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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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pdf

5.3.3地源热泵机组的能效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721规定的节能 价值。

系统地源侧与用户侧进出水温度和流量、热泵系统耗电量、地 环境参数进行监测。

。4。1空气源热泵机组的有效制热量,应根据至外温、湿度及 结、除霜工况对制热性能进行修正。采用空气源多联式热泵机组

预应力空心板梁吊装专项施工方案,还需根据室内、外机组之间的连接管长和高差修正。 5.4.2当室外设计温度低于空气源热泵机组平衡点温度时, 设置辅助热源。 人X

5.4.3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供热时,冬季设计工况状态下热泵 机组制热性能系数(COP)不应小于表5.4.3规定的数值。

5.4.3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供热时,冬季设计工况状态下热泵

表5.4.3空气源热泵设计工况制热性能系数COP)

5.4.4空气源热泵机组在连续制热运行中,融霜所需时间总和 不应超过一个连续制热周期的20%。 5.4.5空气源热泵系统用于严寒和寒冷地区时应采取防冻 措施。 5.4.62 空气源热泵室外机组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确保进风与排风通畅,且避免短路; 1 2应避免受污浊气流对室外机组的影响 3噪声和排出热气流应符合周围环境要求; 应便于对室外机的换热器进行清扫和维修; 室外机组应有防积雪措施: 应设置安装、维护及防止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

5.4.4空气源热泵机组在连续制热运行中,融霜所需时间总和 不应超过一个连续制热周期的20%。 措施。

1应确保进风与排风通畅,且避免短路; 2应避免受污浊气流对室外机组的影响 3噪声和排出热气流应符合周围环境要求; 应便于对室外机的换热器进行清扫和维修; 室外机组应有防积雪措施: 应设置安装、维护及防止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

6.1一般规定 6.1.1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在施工进场 时,工程施工中不得使用。 6.1.2建筑设备系统和可再生能源系统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 系统调试;调试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验并出具报 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验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 6.1.3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 4建筑外窗气密性能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对照图纸进行核 查,并符合要求; 5建筑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6太阳能系统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6.1.4建筑节能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进行核查: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2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 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建筑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报告或外墙传热系数检 验报告; 6外窗气密性能现场检验记录;

1 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 符合要求: 4建筑外窗气密性能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对照图纸进行核 ,并符合要求; 5建筑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7 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8 设备单机试运转调试记录; 设备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0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1.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节能工程质 量验收,并应对节能量进行评估。 元 6.2围护结构

6.2.1墙体、屋面和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施 工进场复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 压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及垂直于板面方向 的抗拉强度(仅限墙体);T 2复合保温板等墙体节能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单 位面积质量,拉伸粘结强度及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 37保温砌块等墙体节能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抗压 强度及吸水率; 墙体及屋面反射隔热材料的太阳光反射比及半球发射率: 5 墙体粘结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 6 墙体抹面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及压折比; 7墙体增强网的力学性能及抗腐蚀性能 6.2.2建筑幕墙(含采光顶)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构件和设 备施工进场复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及燃烧 性能(不燃材料除外); 2幕墙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及 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 3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及抗剪强度; 4透光、半透光遮阳材料的太阳光透射比及太阳光反射比

6.2.3门窗(包括天窗)节能工程施工采用的材料、构件和设 备进场时,除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节能性能标识证书、门窗节能 性能计算书及复验报告外,还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复验: 1严寒、寒冷地区门窗的传热系数及气密性能; 2夏热冬冷地区门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能,玻璃的太阳 得热系数及可见光透射比; 3夏热冬暖地区门窗的气密性能,玻璃的太阳得热系数及 可见光透射比; 4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透光、部分透光 遮阳材料的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及中空玻璃的密封 性能。 6.2.4墙体、屋面和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 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2墙体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 必须牢固;保温板材与基层的连接方式、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 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的拉伸粘结强度应进 行现场拉拔试验,且不得在界面破坏,粘结面积比应进行剥离 检验;X 3当墙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厚度大于20mm的保 温浆料应分层施工;保温浆料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 率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保温层采用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 深度、胶结材料性能和锚固力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5保温装饰板的装饰面板应使用锚固件可靠固定,锚固力 应做现场拉拔试验;保温装饰板板缝不得渗漏。 6.2.5外墙外保温系统经耐候性试验后,不得出现空鼓、剥落 或脱落、开裂等破坏,不得产生裂缝出现渗水;外墙外保温系统 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表6.2.5的规定,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 层内。

表6.2.5外墙外保温系统拉伸粘结强度(MPa)

6.2.6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表6.2.6的规定,胶

呆保温板的粘结在原强度、浸水48h后干燥7d的耐水强度条件 发生破坏时,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板内。

