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146-201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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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CJJT14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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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146-201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

附录B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过程检查记录表B.1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过程材料和设备检查记录工程名称安装单位安装执行规程名称及监理单位编号子分部工程名称设备、材料进场执行本规程监理单位检查项目安装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相关规定(验收)记录检查文件及标识第4.1.1条核对产品与检验报告第4.1.4条检查产品外观第4.1.4条检查产品规格、型号第4.1.4条安装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签章)结论年月日年月日注:安装过程若用到其他表格,则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22

表B.2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过程检查记录

注:安装过程若用到其他表格,则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注:安装过程若用到其他表格,则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JGJ/T 436-2018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表B.3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调试过程检查记录

注:安装过程若用到其他表格,则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附录C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工程

表C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工程质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附录D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

D.1.1城镇燃气报警系统采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 探测器、复合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1~GB15322.6和《家用燃气报 警器及传感器》CJ/T347的规定。 D.1.2在现场,不论工程验收或使用过程中的检验,应仅对探 测器的报警动作值、联动功能、声光报警功能实施检验。 D.1.3长期未使用的探测器,在进行检查时应至少通电24h 有浓度指示的探测器除检查报警动作值外应按其量程选择10% 30%、50%、75%、90%做5点检验。 D.1.4本规程规定的探测器检验,可使用专用检验设备或标准 气体实施检验。

D. 2. 1 当采用专用检验设备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测器专用检验设备的性能应符合表D.2.1的规定; 2 可根据不同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选择不同量程,进行 测试; 可连续使用时间8h,或连续测试500台探测器。 D.2.2检验时应保证检查罩密封良好,应每次加气保持3min 然后记录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

D.2.3当采用标准气体法时,标准气

1检验有浓度显示的探测器应有5种浓度标准气,即10 S、30%FS、50%FS、75%FS、90%FS:

规定: 1当探测器报警动作值与铭牌上标明的报警设定值之差不 超过士10%LEL时为合格; 2当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铭牌上标明的报警设定值之差 超过士10%LEL,但仍在1%LEL~25%LEL范围内时为准用; 3当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超过上款的规定时为不合格; 4对有低、高限报警的探测器应按需要设置低、高限报警 分别检验;低限报警判别应按本条第1~3款执行;当高限报警 动作值在40%LEL~60%1.EL之间时为合格,当超出时为不 合格;

附录E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工程验收记录表E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安装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执行本规程序号验收项目名称验收内容记录验收评定结果相关规定1布线第4.3、4.4节2技术文件第5.0.4条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第5.0.8条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4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第5.0.7条系统备用电源第5.0.9条6系统性能第5.0.10条1配套设施第5.0.11条安装单位:(单位印章)项目经理:(签章)年月日监理单位:(单位印章)总监理工程师:(签章)验收年月日单设计单位:(单位印章)项目负责人:(签章)位年月日建设单位:(单位印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安装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30

录F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日常维护检查表

注:正常画“V”、有问题注明

表F.2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探测器现场动作值记录

设备开通及定期检查时,可以使用专用的加气试验装置进行现场动作 试验。 2正常画“v"。

表F.3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设备年(季)检查记录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 《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1~~GB15322.6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16808 7 《家用燃气报警器及传感器》CJ/T347

总则· 38 设计 39 3.1一般规定 39 3.2居住建筑 40 3.3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 41 安装·· 44 4.1 一般规定 44 4.2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安装·· 45 4.3 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布线··· 46 4.4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备安装 47 4.5系统调试 48 验收 49 使用和维护: 51

1.0.1城镇燃气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特点,在相对封闭的 用气环境(建筑物中),一旦发生燃气的泄漏极易造成燃气中毒、 爆炸等事故,对人身公共安全带来威胁。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 是防止和减少由于燃气泄漏和不完全燃烧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 失的有效手段之一。在我国城镇燃气报警系统经过儿十年的发 展,其产品生产和使用已形成一定规模。为规范指导燃气报警控 制系统在城镇燃气设计、施工、使用和维护工作,做到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1城镇燃气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特点,在相对封团的 用气环境(建筑物中),一旦发生燃气的泄漏极易造成燃气中毒, 爆炸等事故,对人身公共安全带来威。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 是防止和减少由于燃气泄漏和不完全燃烧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 失的有效手段之一。在我国城镇燃气报警系统经过儿十年的发 展,其产品生产和使用已形成定规模。为规范指导燃气报警控 制系统在城镇燃气设计、施工、使用和维护工作,做到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在居住建 筑、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及燃气供应厂站使用的燃气报警控 制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等。 1.0.3本条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颁布 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其中第九条规定“城市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由于城镇燃气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特点,而城镇燃气报警控 制系统中的设计、施工与单纯的城镇燃气工程相比,其内容涉及 两个专业,城镇燃气和电气仪表专业,在此过程中两个专业有独 立、有合作。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相对燃气工艺系统属于安全管理 系统范畴,因此,要求从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等应 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工程质量。 1.0.4此条是强调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在设计、施工、使用和维 护中除要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 气技术规范》GB5049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和现 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94 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1.0.3本条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

