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 B04-2010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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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公路上的各种人工构造物的造型与色彩,应考虑景观效果和使用者

9.2.1公路景观设计应合理组合路线的平、纵、横面,保证线形流畅、视野开阔;线位方 案比选应将环境景观作为考虑因素。 1在自然景观单一的路段,其线形设计宜以曲线为主,并保持连续; 2平、竖曲线的线形几何要素宜均衡、协调; 3深挖方路段宜对路堑与隧道方案的景观效果进行比选、论证;路线跨越山间谷地 时,宜对高路堤与高架桥方案的景观效果进行比选、论证; 4路线沿横坡较陡的山坡布设时,宜对分离式路基、半填半挖与纵向高架桥方案的 景观效果进行比选、论证。

9.2.2对公路沿线有景观价值的孤立大树、独立山丘或建筑等自然景观和人文 充分利用,服务区、停车区、观景台的设置宜利用公路沿线景观。

路基边坡宜以自然流畅的缓坡为主,边沟

9.2.4有特殊要求的公路,路面色彩和护栏、路缘石的色彩与形状等宜与沿线自然环 竞景观相协调。 9.2.5分离式立交、人行天桥等应根据所处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设计,合理确定桥 形式、色彩和材质以及各部位比例。 9.2.6.有特殊要求的桥梁宜进行景观照明设计。 9.2.7声屏障应根据所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不同,通过色彩、材质和造型进行景 见设计。 9.2.8隧道洞口设计应结合地形、地区的自然和人文特点,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隧道洞 为的照明、通风、标志等附属设施和洞壁内饰设计农业综合开发万亩土地治理项目三标段施工组织设计.docx,应综合考虑景观效果。 9.2.9互通式立交区设计应从立交的选型、构造物及附属设施色彩、路基边坡坡面和

9.2.9互通式立交区设计应从立交的选型、构造物及附属设施色彩、路基边坡 立交区内绿化等方面综合考虑,宜利用原有自然植被,使立交与自然景观有机地结 与原有地形、地貌和谐统一。

9.2.10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管理区、观景台等沿线场区及建(构)筑物

的人文环境确定建筑风格,并使建(构)筑物本身各部位比例协调,色彩、材质、形 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

9.2.11公路景观设计应注意防止视觉污染。其要求如下:

1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的景观小品,应注意色彩、造型的协调,避免引起视觉混乱; 2当公路两侧有影响视觉的场所时,宜采取绿化或工程措施予以遮蔽或改善。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 “不得”。 3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 “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正面词采用“可”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 “不得”。 3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 “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正面词采用“可”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1.0.1可持续发展是指导我国中长期发展的战略措施。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 要内容,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国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历来十分重视对自然 环境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公路选线、确定桥梁和隧道位置、综合排水、防止水土流失等方 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消除和减轻公路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必 须从设计阶段开始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公路交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总结我 国已建公路环境保护设计经验的基础上,有必要研究确定环境保护设计原则、内容和设计 标准,故制定本规范。

1.0.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线平、纵面指标较高,容易与自然环境产生某种程度的干 扰或造成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的改变;二级公路是我国的干线公路之一,在我国公路网中 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从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新建和 改(扩)建的公路工程,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则必须在主体工程设计的同时 进行环境保护设计,并应重视二级公路环保设施的配套设计,二级公路的休息、加油等设 施应与其功能和规模相互配套。 有特殊要求的公路是指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内经过的公路,因对自然景 观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有特殊要求,故应根据所经地带的特征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设计。 1.0.4“安全、环保、舒适、和谐”是公路工程设计的基本理念。树立和落实全面、协 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经济、社会、环境的均衡发展是 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战略,也是公路环境保护设计的指导思想。考虑到我国许 多地方(尤其是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将难以恢复,因此,公路环境保护设计 应转变观念,首先考虑保护和预防,要树立保护优先、预防为主、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等 环保观念,在工程设计开始阶段即从主观上考虑环境保护问题,通过设计上的努力,避免 引起环境破坏和污染,达到最小程度地破坏、最大限度地恢复和保护环境的目的。防治结 合、综合治理是当今环境保护新技术、新材料的发展趋势,也是最经济有效的环境保护 措施。 新建、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三同时”制度),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制 度和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对“三同时”制度从法律上加以确认;随后,为确保“三同时”制度的有效执

1.0.5水土保持方案是开发建设项目总体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计和实施水土保 持措施的技术依据。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项目可 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 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中必须有水土保持方案。

