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 267-2021 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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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T 267-2021 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DL/T 1877-2018 空冷凝汽器清洗装置主*单位:长江航道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22年3月1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2年1月7日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内河航道数字化逐渐成为推动我国内河水 云高质量发展和促进航道业务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长江、西江、京杭运河、黑龙江等内河 水域先后开展了数字航道建设工作,有关建设内容涉及航道信息数据采集与设备、电子航 直图、应用系统及支撑平台、网络与系统集成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随着内河数字航道建 设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不断应用,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日趋复杂,行业内尚 未出台统一的检验标准,为进一步完善智慧航道建设标准顶层设计,统一内河数字航道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技术要求,提升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长 工航道局等单位,在全面总结我国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 鉴国内外内河航道信息化工程建设检验相关标准,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 修改完善,制定了《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共分8章6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数据采集与设备、电子航道图 应用系统及支撑平台、网络与系统集成、配套工程等内容: 本标准主*单位为长江航道局,参*单位为长江航运发展研究中心、长江水上交通监 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长江南京航道局、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江苏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执法监督局、大连海事大学、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写人员分工 如下: 总则:周俊胡义龙李廷文 2术语:徐志远程津华刘林双李学祥杨海龙张东华刘华松陈琳 3基本规定:阮成堂胡义龙李恒李廷文吴镇光丰玮张姿 胡红兵陈尘 4 数据采集与设备:周俊丰玮杨明远杨海龙张东华刘华松李金 张姿杜杨文 5电子航道图:胡义龙吴镇光周向丽林海潘明阳李邵喜杨海龙 胡红兵刘林双瀚俊 6 应用系统及支撑平台:杨品福丰玮杨明远徐志远章稷修 杨海龙 张东华刘华松刘林双李学祥 7 网络与系统集成:李廷文周俊张姿丰玮杨明远王浩 肖文卓季恒杨海龙陈琳 8配套工程:李廷文王浩肖文卓章稷修杜杨文李学祥 附录A:胡义龙李廷文阮成堂李恒张姿胡红兵

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T267—202)

附录B:李廷文吴镇光徐志远杨品福张东华季恒林海杨海龙 附录C:李恒章稷修杨品福杨明远刘华松张东华 附录D:林海吴镇光杨明远丰玮李邵喜杨海龙潘明阳 瀚俊 附录E:杨品福杜杨文章稷修刘华松张东华杨明远李学祥 附录F:李恒 本标准于2021年6月4日通过部审,2022年1月7日发布,自2022年3月1日起 施行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 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技术管理处,****:100736)和本标准管理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 20号,长江航道局,****:430010),以便修订时参考

1.0.1为统一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技术要求,提升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质 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 1.0.3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T267—202

2.0.1数字航道Digital Watcrway

综合运用测绘遥感、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物联网、云计算等多种技术,对航道管辖 区域、管理对象、管理活动等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并建立的网络化的数据为核心航道信息 基础设施和平台系统,具有航道变化动态监测、航道维护联网管理、航道数据分析应用、航 道信息便捷服务等功能

2.0.2电子航道图Elcctronic:Navigationz

将航道的地物、水深、航标等信息以数字化形式表达的航道图,是在内容、结构和格式 标推化的数据集

2.0.3航标遥测遥控

对航标位移、航标灯及航标附属设备工作状态等信息自动采集、荐储、远程传输和航 标运行参数远程控制,是对传统实体航标数字化物联化的拓展

将分散、异构的应用和信息资源进行聚合,通过统一的访间入口,实现各类数据、资 源平台的无缝接人,提供信息访问传递、协作的集成化环境

Vidco Monitoring Ecuipmcent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特定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设备,一般包括前端 设备、传输设备、存储设备、显示控制设备等

2.0.7视频前端设备

分布于探测现场的摄像机以及与之配套的镜头、云台、解*驱动器、防护罩等相关 设备

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人、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 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

3.1.1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工程开工前应按附录A的要求进 行检查和记录

.1.4.1 工程合问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1.4.2工程质量的检验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1.4.3分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完 工后,应汇总检验所属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检查外观质量,检验工程质量, 3.1.5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实体结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建筑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的有关规定

3.2.1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单位 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工程建设各方应据此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 检验, 3.2.2分项工程的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 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 3.2.3分部工程的质量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 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检验与 确认: 3.2.4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并 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完工报告:

3.2.1内河数学航道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单位 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工程建设各方应据此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 检验

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完工报告。

3.2.5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完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T267—202

.2.6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系统测试,形成 系统测试报告,

3.3.1内河数字航道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3.3.1.1数字航道应用软件开发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 和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等应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确认, 3.3.1.2施工单位应对商业化软件和二次开发平台的合法性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工程 师认可, 3.3.1.3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应按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质量控制,每个子系统完 成后,应进行检查,并形成交接记录, 3.3.1.4施工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应经监理 工程师的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3.1.5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构配件和材料等进行现场验收,并经监 理工程师认可: 3.3.2数字航道工程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和验收: 3.3.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3.3.2.2应用软件和网络系统应测试合格,测试应制定测试大纲,测试内容应包括功 能测试、性能测试、互联测试、压力测试: 3.3.2.3应用软件和网络系统测试宜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开展, 3.3.2.4数字航道应用系统验收前应进行系统测试和试运行,试运行期应不少于三 个月, 3.3.2.5涉及工程实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项目,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