表6.2.6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MPa

6.2.7抹面胶浆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表6.2.7的规定,抹面 浆与保温材料的粘结在原强度、浸水48h后干燥7d的耐水强 条件下发生破坏时,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材料内。

2.7抹面胶浆拉伸粘结强度(MPa)

6.2.8玻纤网的主要性能应符合表6.2.8的规定

表6.2.8玻纤网主要性能要求

6.2.9外墙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板的 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应固定牢固,在浇筑混凝土 过程中不应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混 疑土粘结应牢宰固。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保温墙板 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必须合格,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保 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6.2.10外墙外保温采用保温装

造、与基层墙体的连接方法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连接必须 固;保温装饰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不得渗漏;保温装饰机 锚固件应将保温装饰板的装饰面板固定牢固。

1防火隔离带保温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组成材料相配套 防火隔离带应采用工厂预制的制品现场安装,并应与 层墙体可靠连接,且应能适应外保温系统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 透、裂缝和空鼓;防火隔离带面层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一致;

面,以及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 施。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采取隔断热桥措施,并 照图纸核查。

6.2.13建筑门窗、幕墙节能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窗框与附框之间的缝随 有效密封; 2门窗关闭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3建筑幕墙与周边墙体、屋面间的接缝处应采用保温措施 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等密封。 6.2.14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现场实体检 验,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建筑外墙节能构造包括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保温 层厚度和保温构造做法进行现场实体检验。 2下列建筑的外窗应进行气密性能实体检验: 1)严寒、寒冷地区建筑; 2)夏热冬冷地区高度大于或等于24m的建筑和有集中供 暖或供冷的建筑: 3)其他地区有集中供冷或供暖的建筑。 6.3X建筑设备系统 6.3.1供暖通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施 工进场复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水阻力、功率 及噪声 3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 6.3.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施工进场 复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照明光源初始光效; 2 照明灯具镇流器能效值: 照明灯具效率或灯具能效: 4 照明设备功率、功率因数和谐波含量值; S 电线、电缆导体电阻值。 6.3.3 建筑设备系统安装前,应对照图纸对建筑设备能效指标 进行核查。

3建筑幕墙与周边墙体、屋面间的接缝处应采用保温措旋 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等密封。

开应采用耐候密封胶等密封。

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数据读取、操

6.3.5供暖系统安装的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应满足分 室(户或区)温度调控、热计量功能 6.3.6低温送风系统风管安装过程中,应进行风管系统的漏风 量检测;风管系统漏风量应符合表6.3.6的规定。

表6.3.6风管系统允许漏风量

注:P为系统风管工作压力(Pa)

6.3.7变风量末端装置与风管连接前,应做动作试验,确认运 行正常后再进行管道连接。变风量空调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对变 风量末端装置风量准确性、控制功能及控制逻辑进行验证,验证 结果应对照设计图纸和资料进行核查。

统严密性检验合格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绝热材料性能及厚度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 2绝热层与管道、设备应贴合紧密且无缝隙; 3防潮层应完整,且搭接缝应顺水; 4管道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 5阀门、过滤器、法兰部位的绝热应严密,并能单独拆卸, 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6冷热水管道及制冷剂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 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 6.3.9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 安装完毕后,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系统的试运转与调试: 1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进行单机试运转与调试; 2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进行控制功能和控制逻辑的验证; 3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同建筑物室内空调系统或供暖系统

进行联合试运转与调试。 6.3.10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以及照明系统的节能控制措施 对照图纸进行核查。 6.3.11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的传感器和执行机构,其安装 置、方式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预留的检测孔位置在管道保温 应做明显标识

统时,应对空调系统进行调适 6.3.13建筑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冬季室内平均温度不得低于设计温度2℃,且不应高于 1℃;夏季室内平均温度不得高于设计温度2℃,且不应低 于1℃; V 2通风、空调(包括新风)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 许偏差不应大于10%, ? 3各风以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4空调机组的水流量允许偏差,定流量系统不应大于 15%,变流量系统不应大于10%; 空调系统冷水、热水、冷却水的循环流量与设计流量的 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 室外供暖管网水力平衡度为0.9~1.2; 室外供暖管网热损失率不应大于10%: 8 照度不应低于设计值的90%,照明功率密度不应大于设 计值。

6.3.13建筑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6.4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

6.4.1太阳能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施工进场 复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太阳能集热器的安全性能及热性能; 2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发电功率及发电效率; 3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

