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隧道抗震加固技术导则(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9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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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隧道抗震加固技术导则(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9月).pdf

1对隧道横向进行抗震计算,应根据地层条件和结构特征选取有代表性的隧 道横断面。 2对复杂地形地质条件下的隧道,如地形与地质条件变化显著的区段、穿越 断层破碎带、软硬岩层交界地带隧道等宜进行纵向抗震计算。 3大跨、重要、特殊隧道结构,或地形、地质条件变化较大的局部区段,以 及结构形式变化较大、空间效应显著的隧道结构等宜采用三维模型计算。 3.2.3进行隧道抗震计算时,计算模型的边界条件和地震作用应与所选择的方法 相适应,计算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静力法或修正静力法进行抗震计算时,可按现行《公路隧道抗震设计 规范》JTG2232选取相应的地震作用和边界条件。 2采用反应位移法进行抗震计算时,设计地震作用基准面应取在隧道结构以 下剪切波速大于或等于500m/s的地层位置;对覆盖土层厚度小于70m的场地 设计地震作用基准面到结构的距离不应小于结构有效高度的2倍;对覆盖土层厚 大于70m的场地,设计地震作用基准面可取在场地覆盖土层70m深度的位置, 3采用时程分析法计算时,宜选用能减小地震波边界反射作用的边界条件 如黏性人工边界或黏弹性人工边界等。 3.2.4计算建模时单元类型的选择、本构模型及材料参数的确定、网格尺寸的划 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3.2.4计算建模时单元类型的选择、本构模型及材料参数的确定、网格尺寸的划

3.3.1应根据既有隧道抗震加固性能要求应分别进行强度验算、变形验算或稳定

立限循既有通优辰 性验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性能要求1应进行E1地震作用下的强度验算。 2性能要求2和性能要求3应进行E2地震作用下的强度验算和变形验算 3强度验算可选择综合安全系数法或分项安全系数法进行JG/T 118-2018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性能要求3的强 度验算宜采用分项安全系数法。 4洞门和明洞结构还应进行基底应力及地基承载力、抗滑和抗倾覆稳定性验 算。甲类、乙类和丙类隧道的抗滑和抗倾覆稳定性验算应采用E2地震作用,丙 类隧道的抗滑和抗倾覆稳定性验算应采用E1地震作用

性验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3.2隧道抗震加固验算应考虑下列作用:

1永久作用,包括结构和构件重力(恒载)、土压力、水压力等。 2可变作用,包括通过隧道的车辆和人群作用、风机等设备引起的动作用等, 3地震作用,包括结构所受到的地震惯性力和地震土压力以及地层液化作用 等。 3.3.3地震作用组合应包括各种作用标准值的最不利组合,组合系数均取1.0。 3.3.4同时考虑水平向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时,可分别单独计算水平向地震 作用效应S和竖向地震作用效应S,总的地震作用效应S应按下式(3.3.4)计 算:

3.3.5隧道抗震加固强度验算

KS(Fy,αa)≤Rfk,ad,C)

式中:S()一与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相关的作用效应函数: R()一与结构材料强度及构件几何尺寸相关的结构抗力效应函数; F,一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组合值; k一材料的强度值; ad一结构的几何参数值; C一结构的极限约束值;

2抗震性能要求为2时,宜进行结构整体变形性能验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矩形断面结构应采用层间位移角作为指标,钢筋混凝士结构层间位移角 限值宜为1/250。 2)钻爆法隧道(或类圆形隧道)二衬结构应采用最大收敛值作为指标,界 限值宜为隧道跨度的5.0%0。 3)圆形断面结构应采用直径变形率作为指标,盾构隧道直径变形率的界限 值宜为6.0%0。 3抗震性能要求为3时,应进行结构整体变形性能验算,其相应参数和计算 模型应适应弹塑性阶段计算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矩形断面结构应采用层间位移角作为指标,钢筋混凝土结构层间位移角 限值宜为1/80 2)钻爆法隧道(或类圆形隧道)衬砌结构应采用最大收敛值作为指标,界 限值宜为隧道跨度的15% 3)圆形断面结构应采用直径变形率作为指标,盾构隧道直径变形率的界限 值宜为18.0%