.3.1内河数字航道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3.3.1.1数字航道应用软件开发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丰 口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等应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确认, 3.3.1.2施工单位应对商业化软件和二次开发平台的合法性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工程 认可, 3.3.1.3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应按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质量控制,每个子系统完 后,应进行检查,并形成交接记录

3.3.2.6涉及工程实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项目,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ITS257)等规定进行 抽样检验或检测

3.4.1分项工程质量合格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验记录完整; (2)所有检验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全部合格

3.4.2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应满足下列要求

(1)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2)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3.4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3)涉及系统功能、性能和安全的检测结果满足设计要求,

(1)质量控制资料和有关主要功能、性能及安全的检验资料完整: (2)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3)系统集成功能的抽查结果满足设计要求

3.4.4建设项目质量总体合格应满足下列

(1)所含单位工程的质量均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工程项目通过系统测试; (3)工程资料完整

3.4.5.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应重新进行检验 3.4.5.2经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可认定为质量合格;经检测鉴定

查记录应按附录C的规定填写

查记录应按附录C的规定填写

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T267—202

4.1.1数据采集内容应主要包括航标、水位、船舶、视频图像等信息:采集设备应主要包 括航标遥测遥控终端、水位遥测遥报终端、电子航道图船舶终端、视频监控等 4.1.2对航标遥测遥控终端的质量检验应包括数据采集、定位、无线通信和异常报警功 能等内容,其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4.1.3对水位遥测遥报终端的质量检验应包括水位数据采集、无线通信和异常报警功能 等内容,其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4.1.4对电子航道图船舶终端的质量检验宜包括电子航道图显示与更新功能,以及与定 应、测深等设备连接的功能等内容,其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4.1.5对视频监控设备的质量检验应包括型号、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 性、供电、防雷、接地、设计安装等内容,其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4.1.6各类数据采集设备及附属部件的型号、品种、规格、外观、数量等应满足设计 要求

4.2航标遥测遥控终端

4.2.1航标遥测遥控终端集成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2航标遥测遥控终端安装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4数据采集与设备表4.2.2航标遥测遥控终端安装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数量检验方法设备安装无防水垫圈、螺丝、垫片等结构件漏装或松散等现象;终端与灯器、电源及太阳能板的接线连接连接检查紧固且具备水密性,天线远离其他敏感的电子设备,定位天线上方无邀挡;航标遥测遥控终端安装时不破坏航标灯器的密封性设备安装牢固可靠,适应内河航道实际应用需要;航标遥测遥控终端安装不影响灯器、蓄电安全检查池、太阳能板等设备正常工作;设备天线馈线等引入端有防雷措施,且不影响设备正常工作观察检查,检全部检查查设计文件和施航标遥测遥控终端供电方式和电源规格符工记录合设计要求;交流电供电时,交流连接导线采用钢导线开关和接地、防雷措施满足设计要求:蓄电池供电时,蓄电池排列整齐,具有清晰的正负极性标识;3供电检查太阳能电池板的安装位置、方向、角度满足设计要求,太阳能电池板接线装置牢固,极性标识正确充电控制器具有过充过放保护、防反接保护等功能,其技术指标满足设计要求;供电设备采用的电源线的品种、规格满足设计要求,线缆两端有标明路由的标签4.2.3航标遥测遥控终端功能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应符合表4.2.3的规定表4.2.3航标遥测遥控终端功能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数量检验方法航标遥测遥控终端能自动采集航标设备的工作状态信息、位置信息、环境信息和其他数据信息等,采集数据信息的内容及采集周期自动采集数据信息存储频率要求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检查出厂检测《内河航标技术规范》(JTS/T181—1)的有关全部检查报告和运行测试规定报告航标遥测遥控终端能定时上报,上报周期定时上报能远程设置,并满足设计要求和实际应用需要

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T267—202

4.2.4航标遥测遥控终端性能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航标遥测遥控终端性能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4.2.4航标遥测遥控终端性能检验项且要求和

4.3水位遥测遥报终端

蒙山解放路手机卖场工程综合楼模板施工方案4.3水位遥测遥报终端

表4.3.1水位遥测遥报终端集成检验项且、要求和方法

4.3.2水位遥测遥报终端安装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水位遥测遥报终端安装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4.3.2水位遥测遥报终端安装检验项且要求和

4.3.3水位遥测遥报终端的功能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水位遥测遥报功能检验项且要求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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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中学综合楼施工组织设计4.3.4水位遥测遥报终端的性能指标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应符合表4.3.4的规 表4.3.4水位遥测遥报终端性能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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