沪中除要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 技术规范》GB5049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利 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 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3.1.1本条规定“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的相关设备应采

3.1.1本条规定“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的相关设备应采用 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并取得国家相应的 或认可的产品”,是控制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产品质量的有 手段

3.1.2本条规定了选择气体探测器时应遵循的原则:

因为集中报警控制系统一般设置在商业、工业和高层住宅、 公寓等场所,如果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设置在无人值守的位 现场报警不易被发现,另外这些场所一般情况下设有消防控 或值班室。

3.2.1本条规定了居住建筑设置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

3.2.1本条规定了居住建筑设置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主要选 择独立燃气报警系统。因为多数情况下,居住建筑每个单元即每 个居民用户都是独立的。 如果某个小区或某个大楼有物业管理,需要集中监视报警情 况,则可选用集中报警控制系统。 如果住宅内设置了报警控制系统,而家庭中的灶具、燃气热 水器、壁挂炉等燃气用具分设在不同的独立空间内,则应该在每 个使用燃气用具的房间安装气体探测器。 3.2.2本条是依据《燃气采暖热水炉应用技术规程》CECS

3.2.2本条是依据《燃气采暖热水炉应用技术规程》C

求,对既有建筑住宅暗厨房使用燃气提出要求。

3.2.4本条对住宅中探测器安装位置提出要求。其位

4本条对住宅中探测器安装位置提出要求。其位置距灶具

及排风口的水平距离应大于0.5m,是因为距灶具太近,烹调中 产生的油烟、水蒸气会影响探测器的使用寿命和工作状况。而 如果距排风口太近会对泄漏燃气探测的结果有影响,泄漏的燃气 容易聚集在空气非流通地方。 规定当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大于1的燃气时,探测器 应安装在厨房离地面不大于0.3m的墙上;主要是因为液化石油 的密度比空气大,一旦燃气泄漏,泄漏的燃气会向下扩散,所 以,应安装在靠近地面处。距地面0.3m主要是考虑到安装方便 和防止污水或潮气对探测器功能和寿命的影响。当使用天然气, 人工煤气或相对密度小于1的燃气时,探测器可吸顶安装或装于 距顶棚小于0.3m的墙上;规定的目的也是因为天然气的密度小 于空气,所以一旦发生泄漏,泄漏的燃气会向上扩散,距顶棚小 于0.3m是为了保证及时探测到燃气泄漏。不完全燃烧探测器也 是吸顶安装或装于距顶棚小于0.3m的墙上。 3.2.5探测器与紧急切断阀连锁,使得一旦报警,能立即切断 气源,保证了安全

3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

3.3.1该条规定了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户用气场所,设置燃气报 警控制系统时,主要选择由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等 组成的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但对面积小于80m的商业网 点,如小型餐厅等,可以设置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这样可以 降低用户负担。 3.3.2本条根据燃气种类和安装气体探测器建筑物的规模确定 气体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其中,当任意两点间的水平距离 小于8m时,可设一个气体探测器,以及探测器与释放源的距 离、与顶棚或地面的距离等参数,是参考日本标准给出的数据。 当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天于1的燃气时,可燃气体探 测器距释放源中心的水平安装距离不应大于4m,且不得小于

3.3.1该条规定了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户用气场所,设置燃气报 整控制系统时,主要选择由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等 组成的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但对面积小于80m²的商业网 点,如小型餐厅等,可以设置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这样可以 降低用户负担。

3.3.2本条根据燃气种类和安装气体探测器建筑物的

气体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其中,当任意两点间的水平距离 小于8m时,可设一个气体探测器,以及探测器与释放源的距 离、与顶棚或地面的距离等参数,是参考日本标准给出的数据。 当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天于1的燃气时,可燃气体探 测器距释放源中心的水平安装距离不应大于4m,且不得小于 1m;当使用天然气、人工煤气或相对密度小于1的燃气时,气

体探测器距释放源中心的安装距离不应大于8m且不应小于1m, 是因为液化石油气的密度比空气大,万一泄漏不容易放散,所以 要求探测器距释放源的安装距离相对于天然气和人工煤气要短一 些。任意两点间的水平距离:指两点间连线长度的水平投影 距离。 多个探测器设置的原则主要是考虑相对密度不同的探测器, 保护半径不同。为防止两探测器之间被保护区交叉处产生盲区, 所以有 1m 的重复交叉