3.3.7洞门墙及挡墙抗震加固验算

2)验算天然地基地震作用下的竖向承载力时,按地震作用组合计算的基础 底面平均压力和基础边缘最大压力应符合下列各式要求:

式中:P一地震作用组合下的基础底面平均压力;

p≤faE Pmax≤1.2fa

4.1.1加固材料种类、规格和性能,应符合国家、行业和重庆地方相关标准的规 定,满足抗震加固设计要求,同时应考虑其经济性。 4.1.2加固材料应满足安全、环保、强度、耐久性的要求。 4.1.3隧道洞身主体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隧道装饰及吊顶灯悬挂附属设 施宜采用轻质材料。

4.2.1隧道抗震加固所用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硅酸盐水泥、普通 硅酸盐水泥或快硬硅酸盐水泥;在特殊环境下,应采用满足要求的特种水泥 4.2.2衬砌及洞门加固所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宜比原结构提高一级,且不应低于 C30。 4.2.3模筑混凝土强度等级宜比原结构强度提高一级,且不应低于C30;补偿收 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膨胀剂用量宜为30~60kg/m²

4.3加固钢筋和钢材性能

4.3.1钢筋应符合现行《钢筋混疑土用钢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的规定。 4.3.2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宜优先采用延性、韧性和焊接性较好的钢筋,受力钢筋 宜选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不低于HRB400级的螺纹钢筋,箍筋宜选用符合抗震 性能指标的不低于HPB300级的热轧钢筋

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4.3.5钢结构钢材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应有 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并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 性

4.3.6锚栓应根据环境条件差异和耐久性要求选用碳素钢、不锈钢或合金钢。锚 栓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机械锚栓》JG/T160的相关规定

4.3.6锚栓应根据环境条件差异和耐久性要求选用碳素钢、不锈钢或合

4.4.1加固用结构胶应采用A级胶,其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30年。

表4.4.2粘贴钢板用结构胶的安全性能指标

号内的抗拉弹性模量指标仅用于灌注黏结型胶

4.4.3加固用的底胶应与结构胶相适配,其安全性能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加固用的底胶应与结构胶相适配,其安全性能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表4.4.3底胶的安全性能指标

4.4.4加固用修补胶的安全性能指标应按配套结构胶的要求确定。 4.4.5植筋、钢板带锚栓用胶黏剂宜采用快固结构胶,其安全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4.4.5的规定。

表4.4.5植筋、钢板带锚栓用胶黏剂安全性能指标

4.4.6胶剂的黏结抗剪性能应经热老化检验合格,检验应按现行《混凝土结 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规定进行。经湿热老化后的试件,应在常温条件 下进行钢一钢拉伸抗剪试验,其强度降低应不大于12%。 4.4.7胶黏剂必须通过毒性检验。严禁使用乙二胺作为环氧树脂的固化剂,严禁 掺入挥发性有毒溶剂和非反应性稀释剂。

5.1.1本章节适用于既有隧道衬砌抗震加固,抗震加固措施可采用粘贴钢板带、 嵌入钢架、套拱、增设仰拱、换拱、隧底加固、锚杆及其相互组合等方法。 5.1.2城市隧道抗震加固设计中,变形缝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形缝应贯通地下结构的整个横断面; 2当结构布置、基础、地层或荷载发生变化,变形缝两侧可能产生较大的差 异沉降时,宜通过地基处理、结构措施等方法,将差异沉降控制在地下结构及其 功能充许的范围内; 3变形缝的设置位置宜避开地下结构公共区及出入口、风道结构范围,同时 宜避开不能跨缝设置的设备; 4变形缝的宽度宜采用20mm~30mm,同时应采取措施满足地下结构的防水 要求。 5.1.3隧道衬砌抗震加固要求衬砌与围岩面密贴,空隙用衬砌同标号混凝土回填 宜对衬砌背后进行充填注浆

