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69-2014 防洪规划编制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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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69-2014 防洪规划编制规程.pdf

13.4.2应提出健全防汛责任制的相关内容,提出通过教育、宣

13.5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

13.5.1应根据规划范围的洪水防御目标,考虑历史上曾经发生 的最大洪水及其他大洪水情况,提出超标准洪水防御的目标与 任务。 13.5.2应根据拟定的超标准洪水特征及其地区组成,估计超标 准洪水条件下的洪水量及其洪水过程。在充分发挥防洪工程体系 的作用,确保流域整体防洪安全和防洪工程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分析估算规划区的超额洪量。 13.5.3应根据超标准洪水的超额洪量和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 性,以及受灾后对经济社会的冲击程度,通过比选提出采用部分 地势低洼且灾害损失较少地区分蓄部分超量洪水的方案以及限制 部分地区涝水外排,减少归槽洪水量的方案。应以维护流域整体 防洪安全,保证重点防洪保护区、重要城市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

13.5.3应根据超标准洪水的超额洪量和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 性,以及受灾后对经济社会的冲击程度,通过比选提出采用部分 地势低洼且灾害损失较少地区分蓄部分超量洪水的方案以及限制 部分地区涝水外排,减少归槽洪水量的方案。应以维护流域整体 防洪安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X2南塔楼办公楼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保证重点防洪保护区、重要城市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 全为目标,提出超标准洪水防衡方案

13.6.1应根据规划区的特点和管理任务要求,初步提出防洪应 急管理预案体系,明确预案编制的任务要求和主要内容。防洪应 急管理预案应包括提高群众避灾自救意识和能力、加强政府应急 抢险能力建设的相关内容。 13.6.2应初步提出防洪应急管理的组织构架建设和应急管理机 制方案内容。

14.1.1防洪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及深度应满足HJ/T130、 SL45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14.1.2规划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4.2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14.2.1应根据SL45有关技术的规定开展规划范围内环境现状 调查。 14.2.2环境现状分析应主要包括: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 生态、陆生生态和环境敏感区的现状及其主要问题与成因分析 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零方案”(无规划方案)的环境变化趋势 分析等。

14.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4.3.1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应主要包括下列 内容: 1 水文水资源影响预测与评价。 2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3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环境敏感区影响预测与评价。 5 社会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 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等。 14.3.2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分析,应主要包括下列 内容: 1 规划规模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2 规划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3 规划实施时序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规划实施环培保护日标的可达性分板

14.3.3应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

14.4减缓对策措施与监测跟踪评价 14.4.1应根据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分析,结合经济社会与环 境协调发展的要求,对规划方案的总体布局、规模和实施时序等 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总体布局。 14.4.2规划实施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时,应拟定环境监测和 跟踪评价计划

15投资匡算与实施安排

15.1.1应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和政策规定确定投资匡算的编制原 则、依据及采用的价格水平年。 15.1.2应根据工作基础和任务要求确定投资匡算方法,规划方 案制定中可按扩大指标等方法匡算;应提出投资主要指标,包括 主要单项工程投资等。

15.1.3应根据规划工程的工程量和非工程措施的建设内容,国

15.2近期工程实施意见

15.2.1应按照突出重点、分期治理、远近结合的原则,提出实 施安排的总体意见。 15.2.2应依据近期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提出近期工程实施意 见。近期工程安排应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能较好地解决流域、区域内存 在的主要防洪问题。 2工程所需的资金、物资设备等与同期国民经济发展水平 相适应。 3移民安置去向明确,有条件解决。 4工程的兴建对生态与环境不会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15.2.1应按照突出重点、分期治理、远近结合的原则,提出实 施安排的总体意见,

买施效果评价与保障措施

16.1实施效果评价

16.1.1防洪规划应进行社会评价、经济评价。 16.1.2社会评价应主要从保障实现区域社会发展目标,促进流 域、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评价 防洪措施的作用。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应提出对策 措施。

防洪工程方案的经济合理性。

16.1.4规划方案中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宜用货币定量计算,对

些难以用货币定量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可进行定性分析

16.2.1保障措施包括法制保障、组织保障、管理保障、投入保 障和科技保障。 16.2.2法制保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要求,提 出完善相配套的法规体系和规章制度建设、有关经济政策建议。 16.2.3组织保障应明确保障规划实施的组织架构,提出建立决 策执行、协作协调、责任考核等机制意见。 16.2.4管理保障应提出前期工作管理和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督管 理要求。 16.2.5投人保障应提出投资主体划分原则,建立多渠道、多层 次投资机制的建议。 16.2.6科技保障应提出建立科技创新机制、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6.2.6科技保障应提出建立科技创新机制、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6692014

