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403-2021 堤防工程运行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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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403-2021 堤防工程运行规范.pdf

ICS93.160 CCS P 58

DB 37/T 44032021

Specificationforleveeprojectoperation

SY/T 7391-2017标准下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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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工程检查 4. 1 检查范围和项目 4.2 检查内容 4.3检查方法和要求 4.4 检查记录和报告 4.5检查结果处理 工程监测 5. 1 监测范围和项目 5. 2 监测内容和要求 5. 3 监测数据分析、整编及处理 维修养护 6. 1 维修养护范围 6.2 维修养护内容和要求 6.3维修养护实施 安全与应急管理 7. 1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 7. 2 安全评价 7.3安全生产 7.4应急管理 档案管理 附录A(资料性) 堤防工程检查记录表格式 附录B(资料性) 标识牌设置 附录C(资料性) 工程运行制度分类及编制内容 参考文献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工程检查 4. 1 检查范围和项目 4.2检查内容 4.3检查方法和要求 4.4检查记录和报告 4.5检查结果处理 工程监测 5. 1 监测范围和项目 5. 2 监测内容和要求 5.3监测数据分析、整编及处理 维修养护 6. 1 维修养护范围 6.2维修养护内容和要求 6.3维修养护实施 安全与应急管理 7. 1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 7. 2 安全评价 7.3安全生产 7.4应急管理 档案管理 附录A(资料性) 堤防工程检查记录表格式 附录B(资料性) 标识牌设置 附录C(资料性) 工程运行制度分类及编制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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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曲树国、刘宁宁、毕振令、时勇、刘琳、孙华林、张文静、秦超、盛雷、吴磊、 任启超、王淑艳、宋茂斌、刘战军、赵红兵、孙静、刘志峰、魏玮、沈东峰、孙伟、曹方晶、张晓明 王勇、张坤、方肖晨、胡建峰、苗苗、刘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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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提防工程运行的工程检查、工程监测、维修养护、安全与应急管理、档案管理等 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我省沿河流、湖泊、海岸、蓄滞洪区修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4级及以上堤 防工程,其他堤防工程参考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其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适用于本文件。 GB/T50138水位观测标准 GB50706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SL298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 SL436堤防隐患探测规程 SL595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 SL/Z679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 SL/T782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SL/T794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程 DB37/T3512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3513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 安全事敬德 惠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堤防工程 leveeproject 堤防及其堤岸防护工程、交叉联接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等的统称。 [来源:SL570—2013,4.1.1.2] 3.2 堤防工程运行 leveeprojectoperation 对已建成的堤防工程进行检查监测、维修养护、管理保护等,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效益的 工作。 3.3 堤岸防护工程 embankmentprotectionworks 为防止堤岸受水流、风浪、潮汐侵袭、冲刷而造成破坏所采取的工程措施。 [来源:SL570—2013,4.2.2.1,有修改] 3.4 隐患探测hidden trouble de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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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防管理单位Teveemanagementunit 承担堤防工程运行管理职责的机构,包括专门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堤防工程运行管理的管理责 任主体、受委托承担堤防工程运行管理的第三方服务组织。

4.1.1堤防工程检查应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 4.1.2检查范围应包括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及影响堤防工程安全的其它区域。 4.1.3工程检查应对堤身、堤岸防护工程、防渗及排水设施、交叉联接建筑物及其与堤防接合部 管理设施、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生物防护工程及动物危害等进行检查

