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37-2013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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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37-2013 建筑*面设计规范.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告 第15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面设计规范》的*告 现批准《建筑*面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号为 GB50037—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 3.2.2、3.8.5、3.8.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标准 《建筑*面设计规范》GB50037—9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9月6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 要求,由中国联合工程**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而成的。 在本规范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科研、生 产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收集了大量资料,经分析研究,并结合国 内工程实践,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面 类型、*面的垫层、*面的*基、*面的构造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联合工程**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 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交中国联合工程**(**:浙江省杭 州市石桥路338号,****:31002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单位、参*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 查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单位:中国联合工程** 深圳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 参*单位:中国汽车工业工程**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 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总站 上海贝卡尔特—二钢有限** 11

广州东马油脂油罐群施工方案主要起草人:王国钰蒋峻钱世楷施少连李瑞林 朱先年杜振远王群依陈炼义孙斌 徐辉张建元李正刚刘宁罗炎雄 主要审查人:魏慎悟方子晋彭灿云张蓓王斗 侯军祥汪崖鲍常波张会义刘克金

1.0.1为使建筑*面设计能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做到技术 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护环境、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中的底层*面和楼层*面以及散水、明 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的设计。 1.0.3建筑*面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征和使用条件充分利用* 方材料及再生资源,因*制宜,区别对待。 1.0.4建筑*面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设置的伸胀缝。 2.0.12纵向缩缝 lengthwise shrinkage crack 平行于施工方向的缩缝。 2.0.13横向缩缝 crosswise stretching crack 垂直于施工方向的缩缝。

3.1.1建筑*面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工程特 征和技术经济条件,经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1.2建筑*面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等天然石材,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中有关材料有害物 质的限量规定。 3.1.3胶粘剂、沥青胶结料和涂料等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规定。 3.1.4*共建筑中,人员活动场所的建筑*面,应方便残疾人安 全使用,其*面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有关规定。 3.1.5建筑物的底层*面标高,宜高出室外*面150mm。当有 生产、使用的特殊要求或建筑物预期有较大沉降量等其他原因时, 应增大室内外高差。 3.1.6木板、竹板*面,应采取防火、防腐、防潮、防蛀等相应 措施。 3.1.7有水或非腐蚀性液体经常浸湿、流淌的*面,应设置隔离 层并采用不吸水、易冲洗、防滑的面层材料,隔离层应采用防水材 料。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上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设置配筋 混凝土整浇层。

3.1.8混凝土或细石混凝土*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面采用的石子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应大于 面层厚度的2/3,细石混凝土面层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 于15mm; 4.

2混凝土面层或细石混凝土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耐磨混凝土面层或耐磨细石混凝土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30;底层*面的混凝土垫层兼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其 厚度不应小于80mm;细石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 3垫层及面层,宜分仓浇筑或留缝; 4当*面上静荷载或活荷载较大时,宜在混凝土垫层中按荷 载计算配置钢筋或垫层中加人钢纤维,钢纤维的抗拉强度不应小 于1000MPa,钢纤维混凝土的弯曲韧度比不应小于0.5。当垫层 中仅为构造配筋时,可配置直径为8mm~14mm,间距为150mm~ 200mm的钢筋网; 5水泥类整体面层需严格控制裂缝时,应在混凝土面层顶面 下20mm处配置钢筋直径为4mm~8mm、间距为100mm~ 200mm的双向钢筋网;或面层中加人钢纤维,其弯曲韧度比不应 小于0.4,体积率不应小于0.15%。 3.1.9水泥砂浆*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砂浆的体积比应为1:2,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面 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 2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 应小于42.5级;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用,砂应采 用中粗砂。当采用石屑时,其粒径宜为3mm~5mm,且含泥量不 应大于3%。

3.1.10水磨石*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磨石面层应采用水泥与石粒的拌和料铺设,面层的厚度 宜为12mm~18mm,结合层的水泥砂浆体积比宜为1:3,强度等 级不应小于M10; 2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 石加工而成,石子应洁净无杂质,其粒径宜为6mm~15mm; 3水磨石面层分格尺寸不宜大于1m×1m,分格条宜采用铜 条、铝合金条等平直、坚挺材料。当金属嵌条对某些生产工艺有害 ·5·

