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5014-2021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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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5014-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2 M
标准类别:林业标准
资源ID:3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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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5014-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5014-2021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pdf

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 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 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 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 成的“技术法规”体系。 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 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 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项目规范以工程建设 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 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 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 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 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 关于五大要素指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保障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是支撑城乡建 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 项目应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 应。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了产业布局、建设工程项目选址、 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 考虑供给能力合理分布,提高相关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项目的 功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构成和用途,明确项目的基本组成单元 是项目发挥预期作用的保障。项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体现建设工程项目的适用 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韧性 智慧、宜居、公平、有效率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 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 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 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 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 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 行,其中,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 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 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 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 况下也应当执行。在满定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使项目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水平。推荐性 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 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 水平。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 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 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 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 规范的规定为准

1.0.1为建设高质量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打造生态、宜居、和 谐、美丽的城市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 的需求,为民众提供公平享受的绿色福利,制定本规范。

尊重自然,生态优先; 2 以人为本,公平共享; 3 弘扬文化,传承创新; ? 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5 统筹兼顾,协同发展。 1.0.5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 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JGJ/T 233-2011 水泥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 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2.1.1城市应构建与城市规模、布局结构和景观风貌特征利 应的绿地系统,确定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区域 的规模和布局,并应实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2.1.1城市应构建与城市规模、布局结构和景观风貌特征相适 应的绿地系统,确定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 的规模和布局,并应实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2.1.2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应实现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维护城市 生态空间结构完整、满足风景游憩和安全防护的功能,并应符合

的规模和布局,开应实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生态空间结构完整、满足风景游憩和安全防护的功能,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尊重城市地形地貌特征,与河湖水系有机融合,保护 并展现自然山水和历史人文资源; 2应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组团隔离绿带和通风廊道等 绿化隔离带,贯通城乡绿色生态空间; 3应构建公园体系,充分利用绿道和滨水开放空间等线性 空间,满足公众游憩需求。 2.1.3公园绿地面积应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人均公园绿地 面积应大于8.0m²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应大于80%。 2.1.4城市应建设与人口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 人均综合公园面积和人均社区公园面积应分别大于3.0m²/人。 2.1.5城市应分级分类配置各类公园,构建公园体系,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新建城区内公园应均衡布局,老旧城区应结合城市更新 增加公园数量和面积,优化布局: 2应分级配置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应因地制宜配置游园: 3应合理配置植物园、动物园、体育健身公园等专类公园: 4应充分利用绿化隔离带、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的区域建 设郊野型公园

2.1.6绿道应串联各类公园和城乡绿色开空间,并应促进其

2.1.6绿道应串联各类公园和城乡绿色开空间,并应促进 与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相兼容,构建联通城市内外的绿色生 网络。

2.2.1公园应营造自然景观环境,并应设置满足功能需要的园 路、活动场地和设施;基址不应存在地质安全、土壤污染隐患。 2.2.2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保护基址内具有文化价值的建(构) 筑物和历史遗迹遗存、具有科学价值的自然遗迹 2.2.3公园内绿化用地比例应大于陆地面积的65%,广场内绿 化用地比例应大于35%

2.2.4公园内应设置与游人容量和游人量规模相适应的园路

活动场地。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和郊野型公园应设置健 活动场地

2.2.7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和公共建

现所属用地的生态改善、环境美化和方便使用的功能,应选择 合的植物种类和种植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绿化应满足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安全要求; 2居住区绿化的集中绿地应设置一定面积的活动场地; 3单位绿化、公共建筑绿化应与道路绿化、相邻建筑景观 环境和场地相衔接。 2.2.8厕所的规模、数量应以游人容量为依据,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面积小于10hm的公园应按游人容量的1.5%设置厕所 则位;面积大于或等于10hm的公园应按游人容量的2%设置厕 所厕位; 2儿童游憩区或其附近应设儿童专用厕所或厕位; 3应根据游人的性别和年龄构成合理分配厕位比例。 2.2.9城市电力、电信和给水排水等市政设施应满足公园设施 建设的需要。 2.2.10公园基址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应原地保留,保护范围不应 低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m的区域。 2.2.11公园、绿道应设置标识、标志、安全监控和信息发布等 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园主要出入口应设置绿线标志、位置标志、无障碍标 志、应急标志、安全监控和信息发布等设施; 2公园主园路、绿道道路交叉口应设置导向标识: 3公园主要景点、服务中心、厕所和各类公共设施周边: 应设置位置标志、无障碍标志和应急标志: 4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影响的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安全 警示线及安全监控等设施

2.3.1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竣工后,养护管理期不应少于1年。 2.3.2园林植物应定期养护,植物病虫害防治不得污染水源 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水生植物病虫害防治不得使用农药,

2.3.3公园的运行管理应健全各项服务措施,并应符合下列

2.3.6存在雷击隐患的古树名木和建(构)筑物应安装避雷 设施。

2.3.6存在雷击隐患的古树名木和建(构)筑物应安装避雷

3.1.1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基址内原土壤和塑造地形的外来土壤,

3.1.1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基址内原土壤和塑造地形的外来土壤、 填充物不应含有对环境、人和动植物安全有害的污染物和放射性 物质。

3.1.2园林绿化工程应充分结合基址竖向塑造地形,并应符合

1地形塑造应保持水土稳定,高程设直应利于雨水就地消 纳,并应与相邻用地标高相协调: 2应结合基址雨水消纳和水资源条件合理组织水景工程。 3.1.3土山堆置应做承载力计算,堆置高度应与堆置范围相适 应;土山堆置应按照自然安息角设置自然坡度,当坡度超过土壤 的自然安息角时,应采用护坡、挡墙、固土或防冲刷等工程

应;土山堆置应按照自然安息角设置自然坡度,当坡度超过工 的自然安息角时室外供水管线施工组织设计,应采用护坡、挡墙、固土或防冲刷等工 措施。

3.2.1园路和活动场地应具有引导游览和方便游人集散的功能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售票公园门区集散活动场地面积下限指标应以游人容量 为依据,应按500m/万人计算; 2通行消防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m。

3.2.2公园和广场的出入口、主园路、游憩和服务建筑的通行 应满足无障碍要求。 3.2.3不应在有地质灾害和山体稳定性隐患的自然岩壁、陡峭 边坡附近设置园路和活动场地。 3.2.4园路和铺装活动场地的坡度应有利于排水,园路的纵 横坡坡度不应同时为零,场地的地表排水坡度应大于0.3%。 3.2.5园路和活动场地的铺装应优先采用透水型铺装材料及可 再生材料;透水铺装应满足荷载、防滑等使用功能和耐久性 要求。

3.3.1植物选择应适地适树,应优先选用乡土植物和引种驯化 后在当地适生的植物,并应结合场地环境保护自然生态资源。 3.3.2植物种植应遵循自然规律和生物特性,不应反季节种植 和过度密植。 3.3.3儿童活动场地内和周边环境不应配置有毒、有刺等易对 儿童造成伤害的植物。 3.3.4树木根颈中心至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 应符合表 3. 3. 4 的规定

表3.3.4树木根颈中心至构筑物和市政设施 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m)

3.3.5地下空间顶面、建筑屋顶和构筑物顶面的立体绿化应保

正植物自然生长,应在不透水层上设置防水排灌系统,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地下空间顶面种植乔木区覆土深度应大于1.5m; 2建筑屋顶树木种植的定植点与屋顶防护围栏的安全距离 应大于树木高度。

合肥某高层办公楼幕墙施工组织设计(微晶石幕墙_鲁班奖)3.3.6不得使用非检疫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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