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358-2021 人造山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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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水固结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水沟、排水垫层以及竖向排水体应成为一个连通、有效 Y的排水系统。 2排水垫层、砂井和塑料排水板(带)的施工应符合现行上 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一40的有关 规定。 3山体分层填筑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严禁随意 加快填筑进程。现场出现地表隆起、山体开裂等异常情况,应及

用技术规范》JTG/TD32的有关规定,换填垫层、注浆法和水泥搅 拌法等的施工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 范》DG/TI08一40中的有关规定

GB50227-2017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9.2.3强力搅拌就地固化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强力搅拌就地固化设备应包括搅拌装置、供料系统和过 程控制系统,宜配备定位系统。搅拌装置应移动方便、操作灵活; 供料系统应由固化剂计量配料系统和固化剂定量输料系统组成: 过程控制系统应能控制固化剂出料量与出料时间,买时显示并记 录已搅拌区域的用料量、水灰比,能存储和打距料数据。 2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喷粉(浆)时间和喷人量,不应中断喷 粉(浆);因故中断或喷粉(浆)不足时进行复搅。固化剂的喷 料速率控制在100kg/min~200./g/min(粉剂)和80kg/min~ 150kg/min(浆剂)。浆剂设备压历不小妥3MPa,粉剂设备压力 不小于0.8MPa,后台供料系统应能进衍多种固化剂的同时供料。 3固化搅拌后宜进行平整、爆和养护,养护时间不宜少于 7d。养护时如遇雨,应在固化场地表面铺设塑料薄膜,做好场 地排水。 4在环保要求较高的地段施工时,应采取合适的施工工艺 和必要的环保措施。 92.4复合地基处理施工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 处理技术规范》DG/TJ08一4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和成桩质量试验,工艺性试桩数 量不应少于5根。 2当复合地基加固区附近分布保护对象时,复合地基增强 体施工顺序应背离保护对象进行。 3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应严格控制成桩速度和水泥用量,桩 顶标高不应低王设计标高

4施工过程中应保护相邻管线、建筑物等设施,严格做好变 形观测,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施工引起的变形

9.2.5刚性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面积施工前,应进行成桩施工工艺试验,每个单独山体 不应少于3根,基桩施工28d后,采用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承载 力极限值。 X 2施工场地清理整平后,应先铺设一层厚度为桩帽高度的 褥垫层,然后打桩;桩帽浇筑前,应挖除相应体积的褥垫,第 层水平加筋体应铺设在桩帽顶面。 3宜按如下顺序打桩:横向宜从地基中心线间两侧的方向 推进;纵向宜从构造物部位向山体的方向推进人 4采用合适的施工工艺,保证桩体质量,防止因振动、挤土 等作用导致桩体倾斜、折断、桩体上浮侧向位移和地面隆起等

9.3.1山体填筑应按照分层填筑层压(夯)实、分层检测的顺 序施工,下层压实度承载力等客项指标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 行上层施工。 9.3.2分层填筑应采用堆填摊铺,不应抛填施工。施工过程中应 控制场地排水,填土区应中间稍高、四周稍低,坡度不宜小于3%。 9.3.3山体填筑至设计标高后应进行沉降补偿填筑,沉降补偿高 ,度荷根据预测的工后沉降或设计计算确定。 Y9.3.4山体填筑压实方法可采用振动碾压和冲击碾压。填筑压 实施工设备应根据填料类型、场地环境、工期和造价等综合确定。 填筑压实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层碾压的每层压实后厚度不应大于设计要求,应满足 碾压均匀性和表面平整度。 2冲击碾压施工运行速度应遵循“先慢后快、先轻后重”的原则

3施工过程中应对碾压前后的地表及时进行刮平处理。 4碾压时应注意填料的含水量变化,采取浇水或晾晒等方 式,确保其处于最优含水量土2%的范围内。 5填筑压实的分层厚度、行驶速度及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应根据现场试验或类似工程经验确定,也可按表9.3.4取用并根 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修正

.3.4山体填筑碾压施工参数表

9.3.5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填筑施工应符下列规定:

9.3.5土1合成材料 1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完成地基的加固处理和地下排水 设施的施工,并对场地接设计要求碾压。 2土工合成材料应在铺设前妥善保护,应避免暴晒、损坏、 撕裂。施工时应铺设平顺、松紧适度,避免织物张拉受力及不规 则折皱,并采取措施防止损伤和污染。 实面筋材之间的填料厚度不应少于15cm;应避免运料车及其 他施工机械直接在张紧定位的加筋材料上行进,不应从高处抛洒 填料。 4邻近边坡坡面处、大型压路机难以压到的部位,应采用轻 型压实机械分层压实,压实厚度不应大于15cm。 5施工中应修筑临时排水设施, 9.3.6山体填筑边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边坡填筑应按设计要求施工,每完成一级边坡后应及时