5.2粘贴钢板带抗震加固

5.2.1粘贴钢板带适用于小范围内抗震强度略低,净空富余量较小,原钢筋混凝 土衬砌强度不低于C20且表面正拉黏结强度不低于2.5MPa的衬砌抗震加固。 5.2.2在地震作用下,对于衬砌表面受拉应力局部破坏的部位宜采用粘贴钢板带 加固。 5.2.3采用粘贴钢板、套拱等抗震加固措施时,应对衬砌进行基面处理,对加固 范围内衬砌表面存在的剥落、疏松、蜂窝、腐蚀等劣化部分及附着物应清除。 5.2.4经抗震评估不满足抗震要求的隧道衬砌结构应对进行抗震加固验算,并确 定钢板带厚度、宽度、间距及加固范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全断面条带状设置,布设范围应延伸至加固段落外1~2m。 2钢板宽度宜为200~400mm,厚度宜为5~10mm,钢板带粘贴方法如图5.2.4 所示。

图5.2.4钢板带加固断面图

5.2.5固定钢板带的锚栓中心间距为100~200mm,锚固深度不应小于10倍锚栓 直径。 5.2.6钢板带采用压力注胶的方法与衬砌进行粘贴,胶黏剂平均厚度宜为 3~5mm。 5.2.7加固结构应按照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的耐火等级及 耐火极限要求进行防火处理。 5.2.8锚固件应采用胶黏型锚栓或后扩底锚栓,不得采用膨胀型锚栓作为连接件 承重构件的锚栓应进行承载力验算。 5.2.9钢板带的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邻两环钢板带的接头应环向错开,距离不小于500mm。 2钢板带接头处应进行焊接。 3钢板带接头位置上应设置钢压板,相邻两环钢板可采用钢压板进行纵向连 接。 4钢压板厚度、宽度宜与钢板带一致,并经锚栓固定后采用胶黏剂黏结,钢 板接头构造如图5.2.9所示。

1相邻两环钢板带的接头应环向错开,距离不小于500mm。 2钢板带接头处应进行焊接。 3钢板带接头位置上应设置钢压板,相邻两环钢板可采用钢压板进行纵向连 接。 4钢压板厚度、宽度宜与钢板带一致,并经锚栓固定后采用胶黏剂黏结,钢 板接头构造如图5.2.9所示。

5.3嵌入钢架抗震加固

图5.2.9钢板接头构造图

5.3.1嵌入钢架适用于抗震强度弱,承载力不足,净空富余量较小的素混凝土衬

震加固验算,并确定钢架型号、间距、设置范围,加固范围应延伸至力 1~2m。

5.3.3钢架宜采用H型钢、工字钢,间距宜为0.75~1.5m,钢架的混凝土保护层 厚度不应小于30mm。

5.3.3钢架宜采用H型钢、工字钢,间距宜为0.75~1.5m,钢架的混溪

5.3.4嵌入钢架加固采用全断面布置,拱脚基础应牢固,采用锁脚措施与钢架连 接。 5.3.5开槽深度应满足钢架及保护层厚度要求,并不宜大于原二次衬砌厚度的 2/3。 5.3.6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宜比原结构构件提高一级,且不应低于C30。 5.3.7槽内宜采用自密实补偿收缩混凝土进行填充,集料粒径不大于12mm。

5.4.1套拱适用于抗震强度不足,在地震作用下衬砌产生大面积破坏及净空富余 量较大的衬砌抗震加固。

5.4.2经抗震评估后,不满足抗震要求的隧道衬砌结构可采用套拱抗震加固,并

通过衬砌结构抗震加固验算确定钢筋混凝土套拱或者钢架混凝土套拱的厚度 固范围。

5.4.4钢架混凝土套拱可采用钢格栅、工字钢、H型钢等,钢架间距宜为0.50 ~1.20m。

5.4.5套拱抗震加固的变形缝位置应与原衬砌变形缝位置一致。 5.4.6套拱应全断面布置,并设置锁脚锚杆(管)以稳固基础,必要时可增设仰 拱。 5.4.7叠合式套拱应采用植筋、铺设钢筋网等措施,以使得新旧混凝土形成整体 结构。 5.4.8复合式套拱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5.4.9采用套拱加固时,应符合下列