棚垂直距离超过4m时,应设置集气罩或分层设置探测器 为建筑物太高如果不设集气罩或分层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 太大需要设置更多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求,以减少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数量。本条提出长方形 所,是为了便于描述。对于不规则的狭长形状,可比照讠 设置。

3.3.5本条是对燃具设置场所空间较大,但使用燃具

5本条是对燃具设置场所空间较大,但使用燃具或设置燃

气设施的场所只占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场所整个空间的比 小时,不需要对整个大空间实施监测,仅对有释放源的局部 保护即可。本条提出燃烧器具的场所面积小于全部面积的1/ 为了便于描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3.3.6本条是参考《

计规范》GB50493制定的。主要考虑到露天、半露天燃气 时,在泄漏燃气容易积聚的地方实施监测,从而更有效地实 测,避免燃气次生灾害的发生。

测,避免燃气次生灾害的发生。 3.3.7本条参考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 计规范》GB50493,对在密闭或半密闭厂房内的燃气输配设施 设置探测器的安装规定,其中距释放源不应大于4m,是按相对 密度大于1的燃气要求的,以便更加保险。

3.3.7本条参考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

3.3.8本条规定了紧急切断阀的设置除应符合《城镇

规范》GB50028中的有关规定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规定。设置 紧急切断阀主要是控制燃气的泄漏,同时,紧急切断阀切断时还 要考虑到影响的范围应尽可能小而且动作可靠。 安装在由建筑物外进人建筑物内的引入管处的紧急切断阀 因为该阀切断将导致整个建筑物断气,因此控制器设置在有人值 守的地方,其切断控制应为人工控制,如果控制器设置在无人值 守的地方,要有3个探测器同时报警才能切断。 设置在建筑物内为多个独立用户供气的管道上的紧急切断 阀,应有2个以上探测器同时报警才自动切断。 3.3.9本条强调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应设防爆型气体探测器和排 风装置。其排风装置应有自动和手动两种启动方式。 3.3.10本条规定主要是因为露天安装的气体探测器如果不采取 防护措施,受到风吹、雨淋、日晒会减少气体探测器的寿命或损 坏探测器。 3.3.11本条的规定主要是因为集中报警控制系统中般探测器 不具备声光报警功能。声光报警功能一般在报警控制器上,为了 提醒现场人员发生了泄漏,特作此规定。 3.3.12本条的规定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现场人工发出 报警信号。需设置手动触发报警装置。 3313冬文中不应大王20m的规定是因为如果距离过长,导

规范》GB50028中的有关规定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规定。设置 紧急切断阀主要是控制燃气的泄漏,同时,紧急切断阀切断时还 要考虑到影响的范围应尽可能小而且动作可靠。 安装在由建筑物外进人建筑物内的引人管处的紧急切断阀: 因为该阀切断将导致整个建筑物断气,因此控制器设置在有人值 守的地方,其切断控制应为人工控制,如果控制器设置在无人值 守的地方,要有3个探测器同时报警才能切断。 设置在建筑物内为多个独立用户供气的管道上的紧急切断 阀,应有2个以上探测器同时报警才自动切断。

风装置。其排风装置应有自动和手动两种启动方式。 3.3.10本条规定主要是因为露天安装的气体探测器如果不来 防护措施,受到风吹、雨淋、日晒会减少气体探测器的寿命或 坏探测器,

不具备声光报警功能。声光报警功能一般在报警控制器上, 提醒现场人员发生了泄漏,特作此规定。

报警信号。需设置手动触发报警装置。 3.3.13条文中不应大于20m的规定是因为如果距离过长,导 线电阻过大,会使电磁阀不能关闭

4.1.1本规定强调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施工一定

4.1.2施工方案的选择与制定是决定整个工程全局的

案一经决定,则整个工程施工的进程、人力和安装设备的需要与 布置,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等,现场组织管理随之就被确定下 来。施工组织的各个方面都与施工方案发生联系而受其影响。所 以,施工方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施工方案 编写的内容应符合规范规定,一般施工方案中列出施工安装应遵 循的规范清单,所以,要求施工单位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 标准。

4.1.3本条规定了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

1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施工图 氏;施工、监理单位应明确设计文件的要求; 2施工前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将施工所用材料备 以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顺利进行。

4.1.4本条规定了设备、材料进场检验应遵守的规定。

1出厂合格文件包括: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有些产品应 有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报告等; 2本款强调进口设备和材料也应遵守我国的市场准入制度