修整,并做好坡面临时防护。 2碾压施工机械外边轮距坡面距离宜为0.4m~0.6m,修 坡厚度宜小于0.5m。 3山体边坡区域填筑应结合山体边坡变形监测情况以及变 形速率要求控制填筑速率。当沉降速率和水平位移速率超过监 测预警值时,应减缓填土速度、停止加载或卸载,并及时分析原 因,提出对策。 9.3.7排水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量要求后方可备料,并做好储存和堆放场地工作。 2排水工程施工的位置、高程和坡度均应等合设计要求。 3排水盲沟宜在地基处理施工后完成并应分段施工,下游 盲沟未建成前不宜与上游盲沟接通,设临时排水系统并防止 淤阻。 9.3.8相邻施工工作面的搭接部位处理应合下列规定: 1当填筑区域较大、名作面施进度不同时,搭接部位坡 不宜大于1:2,并应根据分层填筑层厚度设置搭接台阶。每个 搭接部位,总厚度不超过3, 2不同搭接部位应在平面或竖向位置错开,错开净距应大 于3m 9.3.9人氟关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山体填料为土质混合料和土料时,雨天不宜进行填筑 体碾压施工。 2应保持施工区排水通畅,做好运输道路维护和防汛准备。 3雨后施工前,应检测已完成的填筑山体表面土料的含水 量;当含水量超过要求时,应采取换填、翻晒等措施,待合格后方

修整,并做好坡面临时防护。 2碾压施工机械外边轮距坡面距离宜为0.4m~0.6m,修 坡厚度宜小于0.5m。 3山体边坡区域填筑应结合山体边坡变形监测情况以及变 形速率要求控制填筑速率。当沉降速率和水平位移速率超过监 测预警值时,应减缓填土速度、停止加载或卸载,并及时分析原 因,提出对策。

9.3.7排水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对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检测符合技术质 2排水工程施工的位置、高程和坡度均应等合设计要求。 3排水盲沟宜在地基处理施工后完成并位分段施工,下游 盲沟未建成前不宜与上游盲沟接通,险设临时排水系统并防止 淤阻。

9.3.8相邻施工工作面的搭接部位处理应守合下列规定:

1当填筑区域较天、名公作面施进度不同时,搭接部位坡 度不宜大于1:2,并应根据分层填筑层厚度设置搭接台阶。每个 搭接部位,总厚度木超过3 2不同搭接部位应在平面或竖向位置错开,错开净距应大 于3m。 9.3.9人氟关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心体碾压施工。 2应保持施工区排水通畅,做好运输道路维护和防汛准备。 3雨后施工前,应检测已完成的填筑山体表面土料的含水 量;当含水量超过要求时,应采取换填、翻晒等措施,待合格后方 可进行后续填筑。 9.3.10施工过程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环境条件,系统分析施工中潜在

的环境问题,并制定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2应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施工排水系统 和道路系统。 3原地面地表土清表后应统一规划场地堆放,经处理并检 测达标后,可作为绿化种植土或山体填料,尽量减少外运 4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污染及水土流失,防止噪声污染及 空气污染;应采取措施保护生物和文物。 5宜采用新能源、低排放的施工机械设备

3对关键连接节点进行构造详图的设计 4施工方法应包括应对天气变化以及山体结构快速变化的 应急措施。 5施工说明应覆盖施工全过程的不同阶段

图10.2.1! 竖向测量放样水平控制点

10.2.2人造山体施工测量放样时,应在转折点、圆弧段起弧点等 立置设置水平控制点:当直线段小于等于20m时,中间可不设置 控制点:当直线段大于20m时,中间每隔不大于20m应加设

个控制点;当自然曲线曲率半径小于等于10m时,宜在圆弧中点 设一个控制点;当自然曲线曲率半径大于10m时,中间每隔不大 于20m应加设一个控制点;坡脚控制点宜设置在坡脚外2m位 置处。具体如图10.2.2所示