6.4.2浅层地埋管换热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埋管与环路集管连接应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连接应 严密且牢固; 2竖直地埋管换热器的U形弯管接头应选用定型产品; 3 竖直地埋管换热器U形管的开口端部应密封保护: 4 回填应密实; 5地埋管换热系统水压试验应合格。 6.4.3地下水源热泵的热源井应进行抽水试验和回灌试验,并 应单独验收,其持续出水量和回灌量应稳定,且应对照图纸核 查;抽水试验结束前应在抽水设备的出口处采集水样进行水质和 含砂量测定,水质和含砂量应满足系统设备的使用要求。 6.4.4太阳能系统的施工安装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屋面、 地面防水层和附属设施,不得削弱建筑物在寿命期内承受荷载的 能力。 X 6.4.5太阳能集热器和太阳能光伏电池板的安装方位角和倾角 应对照设计要求进行核查,安装误差应在±3°以内。 6.4.6太阳能系统性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太阳能集热系统得热量、集热 效率、太阳能保证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对照设计要求进行 核查; 2应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年发电量和组件背板最高工作 温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对照设计要求进行核查。

1应对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太阳能集热系统得热量、集热 效率、太阳能保证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对照设计要求进行 核查; 2应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年发电量和组件背板最高工作 温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对照设计要求进行核查

7.1.1建筑的运行与维护应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及设备系统节能 运行操作规程。 7.1.2公共建筑运行期间室内设定温度,冬季不得高于设计值 2℃,夏季不得低于设计值2℃;对作息时间固定的建筑,在非 使用时间内应降低空调运行温湿度和新风控制标准或停止运行空 调系统。

7.1.3对供冷供热系统应根据实际冷热负荷变化制定调

7.1.3对供冷供热系统应

冷供热量的运行方案及操作规程。对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结合 的复合式能源系统,应根据实际运行状况制定实现全年可再生能 源优先利用的运行方案及操作规程。人 7.1.47集中空调系统应根据实际运行状况制定过渡季节能运行 方案及操作规程;对人员密集的区域,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新风 量调节方案及操作规程。 7.1.5对排风能量回收系统,应根据实际室内外空气参数,制 定能量回收装置节能运行方案及操作规程。 7.1.6暖通空调系统运行中,应监测和评估水力平衡和风量平 衡状况;当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系统平衡调试。 7.1.7太阳能集热系统停止运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太阳 能集热系统过热。 7.1.8地卜水地源热泵系统投入运行后,应对抽水量、回灌量

冷供热量的运行方案及操作规程。对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结合 的复合式能源系统,应根据实际运行状况制定实现全年可再生能 源优先利用的运行方案及操作规程。 7.1.4集中空调系统应根据实际运行状况制定过渡季节能运行 方案及操作规程;对人员密集的区域,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新风

7.1.9建筑节能及相关设备与系统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节能要求对排风能量回收装置、过滤器、换热表面 等影响设备及系统能效的设备和部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洗;

7.2.1建筑能源系统应按分类、分区分项计量数据进行管理; 可再生能源系统应进行单独统计。建筑能耗应以一个完整的日历 年统计。能耗数据应纳入能耗监督管理系统平台管理, 7.2.2建筑能耗统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耗电量; 2耗煤量、耗气量或耗油量; 3集中供热耗热量; 4 集中供冷耗冷量; 5 可再生能源利用量 7.2.3 公共建筑运行管理应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 并建立统计台账。能源计量器具应在校准有效期内,保证统计数 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 建筑基本信息; 2 建筑能效标识等级及相对节能率: 3 新技术应用情况; 4 建筑能效实测评估结果。 7.2.5 对于20000m²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建立实际运行 能耗比对制度,并依据比对结果采取相应改进措施。 7.2.6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应在合同中明确节能量和室 立

附录A不同气候区新建建筑平均能耗指标

0.1标准工况下,各类新建居住建筑供暖与供冷平均能耗指 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0.2标准工况下,各类新建公共建筑供暖、供冷与照明平均 耗指标应符合表A. 0.2 的规定。

表A.0.2各类新建公共建筑供暖、供冷与照明 平均能耗指标kWh/(m²·a)

续表 A. 0. 2

注:标准工况为按本规范附录C规定的运行和计算方法进行模拟计算的工况。

附录B建筑分类及参数计算

B.0.1公共建筑的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栋建筑面积大于300m²的建筑或单栋面积小于或等于 300m²但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²的公共建筑群,应为甲类公共 建筑; 2 除甲类公共建筑外的公共建筑,为乙类公共建筑。 B.0.2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墙、屋面的传热系数应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 传热系数,并应按下式计算:

ZA.+A,+ZAf

式中: K 幕墙单元、门窗的传热系数W/(m?·K)l: Ag 透光面板面积(m); 1 透光面板边缘长度(m); Kge 透光面板中心的传热系数[W/(m²·K)]; 透光面板边缘的线传热系数[W/(m·K)];

非透光明面板面积(m); 非透光面板边缘长度(m): K———非透光面板中心的传热系数[W/(m²·K)]; yp——非透光面板边缘的线传热系数[W/(m·K)】]; A框面积(m²); K一框的传热系数W/(m·K)l。 3透光围护结构太阳得热系数(SHGC)应按下列公式 计算:

SHGC = SHGC K.A NgA Zps SHGCc Q

式中: SHGCc 门窗、幕墙自身的太阳得热系数,无量纲; 门窗、幕墙中透光部分的太阳辐射总透射比, g 无量纲; X 门窗、幕墙中非透光部分的太阳辐射吸收系 数,无量纲; 门窗、幕墙中非透光部分的传热系数 [W/(m²: K) 住房城 外表面对流换热系数[W/(m²·K)],夏季取 αe 16W(m²:K).冬季取20W/(m².K) Ag 门窗、幕墙中透光部分的面积(m²); Af 门窗、幕墙中非透光部分的面积(m²); Aw 门窗、幕墙的面积(m²)

SC, = E./IJ

式中: SCs 建筑遮阳系数,无建筑遮阳时取1,无量纲; E. 通过外遮阳系统后的太阳辐射(W/m); I。一门窗洞口朝向的太阳总辐射(W/m)。 B. 0. 3 建筑窗墙面积比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按照开间计算;公共建筑的窗墙

面积比按照单一立面朝向计算;工业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按照所有 立面计算; 2凸凹立面朝向应按其所在立面的朝向计算; 3楼梯间和电梯间的外墙和外窗均应参与计算; 4外凸窗的顶部、底部和侧墙的面积不应计人外墙面积; 5 凸窗面积应按窗洞口面积计算。 B.0.4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应为开 启扇面积和窗开启后的空气流通界面面积的较小值 B.0.5朝向应按下列规定选取: 1严寒、寒冷地区建筑朝向中的“北”应为从北偏东小于 60°至北偏西小于60°的范围;“东、西”应为从东或西偏北小于 或等于30°至偏南小于60°的范围;“南”应为从南偏东小于等于 30°至偏西小于或等于30的范围; 2其他气候区建筑朝向中的“北”应为从北偏东小于30° 至北偏西小于30°的范围;“东、西”应为从东或西偏北小于或 等于60°至偏南小于60°的范围;“南”应为从南偏东小于或等于 30°至偏西小于或等于30°的范围。

附录 C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

C.0.2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采用对比评定法,公 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判断指标为总耗电量,工业建筑判断指标为总 耗煤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总耗电量应为全年供暖和供冷 总耗电量;对工业建筑,总耗煤量应为全年供暖耗热量和供冷耗 冷量的折算标煤量; 2当设计建筑总耗电(煤)量不大于参照建筑时,应判定 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3当设计建筑的总能耗大于参照建筑时,应调整围护结构 的热工性能重新计算,直至设计建筑的总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 C.0.3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使用 功能应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参照建筑围护结构应符合本规范第 3.1.2条~第3.1.10条的规定;本规范未作规定时,参照建筑 应与设计建筑一致。建筑功能区除设计文件明确为非空调区外

C.0.7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全年供暖和 供冷总耗电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心 1全年供暖和供冷总耗电量应按下式计算:

EH QH Ani9192

式中: QH 全年累计耗热量(kWh),通过动态模拟软件计算 得到; 小 热源为燃煤锅炉的供暖系统综合效率,取0.81; q1 标准煤热值,取8.14kWh/kgce; 4夏热冬暖A区、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地区公共建 筑全年供暖耗电量应按下式计算:

QH An293q2

式中:72 热源为燃气锅炉的供暖系统综合效率,取0.85; 5夏热冬暖A区、夏热冬冷和温和地区居住建筑全年供暖 耗电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H 一 全年累计耗热量(kWh) A总建筑面积(m²); COPH———供暖系统综合性能系数,取 2. 6。 6居住建筑应计人全年的供暖能耗;供冷能耗只计人日平 均温度高于26℃时的能耗。严寒、寒冷A、温和A区只计人供 暖能耗;寒冷B、夏热冬冷、夏热冬暖A区计供暖和供冷能 耗DB37/T 5022-2014 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程,夏热冬暖B区只计人供冷能耗。 C.0.8工业建筑的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全年供暖和供冷总耗煤 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 人1全年供暖和供冷总耗煤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E 一全年供暖和供冷总耗煤量(kgcem); Ec.c全年供冷耗煤量(kgce/m²); Ec.H—全年供暖耗煤量(kgce/m²)。 2全年供冷耗煤量应按下式计算:

Ec = Ec.H ± Ec.(

3全年供暖耗煤量应按下式计算:

GB 51331-2018-T标准下载Ec.H= QH Ang1

式中:QH 全年累计耗热量(kWh),通过动态模拟软件计算 得到; 个 热源为燃煤锅炉的供暖系统综合效率 取0.81; 标准煤热值,取8.14kWh/kgce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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