1.0.1防洪规划是防治洪涝灾害所进行的水利规划中的一项专 业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洪建设 曾多次编制或修编了流域防洪规划,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统 防洪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创造了条件。 为使规范防洪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具有统一的编制要求和 技术规定,编制本标准是土分必要的

为使规范防洪规划的编制、修缩工作其有统一的缩制要求和 技术规定,编制本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1.0.2本标准是根据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重要中等河流: 全国、省级及地市级行政区域以及城市的防洪规划可能要求的内 容制定的。其他河流的流域情况和防洪治理任务相对简单或综合 利用的要求相对较低,在遵守本标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的技术要 求原则下,可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侧重,不一定包括本标准中的 所有内容,有的要求可适当降低。关于河流的等级划分,可参照 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标准确定。大江大河一般专指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等重要河流;重 要中等河流一般是指流域面积较大的跨省级行政区河流和沿海独 流入海河流。 1.0.3流域防洪规划工作十分复杂,为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 性和规划方案的实施,本条规定应正确处理若干方面的关系,特 别应注意处理好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局部与整体的 关系;蓄、滞、泄的关系;除害与兴利的关系;干支流治理与全 流域治理、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的关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 的关系;水利措施与农林牧业的关系;江河治理开发与生态和环

1.0.2本标准是根据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重要中等河流,

全国、省级及地市级行政区域以及城市的防洪规划可能要求的内 容制定的。其他河流的流域情况和防洪治理任务相对简单或综合 利用的要求相对较低,在遵守本标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的技术要 求原则下,可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侧重,不一定包括本标准中的 所有内容,有的要求可适当降低。关于河流的等级划分,可参照 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标准确定。大江大河一般专指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等重要河流;重 要中等河流一般是指流域面积较大的跨省级行政区河流和沿海独 流入海河流。

1.0.3流域防洪规划工作土分复杂,为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

性和规划方案的实施,本条规定应正确处理若干方面的关系,特 别应注意处理好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局部与整体的 关系;蓄、滞、泄的关系;除害与兴利的关系;干支流治理与全 流域治理、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的关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 的关系;水利措施与农林牧业的关系;江河治理开发与生态和环 境保护的关系等。

1. 0. 4 鉴于规划流域、区域的特点不同、制定防洪规划一定要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根据流域、区域具体情况,有所侧 重,对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妥善处理,使规划切合流域、区

域实际。编制防洪规划时可在满足本标准总体要求的情况下,对 规划内容进行取舍。 流域防洪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流域实际情况和防洪要求, 结合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需求构建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提 出在一定时期内防治洪水的方针、对策、主要措施方案、实施建 议和管理意见。区域防洪规划主要任务是确定本区域内不同江河 湖泊防洪治理方针、任务、重点、措施等。跨区域江河湖泊防洪 治理的主要对策要符合流域规划的要求。 防洪减灾体系主要包括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洪水管理体系。 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主要包括河道、堤防、水库、洪水控制工程、 湖泊湿地、分洪、蓄滞洪工程等;洪水管理体系包括政策、法 规、监测、调控措施、社会管理、应急管理、科技、宣传等。对 多沙河流,流域防洪减灾体系除防洪排涝工程、洪水管理体系 外,还包括由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控制性水库、放淤工程措施等 组成的水沙调控体系。

1.0.5本条规定防洪规划应与相关规划协调,这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一 条的要求提出的。

1.0.5本条规定防洪规划应与相关规划协调,这是根据《中华

1.0.6防洪规划一般以编制时以后的10 年左右为近期水平年

以编制时以后的20年左右为远期水平年。原则上应当与规划区 的流域综合规划的水平年相一致,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的年份相衔接,以有利于规划的实施。由于江河流域情况不一 为适应更广泛的情况,本条未采用产格的约束用语。如果规划水 平年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不一致,尽可能列出相应于国民经济发 展规划年份的规划安排,供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用。 1.0.7本条有关利用以往规划和有关成果,重视采用新技术, 新方法的规定,目的在于提高流域防洪规划的技术水平,使规划 方案的拟定更为科学合理,保证流域防洪规划的可靠性、先进性 和科学性。

