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T 3222-2020 公路工程物探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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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T 3222-2020 公路工程物探规程.pdf

需要说明的是公路工程地质勘察一般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阶段, 并按阶段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物探报告作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一部分,为编制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供基础资料。因此,物探报告应根据各勘察阶段的要求编制相应 的物探报告。

11.2.2物探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工程特点、工程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分机 质、物探资料进行编制,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任务要求及目的、依据技术标准、工作完成情况; 3地质概况及地球物理特征; 4工作方法; 5质量检查与评价; 6资料处理与推断解释; 7 结论和建议等;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物探报告按用途一般分为勘探报告、检测报告和测试报告三种类型,由于物探项目 的任务要求、工程特点、地质条件、施测环境等差别很大,要制订一个统一的适用所 有项目要求的报告格式,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因此,本条只规定了物探报告编制的的 主要内容。 1报告中叙述地质概况和地球物理特征,重点要把与物探工作有关的地形、地貌 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条件和对应的地球物理条件、物性特征 说清楚,二者的关系清楚了,采用的物探方法技术的合理性也就清楚了,同时也为物 探资料分析和解释提供了依据。 2工作方法一般包括方法原理简述、测线布置、外业工作方法和技术、仪器设备 及工作参数等。物探用于工程质量检测时,还应说明检测的内容及方法、抽样的原则, 数量及频次等。 3质量检查与评价包括原始资料检查方法、检查精度和勘探质量分析与评价。 4数据处理与推断解释包括数据处理的方法和推断解释依据、成果分析与地质解 释。其中地质解释要求根据任务要求DB35/T 1848-2019 土方机械现场工况检测通用技术规范,结合工程类型、工程地质条件综合分析。 5结论与建议应明确任务解决情况和探测成果、探测效果及成果验证情况,并对 后续勘探、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建议。

公路工程物探规程(JTG/T32222020)

11.2.3物探报告的插图、插表宜包括测区位置图、方法原理图、代表性的曲线或图 像、典型剖面对比分析图、物性参数统计表、工作量统计表、观测误差统计表等。

数统计表、工作量统计表、观测误差统计表等。 11.2.4物探报告的附图、附表应根据各方法的技术要求编制,宜包括物探平面布置 图、各方法专业分析图、综合解释成果图表等,

本条强调对物探报告附图、附表的基本要求。附图作为物探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物探资料整理、数据处理和解释结果的集中体现,是报告文字论述的基础,尤其是 综合解释成果图表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物探报告的编制水平和质量。 各方法专业分析图是指由物探数据按各方法的技术要求绘制的专业图件,一般包括 各种曲线图、剖面图、等值线图及图像等。

本条强调对物探报告附图、附表的基本要求。附图作为物探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物探资料整理、数据处理和解释结果的集中体现,是报告文字论述的基础,尤其是 综合解释成果图表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物探报告的编制水平和质量。 各方法专业分析图是指由物探数据按各方法的技术要求绘制的专业图件,一般包括 各种曲线图、剖面图、等值线图及图像等。

11.2.5物探报告的文字、术语、符号、代码、计量单位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及行业 有关规范的规定。

3.1物探成果应与地质、钻探、原位测试等其他勘探资料综合分析、合理利用

11.3.1物探成果应与地质、钻探、原位测试等其他勘探资料综合分

物探是通过观测和分析物理场的分布和变化来研究探测对象的性质、分布和规模, 勿理场的分布和强度变化不仅与探测对象的物理性质和几何形态有关外,还与周围的 也形、地质及干扰条件有关。因此,物探是一种间接的探测手段,利用物探解决地质 同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解释结果也可能存在多解性的问题。因此,在使用物探成果 付,要求结合地质调绘、钻探、原位测试及工程验证等资料综合分析利用。

11.3.2中间成果或阶段性成果资料交付相关专业使用前,应经现场校核、审查,并 说明使用的条件,

公路工程物探项目有时存在周期长、工点多、需要与地质、钻探等相关专业相 合,这就要求现场及时提交物探中间成果或阶段性成果资料。因此,本条特别强调 间成果应经校核和审查后方能现场交付相关专业使用,并说明使用条件。

11.3.3物探报告应经各级校核和审查合格后,方可提交用户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 行归档。