1.0.6公路环境保护设施主要指为降低交通噪声而设置的声屏障,管理、服务区中污 水处理池,道路及桥面的路面水净化处理池,隧道通风、除尘设施等,其设计应根据预测交 通量分析确定。《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一2003)规定了各级公路设计交通量预测 年限。随着交通量的增长及公路使用时间的推移,公路改建或设施的维修更新是十分必 要的。因此公路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交通量预测年限应与公路设计交通量预测年限 一致。 在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分期修建是加快公路建设的有效途径,尤其是在我国西 部,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增加公路通车里程,逐步解决通达深度不足的问题;但分期修建 也存在着诸多技术难题不易解决,如土地征用、建设资金的筹措、后续工程的衔接、运营管 理等。因此,分期修建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仍是个值得深人研究的问题。我们应该根据 本地区具体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确定切实可行的建 设方案。

1.0.7从沈大高速公路、沪宁和京津塘高速公路的改(扩)建工程开始,高速公路、 级和二级公路的改(扩)建工程就在我国拉开了序幕。我国等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的环 保设计已成为公路建设的新课题。根据沈大和沪宁高速公路等改(扩)建工程的实践,对 原有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进行评价;对拆除的桥梁混凝土、路面材料等提出再生利用方 案;对于互通立交、分离立交(通道)等跨线构造物,提出不中断交通的施工方案,应是高

1.0.8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投资划分原则系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制定,采用了《公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投资界定》课题研究的成果,其中绿化工程投资除包 括公路边坡、中央分隔带、立交桥、管理处、收费站、服务区等处的绿化费用外,还应包含为补 尝因道路建设所占原有绿地而在道路用地范围以外建设的绿化工程等的费用,如取、弃土 场植被恢复与防护措施等;噪声污染治理工程投资包括声屏障(含环境设施带)、围墙、封闭 外廊、隔声窗、防噪林带等的费用;污水处理工程设施投资指生活服务区、收费站、管理处等 污水处理设施的费用;环境空气污染治理工程投资包括尾气检查设备、收费亭强制通风设 备、防护林带等的费用;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包括公路施工取、弃土场和临时工程水土保持措 施的费用;其他工程投资包括施工期生产和生活废水处置,对湿地、草原、草场的保护工程 或置换工程,经过水源地采取的特殊防护工程,对被破坏的农田水利的恢复,公路经自然保 护区所采取的特殊工程措施,保护沿线土地资源措施,取弃土(石)场所、临时占用地生态恢 复等的费用。公路设计主体工程设施(如桥涵等)、防护工程设施(如挡土墙等)等多兼有环 境保护功能,与环境保护要求一致,但从我国公路设计的实际情况出发,均计入主体工程投 资中。本规范规定的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设工程设施系指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功 能为主的设施,如动物通道、净化池、拦渣堤(坝)等,其所发生的费用为环境保护设计投资。 对此,在公路设计总说明书中应做出规定,并从概(预)算表中摘出环境保护投资项目与资 金,汇总列表说明,以便设计、审查及建设管理单位掌握环保投资的基本情况。

1.0.9我国现行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标准有环境质量标准、地面水 声标准等。环境质量标准是基于环境基准,结合社会经济、技术能力制定的控制环境中各 类污染物质浓度水平的限值。我国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分为三级,一般以二级标准评价 环境质量,即二氧化硫每立方米空气中不超过60μg,氮氧化物不超过100μg,总悬浮颗粒 物不超过300μg。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分为五类:I类水质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Ⅱ 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以及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Ⅲ 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IV类水质 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V类水质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 般景观要求水域;超过V类水质标准的水体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通常以Ⅲ类水质标 准评价地面水环境质量。 噪声标准将城市区域分为五类功能区,间标准值分别为:0类(需特别安静区) 50dB;1类(居住、文教区)55dB;2类(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60dB;3类(工业区)65dB 4a类(城市交通干线两侧)70dB。 此外,我国还制定有《海水水质标准》(GB3097)、《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等环境质量标准及多种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 准是我国在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 计、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公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除应 符合我国现行的质量标准外还应符合有关的排放标准。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ITGB042010

3.1.1公路环境保护设计不是一个独立的专业设计问题,它与公路各专业勘测设计密 不可分。环境保护设计的许多具体措施不可能脱离主体工程设计对环境保护观念的落 实,同时对主体工程的设计又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方案与对策。为使环境保护设计 与公路主体工程设计、环境保护措施与工程措施间关系协调,以最少的环境保护投入达到 理想的环境保护效果,在公路设计中必须进行环境保护总体方案设计。 环境保护总体方案与公路沿线农业生产、城镇分布、自然及人文景观、社会经济发展 水平等环境特征相关,还与地形、地貌、公路等级、工程投资规模等建设条件相关。环境保 沪总体方案设计应综合分析上述因素,在主体工程设计的同时做出切合实际的安排,重点 在于设计观念的更新和设计指导思想的提升。