1模筑混凝土套拱厚度不宜小于200mm; 2喷射混凝土套拱厚度不宜小于150mm; 3套拱布设范围宜延伸至加固段落外2~3m; 4相邻钢架应采用纵向筋连接; 5叠合式套拱植筋间距不应大于1m,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钢筋直径) 5.4.10套拱施工影响原有排水系统时,应按原设计要求施工防排水系统,并应 故好与原排水系统的衔接。

5.5.1换拱加固适用经抗震评估后,隧道结构抗震强度严重不足,在地震作用下 衬砌可能开裂、错台、变形、劣化严重,对原衬砌进行加固仍不能满足抗震设防 要求的状况

5.5.2换拱加固可分为整体换拱和局部衬砌更换,应结合隧道抗震评估结果、抗 震加固范围选用

时防护、拆除方法及工艺、监控量测等内容

5.5.5换拱加固设计应制订新旧衬砌结构结合及防排水系统的衔接方案。

1经隧道抗震评估后,隧道衬砌结构整体抗震强度严重不足,已基本失去 抗震能力时,宜采取整体换拱抗震加固。 2原衬砌拆除前,应先采用洞内围岩注浆、地表注浆、锚杆(索)等措施 进行围岩预加固。 3换拱衬砌宜为复合式衬砌,二次衬砌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4换拱衬砌内轮廓宜与原内轮廓保持一致。原内轮廓断面形式不能满足抗 震受力设计要求时,应重新确定断面形式,完善新旧断面衔接设计。 5换拱范围宜向需换拱段落外整体延伸3~5m。 6换拱段落两端与原衬砌相接处应设置变形缝,中间段根据地质条件、荷 载变化情况设置变形缝。

5.5.7局部衬砌更换抗震加固

1经隧道抗震评估后,隧道衬砌结构局部抗震能力不足,可采用局部衬 更换抗震加固方法。 2更换范围宜向需更换范围外扩大不小于300mm,拱部衬砌宜对称更换。 3原衬砌为素混凝土结构时,应采取植筋等措施与原结构进行衔接。植筋 应采用带肋钢筋,直径宜为16~25mm,间距不宜大于500mm。 4原衬砌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新旧衬砌钢筋应连接可靠,并宜采取植筋 等措施与原结构加强衔接。 5新旧混凝土的结合处,原衬砌的表面应凿成凹凸差不小于6mm的粗糙面 采用现浇补偿收缩混凝士

5.6.1隧道原结构无仰拱需加强隧底抗震加固,宜采用隧底注浆、 增设细( 隧底换填、增设仰拱等措施进行抗震加固设计。 5.6.2经隧道抗震评估后,隧道原结构有仰拱需加强隧底抗震加固时,宜采用仰 拱补强或重做仰拱方案,并结合隧底注浆、增设桩基等措施进行抗震加固设计。 5.6.3增设仰拱、重做仰拱或隧底换填方案,应制订对原衬砌墙脚的加固、支撑 方案,

5.4宜结合抗震加固方案制订隧底排水方

5.6.5隧底结构抗震加固设计

1隧道原结构无仰拱需加强隧底抗震加固,宜采取增设仰拱抗震加固方案 增设仰拱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仰拱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其深度和厚度应根据隧道抗震设计确定, 2)增设仰拱宜与隧底换填、隧底注浆、锚杆(管)锁脚等加固措施配合使 用。 2仰拱结构抗震能力不足、厚度不足,可采取增加仰拱厚度、嵌入钢架等补 强方案。仰拱补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增加仰拱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新增仰拱应 与原衬砌结构采用植筋或其他有效方式连接