10.2.3挖土机、装裁机作业操你的坡度不应超过1:1.75。宜使 用履带式挖土机业。 10.2.4挖机、装载机同时作业时的间距不应小于两台机械的 各自最大作业半径之和加3m的安全距离;山体陡坡施工时,两 台机械不应在边坡上下同时作业,并排行驶净距不应小于3m。 .5施工便道宜设置在设计规划道路的位置,宜采用建筑垃 圾回填压实,厚度不应小于0.8m,施工便道的最大坡度不宜大于 1 :10。 10.2.6土方应随用随运,土方临时驳运便道应适当夯实。如现 场需要在边坡及坡顶范围内设置临时驳运便道,应经设计验算, 严禁擅自设置。 10.2.7临时土方堆场应选择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场地,应远离暗

浜、河道、建(构)筑物,其土方堆砌边坡应小于1:4,最大堆高应 小于3m。 10.2.8人造山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宜采用小型机械或人工开 挖、下管、回填。 10.2.9种植土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 壤》CJ/T340的要求。 X 10.2.10有效种植土厚度应根据植物类型和设计要求分区域确 定,各区域分界处的种植土表面应平缓过渡, 10.2.11种植土不应采用机械压实,应通过填土自然流降密实, 自然沉降密实后的厚度不小于设计值。 K 10.2.12 2种植土填筑施工过程中应边施工动防护,防止水土 流失。 10.2.13大雨、大风和冰雪天等恶劣天汽,应停止土方施工作业, 并加强土方临时防护。下雨前应友时修整边坡,边坡及坡脚应设 置良好的排水设施。 0.3 园林小品 10.3.1园路、场铺装以下土体应分层压实,压实范围应每侧超 出路缘石或表层边缘不少于0.5m,地下部分按1:1的坡度放坡 至山体填筑体。 103.2园林小品施工宜选用小型机械;若采用大型机械,应经过 设计验算。 10.3.3开挖路槽时,应按设计路边线每侧放出不小于30cm的 施工作业面

10.4.1人造山边坡应种植须根发达、固土能力好、抗逆性强的植

物,并符合设计要求。 10.4.2人造山边坡上的植物应垂直种植于土中,种植乔木及大 灌木植物时,应保证泥球的上表面中心位于树干和坡面线的交点 以上,并应考虑新填土壤的沉降量,树穴四周应有适当的固土护 坡措施且符合美观性要求。 10.4.3人造山体上种植乔木、灌木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X 固定措施应于植物定植时同时设置,宜采用杉木桩、钢管桩、钢筋 混凝土桩及防风索等作为固定支撑材料。杉木桩支撑细端直径 不应小于80mm;钢管支撑应镀锌防锈。 10.4.4乔木、灌木栽植时,栽植穴下方应设排水层栽植穴四周 应埋设透气管

11.1一般规定 11.1.1人造山施工及运营维护的全过程中,应对山体地基及周 边环境安全进行监测,并为信息化施工提供参数。人造山监测分 为施工监测及运营维护监测。施工监测应从地基处理开始,至山 体填筑竣工为止;运营维护监测应从山体填筑完成或交付使用开 始,至山体稳定为止。当工程需要时,感延长监测周期。 11.1.2人造山监测应由设计提监测项目和要求,由监测单位 11.1.3人造山监测工作升展前应具备列资料: 1基地红线图、地形图、山体总平面图等工程设计资料。 3人造山依设计资料。 4,人造冶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与设施 等有关资料。 今人造山施工方案。 6其他相关资料。 11.1.4人造山监测应根据不同安全等级和设计施工技术要求等 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和监测方法。 3 监测元件和仪器。 4 监测频率和报警值

5资料整理方法及监测成果形式等。11.1.5人造山监测宜优先采用无线、实时监测技术。11.2监测项目11.2.1人造山监测宜包括山体地基监测、山体填筑监测、周边环X境监测、空腔结构及附属设施监测等内容。11.2.2山体地基及山体填筑监测项目应按表11.2.2选择,并根据人造山工程特点与安全等级、地质条件、基础形式边坡形式、边坡支护结构变形控制要求确定,并应符合设计要求。表11.2.2山体地基及山体填筑监测项目监测阶段施工监测运营维护监测序号监测项目安全等级级级级级三级山体表面水平和坚向位02原地基表面水采和竖向位移VO03山体及地分层竖向位移0004山体及地基土深层水平位移V0山体表面裂缝VV0V0山体地下水位VVV土压力00008孔隙水压力V0V09边坡支护结构变形和内力O0O10桩顶反力及桩身应力000011桩顶位移O00012加筋材料变形和内力00O0O注:“/”为应测项目;“O”为选测项目(根据工程情况及相关单位要求确定)。56