其产品质量应符合我国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按国家规定需要对 进口产品进行检验的,还应有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并 应有中文说明书

4.1.5本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做好相关记录。

定和程序。强调了工序检查和工种交接认可。规定每一项工作完 成后,均应在具有一定资格的人员参与下,按一定的工作程序进 行验收工作,最后指出记录格式,这些要求是保证工程质量所必 需的。 对无监理的工程,验收工作均要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组织。

4. 2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安装

4.2.1本条规定主要是强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环境要相对十 因为气体探测器的组成主要是电子元器件,而水和潮气会影 寿命或工作效率

因为气体探测器的组成主要是电子元器件,而水和潮气会影响其 寿命或工作效率。 4.2.2本条对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提出最基本的要求。导线 要在导管或管槽内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对导线的保护,因为导线 如果出现故障,根本不可能有控制的作用。 “在导管和线槽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的要求,主要是考虑 寻管内的接头和扭结出现断开时不易被发现,另外,导管或槽内 有接头将影响线路的机械强度,所以,导线要在接线盒内进行连 接,以便于检查。

如果出现故障,根本不可能有控制的作用。 “在导管和线槽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的要求,主要是考虑 导管内的接头和扭结出现断开时不易被发现,另外,导管或槽内 有接头将影响线路的机械强度,所以,导线要在接线盒内进行连 接,以便于检查。

4.3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布线

4.3.1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有关规定。本条规定了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单独布 线,如果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导线布置在同一导管 内,有可能会影响报警控制系统的可靠性

内,有可能会影响报警控制系统的可靠性, 4.3.2本条规定了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在非防爆区的布线要求。 规定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传输线路线芯截面的最小面积,同 时还强调要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4.3.2本条规定了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在非防爆区的布线要求。

.3本条规定了防爆区域的布

4.3.4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

GB50166的有关规定。本条强调了导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 或杂物,主要是考虑到有积水或杂物影响施工质量。如果导管内 有积水会影响线路的绝缘;如果导线内有杂物会影响穿线或刮伤 导线。

4.3.5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有关规定。本条规定了导线在导管和线槽内不 接头或扭结。如果有接头将影响线路机械强度,是故障自 患点。

4.3.6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

4.3.8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4.3.9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4.3.9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有关规定。本条规定主要考虑使导管安装牢固

4.3.10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

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有关规定。本条规定的目的一方面是确保穿线顺 另一方面是防止导管或线槽由于自重使其长期处于受力状态 使得导管或线槽内的导线受力,影响到导线的寿命。

一方面定防正导官线槽由自重使其长期处于受力状态,也 使得导管或线槽内的导线受力,影响到导线的寿命, 4.3.11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有关规定。本条规定主要是防止支撑或吊点间距过 大,使线槽弧垂过大。 4.3.12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有关规定。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 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后。 4.3.13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有关规定。本条规定主要是建筑物的结构缝随温度 变化而变化;所以导线应当留有余量,以免受损或被拉断。 4.3.14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有关规定。本条要求是为了保证导线间的绝缘电阻 4.3.15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有关规定。本条规定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主要是因为整个报警控制系统的导线较多,如果没有统一规定 容易接错线,也容易给调试和运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4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备安装

4.4.2本条主要参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有关规定。本条规定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安装位 置。主要原则是:保证系统运行可靠;控制器报警时容易察觉 便于操作和维修;防潮防腐蚀。

4.4.3本条规定了引人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的安装要求。三

4.4.4本条规定了气体探测器的安装规定:

4本条规定了气体探测器的安

1探测器如果提前安装容易在其他施工时被损坏,另 整体施工未完工,灰尘及潮气等易使探测器误报或损坏;如

测器在调试前保管不善容易损坏; 2焊接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否则焊接接头处被腐 蚀会增加线路电阻或导致断开,影响系统的可靠性; 3本规定的目的是便于维修和管理; 4封堵的目的是防止杂物和潮气进人影响绝缘; 5非防爆型探测器安装还应注意防水。 4.4.5不同厂家生产的紧急切断阀安装要求不相同,因此安装 应符合各厂家说明书的要求。 4.4.6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使用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4.4.7本条第2款阀门、风机等设备的手动控制装置的安装高 度距地面宜为1.3m~1.5m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我国成人平均

4.4.6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使用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4.4.7本条第2款阀门、风机等设备的手动控制装置的安装高 度距地面宜为1.3m~1.5m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我国成人平均 身高,操作方便确定的。