4.2.1日常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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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坝式护岸:砌右护坡坡面是否平整、完好,有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等现象, 砌缝是否紧密。散抛块石护坡坡面有无浮石、塌陷。土心顶部是否平整、土石接合 是否严紧,有无陷坑、脱缝、水沟、洞穴; 3 墙式护岸:混凝土墙体相邻段有无错动、变形缝开合和止水是否正常,墙顶、墙面 有无裂缝、溶蚀,排水孔是否正常。浆砌石墙体变形缝内填料有无流失,坡面是否 发生侵蚀剥落、裂缝或破碎、老化,排水孔是否正常; 4) 护脚:护脚体表面有无凹陷、塌,护脚平台及坡面是否平顺,护脚有无冲刷松动 变形; 河势有无较大改变,滩岸有无塌。 防渗及排水设施检查: 防渗设施:保护层是否完整,有无损坏失效,渗漏水量和水质有无变化; 2 排水设施:排水沟进口处有无孔洞暗沟、沟身有无沉陷、断裂、接头漏水、阻塞, 出口有无冲坑悬空。减压井井口工程是否完好,有无积水流入井内。减压井、排渗 沟是否淤堵。排水导渗体或滤体有无淤塞现象。 交叉联接建筑物及其与堤防接合部检查: 1)穿堤建筑物与堤防的接合是否紧密,是否存在渗水、裂缝、玥塌现象; 2 穿堤建筑物与土质堤防的接合部临水侧截水设施是否完好,背水侧反滤排水设施有 无阻塞现象,穿堤建筑物变形缝有无错动、渗水、断裂; 3 跨堤建筑物支墩与堤防的接合部是否有不均匀沉陷、裂缝、空隙等; 4 上、下堤道路及其排水设施与堤防的接合部有无裂缝、沉陷、冲沟: 5)交叉联接建筑物有无损坏,机电设备是否完好。 管理设施检查: 监测设施:各种监测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监测设施的标志、盖锁、围栅 或监测房是否丢失或损坏。监测设施及其周围有无动物巢穴; 2 交通设施:交通道路的路面是否平整、坚实,交通是否通畅。堤防工程道路上有无 打场、晒粮等现象。堤顶道路交通卡口等管护措施是否完好。堤顶交通道路所设置 的安全、管理设施及标志是否完好; 3 信息化设施:信息化设备、电缆是否完好,视频监控是否正常运行: 4 其他附属设施:堤防上的里程桩、界桩、警示牌、警示桩等是否有丢失或损坏。堤 岸防护工程的标志牌和护栏有无损坏、丢失。堤防沿线的护堤屋(防汛哨所)或管 理房有无损坏、漏雨等情况。各类照明设施,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等是否完好。防 汛物资的储备及设备完好情况。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检查: 1)护堤地、保护范围及历史出险点有无渗水、管涌等; 2 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有无从事危害堤防工程安全、影响工程运行和水质的行为; 3)正在实施的建设项目是否按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生物防护工程及动物危害检查: 1 防浪林带、护堤林带的树木有无老化和缺损现象;是否有人为破坏、病虫害及缺水 现象; 2) 草皮护坡是否被雨水冲刷、缺损,人畜损坏或干枯坏死; 3)草皮护坡中是否有荆棘、杂草或灌木; 是否有害堤动物洞穴。

4.2.2定期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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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汛前检查,除日常检查内容外,应重点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 堤身断面及堤顶高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及违章建筑 构筑物等; 2) 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维修、处理情况; 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与设备完好情况,巡提查险队伍的落实情况,以及监测设施的 有效性和完整性; 4) 重要堤段、交叉联接建筑物与堤防结合部,经新建、改建和除险加固未经洪水考验 的堤段,及其他可能出现险情的堤段; 5 当穿堤建筑物的底高程在堤防设计洪水位以下时,其为防洪所设置的闸门或阀门是 否能在防洪要求的时限内关闭,并能正常挡水,必要时进洞检查。 b) 汛后检查:应检查堤身、堤岸防护工程、交叉联接建筑物等损坏情况;堤脚冲刷及防冲 结构有无异常等情况;险情及处理记录和洪水水印标记记录;监测设施有无损坏。 2.3特别检查内容: a)事前检查:在大洪水、大暴雨、台风、风暴潮到来前,对防洪、防雨、防台风、防风暴 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堤防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出险的部位进行检查,应检查工程标准 和坚固程度以及应急准备能否抗御大洪水、大暴雨、台风、风暴潮; b 事申检查:在经历天洪水、天暴雨、台风、风暴潮过程申,对堤防工程运行状况进行检 查,必要时需24h巡视检查;对堤防工程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以及险工险段应24h守; C 事后检查:应检查大洪水、大暴雨、台风、风暴潮、地震等工程非常运用情况下及重大 事故后,堤防工程及附属设施的损坏和防汛物料及设备动用情况,以及水位的监测记录 情况。

4.3.1检查通用要求:工程检查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订检查制度,具体规定检查 间、路线、部位、内容和方法。

某路污水管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4.3.2检查人员要求。

a)日常检查由堤防管理单位组织,巡查人员开展,人员应相对固定。 b 定期检查由堤防管理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巡 查人员等参加。 C 特别检查由堤防管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 巡查人员等参加,必要时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 4.3.3 检查时间频次要求。 a 日常检查一般宜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堤防管理单位每1月一2月集中组织检查1次。当 达到警戒水位以上时,日常检查应每天不少于1次,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检查频次和检查 人员;洪水前后应加强堤防工程检查。 定期检查是在每年汛前、汛后。汛前检查应在5月底前完成,汛后检查应在10月底前完 成。 C 特别检查应在遭遇大洪水、大暴雨、地震、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和发生重大事故时及 时开展,

4.3.4检查方法要求。

上程检省根循实你 外部检省和内部检省管相结合的式 外部检查主要采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必要时辅以锤钎、钢卷尺、放大 镜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部位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可结合信息化、自动化设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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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堤身内部检查应根据需要,采用人工探测、物探、钻探等方法,适时进行堤身内部隐患探 测,并应符合SL436的相关规定, 检查时应带好必要的辅助工具浙江省城市桥梁隧道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2020年1月),照相、录像设备和记录笔、簿。 汛期高水位情况下对堤防表面进行巡查时,宜根据堤防的高度、宽度,选择3人以上列队 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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