.1.2公路环境敏感点调查是公路环境保护设计的基础工作。工程实践表明,基础资 周查深度不够是导致设计变更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公路环境保护设计应进一步加 有关环境敏感点的调查工作

3.1.3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国家颁布的环境保护质量标准,如《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309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等。技术指标是指设计人员针对所确定 的环境保护总体设计原则量化的某些设计指标,如线位距环境敏感点的最小距离、乡村地 区通道一般间距、路基填挖控制高度等。公路工程贴近自然、景观协调的设计理念已经被 我国公路行业普遍认可,近年来也涌现出许多典型工程,丰富和充实了本规范修订内容。 当然,公路环保设施追求“高标准”而导致维护费用昂贵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比如,选择名 贵花草树种,在缺水的地方搞滴灌等。因此,便于养护应该成为公路环保设计要考虑的主 要因素之一。

3.1.4公路建设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突出 与自然相协调、节约用地、保持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等是公路环境保护的新理念,公路环境 保护总体设计要充分体现这些新理念。

3.1.5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一2003)的规定,公路分期修建

筹规划、总体设计、分期实施的 乃能充分利用。环境保护设施分 期修建也应遵照执行,在总体设 元期设置位置及技术条件

按照公路环境保护设计所确定的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设计原 则,公路设计应在如何防止公路建设带来环境负面影响以及如何改善环境上思考一些问 题。设计要点主要是贯彻环境保护设计理念,提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是设计理念的转 变,因此在公路设计中应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站在总体设计的高度上提出环境保护设计所 考虑的对象,有的放矢。 本规范按公路总体设计、公路选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互通式立交、隧道、服务区管 理设施等专业设计,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提出本节设计规定,以体现公路设计各环节 环境保护设计要点。通过实际工程的调研,本次修订吸收了我国已建公路的成熟经验,对 设计要点进行了细化,融人了近年来我国公路环境保护设计的理念。具体设计过程中,设 计人员还应分析研究所设计项目的实际情况及要求,并注意二级公路的设施配套问题,突 出环境保护设计的重点及特色。 公路是一个具有线性特征的工程,纵向跨度大。公路设计的关键是路线方案选择和 路线平纵指标的掌握。路线方案选择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以往较注重工程本身,如长 度、工程量、投资等方面。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角度考虑,还应强调安全 环保、社会等因素。路线方案选择,除应做到地形选线、地质选线外,还应做到安全选线 环保选线。应选择有利于环境保护或对环境影响小的方案;应选择纵坡平缓、线形均衡、 行车安全的方案;应选择少占耕地,有利于社会协调发展的方案。应充分重视公路自身线 形的协调、公路线形与结构物的协调和公路线形与环境的协调。 在地形复杂的山区,路基填挖工程量和填方高度、挖方深度、挖方边坡高度等,直接关 系到工程安全、工程投资和环保景观,应对其进行合理的控制。通过多项公路工程的实际 调研,我们建议对高度大于20m的填方宜改用桥梁;挖方深度(路中)大于30m或挖方边 坡高度大于1.6倍的路基宽度值时宜改用隧道,但更要考虑桥隧方案与填挖方案的经济 技术和环境分析。

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是我国公路建设投资管理的基本程序,是保证公路建设前期工 作在项目管理方面达到项目选择准确、方案科学、工期合理、投资可控、效益显著的重要环 节,其目的就是通过对所有与拟建项目的投资效果有关因素的综合研究分析,避免或减少 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盲目性,提高建设投资的综合效益。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内 容较多,其中进行环境影响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是工程可行性研究 阶段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对于具体项目还应具体分析、突出重点。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是两阶段设计的第一阶段,是公路工程设计的基本程序之一,其任 务就是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拟定修建原则,选定设计方案,计算主要工程量,提 出施工方案意见,编制设计概算等。其中路线走廊的选择和总体方案比选论证与环境保 护密切相关,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环境与公 路工程的协调性论证是初步设计阶段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目的是根据初步设计审定意见,进一步对所审定的设计原则 和方案加以具体和深化,最终确定各项工程数量和设计图表,并编制施工图预算。环境保 护的设计内容也是初步设计的进一步细化和加深

4.1.1公路建设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必须尊重公私财产和公众权益。应通过适当的 公众参与方式,争取实现公众利益最大化,通过统筹规划、合理选线和积极补偿来实现经 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统一。