3.3物探报告应经各级校核和审查合格后,方可提交用户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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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作业安全与环境保护

12.1.1工程物探作业的特种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培训、检查和复审,并应确保 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殊情况下的急救知识

深作业的特种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培训、 特殊情况下的急救知识。

公路工程物探特种人员包括电工、井下作业人员及从事爆炸、放射性作业人员等。 受成本因素控制,在工程物探实际工作中,一些本来需要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的特殊工 种作业也经常由物探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如爆炸作业、放射性作业等,存在着很大 的安全生产隐惠。所以本条强调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12.1.2水域作业时,应评价所选方法对作业环境和水中生物的影响程度,并采取有 效的预防措施

水域作业通常根据需要选用地震波勘探、电法勘探或磁法勘探。当采用水域地震波 作业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选择适宜的震源,并对所选震源可能对作业区水域 生态及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做出评价,特别是采用爆炸震源时,应评估勘探作业对作 业水域生态和动植物的影响程度,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水生动物植 的伤害:电法勘探在水域应用较少,在水域进行电法勘探时主要考虑供电电流对水生 动物的影响,避免水中鱼类触电事故发生;磁法勘探测量的是大地磁场,对水域环境 影响甚微。

12.1.3使用爆炸震源时,应提供安全性验算结果,确定爆炸危险边界,并进行 源识别和安全性评价

人员进行爆炸作业。不规范作业容易酿成安全生产事故。因此,从安全生产角度出发 规定在地震波勘探中采用爆炸震源作业时,应提供安全性验算结果和进行安全性评价。 12.1.4物探作业时,应对存在影响人身安全的区域设置隔离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 志,同时应部署警戒人员或警戒船,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区

物探作业时,非作业人员靠近爆炸震源或供电电极等位置时,容易被炸伤或发生触 电事故。因此,本条强调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区,其目的在于消除安全隐惠、避 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12.1.5物探作业人员应根据具体作业环境配备相应的定位或通信工具,并确保在工 作区域内能正常使用,

12.2仪器设备管理和运输

12.2.1物探仪器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震、防雨措施。

12.2.1物探仪器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震、防雨措施。

12.2.2外业观测时,操作员不得擅自离开仪器,必须离开时,应指定专人看管 12.2.3仪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和无腐蚀性气体处。长期不用时应妥善保管。 12.2.4仪器设备应建立履历薄,使用和检修情况应及时记载在履历薄上。

12.3仪器用电作业安全

12.3.1野外作业用电应在保证观测精度的前提下采用较低的电压。

12.3.2外接电源的电压、 12.3.3仪器和设备接通电源后,作业人员不得离开作业岗位

人体可承受的安全电压小于36V,由于不少物探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工作电压大于 36V,一旦发生触电事故,会对人体健康甚至生命造成伤害。因此,要求仪器设备接通 电源后,作业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免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用手触摸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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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漏电伤人或损伤仪器设备的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在使用直流电法、电磁法等仪 器时,往往需要使用高压电源,供电电流较大,更要引起重视。

1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测站与跑极人员之间必须有可靠联系。 2导线穿过居民区或道路时,应有安全防范措施。 3测站应用橡胶垫板与地绝缘,操作员、跑极员工作时应穿绝缘鞋,带绝缘手 供电过程中严禁接触电极或电线,

12.3.6供电电源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干电池供电电源时,应注意电池极性,严防接错损毁仪器设备,避免受潮、 过热、受冻和超负荷使用。 2蓄电池的使用、充电、存放、运输等,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并防 上电解液溅出烧伤作业人员。 3发电机、充电机的使用必须指定专人操作,并随时注意机器的运转状态

12.4.1爆炸物的管理、运输应严格按照现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 现定执行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严格管理。 12.4.2爆炸作业安全应符合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地震勘探爆炸安全 现程》(GB12950)和《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的有关规定。 12.4.3存放爆炸品的库房应设在安全、便于搬运的非居民区,设专人管理,并应配 有通信工具;库房应远离居民点、铁路、建筑物、高压线,最小安全距离Rx应按式 (12. 4. 3) 确定:

12.4.1爆炸物的管理、运输应严格按照现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 现定执行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严格管理