4.5.1本条规定了调试前的准备工作,由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 器的线路较复杂,接错线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调试前应再检 查线路的连接情况,否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绝缘电阻小于 20M2的原因,一方面是施工时未按规定进行操作,另一方面可 能是导线被划伤等,所以也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5.2本条规定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调试方法和要求。 4.5.3本条规定了气体探测器的调试方法和要求。 4.5.4本条规定了紧急切断阀的调试方法和要求。 4.5.5本条规定了对系统备用电源的调试要求。备用电源是否 可靠直接关系到整个系统的可靠性。强调备用电源的容量应与设 计容量相符,如果备用电源容量不够或电压过低则整个系统不能 正常工作。

4.5.1本条规定了调试前的准备工作,由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 器的线路较复杂,接错线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调试前应再检 查线路的连接情况,否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绝缘电阻小于 20MQ2的原因,一方面是施工时未按规定进行操作,另一方面可 能是导线被划伤等,所以也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可靠直接关系到整个系统的可靠性。强调备用电源的容量应 计容量相符,如果备用电源容量不够或电压过低则整个系统 正常工作。

4.5.6本条规定了声光报警及排风装置的调试方法和要

做障,再按本规程附录B.3的规定填写调试报告,才能进 程验收。

5.0.1本条强调了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完工后应进行验收, 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工程验收是按设计文件对施工质量进 行全面检查,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验收不但要按设计文件的 要求进行检查还要进行必要的系统性能测试。 5.0.2本条主要规定验收的内容,强调应填写验收记录。 5.0.3本条规定了验收的内容和数量。本条款的规定是参照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有关要求 确定的。其中强调了报警控制器、居民住宅内可燃气体探测器、 紧急切断阀及排风装置应按实际数量全部检验。 5.0.4本条规定了系统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5.0.5本条规定了验收前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应进行施工质量 再检查。也就是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自检,主要是进行系统功 能性检查,以便保证联合验收能顺利通过。 5.0.6本条规定了系统布线检验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和本规程第4.3、4.4节的要求。 因为报警控制系统布线施工与其他电气系统施工的要求都是相 同的。 5.0.7本条规定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验收要求。 5.0.8本条规定了可燃气体探测器的验收要求。 5.0.9本条规定了系统备用电源的验收要求。 5.0.10本条规定了系统联动逻辑关系要求。 5.0.11本条规定了配套设施的验收要求。 5.0.12本条规定了在系统验收中的设备和管线应是全部合格

5.0.2本条主要规定验收的内容,强调应填写验收记录。

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和本规程第4.3、4.4节的要 因为报警控制系统布线施工与其他电气系统施工的要求都 同的。

5.0.7本条规定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验收要求。

5.0.12本条规定了在系统验收中的设备和管线应是全部合格

如果不合格应进行修复或更换,并重新进行验收;在重新验 寸抽验比例应加倍。

5.0. 13本条规定了验收合格后对验收记录的要求。

住宅安装的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验收,可以简化程序, 简化文件及验收方法。

6.0.1本条规定了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管理操作应由经过 专门培训的入员负责。本条没有强调培训的机构和资质,由于报 警控制系统的专业性较强,所以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上岗前 定要经过专门培训,以免由于不掌握相关知识造成误操作损坏 设备。 6.0.2本条规定了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备的 文件资料。该规定有利于报警控制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维修;同 时,也落实责任到人。 6.0.3本条规定了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紧急切断阀不得超期使用 主要是因为探测器和紧急切断阀中,其关键器件、气敏元件和橡 胶密封件的寿命都是经过设计和试验得来的,超期使用将引起产 重后果。 6.0.4为保证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每半年 应检查1次。由于探测器检验受条件限制,实现起来比较困难 因此检验周期放长一些。 6.0.5~6.0.7本条规定了商业、工业场所和居民住宅的紧急切 断阀、气体探测器检查的内容和时间GB 51303-2018 船厂工业地坪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由于安装环境不同,受污 染的程度也不同;所以检查的时间也不同。

6.0.3本条规定了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紧急切断阀不得超

主要是因为探测器和紧急切断阀中,其关键器件、气敏元件 胶密封件的寿命都是经过设计和试验得来的,超期使用将引员 重后果。

6.0.4为保证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系

应检查1次。由于探测器检验受条件限制DB33T2440.1-2022木本观赏花卉培育技术规程 第1部分:高杆山茶花培育技术规程.pdf,实现起来比较困 因此检验周期放长一些。 6.0.5~6.0.7本条规定了商业、工业场所和居民住宅的紧 断阀、气体探测器检香的内容和时间,由于安装环境不同, 染的程度也不同;所以检查的时间也不同。

6.0.8本条要求每次检查完以后应贴上注明检查日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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