时,可采用玻璃条分格; 4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深色的水磨石 面层,宜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 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同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一批号水泥。 5彩色水磨石面层使用的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无机矿 物质颜料,宜同厂同批。其掺人量宜为水泥重量的3%~6%或由 试验确定。 3.1.11需设备安装和*面沟槽、管线的预留、预埋时,其*面混 凝土工程可分为毛*面和面层两个阶段施工,但毛*面混凝土强 度等级不应小于C15。 3.1.12建筑*面面层类别及其材料选择,应符合表3.1.12的有 关规定。

3.1.13面层材料强度等级及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 A.0.1的规定。 3.1.14建筑*面结合层材料及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 A.0.2的规定。以水泥为胶结料的结合层材料,拌合时可掺入适 量化学胶(浆)材料。当铸铁板面层其灼热物件温度超过800°℃ 时,宜采用含泥量小于3%的砂或炉渣作结合层,其厚度为 45mm~60mm。 3.1.15建筑*面填充层材料的密度宜小于900kg/m,填充层材 料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及其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3 的规定。 3.1.16建筑*面找平层材料的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及其厚度,应 符合本规范附录中表A.0.4的规定;当找平层铺设在混凝土垫层 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混凝土垫层的强度等级。混凝土找平层 兼面层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3.1.17找平层或找平层兼面层与下一层构造应结合牢固,铺设 前应涂刷界面剂。 3.1.18建筑*面隔离层的层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 A.0.5的规定。 3.1.19*共建筑的*面和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 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 规定进行设计。

3.2.1*共建筑中,经常有大量人员走动或残疾人、老年人、儿童 活动及轮椅、小型推车行驶的*面,其*面面层应采用防滑、耐磨 不易起尘的块材面层或水泥类整体面层。 3.2.2*共场所的门厅、走道、室外坡道及经常用水冲洗或潮湿 结露等容易受影响的*面,应采用防滑面层。 3.2.3室内环境具有安静要求的*面,其面层宜采用*毯、塑料

3.2.4供儿童及老年人*共活动的场所*面,其面层宜采用木* 板、强化复合木*板、塑胶*板等暖性材料。 3.2.5*毯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防霉、防驻、防火和防静电等要求的*面,应按相关的技 术规定选用*毯; 2经常有人员走动或小型推车行驶的*面,宜采用耐磨、耐 压、绒毛密度较高的高分子类*毯。 3.2.6舞厅、娱乐场所*面宜采用表面光滑、耐磨的水磨石、花岗 石、玻璃板、混凝土密封固化剂等面层材料,或表面光滑、耐磨和略 有弹性的木*板。

3.2.8室内体育运动场*、排练厅和表演厅的*面宜采用具有弹 性的木*板、聚氨酯橡胶复合面层、运动橡胶面层;室内旱冰场* 面,应采用坚硬耐磨、平整的现制水磨石面层或耐磨混凝土面层。 3.2.9存放书刊、文件或档案等纸质库房*面,珍藏各种文物或 艺术品和装有贵重物品的库房*面,宜采用木*板、塑胶*板、水 磨石、防滑*砖等不起尘、易清洗的面层;底层*面应采取防潮和 防结露措施;有贵重物品的库房,当采用水磨石、防滑*砖面层时, 宜在适当范围内增铺柔性面层。 3.2.10有采暖要求的*面,可选用热源为低温热水的*面辐射 供暖,面层宜采用*砖、水泥砂浆、木板、强化复合木*板等。

3.2.10有采暖要求的*面,可选用热源为低温热水的*面辐射

3.3清洁、洁净、防尘和防菌*面

3.3清洁、洁净、防尘和防菌*面

有清洁使用要求时,宜选用经处理后不起尘的水泥类面 层、水磨石面层或板块材面层:

2有清洁和弹性使用要求时,宜采用树脂类自流平材料面 层、橡胶板、聚氯乙烯板等面层; 3有清洁要求的底层*面,宜设置防潮层,当采用树脂类自 流平材料面层时,应设置防潮层。 3.3.2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建筑*面,其面层应平整、耐磨、 不起尘、不易积聚静电,并易除尘、清洗。*面与墙、柱相交处宜做 小圆角。底层*面应设防潮层。面层应采用不燃、难燃并宜有弹 性与较低的导热系数的材料。面层应避免眩光,面层材料的光反 射系数宜为0.15~0.35。 3.3.3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面不宜设变形缝,空气洁净度 等级为N1~N5级的房间*面不应设变形缝。 3.3.4采用架空活动*板的建筑*面,架空活动*板材料应根据 工艺生产对*面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静电要求进行选择。架空活 动*板有送风、回风要求时,活动*板下应采用现制水磨石、涂刷 树脂类涂料的水泥砂浆或*砖等不起尘面层,并应根据使用要求 采取保温、防水措施

3.3.5药品生产厂房的*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

3.4.1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有防静电要求的*面面层,应采用表层

3.4.1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有防静电要求的*面面层,应采用表层 静电耗散性材料,其表面电阻率、体积电阻率等主要技术指标应满 足生产和使用要求,并应设置导静电泄放设施和接*连接。 3.4.2导静电*面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 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 有关规定。

3.5耐摩和耐撞击*面

3#厂房钢结构施工方案3.5 耐磨和耐撞击*面

行电瓶车、载重汽车、叉车及从车辆 *面

3.5.2通行金属轮车、浓动至硬的圆形量初 等易磨损*面,交通频繁或承受严重冲击的*面,宜采用金属骨料 耐磨面层、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或垫层兼面层,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 应低于C30;或采用混凝土垫层兼面层、非金属骨料耐磨面层,其 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3.5.3行驶履带式或带防滑链的运输工具等磨损强烈的*面,且 采用砂结合的块石、花岗石面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预 制块面层、水泥砂浆结合铸铁板面层、钢格栅加固的混凝土面层或 钢纤维混凝土垫层兼面层。

3.5.6有气垫运输的*面,其面层应密实、不透气、无缝、不易起

3.6.1经常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面,其面层材料应根据腐蚀性 介质的类别与作用情况、防护层使用年限和使用过程中对面层材 料耐腐蚀性能和物理力学性能的要求,结合施工、维修条件和经济 技术等因素进行选择,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 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 3.6.2有大型设备且检修频繁和有撞击磨损作用的*面,应采用 10·

厚度不小于60mm的块材面层或水玻璃混凝土、树脂细石混凝 土、密实混凝土等整体面层。设备较小和使用小型运输工具的* 面,可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块材面层或树脂砂浆、聚合物水 泥砂浆、沥青砂浆等整体面层。无运输工具的*面可采用树脂自 流平涂料或防腐蚀耐磨涂料等整体面层。 3.6.3防腐蚀*面局部有滴漏腐蚀介质的部位施工方案审批栏比表格范例,宜采用局部 设防。 3.6.4防腐蚀*面应少设*面接缝,并宜采用整体垫层。 3.6.5防腐蚀*面坡向*漏或排水沟的坡度:底层*面不宜小于 2%,楼层*面不宜小于1%。 3.6.6防腐蚀*面与墙、柱交接处应设置与*面面层材料相同的 踢脚板,高度不宜小于250mm。 3.6.7采用块材面层,其结合层和灰缝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 要求: 1当灰缝选用刚性材料时,结合层宜采用与灰缝材料相同的 刚性材料: 2当耐酸瓷砖、耐酸瓷板面层的灰缝采用树脂胶泥时,结合 层宜采用呋喃胶泥、环氧树脂胶泥、水玻璃砂浆、聚酯砂浆或聚合 物水泥砂浆: 3当花岗岩面层的灰缝采用树脂胶泥时,结合层可采用沥青 砂浆、树脂砂浆,当灰缝采用沥青胶泥时,结合层宜采用沥青砂浆。 3.6.8符合下列情况的防腐蚀*面,应设隔离层: 1受腐蚀性介质作用且经常冲洗的*面; 2受大量易溶盐类介质作用且腐蚀等级为强、中时的*面; 3受氯离子介质作用的楼层*面和苛性碱作用的*面; 4水玻璃混凝土*面和采用水玻璃胶泥或砂浆砌筑的块板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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