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式预制装配组件给水集成技术导则与图 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2017年2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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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式预制装配组件给水集成技术导则与图 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2017年2月版).pdf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编 山东万邦建筑部品有限公司 北京世国建筑工程研究中心 副主编 山东省现代建筑产业化研究中心 烟台蓬建杭萧钢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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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2264-2020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责任编辑:张磊 责任设计:**立 责任校对:刘伍关健

意做式预制装配组件给水集成技术导则与图集》编委会

分转部件详图(垂直形式) 46 控出部件安装详图. 47 单柄双控壁式暗装水龙头详图 48 双柄双控壁式暗装水龙头详图 ·· 49 1/2"快开阀芯、3/4"换向阀芯及阀体标准尺寸. 50 35mm、40mm单柄双控阀芯及阀体标准尺寸......... 5

本导则所采用的隐散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技不是用于任 宅建筑室内给水系统的特有技术。导则中的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 给水集成是由整根横埋管、竖埋部件、分转部件、控出部件等四 部分组成的建筑室内给水系统(简称“一整管三部件”)。通过这 四个部分的组合,实现了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能满足住 宅各种套型变化的应用。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是从室内 进户总管到各个用水器具的完整给水系统,实现了地面垫层理设 管道无接头敷设的安装方式。预制装配部件为工厂化生产,符合 国家产业化方向。为满足该项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设计、施工和 验收的需要,在广泛征求相关科研、设计、施工和生产管理等单 位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国家相关标准,编制了本技术导则,

2.0.1隐敲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

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是由整根横理管、竖理部件、 分转部件、控出部件等四部分组成(简称“一整管三部件”)。

竖埋部件是将管路和阀件预制于一体的功能部件。包括洗面 器部件、淋浴部件、洗涤池部件、坐便器部件

分转部件是指带有转换接头具有多种分水组合的分水器,其 功能是实现不同管材之间的连接和多路水的灵活分配。

控出部件是控制出水量并实现不同出水方式的部件。包括水龙 头、淋浴头、连杆、手喷、手喷软管以及操作手柄、手柄装饰环等。

分水器是由弯头式单出口及单出口和双出口配件进行组合而 成的配水部件。

收缩环连接是指使用扩管工具,将管材和收缩环扩张后插入 管件,经收缩紧固,实现管道快易连接的连接方式。

由相同材质热塑性塑料制作的管材、管件的插口与承口互相 连接时,采用专用热熔工具将连接部位表面加热熔融,承插冷却 后连接成为一个整体的连接方式,

3.1.1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的管材和管件卫生性能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 价标准》GB/T17219的相关规定。 3.1.2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管道所选用的管材和管件, 应采用同一厂家、同一配方原料,其性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和 规定。 3.1.3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所选用的管材和管件,应具 有检测机构检测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和质量合格证。 3.1.4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中的管材和管件外观质量应 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和管件的内、外壁应光滑平整,壁厚应均勾、无气 泡、无划痕和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色泽应一致; 2管材端口应平整,且端面应垂直于管材的中心线; 3管件应完整、无缺损、无变形、无合模缝,浇口应平整、 无裂纹; 4冷水管、热水管材应有明显的标识。 3.1.5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管道与供水设备连接时,应 由生产厂家提供专用的、配套的连接配件。 3.1.6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采用的预制装配部件出厂前 必须进行管道系统的试压。所有连接口均应采用临时封堵

3.2.1隐敲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的管材宜选用塑料管(PE

4.1.1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设计

.1.1隐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设计 规范的规定。 4.1.2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的设计应遵循节水、节能、 经济实用、运行安全的原则,同时应满足易于施工、安装和维护 等要求。

规范的规定。 4.1.2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的设计应遵循节水、节能 经济实用、运行安全的原则,同时应满足易于施工、安装和维护 等要求。 4.1.3当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管道采用暗敷设时,敷设 方式可分直理式和非直埋式两种 1直理形式: 1)墙内管槽敷设; 2)室内地面垫层内敷设; 3)室内非承重构件内敷设。 2非直理形式: 1)吊顶内敷设; 2)装饰板内敷设。 4.1.4敷设在地面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给水支管的外径不宜大 于25mm。 4.1.5敷设在墙内管槽的管道应布置在靠近供水设备部位。塑料 管道与加热设备连接时或靠近热源时,应有防护措施。 4.1.6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管道不得穿越排气道、电梯 井和排水沟,不宜穿越橱窗、壁柜。 4.1.7墙内管槽或地面垫层内埋设的管道应有定位尺寸,易损区 域应加套管保护。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在墙面和地面做出标识。 4.1.8暗埋在墙内的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管道,在有可