2)嵌入钢架间距宜为0.50~1.50m,钢架与原仰拱、衬砌采用植筋或其他有 效方式连接。

5.6.6隧底地基抗震加固设计

1对隧道基底软弱、承载力不足的情况,宜采用隧底注浆加固以达到隧底地 基抗震加固设计。隧底注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隧道地基抗震设计确定合理的注浆范围、孔距、孔深。 2)注浆孔宜采用梅花形布置,间距宜为1.0~2.0m,孔底应至仰拱或底板以 下不小于3m处。注浆管宜采用钢管,管径宜为42~110mm。 3)隧底注浆宜采用水泥基浆液,特殊地质条件也可采用化学浆液, 4)加固注浆可分为压密注浆、渗透注浆、劈裂注浆等。渗透性较好的砂层 和渗透性差的黏性土层宜采用劈裂注浆,中砂以上的砂性土和有裂隙的岩石宜采 用渗透注浆,中砂地基和有适宜排水条件的黏土地基宜采用压密注浆, 5)注浆压力应根据隧底地层特性及注浆工艺确定 2基底围岩软化、基底虚渣、仰拱回填料不满足要求地基抗震设计,宜采用 隧底换填方案进行加固。隧底换填设计应符合现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CJ 79中的相关规定。 3隧底地基抗震承载力不足宜采取隧底桩基加固方案,包括树根桩、钢管桩, 灰土桩、高压旋喷桩等。 4树根桩法隧底抗震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适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及人工填土等地层的隧底抗震加固。 2)树根桩直径宜为150~400mm,桩长不宜小于3m;桩的布置可采用直桩 型或网状结构斜桩。 3)单桩竖向承载力宜通过单桩载荷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也可按现 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有关规定估算。 4)树根柱桩体材料宜采用细石混凝土或碎石填料注浆。碎石填料注浆时, 宜采用水灰比不大于0.5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浆。 5)桩身混凝士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7高压旋喷桩法隧底抗震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适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黄土、人工填土、碎石土及淤泥、淤泥质 土等地层隧底抗震加固。 2)加固范围应结合隧底地基抗震承载力要求确定,形成的桩体强度和桩径 宜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无现场试验资料时可参照相似土质条件的工程经验。 3)结合土质条件、桩体强度和桩径等因素计算确定桩长、桩间距、注浆量, 庄间距宜为平均桩径的2~3倍。 4)单管法、二重管法的高压水泥浆和三重管法的高压水压力应大于20MPa 5)注浆材料为水泥浆,水灰比宜为0.8~1.2,有特殊要求时,可添加相应的 外加剂或掺合料。 6)宜在桩顶和隧道结构基础之间设置200~300mm厚垫层。垫层材料可采 用中砂、粗砂和级配碎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5.7.1锚杆适用于浅埋、偏压以及位于断裂破碎带等地质不良条件下抗震强度弱 承载力不足,且净空富余量较小的衬砌抗震加固,宜与嵌入钢架和套拱抗震加固 措施配合使用。 5.7.2应通过抗震加固验算,确定锚杆类型、长度、间距、加固范围、倾角等。 5.7.3加固采用的锚杆应设垫板,垫板尺寸不宜小于150mmx150mmx6mm(长 ×宽×厚),并应施加不小于50kN的锚固力。 5.7.4锚杆宜根据抗震计算布置在隧道衬砌地震作用大的部位,当隧道抗震能力 严重不足时,锚杆应全断面布置。 5.7.5锚杆加固范围宜延伸至加固段落外7~9m,锚杆长度不宜小于4m。 5.7.6围岩裂隙发育或富含地下水可能影响锚杆施工质量时,应对钻孔周边孔壁 进行渗水试验,必要时应采用固结注浆或其他方法进行处理。 5.7.7锚杆加固设置角度、材料、尺寸、锚固段长度、防腐蚀等应符合现行《岩 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的相关规定。

6.1.1本章节适用于隧道洞口边仰坡、洞口下沉式挡土结构以及洞门结构的抗震 加固设计。 6.1.2隧道洞口、洞门抗震加固应根据抗震要求、地形、地质及环境等因素,遵 循运营安全、环境协调、实用美观的原则,确定抗震加固方案。 6.1.3对接长洞口明洞、棚洞等方法进行抗震加固时,新增工程与原结构应合理 衔接,并应完善洞口工程防排水系统。 6.1.4明暗洞交界处、软硬岩交界处及断层破碎带的城市隧道抗震设防地段衬砌 结构应设置抗震缝,且宜结合沉降缝、伸缩缝综合设置。II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 值加速度为0.05g的地区应至少设1道抗震缝;II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为0.10g的地区应至少设2道抗震缝