(12. 4. 3)

12.5.1仪器外壳、面板旋钮、插孔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MQ2;工作电流、电压不 得超过仪器额定值

12.5.2电路与设备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MQ;电路应配有可调平衡负载, 禁空载和超载运行。

12.5.3作业前应检查仪器、电路和通信工具的工作性状;未断开电源时,作业 不得触摸测试仪器的探头、电极等器件

条文强调操作程序的正确性,避免作业人员因误操作而导致仪器损毁和发生人员伤 等安全生产事故,

12.5.4仪器工作不正常时应先排除电源接触不良和电路短路等外部原因,再使 器自检程序检查。

2.5.5直流电法勘探作业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站与跑极员应建立可靠的联系,供电过程中不得接触电极和电缆。 2 测站应采用橡胶垫板与大地绝缘,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OMQ

针对直流电法勘探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规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防护 墙施。

12.5.6电磁法勘探作业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器和发送机开机前应先置于低压档位,变压开关不得连续扳动;关机时应 将变压开关返回低压档位后再切断电源。 2发射站和接收站不得布置在10kV以上的高压线下。安全距离应根据采用的物探 法、仪器类型及高压线的电压综合分析,并通过试验确定。 3未经确认停止供电时,应先查明停止供电的原因,不得触及导线接头,未查明 原因前不得进行放线、收线

12.5.6电磁法勘探作业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器和发送机开机前应先置于低压档位,变压开关不得连续板动:关机时应 先将变压开关返回低压档位后再切断电源。 2发射站和接收站不得布置在10kV以上的高压线下。安全距离应根据采用的物探 方法、仪器类型及高压线的电压综合分析,并通过试验确定。 3未经确认停止供电时,应先查明停止供电的原因,不得触及导线接头,未查明 原因前不得进行放线、收线

十对电磁法勘探作业安全说明如下: 本条第1款强调控制器和发射机操作的基本要求。电磁法勘探作业主要包括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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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磁法和地质雷达法、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天然场源电磁法及电磁波透射法等, 其中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瞬变电磁法由于涉及到使用高压电源、一般供电电压高 于300V,并且电流强度较大,在作业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不安全生产因素,操作不当足 以烧毁仪器甚至造成人身伤害。 2由于高压线周围存在很强的交变电磁场,尤其当电磁法仪器的回线装置、线圈、 滋棒、天线等位于10kV以上的高压线附近时,在线圈中能感应出高达数伏甚至数百伏 的交变电流,轻者影响观测精度,重者损坏仪器,甚至危及人身安全。因此,规定发 射站和接收站不得布置在10kV以上高压线下,至于需要多大的安全距离,由于采用的 方法、装置、仪器不同,其影响程度差别较大,需要根据采用的具体方法、仪器、及 高压线的电压、高度等综合分析确定,以不影响基本的观测为原则

12.5.7易燃、易爆管道上严禁采用直接供电法和充电法进行作业。

1作业人员应穿反光工作服,佩戴防护帽、安全灯、通信工具等安全防护设施。 2管道口应设置安全防护栏和安全标志,并有专人负责安全警戒,夜间应设置安 全警示灯。 3作业前应测定有害、有毒及可燃气体浓度,严禁进入情况不明的地下管道。 4并下管线探测作业严禁使用明火。

本条是地下管线探测作业安全的基本规定。地下管线探测作业安全主要自于两方 面:一是地面道路上的车辆、行人及管线探测人员等安全;二是地下管廊中有害、有 毒及可燃气体的危害,都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设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 安全无小事。因此,地下管线探测过程中的作业安全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的 预防措施。

12.6.1水域作业前应与地方政府和有关水文、航运等职能管理部门联系,取得利 部门的许可。

12.6.2水域物探作业安全一般规定: 1作业船舶应满足相应水域作业安全的要求,作业前应对船舶、设备、电缆 缆、保险绳、绞车、吊机等进行检查,确认安装牢固且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2作业过程中,水下拖拽设备、吊放设备不应超过钢缆额定拉力。 3 遇有危及作业安全的障碍物时,应停止作业并收回水下拖拽设备。 4 作业过程中,收、放电缆尾标应将船速控制在3节以下。 5作业船严禁超载使用,船上应设有救生和通信工具,在急流深水区作业时,作 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 6大风、大雾及雨雪天气必须停止作业