4.1.3当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管道采用暗敷设时,敷设

能结露场所应采取防结露措施。防结露隔热层厚度应根据管内水 温、环境温度和湿度经计算确定。 4.1.9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的配水支管宜采用分水器 配水。 4.1.10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管道穿越楼板、承重墙时, 应预留孔洞并设套管。 4.1.11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管道流量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执行

4.2.1隐激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塑料管道的选用应根据系统 设计压力、工作水温和使用环境确定。冷水管使用温度≤40℃, 热水管长期使用温度≤70℃。 4.2.2暗装塑料管道敷设在地面垫层内和非承重构件板内必须采 用整根塑料管道,理墙敷设的管道必须采用热熔连接。管道系统 出墙部位与供水设备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管件连接。 4.2.3明敷塑料管道应采取防结露措施。管道不应受阳光直接照 射,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遮蔽措施。 4.2.4吊顶内架空敷设的冷、热水管道,应合理排布,宜采用热 水在上,冷水在下的敷设方式。尽可能减少弯头管件的使用。 4.2.5采用分水器的给水系统设计: 1分水器的卫生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 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相关规定。 2分水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水器的位置应根据建筑空间型式确定。通常宜设置在 吊顶内,管道井端部、洗面器和洗涤盆下部等便于安装 及检修的部位; 2)分水器的冷、热水配水管宜采用同种材料:

3)分水器到各配水点,当采用地面垫层敷设管道时,分水 器到各配水点应采用整根成品管道,以最短的长度进行 布置与敷设; 4)分水器应根据用水点的数量和用水点的方位,采用单出 口及弯头式单出口和双出口配件进行合理组合; 5)分水器的布置,可采用冷、热水分水器平行同高度布 置,位置紧张时采用上下层错位布置; 6)分水器应设支架固定安装; 7)分水器与其相连接的管道及附属配件,应由生产厂家统 一配套。

4.3.1整根横埋管的选用与设计:

4.3.2坚埋部件的选用与设计

1竖理部件的选用应根据卫生洁具的配置形式、进水方向和 供水方式确定,同时应考虑墙体留管槽(开管槽)的可能; 2竖理部件的进水支管,应根据卫生洁具进水口方位、高度 和建筑层高,计算确定配支管长度、进水口和出水口的安装高度; 3淋浴器用竖埋部件应根据淋浴给水(水龙头、浴盆等)系 统的配置情况选用:

4根据卫生洁具的布置形式、进水方向确定埋地管道与顶部 管道的竖向连接管位置。

4.3.3分转部件的选用

4.3.4控出部件的选用:

控出部件的选用,应根据卫生洁具配置要求,选用相应的控 制出水部件及相应配套的竖埋部件

5.1.1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施工应在土建结构工程已完 成,建筑装修前进行。 5.1.2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在安装前应编制施工方案, 方案中应包括系统部件、配件、供水设备等的施工方法、安全措 施以及施工前环境检查等内容。 5.1.3 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队伍已落实: 2 施工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并通过审查和设计交底; 3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并进行了技术交底; 4一整管三部件设备、材料已准备就绪,且配件应符合国家 现行相关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等要求; 5建筑安装工作面、现场条件已满足施工的要求。 5.1.4设备安装应与建筑物内装修单位充分协调,避免交叉 施工。 5.1.5施工现场应有材料码放场地,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5.1.6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管道在安装过程中,不得作 为拉攀、吊架等使用。 5.1.7安装管道的墙内沟槽封闭后和地面垫层施工完成后,应在 墙面或地面标明暗管的位置和走向,并把管道的走向绘制在用户 的“房屋使用说明书”上。严禁在管道安装部位凿、砸、冲、钻 或钉入金属钉等尖锐物体。

5.1.1隐散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施工应在土建结构工程已完 成,建筑装修前进行。 5.1.2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在安装前应编制施工方案, 方案中应包括系统部件、配件、供水设备等的施工方法、安全措 施以及施工前环境检查等内容

5.1.3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5.1.8当管道堆放场地温度与施工现场温度有明显差异时,应将

专近现场温 度时再进行

施工。 5.1.9管道安装过程中的开口处应及时封堵,并应认真做好现场 管道的保护工作。 5.1.10在冬期施工时,应注意塑料管道的低温脆性。 5.1.11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的施工安装应由经过培训 的施工人员完成。