11.2.3人造山周边环境监测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造山周边环境应按表11.2.3对周边建(构)筑物、管线 进行监测。 2当人造山工程周边存在轨道交通、原水管等有安全保护 区要求的基础设施或其他有特殊保护要求的建(构)筑物时,监测 项目应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共同确定

1.2.3人造山周边环境监测项目

11.2.4K及造山空腔结构及附属设施宜进行施工期及运营期监 测.蓝测内容宜包括基础沉降、倾斜及裂缝监测。对于有特殊要 求的结构,尚应根据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应变监测。

11.3.1山体地基及填筑体监测点布置应根据人造山安全等级、 周边环境特点及人造山高度、形状及填筑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 且宜在坡度变化之处、每级坡顶或坡脚处布设监测点。

11.3.2人造山山体地基及填筑体监测断面应根据山体形态确 定,采用断面式或辐射式布置,且坡度最陡位置应布置监测断面。 11.3.3周边环境监测点应布置在人造山山脊和坡度变陡对应保 护对象处,不同监测项目的监测点宜布置在同一断面上。地下管 线监测点宜布设直接监测点。 11.3.4山体空腔结构监测点的布置应结合山体安全等级、结构 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宜布置在空腔结构底层跨中、结构和基础 转角、边桩等位置。 11.3.5监测点设置应稳定牢固,标识清楚。施工过程中应做好 监测点的保护。基准点应在施工前布设在人造山变形影响范围 以外,便于长期保存和联测的稳定位置,基准点数量不宜少于 3个,并经观测确定其稳定后,方可投人使 11.3.6巡视检查应注意边坡、周边地菌及建(构)筑物墙面裂缝、 倾斜及渗水等变化,同时了解施工况、填筑情况的变化、施工质 量等问题,对大范围山体填筑,可结合无人机航测、卫星影像等手 段开展。 监测法及技术要求 11.4.1监测方法、监测精度应综合考虑人造山工程特点与安全 等级、现场条件、设计要求、地区经验和测试方法的适用性等因素 后确定。 .4.2地基监测项目、周边环境监测项目的监测点应在山体形 成前布置,周边环境监测范围不宜小于2倍人造山体高度,地基 监测项目及山体填筑监测项目的监测点随山体形成逐级接高。 11.4.3山体地基、山体填筑及周边环境监测精度应根据山体安 全等级、监测项自类型应按表11.4.3确定。空腔结构及附属设施 监测精度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

段开展。 监测法及技术要求 11.4.1监测方法、监测精度应综合考虑人造山工程特点与安全 等级、现场条件、设计要求、地区经验和测试方法的适用性等因素 后确定。 4.2地基监测项目、周边环境监测项目的监测点应在山体形 Y成前布置,周边环境监测范围不宜小于2倍人造山体高度,地基 监测项目及山体填筑监测项目的监测点随山体形成逐级接高。 11.4.3山体地基、山体填筑及周边环境监测精度应根据山体安 全等级、监测项目类型应按表11.4.3确定。空腔结构及附属设施 监测精度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

表11.4.3人造山监测项且精度要求

主:1.水平位移监测精度指观测点垒标中误差坚向位移监测精度指高差中误差, 水平、隆起(回弹)、土层分层竖向位程监测精度指高程中误差。 2.F·S为最大量L 小

11.4.4同一人设山的监测,宜固定观测人员和仪器,并应采用相 同的观测方送和观测路线施测。 11.4.5k监测仪器和元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的稳定性和可靠度。 2孔隙水压力计、土压力计等监测元件在埋设安装之前应 进行标定,标定资料和稳定性资料经现场监理审核后,方可埋设 安装。 3现场使用的监测仪器应定期校检或校准。 11.4.6符合下列情况的人造山工程监测宜采用自动化监测: 1需要进行高频次监测,而人工观测难以胜任的监测项且

2监测点所在部位的环境条件不充许或不可能用人工方式 进行观测的监测项目。 3当山体安全等级为一级,在施工关键工序作业期间,存在施 工难度特别大的边坡支护体系关键部位或重点保护的环境设施

11.5监测频率及报警值

11.5.1监测频率应能反映人造山、周边环境的动态变化宜采用 定时监测;周边环境或人造山对某一施工工况超报警值时,宜进 行跟踪监测。

表 11.5.2人造监测项频率

11.5.3整测报警值应由变化速率及累计变化值控制。各监测项 目的报警值应由设计单位征询管线或建(构)筑物主管部门确定; 无明确要求时,可按表11.5.3取用。

表11.5.3人造山监测报警值

注:临近地下管线变形控制应满足管线主管部门的要求;山体空腔结构及周过建 (构)筑物的变形报警值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量测规范》JGI8有关规定的允许值