4.1.2本规范所涉及的社会环境是指公路沿线范围内,人类在自然环境基础上,经过 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所创造的人工环境。公路建设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起 着重要作用,在加速物资流通和促进人们交通便利的同时,公路建设也带来如占用耕地, 砍伐森林、调整水利设施、拆迁建筑物、居民再安置、区划分割等社会环境问题。因此,应 认真做好相关的调查工作,并确定保护目标和保护方案,减少不利影响,避免重大的环境 损失。

4.2.1土地通常指由地形、土壤、植被以及水文、气候等自然要素组成的目然综合体, 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人类生产、建设和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是民生之 本。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交通事业的 发展,公路建设不可避免要占用一定数量的土地,但我们必须坚持珍惜土地、保护土地的 原则,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加强 土地管理,合理使用、保护土地资源。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 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 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 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耕地属于农用地的范围,是农用地中的一种;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范围,但并不是所 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一般说,只有那些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才属于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规定“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ITGB04—2010)

买现方式应根据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适宜性,公路建设 宜占用荒芜、贫或难以利用的土地,对湿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受国家法规保护的土地 应注意减少占用;路基断面形式和防护设施对公路占用土地具有重要影响,设计中除应考 自然地形和工程地质特点外,还应结合土地状况合理选择;失地人数、占地类型及数量, 应纳入方案比选的指标。

4.2.8临时用地的恢复是指公路临时用地在施工完成后可根据需要确定为农用地、宅

.2.8临时用地的恢复是指公路临时用地在施工完成后可根据需要确定为农用地、宅 也、交通用地等多种用地形式,而不仅仅局限用于种植。恢复方案应确定恢复的方式 创明相应的费用。

4.3.1公路通过农由区必然会同原有农田水利灌溉系统发生干扰,应详细调查所有农 田水利规划布局及现状,选线时应尽可能地将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 4.3.4公路与铁路、航道、电力、电信、输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发生干扰时,应编制 改造方案及费用,确保其能保证最低使用要求。公路施工影响现有道路交通问题已愈来 愈需要引起重视,应通过修建临时便道、设置指路牌、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现有交通不中 断和人员安全。

4.1本条款所指必须拆迁的建筑物包括公路工程征地范围内的拆迁建筑物,也包括 公路环境污染状况确定需要进行环保拆迁的建筑物。

4.4.3当占用和拆迁房舍时,应慎重从事,按国家及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周查中应特别注重安置政策与费用方面的内容。征地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严格 依法办事.以人为本,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4.5.1选线时应全面了解沿线人流与物流的流向、流量和人员出行规律。修建全封闭 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时,应合理确定横向通道的位置与间隔,尽量减少对居民正常往 来、农业耕作、水资源利用等各种不利影响。其他等级公路可设置斑马线、减速墩、信号灯 等必要的交通控制设施。

4.5.2公路通过居民密集区时,应充分考虑居民出行与交往、学生上学、职工上下 需要,通道设置数量宜适当增加;对暂时无通行要求,但规划为开发区域的路段,应考 展要求,预增设横向交通构造物或加大通行通道净空或净宽,

4.5.4路线通过农田耕作区时,应结合当地农业耕作特点及对横向构造物净空高度的

4.5.4路线通过农由耕作区时,应结合当地农业耕作特点及对横向构造物净空高 要求,确定下穿或上跨等形式,或结合现有公路网布局,论证确定在一定范围内具有 较高净空要求的横向构造物。

4.5.5放牧区人烟稀少时,全封闭公路的通道数量可相应减少,但应满足牲畜转 需要。供放牧转场的通道以下穿方式为宜。

4.5.5放牧区人烟稀少时,全封闭公

4.6.4风景名胜区等具有独特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是发展旅游事业的

公路沿线设施选址宜充分利用这些天然景点。服务区、停车场的建(构)筑物应与周 境相协调,并可通过房屋的造型设计,配合绿化、雕塑等设施方式,给公路沿线环境设 添新的景观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5.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一1997)中对交通运 输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规定为路线中轴线两边300~500m,故本规范建议生 态环境的设计范围为公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基本农 田保护区、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生物及其栖息地等。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湿地系 指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明文划定的且规定有相应的范围、级别的区域。野生生物主要 指《国家保护植物名录》中的植物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动物。 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协调的关系,保持人们良好的生存环 境;为了自然资源的恢复扩展,自然再生产永续进行,从而保障经济再生产的自然物质基 础丰富、充裕、不致枯竭;满足人们对良好的自然景观、舒适的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地域广衰,地区差异悬殊,把握不同地区 生态环境特征,分析研究不同地区动、植物习性及生长演替规律,结合生态资源容量的动 态规律,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自然规律的生态环境保护原则是公路生态环境保护设计的 关键问题。

