑幕墙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混凝土板幕墙、面板直接粘贴在主体结构的外墙装饰系统,也不适用于无支承框架 结构的外墙干挂系统。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筑幕墙curtainwallforbuilding 由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支承装置与支承结构)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自身有 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 3.2 构件式建筑幕墙stickbuiltcurtainwall 现场在主体结构上安装立柱、横梁和各种面板的建筑幕墙。 3.3 单元式幕墙unitizedcurtainwall 由各种墙面板与支承框架在工厂制成完整的幕墙结构基本单位,直接安装在主体结构上的建筑 幕墙。 3.4 玻璃幕墙glasscurtainwall 面板材料是玻璃的建筑幕墙。 3.5 石材幕墙naturalstonecurtainwall 面板材料是天然建筑石材的建筑幕墙。

封闭式建筑幕墙sealedcurtainwall 要求具有阻止空气渗透和雨水渗漏功能的建筑幕墙

开放式建筑幕墙openjointcurtainwall

开放式建筑幕墙openjointcurtainwall

4.1.1按主要支承结构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表1)

表1建筑幕墙主要支承结构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表2幕墙密闭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4.1.3按面板材料分类及标记代号

a)玻璃幕墙,代号为BL; b)金属板幕墙,代号应符合4.1.3.1的要求; c)石材幕墙,代号为SC; d)人造板材幕墙,代号应符合4.1.3.2的要求; e)组合面板幕墙,代号为ZH。

4.1.3.1金属板面板材料分类及标记代号(表3)

4.1.3.1金属板面板材料分类及标记代号(表3)

4.1.3.2人造板材材料分类及标记代号(表4)

表4人造板材材料分类及标记代号

1.4面板支承形式、单元部件间接口形式分类及

构件式玻璃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人造板材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表6) 表6石材幕墙、人造板材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4.1.4.3单元式幕墙单元部件间接口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表7)

单元部件间接口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表7) 表7单元式幕墙单元部件间接口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表7单元式幕墙单元部件间接口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点支承玻璃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点支承玻璃幕墙面板支承形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按通风方式分类及标记代号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双层幕墙通风方式分类及标记代号

1.1.1幕墙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应根据幕墙所受的风荷载标准值W确定,其指标值不应低于W 应小于1.0kPa。W的计算应符合GB50009的规定。 .1.2在抗风压性能指标值作用下,幕墙的支承体系和面板的相对挠度和绝对挠度不应大于表 腰求。

幕墙支承结构、面板相对挠度和绝对挠度要求

1.3 开放式建筑幕墙的抗风压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4 抗风压性能分级指标P3应符合本标准5.1.1.1的规定,并符合表12的要求。 建筑草墙拉网正性能八

表12建筑幕墙抗风压性能分级

注1:9级时需同时标注P3的测试值。如:属9级(5.5kPa) 注2:分级指标值P:为正、负风压测试值绝对值的较小值。

2.1 幕墙水密性能指标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Aa) GB50178中,ⅢA和VA地区,即热带风暴和台风多发地区按式(1)计算,且固定部分不宜小 1000Pa,可开启部分与固定部分同级。

式中: P一水密性能指标,单位:Pa; μ—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GB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 μ一一风力系数,可取1.2; W一基本风压(kN/m²),应按GB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 b)其他地区可按a)条计算值的75%进行设计,且固定部分取值不宜低于700Pa,可开启部分与 固定部分同级。 .1.2.2水密性能分级指标值应符合表13的要求。

建筑幕墙水密性能分纟

5.1.2.3 有水密性要求的建筑幕墙在现场淋水试验中,不应发生水渗漏现象。 5.1.2.4开放式建筑幕墙的水密性能可不作要求。

5.1.3.1气密性能指标应符合GB50176、GB50189、JGJ132一2001、JGJ134、JGJ26的有关规定,并 满足相关节能标准的要求。一般情况可按表14确定

5.1.3.3幕墙整体(含开启部分)气密性能分级指标9A应符合表16的要习 表16建筑幕墙整体气密性能分级

气密性能分级指标9A应符合表16 表16建筑幕墙整体气密性能分级

5.1.3.4开放式建筑幕墙的气密性能不作要求,

5.1.4.1建筑幕墙传热系数应按GB50176的规定确定,并满足GB50189、JGJ132一2001、JGJ134、 JGJ26和JGJ75的要求。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幕墙遮阳系数应满足GB50189和JGJ75的要求。 5.1.4.2幕墙传热系数应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计算。 5.1.4.3幕墙在设计环境条件下应无结露现象。 5.1.4.4对热工性能有较高要求的建筑,可进行现场热工性能试验。

注:8级时需同时标注K的测试值

注:8级时需同时标注K的测试值

a 遮阳系数应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计算。 b 玻璃幕墙的遮阳系数分级指标SC应符合表18的要求。

表18玻璃幕墙遮阻系数分级

分级指标值SC >0.8>0.7>0.6>0.5>0.4>0.3>0.2 CNV. 注1:8级时需同时标注SC的测试值。 注2:玻璃幕墙遮阳系数=幕墙玻璃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1一 非透光部分面积 玻璃幕墙总面积人 5.1.4.7开放式建筑幕墙的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1.5空气声隔声性能 5.1.5.1空气声隔声性能以计权隔声量作为分级指标,应满足室内声环境的需要,符合GBJ118的 规定。 5.1.5.2室气市隔市性能分级指标R应符会表19的要求

空气声隔声性能 5.1 空气声隔声性能以计权隔声量作为分级指标,应满足室内声环境的需要,符合GBJ118 5.2 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指标Rw应符合表19的要求

T/CECS 831-2021 木桩工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5.1.5空气声隔声性能

表19建筑幕墙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

注:5级时需同时标注Rw测试值。

5.1.5.3开放式建筑幕墙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1.5.3开放式建筑幕墙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以建筑幕墙层间位移角为性能指标。在非抗震设计时,指标值应不 小于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控制值;在抗震设计时渡槽施工方案.,指标值应不小于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 角控制值的3倍。主体结构楼层最大弹性层间位移角控制值可按表20的规定执行

表20 主体结构楼层最大弹性层间位移角

b 平面内变形性能分级指标?应符合表21的要求。 表21建筑草墙平面内变形性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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