6.1.4明暗洞交界处、软硬岩交界处及断层破碎带的城市隧道抗震设防地段衬础 结构应设置抗震缝,且宜结合沉降缝、伸缩缝综合设置。II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 值加速度为0.05g的地区应至少设1道抗震缝;II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为0.10g的地区应至少设2道抗震缝

6.2.1隧道洞口主要包括边仰坡以及下沉式挡土结构,边仰坡通常指隧道开挖洞 口时形成的洞口两侧边坡和洞顶仰坡,下沉式挡土结构有下沉重力式挡土结构和 下沉U型挡土结构。 6.2.2应根据抗震评估内容、地质、地形及环境条件选择加固方法,可采用挡土 墙、坡体锚固、抗滑桩、接长明洞等措施。 6.2.3根据边坡的破坏模式、原因、施工安全及可行性以及现场条件等,边坡加 固可以使用一种或多种加固方法组合。当采用组合加固法时,应使组合支护结构 受力、变形相协调。

6.2.1隧道洞口主要包括边仰坡以及下沉式挡土结构,边仰坡通常指隧道开挖洞 口时形成的洞口两侧边坡和洞顶仰坡,下沉式挡土结构有下沉重力式挡土结构和 下沉U型挡土结构

6.2.3根据边坡的破坏模式、原因、施工安全及可行性以及现场条件等,边坡加 固可以使用一种或多种加固方法组合。当采用组合加固法时,应使组合支护结构 受力、变形相协调。

6.2.5明洞式洞门回填边坡坡率不宜大于1:1.25

地震作用下,边坡失稳且有削方条件时,可采用削方减载法; 地震作用下,重力式挡墙及悬臂式、扶壁式挡墙的整体稳定性、抗滑移、 覆或墙身强度不满足抗震设计要求时,可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加固方法: 1地震作用下,岩质边坡的重力式挡墙无明显变形时,可采用非预应力错杆

抗倾覆或墙身强度不满足抗震设计要求时,可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加固方法 1地震作用下,岩质边坡的重力式挡墙无明显变形时,可采用非预应力

加固或者加大截面加固。 2地震作用下,岩质边坡的重力式挡墙较大明显变形且无水平锚固条件时, 可采用竖向预应力锚杆加固和抗滑桩加固。预应力锚杆加固的锚固点处应增设纵 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梁的截面及配筋应满足外锚头的传力、构造和整体受力 要求,抗滑桩宜紧贴重力式挡墙面现浇,或在抗滑桩与挡墙面之间增设混凝土传 力构件。 3地震作用下,悬臂式、扶壁式挡墙抗震不足时,采用锚固加固法,锚杆宜 设于扶壁的两侧,也可设于扶壁间的立板中部。 6.2.8地震作用下,锚杆挡墙的整体稳定、锚杆承载力、锚杆挡墙肋柱承载力等 不足,可采用锚固加固法时,可在肋柱上增设锚杆加固,也可在锚杆挡墙肋柱间 曾设肋柱、横梁和锚杆加固。 6.2.9地震作用下,桩板式挡墙的整体稳定性、桩及挡板构件承载力等不满足设 计要求时,可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加固方法: 1锚固区岩土层性能较好时,可采用锚固加固法。 2基岩面理深较浅时,可采用抗滑桩加固法。 3桩板式挡墙因桩前土体水平承载力不足时,可采用注浆加固法。 6.2.10洞口安全影响区边坡抗震不足时,应增设被动防护网或主动防护网,防 止落石、滚石、崩塌等危及洞口安全。 6.2.11经抗震评估洞口下沉式挡土结构抗震不足时,应对墙体采取增大截面加 固或拆除重建方式。增大截面加固时,墙体新增部分应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新 旧结构间采用钢筋连接。 6.2.12抗震加固后的下沉重力式挡土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抗滑移稳定性和抗倾 覆稳定性应进行验算,其抗滑移稳定性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1,抗倾覆稳定性 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 6.2.13下沉式挡土结构的抗震加固后地基承载力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 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有关规定。 6.2.14下沉重力式混凝土挡土结构的施工缝应设置头或采用短钢筋连接,样 的面和不席小王兰帮面面热