水域物探作业能否做到安全生产,除了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外,作业 舶的选择也是保证其安全生产的一个主要因素。如果作业船舶发生安全事故,可能 造成人身伤亡,所以本条强调在实施水域勘察作业前,勘察单位应对作业船舶选择给 予足够的重视。根据以往的水域工作经验,在海上或江上作业,一般要求作业船舶的 长度不宜小于12m,吨位不得小于15t,功率不小于14.65kW。

12.6.5水域地震波法作业时,在平静水域爆炸作业船与爆炸点的安全距离不得小 0m;海上作业爆炸作业船与其他作业船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0m。

考虑海上地震作业安全生产的需要,要求爆炸作业船与其他作业船之间保持一定 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0m。因为海上作业经常会遇上大风、大浪天气,从安全生产 角度出发,保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是必要的。如果作业区是位于江、河、湖、溪等地 表水域,由于相对风平浪静,爆炸作业船与其他作业船之间的最小距离在保证安全的 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不得小于50m。

12.6.6水底爆炸前必须查明工作区域是否埋设有水底管线,爆炸时应予以避让; 浅水区或水坑内进行爆炸作业时,装药点距水面不应小于1m。

12.6.7采用电火花震源时,船上作业人员和设备应配备防漏电保护设施和装备

12.6.7采用电火花震源时,船上作业人员和设备应配备防漏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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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火花震源会产生瞬间高电压,如发生漏电或操作不当有可能引起火灾、仪器损毁、 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因此,要求船上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应佩戴绝缘防护 用品和配置绝缘防护设施,同时要求在作业过程中经常检查船上电缆的绝缘程度。

杀文说明 采用机械式震源时,作业过程中船体不断经受连续冲击,可能造成破损、漏水等 导致震源船沉没。所以规定安置震源的船体严禁载人,并且不得带故障作业,以免因 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12.6.9水域电法探作业时,跑极船、测站船、漂浮电缆应设置醒自的安全标志 手做好预防漏电的措施。

水域勘探除使用地震波勘探方法外,有时还使用有电法、磁法等方法。当采用电 去进行勘探作业时,危险因素主要来自于作业船上探测设备和导线的绝缘程度、作业 船的完好性和作业人员绝缘防护用品的配备等。防止漏水、漏电是保证水域工程物探 安全生产作业的基本任务。

12. 7测并作业安全

12.7.1井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注意井场安全,并防止构件掉入钻孔。 12.7.2井口滑轮、绞车、刹车等装置必须安装牢固 12.7.3升降电缆时,不得跨越或手抓电缆,不得骤然刹车。当井下仪器通过管口或 近井口、并底时,应降低升降速度。 12.7.4井下探头不得在孔底及不安全井段停留。

12.8放射性作业安全

.8. 放射性作业人员应付合下列规定: 1应经医院检查身体合格

应经医院检查身体合格

应经医院检查身体合格

2 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3作业时应佩带铅裙、铅眼镜、剂量笔等防护设备。 4每周辐射剂量应小于1.8mGy,每日辐射剂量应小于0.45mGy,否则,应停1 触辐射的各项作业

12.8.2放射性作业应符合现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 的规定。

12.8.3放射源的运输应符合现行《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的不 规定,

12.8.4放射源的装卸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与人体直接接触。非工作时间,放身 必须保存在铅保护罩内,

12.8.5放射源发生丢失、泄漏等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应对措 施妥善处理。

12.9特殊环境作业安全

12.9.1雪地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行进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 2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高度超过2m的边坡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 带。 3雪地作业两人间距离不应超出有效视线。 4冰川、雪地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成对联结。 5在雪崩危险带作业,每个行进小组应保持5人以内。 6在雪线以上高原地区进行作业时,当气温低于零下30℃时,应停止作业或者有 防冻措施