1.0.7本条有关利用以往规划和有关成果,重视采用新技术、 新方法的规定,目的在于提高流域防洪规划的技术水平,使规划 方案的拟定更为科学合理,保证流域防洪规划的可靠性、先进性 和科学性。

2.0.1基本资料是防洪规划工作的基础,本条规定了在规划阶 段应掌握资料的范围和要求。 2.0.2自然状况资料中的地形资料比例尺要能满足工程规划要 求,并与规划区域面积大小密切相关。规划总体布置地形图的比 例尺一般为1/25000~1/100000,量算容积曲线地形图的比例尺 般为1/5000~1/25000,研究枢纽建筑物布置的地形图的比例 尺一般为1/20001/5000

重要枢纽的地质资料一般还要求根据有关专业规范进行少量

2.0.3反映规划区域水文、气象特征的有关特征数据涉及降雨、 流量、水位、蒸发、气温、湿度、风力、风向、日照、无霜期、泥 沙、潮汐等方面。各主要测站的水位、流量、泥沙资料应不少于30 年系列,如实测资料不足30年,要加以插补延长,对实测资料及插补 延长部分的可靠性及代表性应加以检验。对无实测资料规划区,可参 照邻近区域资料,分析两地区自然条件差异,进行适当修正确定

2.0.3反映规划区域水文、气象特征的有关特征数据涉及降雨、 流量、水位、蒸发、气温、湿度、风力、风向、日照、无霜期、泥 沙、潮汐等方面。各主要测站的水位、流量、泥沙资料应不少于30 年系列,如实测资料不足30年,要加以插补延长,对实测资料及插补 延长部分的可靠性及代表性应加以检验。对无实测资料规划区,可参 照邻近区域资料,分析两地区自然条件差异,进行适当修正确定。 2.0.4经济社会指标主要有土地面积、总人口、城镇人口和农 业人口、耕地面积、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主要农业产品产量等。 2.0.5洪涝灾害损失统计内容包括直接经济损失、洪涝灾害历 时、变灾人口、死亡人口、受灾田亩、成灾田亩、农业损失、城 镇摄生重要设施据生 陆洲玲险州田笔

业人口、耕地面积、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主要农业产品产量等。

时、受灾人口、死亡人口、受灾田亩、成灾田亩、农业损失、城 镇损失、重要设施损失、水利工程损失以及防汛抢险费用等。 2.0.10对一些涉及流域全局的关键问题的研究成果以及大水年 防汛总结材料等也要收集。

2.0.11为保证规划成果,对作为规划依据的资料应进行系统整 理,并分析评价其合理性和可靠程度,对失实、存疑的资料,要 进行复查核实,

3.0.1综合防洪能力是指在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和调蓄 湖泊等防洪工程正常运用条件下的防洪能力,需要注意区分与某 河段堤防防洪能力的差别。例如,长江三峡正常运行后,长江中 下游荆江河段的防洪能力(防洪标准)将达到100年一遇标准, 但荆江河段堤防的防洪标准仅10年一遇左右。 分析评价综合防洪能力和工程建设、防洪管理现状和主要问 题应针对规划范围的实际情况,对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可重 点分析下列内容: (1)规划范围现状防洪标准不足的程度与主要薄弱环节。 如,江河防洪能力偏低,一般只能防御常遇洪水,防洪减灾能力 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可以指出重要城市、重点 河段堤防标准偏低的情况,防洪保护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 的面积比例,中小河流防洪标准治理情况等。 (2)规划范围蓄泄能力、河势控制、防洪工程建设问题。 如,部分地区河道淤积、萎缩严重,大部分江河缺乏控导工程, 难以控制河势,部分排洪河道尚未治理,难以安全承泄流域洪水 等。应分析指出江河堤防质量、病险水库治理、蓄滞洪区建设与 管理滞后情况。 (3)防洪管理与非工程措施建设问题。如,防洪抢险设施相 对薄弱,管理手段和技术水平落后,防汛道路、通信和照明、工 程和水情监测、预警预报系统等不完善,水库、堤防等设施缺乏 必要的安全监测和抢险设备,洪水管理制度建设滞后等情况

3.0.2不同水平年的社会经济发展预测要在国家和地

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有关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进 行,目的是了解掌握规划范围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安全的要求。 如缺乏相关发展规划,可根据规划范围历史情况结合近期社会经

济发展趋势进行合理估计。预测经济指标应包括总人口、城镇人 口、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粮食产量、产业结构等,以及 其他反映规划范围特点的经济指标。预测的规划范围社会经济发 展水平,应符合地区实际情况,并与国家对规划范围治理开发的 要求和政策相适应。