加固或者加大截面加固。 2地震作用下,岩质边坡的重力式挡墙较大明显变形且无水平锚固条件时 可采用竖向预应力锚杆加固和抗滑桩加固。预应力锚杆加固的锚固点处应增设纵 向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梁的截面及配筋应满足外锚头的传力、构造和整体受力 要求,抗滑桩宜紧贴重力式挡墙面现浇,或在抗滑桩与挡墙面之间增设混凝土传 力构件。 3地震作用下,悬臂式、扶壁式挡墙抗震不足时,采用锚固加固法,锚杆宜 设于扶壁的两侧,也可设于扶壁间的立板中部。 6.2.8地震作用下,锚杆挡墙的整体稳定、锚杆承载力、锚杆挡墙肋柱承载力等 不足,可采用锚固加固法时,可在肋柱上增设锚杆加固,也可在锚杆挡墙肋柱间 增设肋柱、横梁和锚杆加固

6.2.9地震作用下,桩板式挡墙的整体稳定性、桩及挡板构件承载力等

6.2.15对于下沉式挡土结构直接设置于液化土或软弱地基上时,可采用换土、 加大基底面积或采用砂桩、碎石桩等地基加固措施。 6.1.16地震多发区的隧道洞口抗震加固宜采取接长明洞、棚洞等措施,不宜设 置下沉式重力挡土结构,宜采用轻型钢筋混凝土挡土结构

6.3.1洞门结构一般包括洞门墙、洞口冀墙、明洞、棚洞、隧道遮光棚等。 6.3.2结合隧道原有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资料进行抗震评估,洞门不满足抗 震要求时,应对墙体采取增大截面加固或拆除重建方式。增大截面加固时,墙体 新增部分应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新旧结构间采用钢筋连接。 6.3.3洞门地基抗震承载力不足时,应对基底采取加固措施,宜采用注浆、扩大 基础、钢管桩等加固措施

6.3.4明洞式洞门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控制回填仰坡坡率。隧道抗震设防措施等级为二级时,仰坡坡率不宜大 于1:1.25;隧道抗震设防措施等级为二级以上时,仰坡坡率不宜大于1:1.5。 2应合理选用明洞洞顶上方回填材料。 3对于重建的明洞衬砌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应置于稳定地基上;明 洞边墙背后应采用浆砌片石或素混凝土回填,并应在明暗界面设置环向防震缝: 地层存在偏压时应设置抗偏压挡墙

6.3.5墙式洞门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增洞墙与衬砌应采用钢筋连接,连接钢筋直径宜与衬砌主筋相同。隧 道抗震设防措施等级为二级时,连接钢筋环向布置间距应不大于25cm;隧道抗 震设防措施等级为三级时,连接钢筋环向布置间距应不大于20cm。 2既有洞门墙较宽或地基条件有明显变化时DB11/T 1665-2019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应增设防震缝,防震缝宜与沉 降缝共同设置,其间距应不大于10m。

6.3.6棚洞式洞门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规

1棚洞宜优先采用整体式结构,采用装配式结构时应采取加强结构连接提高 结构整体抗震能力。 2半明半暗式棚洞抗震加固应满足外侧护拱应锚固于边坡基岩中,偏压挡墙 与明洞衬砌宜采用分离式,挡墙和明洞背后的间隙宜采用浆砌片石或素混凝土回

填密实。 3棚洞结构的立柱及结点的钢筋构造抗震措施宜参照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50011执行

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 2.《公路隧道抗震设计规范》JTG2232 3.《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年版)》GB50010 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5. 《地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GBT51336 ,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 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 9.《混凝土用机械锚栓》JG/T160 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12.《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B02 13.《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一册土建》JTG3370.1 14.《公路隧道加固技术规范》JTG5440 15.《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 16.《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的程度不同的用词用 语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DB34/T 3264-2018 公路泥岩路基施工及质量检验评定规范,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相关规定” 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的程度不同的用词用 语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相关规定” 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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