.9.2林区、草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随身携带足够预防蚊虫、毒蛇叮咬的药品。 应随时确定自已位置,并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3应遵守林区、草原防火的规定。 出现火灾预兆或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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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沙漠、荒漠地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备足饮用水,并节约使用。 2发生沙尘暴时,作业人员应聚集在背风处坐下,蒙头,戴护目镜或者把头低到 漆部。 3作业人员应配备防寒、防晒用品,穿明显标志工作服, 12.9.4海拔3000m以上的高原地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初入高原者应逐级登高,减小劳动强度,逐步适应高原环境。 2高原作业,不得饮酒。 3 野外作业应配备氧气袋、防寒用品用具。 4 人均每日饮用水量不应少于3.5L。

12.9.5沼泽地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沼泽地区作业应佩戴防蚊虫网、皮手套、长简水鞋,扎紧袖口和裤脚。 2在沼泽地行走应随身携带探测棒。 3在植物覆盖的沼泽地段、浮动草地、沼泽深坑地段,应绕道通行,并标识已 危险区。 4在沼泽地区作业应配备救生用品、用具。

1进入岩洞或旧矿老井、老隆、竖井、探井之前,应预先了解有关情况,采取 风、照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2在垂直、陡斜的旧井壁上取样应设置绞车升降作业台或者吊桶。 3洞穴调查作业时,洞口应预留人员,进洞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

12.10.1项目开展前应识别影响环境的主要因素,制定相应环境保护计划,采耳 效的控制措施以降低对环境保护敏感区域的影响,

12.10.1项目开展前应识别影响环境的主要因素,制定相应环境保护计划,采取有 的控制措施以降低对环境保护敏感区域的影响。 12.10.2施测区域宜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文物和古迹等重点保护区域,重 点环境保护区域应在测量图上标注其位置及说明,并通知有关作业班组加以保护。 12.10.3施测前应对物探作业人员进行环境保护交底

12.10.4布设物探测线应采取措施以减少对作业现场植被的破坏,注意降低测线开 辟、设备搬迁、爆炸及施工作业等对地表、植被、树木的破坏和对野生动物及水生动 植物等生态环境的影响。

12.10.6生活污水和废液压油、废机油、机修废油等都应当根据其环境污染和生 破坏因素进行分类处理。

12.10.7易燃易爆物品、油类、酸碱类等有害物质应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存放,并 行单独处置。

12.10.8在城镇作业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控制粉尘和噪声污染。当发电机、爆 等产生的粉尘和噪声超过相关标准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达到标 后再继续作业

12.10.9高寒地区等特殊环境应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在水土易流失区 施工时,宜留下灌木树枝的根,以稳定土壤进而控制水土流失。

施工时,宜留下灌木树枝的根,以稳定土壤进而控制水土流失。 12.10.10施工结束后,对于施工过程中开挖弃置的废炮井等应采取填平或其他有效 的措施进行处理

12.10.10施工结束后长春市“两横三纵”快速路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对于施工过程中开挖弃置的废炮井等应采取填平或其他有 的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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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常见岩土主要物性参数

表A岩士主要物性参数表

附录表B物探方法选用一览表应用项目隧道工程岩体采岩堆岩覆盖质量地物探方法泥石多年风化软弱超前场地完整滑坡空断层软土层层夹层地质无损下溶冻土评价程度区流预报检测水评价直电测深法0流电剖面法0电高密度电法C00法自然电位法勘充电法探激发极化法地质雷达法电瞬变电磁法0磁可控源音频法大地电磁法勘天然场源音频探O大地电磁法电磁波透射法折射波法地反射波法震地震波透射法勘瑞利面波法探水域地震波法与测水声法试声波测试地脉动测试磁法地面磁法勘探水域磁法放射性伽玛测量法O勘探氢气测量法电测井地震波速测井地声波测井球超声波物成像测井理放射性测井测电视测井井并温测量井径测量井斜测量注:O可选用方法—143—

DB11/T 356-2017 公共厕所运行管理规范.pdf公路工程物探规程(JTG/32222020)

1本规程执行条文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下列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止面词用词采用“必须”,反面词用词采 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 “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引用标准的用语采用下列写法: 1)在规程总则中表述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时,采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 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在标准条文及其他规定中,当引用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表述为“应 等合《××××××》(××××)的有关规定; 3)当引用本规程中的其他规定时,表述为“应符合本规程第×章的有关规定”、“应 等合本规程第×.×节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或应按 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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