体系现状为工程条件,针对不同洪水频率,分析可能的淹没范围 和淹没水深,区分规划范围现状经济条件、规划水平年经济条 件,分析可能造成的GDP期望损失值,按照一定的风险级别指 标评估洪水风险程度。 如,可选择单位面积年均GDP的期望损失值为度量洪水风 险等级指标,评判区域洪水风险程度

4.1.2防洪保护区指在防洪标准内受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而不受 洪水泛滥淹及的地区。严格地说,在界定防洪保护区时,要计算 出一定频率洪水(或典型洪水)发生时在有、无防洪工程条件下 可能受洪水泛滥淹及的范围,有、无工程相应洪水淹及面积的差 值才是真正的保护区面积。 蓄滞洪区指河堤背水面一侧临时储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 湖泊等地区,也包括少数自然滞蓄水量的坡洼地。蓄滞洪区 是流域防洪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流域防洪要求 设定。 洪泛区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洪水泛滥所及的地区,包括河 道堤防临水一侧的行洪滩区和生产民境、部分湖区生产围(不 属于保护区和蓄滞洪区部分)、与江河相通的泡泽以及大江大河 支流尾间洪水自然泛溢的地区。

4.1.3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整治计划用地和规划建设的堤防用

地范围内的土地,经批准后,可划定为规划保留区;规划确定的 扩大或者新释的人工排洪道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规定权限批准 后,可划定为规划保留区。

(1)防洪保护区主要社会经济指标除面积、人口、耕地、 GDP外,还包括耕地率(%)、人口密度(人/km²)、人均GDP (万元/人)、地均GDP(万元/km²)等。 (2)蓄滞洪区主要社会经济指标除面积、人口、耕地、 GDP外,还包括容积(亿m)、运用标准(重现期)等。 (3)洪泛区主要社会经济指标除面积、人口、耕地外,还包 括人口密度(人/km²)、人均耕地(亩/人)等。

4.2.5蓄滞洪区内的安全区,是区内群众生命财产的集聚区域, 而且又承受蓄滞洪区主动分洪带来的洪水风险,因此,安全区防 洪标准需适度提高,其防洪标准高于蓄滞洪区的应用标准,且不 低于20年一遇,以确保区内群众生命安全

4.2.5蓄滞洪区内的安全区, 是区内群众生命财产的集聚区域, 而且又承受蓄滞洪区主动分洪带来的洪水风险,因此,安全区防 洪标准需适度提高,其防洪标准高于蓄滞洪区的应用标准,且不 低于20年一遇,以确保区内群众生命安全

5.0.2暴雨特性中的雨情特性分析主要是确定一场雨的雨量、 降雨强度、持续时间、笼罩面积和暴雨中心位置等,以及绘制反 映一场暴雨时间与空间分布的时面深关系。暴雨统计特性分析主 要是给定包括各种历时年最大点雨量或面雨量系列的均值、变差 系数、各种率的雨量、实测或调查的雨量极值。除实测或调查 的雨量极值外,常用统计参数等值线图表示。 暴雨洪水的涨落变化分析时要区分山区、平原和沿海河流洪 水的不同,春汛、伏与秋汛洪水的不同。洪水年内变化可以用 年最大流量与年平均流量的比值反映;洪水年际变化可以用河流 多年最大流量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反映;洪水组成可以用出 口断面的时段洪量中,上游各控制站及区间相应时段洪量所占的 比例反映。 泥沙儿何特性分析就是确定泥沙颗粒大小(粒径)与组成, 通常可用泥沙级配曲线表示;重力特性分析就是确定泥沙颗粒的 密度、沙样的干密度;水力特性分析就是确定与泥沙的粒径、密 度、水的密度及与水温有关的泥沙沉速。

5.0. 4设计排游流量指满足一定治涝标准要求的排水

大设计流量。设计排溃流量指为控制农由地下水位而要求沟 泄一定设计标准的地下水排水流量,

5.0.5设计潮水位计算参证站的选定需要注意:参证站的气象

条件,河川径流的影响,潮汐特性,增减水的影响等,要与设计 依据站相似

6.1.4我国不同地区江河洪水的特点以及灾害的影响范围和程 度差异较大,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洪水灾害的风险程度和防 洪减灾的完善程度也不同,因而要针对各流域、各区域防洪减灾 的主要问题确定防洪对策,统筹安排堤防、水库、河道整治等建 设,建立洪水风险管理等制度,不断完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如,就全国而言,可从大江大河防洪、沿海地区防洪与风暴潮防 御、城市防洪、山洪防治与中小河流防洪等不同层面,确定防洪 减灾总体对策。