5.2.1收缩环连接的塑料管道,应由生产厂家提供专用的配套的

5.2.1收缩环连接的塑料管道,应由生产厂家提供专用的配套的 扩管工具。 5.2.2热熔连接的塑料管道,应由生产厂家提供专用的、配套的 热熔焊接机进行热熔连接。

5.3整根横埋管的安装

5.3.1整根横埋管暗埋在室内地面垫层内时,应按设计位置敷 设。若现场施工有更改,应有变更记录。 5.3.2整根横埋管安装时,不得有轴向扭曲,穿墙或穿楼板时, 不得强制校正。 5.3.3管道出墙与供水设备的连接,宜在土建粉饰完毕后进行、 安装前应复校预留孔洞或预埋套管的位置的准确度。 5.3.4管道穿越楼板时应设置套管,套管高出设计地坪不应小于 50mm,并有防水措施。 5.3.5管道穿墙壁时应配合土建设置套管。 5.3.6暗埋在室内地面垫层内及墙体管槽内的管道,应在封闭前 做好试压和隐藏工程的验收记录。 5.3.7管道安装完毕后,经目测不得有明显的起伏和弯曲 5.3.8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的管槽填补应采用M10水 泥砂浆,填实过程宜分2次进行,第一次应先填管件、管卡和转

5.3.5管道穿墙壁时应配合土建设置套管

泥砂浆,填实过程宜分2次进行,第一次应先填管件、管卡和转

弯管段。然后再填至管材表面,待水泥砂浆达到50%强度后,进 行第二次填补,填补到与墙面或地面相平为宜。 5.3.9管道安装后,必须进行系统保护,不得在管道周围堆积重 物、烘烤及打孔凿洞。 5.3.10埋设在地面垫层内和墙体管槽内的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 埋设管道管卡间距不宜大于1200mm,

康泰商城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4竖埋部件的安装

5.4.1竖理部件理墙安装时,控制出水阀体、出水口应采用专用 丝堵封堵。 5.4.2埋墙安装的竖埋部件,其控制出水阀体、出水连接口,应 控制阀体和出水口接口面与墙体装饰面平或不低于10mm的埋设 深度误差。同一竖埋部件上的两个阀体理墙安装深度应相同。 5.4.3对于改造工程和未预留管槽的砌体结构,可采用专用机械 切割开槽。墙体横向管槽开凿长度不得超过300mm,管道埋设深 度应确保管道外侧的水泥砂浆保护层厚度不小于20mm,埋设的 管道应设管卡固定。管槽开槽深度不宜超过墙厚的1/3。

5.5.1与分转部件连接的管道在水平方向或由水平转为垂直方向 的转弯半径应由管材的材质和管径决定,一般不宜小于10倍dn。 5.5.2分转部件的安装有棚上和墙面两种形式,墙面的安装高 度,距地面不宜小于250mm,顶棚的安装距顶板底不宜小 于150mm

5.5.3分转部件安装后,应直接连接管件或将连接管件的开口部 位进行临时封堵。

5.6控出部件的安装

5.6.1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控出部件(如阀芯、淋浴 头、连杆、手喷、手喷软管及操作手柄、手柄装饰环等)与竖埋 部件的安装待整个系统管道及用水设备安装后进行。 5.6.2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控出部件与竖埋部件连接 时DB65/T 3951-2016 水质 多种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pdf,其接口处应采用可拆卸的连接方式。 5.6.3阀门阀芯、手喷、淋浴头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其型号与规格、承压能力是否符合 设计要求。 2检查有无滑丝、卡阻和歪斜现象,手拧开启灵活。 5.6.4连接卫生器具的配水管件或阀门应采用金属管件,管件必 须与建筑结构相固定

6系统试压、清洗和消毒

6.0.1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在验收前应进行压力试验, 塑料管道构成的系统,试验方法和试验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相关 规定。 6.0.2隐蔽式预制装配部件给水集成在交付使用前,应对系统进 行清洗和消毒。 6.0.3管道在经生活饮用水冲洗后,可用含量不低于20mg/L的 氯离子浓度的水灌满管道,对管道进行消毒,消毒水滞留24h后 排空。 6.0.4管道消毒后打开进水阀向管道供水,打开水龙头放水,在 系统最远的水龙头取水样,经卫生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交 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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