各类监测项目稳定标准应满足设计要求;当关明确要求时,可按 表11.5.4取用

表11.5.4人造山监测项自地基稳定标准

11.6监测成果与信息反馈

11.6.1监测成果文件宜包括监测方案、监测日报表(速报)、监测 中间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并应按时报送相关单位。 11.6.2总结报告宜收集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资料,建立分析 模型,对监测资料进行反分析,综合评价边坡的动态稳定性,并预 测工后沉降和工后差异沉降

注:1.项次3,5为主控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J2.3 刚性桩复合地基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表12.2.3的 规定

注:项次6为主控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12.2.4山体填筑体(不包括表层种植土)质量验收应符合 表12.2.4的规定

12.2.4 山体填筑体(不包括表层种植土)质量验收应符合 表12.2.4的规定。

表12.2.4山体填筑体质量验收标准

注:1.项次3~5为主控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2.验收时间超过绿化完工时间6个月,山体表面标高规定值可适当调整,

1填筑材料应分批次进行填料质量检验,检验内容包括颗 应组成、级配、含水量、有机质含量、击实试验等。 2粗粒土和土夹石混合填料分层压(夯)实质量检测应采用

现场十密度试验,试验坑的直径宜天于3倍最天填料粒径,且不 应小于1.0m。对干密度检验的试验坑,检验后应及时回填压 夯)实。

12.2.5EPS和泡沫轻质土填筑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

12.3空腔结构 12.3.1空腔结构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所用方法应符合现行相关 标准的规定,质量检验与验收所用仪器设备应经详量检验合格, 并在计量检定有效期间。 12.3.2空腔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箭合现行相关标准的 规定。 12.3.3空腔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及现行相关 标准的规定: 1验收项目包括结构外观、强度构件尺寸、防水等关键 因素。 2当空腔结构彩用特殊科料时,应按照特殊材料相关的规 范要求进行施验收。 入 3每道序应经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施8 4空腔结构施工时,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经确认合格后 好间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2.3.4空腔结构防水施工应重点进行质量验收,验收标准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有关 规定。

12.3.5空腔结构与山体连接处和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

12.3.6主控检查检验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腔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采用观察方法,并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空腔结构的原材料以及强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合格证、材料性能检测报告、材料配方和 现场检测记录。 3空腔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良寸偏差, 不应有影响堆山山体安全和稳定性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验。 4空腔结构防水施工应满足设求,不应影响结构使用 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验隐蔽程验收记录;防水材料出 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售与现场抽择试验报告。 5空腔结构与出体连接处和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 工,不应有影响塔山山体安全和稳定性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验。 1空腔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方法。 2空腔结构的位置和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3空腔结构与山体连接处构造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3.7的 规定。

表12.3.7空腔结构与山体连接处构造允许偏差

12.4.1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CJJ82和现行上海市程建设规范《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G/TI8701的有关规定。 12.4.2排水设施验收应符现行国家标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 工及玲临圳CBd的右顿

12.4.2排水设施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

附录 A几种荷载的竖向附加应力系数

附录 A几种荷载的竖向附加应力系数

几种荷载的竖向附加应力

图A.0.1几种简单荷载示意图

A.0.3图A.0.1(b)所示三形条形荷载不,与荷载中心的水平 距离为、深度处的坚向附加应系数α应按照下式计算:

A.0.4图A.0.1(c)所示圆锥形荷载下,与荷载中心的水平距离 为、深度处的竖向附加应力系数α应按照图A.0.4确定

A.0.4图A.0.1(c)所示圆锥形荷载下内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pdf,与荷载中心的水平距离 为、深度处的竖向附加应力系数α应按照图A.0.4确定

0.4圆锥形荷载下任意位置处的坚向附加

A.0.5图A.0.1(d)所示梯形条形荷载下,与荷载中心的水平距 离为、深度处竖向附加应办索数αz应接照下式计算: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会信息公美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角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专用 4)表示有选择,在 一 定杂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DB34/T 2608-2016 公路超载检测站计重收费站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要求1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15555 H 2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18445 3 《聚氨酯防水涂料》GB/T19250 《无机防水堵漏材料》GB23440 6 7 《预铺防水卷材》GB/T2345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7 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OQ9 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B500 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 12《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7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14 《工程袋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 15 %浪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 16 K《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海市 18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19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 20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21《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290 2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24《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

54《岩土T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G/1108一72 55《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G/TJ08一701 56《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一2001 57《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G/TJ08一2018 58《道路隧道设计标准》DG/TI08一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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