6.2.1目标洪水是指规划确定的、与流域防洪标准相应的设计 洪水或实际年洪水;超标准洪水是指超过流域防洪标准的洪水。 6.2.2超标准洪水安排需要遵循防洪体系各部分适度承担风险 减小流域或区域总体灾害损失的原则,超标准洪水洪(流)量安 排方案要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防洪工程蓄泄洪水 的校核裕度,综合评价防洪体系各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基础上合理 拟定。

7.1城市防洪排涝现状评价

7.1.1城市发展的现状和规划水平年城市发展规划是确定城市 防洪、排涝标准的主要依据。城市防洪规划应以国家批准的城市 发展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发展的总体规模、城市区划、人口、经 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其在流域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进行分析。

7.1.1城市发展的现状和规划水平年城市发展规划是确定城市 防洪、排涝标准的主要依据。城市防洪规划应以国家批准的城市 发展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发展的总体规模、城市区划、人口、经 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其在流域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进行分析。 7.1.2由于人类活动影响和城市发展规模、面积不断扩大,城 市区域下垫面的改变可能导致城市内涝水的汇流时间加快,流量 增大,在规划中需考虑其对城市排涝工程的影响。 国家批准的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是规划

7.1.2由于人类活动影响和城市发展规模、面积不断扩大,城 市区域下垫面的改变可能导致城市内涝水的汇流时间加快,流量 增大,在规划中需考虑其对城市排涝工程的影响。 国家批准的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是规划 城市防洪排涝的重要依据。城市防洪(潮)、排涝工程布局和洪 涝水安排要注意协调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7.2规划原则与要求

7.2.2不同类型城市的防洪重点各有不同。山丘区城市除防御 江河洪水外,还要考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危害。平原区城市 要充分考虑汛期城市涝水外排不畅,或过分加大外排能力会导致 增大江河干流的防洪压力,不利于流域、区域总体防洪安全的问 题,需要结合城市景观和改善生态环境要求,规划利用城市天然 湖泊、洼地蕃滞洪水,削减洪峰,减少城市排涝压力。滨海区城 市防洪要充分考虑河洪与风暴潮遭遇的不利情况,加强对洪、潮 遭遇的影响分析,结合城市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防御措施。 7.2.3~7.2.5城市防洪规划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 充分考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考虑近期、远期城市发展要 求,密切结合城市建设,合理确定城市防洪保护范围。城市保护 范围内的不同区域可根据其重要程度,结合地形地貌划分为不同 保护区,按照分区防守的原则进行规划。各分区防守的城市保护

圈,可根据其保护范围内的人口、土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自 确其防洪保护标准。 对提高防洪标准的城市,要进行充分分析论证。重视城市防 洪标准提高后对流域、区域的防洪影响,注意与上下游、左右岸 防洪保护区的防洪要求相协调,并综合考惠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要 求、工程规模、工程投资和移民占地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 比较。 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的 要求,按照自保的原则进行防守。 城市密集、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要特别重视超标准洪水 的安排,需要认真分析超标准洪峰、洪量、洪水历时及其对城市 群的防洪影啊,妥善处理超标准洪水,研究超标洪水出路及超 标准洪水方案对政治、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影响程度

7. 3 规划措施方案

7.3.2由于水文气象、地形地貌因素影闸,我国部分地区特别 是南方地区的城市,洪枯期河道水位变幅大,按GB50201规定 的城市防洪标准建设城市堤防,可能导致堤防高度过高。为此, 要研究利用城市周边的低标准保护区、蓄滞洪区蓄滞洪水,或利 用上游水库调节洪水,采用堤库结合的工程措施,削减江河洪水 的洪峰,降低江河洪水位,达到降低城市防洪堤高度的目的。 7.3.3在国家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排涝排水格局已 基本确定。城市防洪规划方案要与城市排水规划相协调,也可根 据城市防洪总体要求,对城市排涝排水规划方案提出改进的 意见。 7.3.4城市防洪工程总体布局是城市防洪规划的重要内容。新 建、改建、扩建防洪工程场址的选择要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 求,对技术方案进行比选。城市防洪堤的堤线布置需要充分考虑 河道的行洪要求,严禁束窄河道,围滩造地,危及河道防洪安 全。部分地区由于城市发展建设较快,但因各种因素影啊,城市