5.1.2对生态坏境提出保护方案主要指植物防护或工程防护方案,如尽量减少对原 表植被的破坏,减少工程的开挖面与覆盖面,设置绿化带,将地面径流引出或筑砌挡增 水沟、改路堤为桥梁等。

5.2生物及其栖境的保护

5.2.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 环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 染物排放标准。”公路中心线距省级(含)以上自然保护区边缘不宜小于100m是根据对公 路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预测环境空气、交通噪声以及生态环境影响的范围大多 在距路中心线100m之内而确定的

理化学作用才能形成。工程实践证明,在公路建设中先将腐殖土挖移并保护,工后回填绿 化.是恢复生态环境士分迅速、经济、有效的方法。

5.2.4《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指出:“湿地系指不问其为 天然或人工、常久或暂时的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的淡水、 半咸水或咸水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水域”。在生态环境中湿地是重要的 保护目标之一,世界上发达国家对湿地的保护相当重视。施工废料及路面径流中的有害 物质若排人湿地将会污染其环境,所以应采取措施将其排放于湿地之外,避免改变湿地环 境。对于必须穿越的湿地,应尽可能采取桥梁方案通过。通过水域部分必须建桥或设置 涵管,其他湿地范围内路段间隔一定距离必须设置涵管,以确保其水流沟通。对具有重要 水源涵养功能的湿地,公路穿越时还应考虑设置必要的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影响环 境的措施

5.2.5当公路通过陆生、水生野生生物栖息水域时,应对采用的工程方案与施工工艺 进行必要的论证;在设计时,应根据动物的活动特性及其环境特征,设计兽道。公路动物 调查主要侧重于珍稀动物栖息地和迁徙路线的调查,并主要采用林业部门等提供的资料, 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人员对法定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及分布进行实地调查。调查一般可 采取样地或样线调查方法,对动物足迹、粪便、个体等进行鉴定及统计。

5.3水资源、自然水流形态的保护

5.3.1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是指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水 体的使用功能是指如生活饮用水、渔业养殖水、农田灌溉水等。同一水域兼有几种功能 时.应按最高功能确定其类别

5.3.2公路投入运营后,由于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滴漏的油类物质,轮胎与 摩擦会产生的橡胶微粒,车辆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质,运输货物中飞扬的微粒物质 可能在路面上形成不同程度的积聚,而这些物质会随降水而形成路面径流。由于生 用水和水产养殖水的水质要求高,因此,带有污染物质的路面径流不得直接排人 水体。

3.7在饮用水的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渗水构造物时,可能使路面径流等渗人生 用水的地下水源因此应对设置的排水沟造物进行防渗处理。

3.8废方弃置设计是指对弃方堆放的地理位置、堆放范围、堆放形状以及堆放表面 置,如绿化覆盖、梯形码砌等设计。有条件时可将废方堆放在路基侧,使之形成不低 基的土堤,并在其上进行绿化栽植,进而产生降低交通噪声污染等环境效益。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DB2101/T 0028-2021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pdf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已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的、拟进行环 设计的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6.2.1当进行噪声综合防治设计时,如果项目最新设计文件或实际工程的路线位置与 顶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参考的设计文件的路线位置相同,则可依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所提出的需要进行噪声防治的声环境敏感点进行噪声综合防治设计;如果 页目最新设计文件或实际工程的路线位置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参考的设计文件的路 线位置有变化,则应根据项目最新设计文件或实际工程的路线位置复核声环境敏感点与 路线的距离及环境噪声值和超标情况,重新确定需要进行噪声防治的声环境敏威占

敏感点为最佳措施。公路交通噪声防治措施环境效益分析是指采取的环保设施工程费用 (包括运转费用)与环保设施所取得的效益(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之间的比较、分析。公 路交通噪声防治设计应针对声环境敏感点的状况,采取技术、经济合理的措施。对于那些 规模较小的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搬迁新建亦不失为可行的措施。

公路交通噪声级的距离倍减量与当地地表性质有关07-2 泥浆护壁回转钻孔灌注桩施工方案,当地表为一般耕作土壤时

6.2.3公路交通噪声级的距离倍减量与当地地表性质有关,当地表为一

5.2.3公路交通噪声级的距离倍减量与当 4.5dB,当地表为水泥等硬性地面时为3.0dB,因此,实际距离倍减量可按地表性质取 0~4.5dB。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各类区域的环境噪声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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