高部地段的防洪工程布置方案尚难以确定,还需要进一步论证, 要考虑满足今后城市防洪工程布置方案比选的要求,拟定规划保 留区。

8.1现状防御能力与需求分析

8.1.2风暴潮特点主要分析造成灾害的因素,特别是对产生影 啊最大、造成灾害损失的风暴潮、天文潮和降雨洪水三碰头情 况,需研究其发生儿率和潮位。 8.1.3风暴潮防御需求分析要针对规划水平年区域内社会经济 发展规模的具体指标、产业分类与布局、人口增长、生态环境保 护以及防潮保护区的功能定位等进行分析,以确定对防洪防潮的 要求。

8.1.2风暴潮特点主要分析造成灾害的因素,特别是对产生影 响最大、造成灾害损失的风暴潮、天文潮和降雨洪水三碰头情 况,需研究其发生儿率和潮位,

8.2规划原则与目标任务

8.2.2~8.2.4对防护对象采取工程措施加以保护的,

要做出整体防护和分别防护的不同方案,按照经济合理、技术可 行的原则,确定防护方案,并确定各自所形成的防护区的防潮 (洪)标准。对于规划水平年与现状社会经济指标相差较多的防 护区,或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速度较慢的保护区,要合理确定规 划水平年的防潮标准,或在规划水平年未达到之前,提出分期目 标。防护区的防潮(洪)标准确定后,要综合考虑防洪防潮体

系,包括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合理确定海堤工程的防潮 标准。

8. 3 规划措施方案

8.3.1在海堤工程规划阶段,分析该地区风暴潮特点及其致灾 请情况,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损失状况;论述规划水平年各行各业, 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城镇化建设等对防潮(洪)标准的要求;说 明不建设海堤工程将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与保护区内其他规划统筹协调,合理确定海堤总体布局。 8.3.2工程总体布置是海堤工程规划的重要内容。论述海堤工 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明确是否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环境因 素;提出减少或避免不利影的对策和措施,以确定堤线走向及 主要建筑物位置。

9.1.1涝区是指主要地势平坦、低洼地区因受洪水或海潮顶托, 极易因排泄不畅而形成积涝的区域。 9.1.2所要求的治涝标准一时难以达到时,可提出分期、分阶 段达到的标准

9. 2 治涝工程布局

9.2.1治涝工程总体布局要合理运用截、排、蓄等多种措施, 在做好防洪的基础上,实行洪水、涝水分治,保留必要的蓄涝容 积,做到排蓄结合、灌排结合、内外水分开、高低水分开。 蓄涝区的设置要充分利用现有湖泊、洼淀、沟塘;蓄涝容积 大小根据集水面积、积水量、排涝站规模以及地形土壤等条件, 尽量与灌溉相结合,同时兼顾渔业、卫生及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9.2.3关于排涝水位、排渍水位,本标准仅作原则性规定,具 体分析计算执行《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的相关 规定。

9.3.5本标准对承泄区水位仅作原则性规定,具体要求执行SI 104的相关规定。

1)钢筋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10.1.1山洪灾害是指由于降雨在山丘区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科 滑坡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山洪灾害防 治区是指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山丘区。

10.2规划原则及防治且标

10.2.3山洪灾害防治区划的目的,一方面是根据形成山洪灾害 的降雨、地形地质和经济社会因素,划分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和 一般防治区,以利突出重点,按轻重缓急,逐步实施山洪灾害防 治措施;另一方面在山洪灾害成灾条件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分析基 础上,对山洪灾害防治区进行区域划分,分析不同区域山洪灾害 的综合成灾条件、成灾过程、灾害类型,分区制定防灾对策 措施。

10.3.1山洪灾害防治的非工程猎施方面,重点要加强山洪灾害 风险宣传教育,提高人们防灾、避灾意识;采取主动避让措施, 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加强测报预报研究,重点地区重 点监测;根据山洪灾害风险图,调整山洪易发区土地利用结构, 调整村镇布局;加强管理力度,控制水土流失;加强河道管理xx村大桥挂篮计施工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 禁止侵占河道行为;建立由各级政府部门负责的群测群防组织 体系。

10.3.4对山丘区的重要防洪保护对象,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可

1山洪沟治理:综合考城镇和重要设施的防洪要求,根 据山洪沟的特点、防治现状及防灾形势,因地制宜地采取护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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