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275.1-2001 表层型核子水分-密度仪现场测试规程(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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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275.1-2001 表层型核子水分-密度仪现场测试规程(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表层型核子水分一密度仪现场测试规程

关于批准发布《核子水分一密度仪现场

水国科[2002]39号

宣化-大同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投标施工组织设计2002年1月28日

本规程解释单位: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学技术司 本规程主编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程和森曹更新

前言 总则 ****228 术语 ........... *228 测量仪器和器具 标准计数 现场标定 232 现场测试 7报告书·· 附录A测量精度与测量误差 附录B辐射安全 .238 附录C现场测试记录格式.·. 本标准的用词和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 *242

SL275. 12001

2.0.19用户标定(usercalibration)。仪器在现场测试前,由用户对

确定仪器现场测量结果的校正偏差称作用户标定。

3.0.1仪器主机应包括下列组成

4.1.1在现场测试前,或对仪器工作状态产生怀疑时,都应对仪器标准计数进行测量和检 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1.2每次测量标准计数所采用的方式和测量条件应完全相同,并符合仪器使用说明书有 关要求

4.1.3标准块可放置在干燥、平坦的压实土石、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和其他建筑材料表面

不宜小于1.6g/cm,含水量不宜大于0.24g/cm。对某些型号仪器,标准址

在所配置的运输箱上。 4.1.4进行标准计数测量时,应将仪器放置在标准块上,并将仪器源杆打在安全位置。标 准块表面和仪器底面应无油垢、尘土,两者应有良好的接触。 4.1.5进行标准计数测量时,仪器周围8m以内不应有放射源,3m以内不应有大型建筑, 测量人员应与仪器保持2m以上距离。 4.1.6当室内外温差很大时,仪器应在现场放置大约20min后再进行标准计数测量。测取 标准计数的环境温度与现场测量的环境温度应相近。如测试当日温度变化很大,宜在现场 测试过程中适当增加标准计数测量次数。 4.1.7在仪器整个使用期间,应完整记录和保留仪器标准计数及有关资料(如时间、地点、 条件和环境等),并建立档案,长期保存

式中n一一新测取的密度或水分标准计数; no一一仪器先前已测取的4个密度或水分标准计数的平均值。 3如仪器还没有测取和存储过合格的标准计数;或者已有,但是在2个月以前测取的; 或者新的测量地区其环境放射性本底有明显异常,则都应先重新测取4个密度或水分标准 计数并取其平均值,再按本规程4.2.1之1或4.2.1之2的规定对以后新测取的标准计数 进行检验。

按本规程4.1的规定,用自动连续多次测量方法测取新的标准计数。如新测取的密度 或水分标准计数符合公式(4.2.2)的规定范围,则该新测取的标准计数为合格,否则视为 不合格。

0.75≤ √nlf ≤1.25

验。如第一次检验不合格,可再次检验,其间可让仪器开机继续稳定一段时间,并按本规 程4.1的规定检查标准计数测取条件。如不符合,应及时纠正后再继续检验。如多次检验 仍不合格,则认为仪器不能正常工作,需要检查和修理。

5.1.1对不同的被测材料和不同测量条件,仪器在现场测试前,应进行现场标定。相同被 测材料在相同测量条件下,进行现场连续测试时,每隔3~6个月应进行一次现场标定。 5.1.2仪器现场标定可采用密度和水分标样法,也可采用原位取样法。 5.1.3仪器现场标定所采用的被测材料和所处的测量条件应与仪器现场测试时的被测材 料和测量条件相同。被测材料的密度和含水量范围应包含现场测试中被测材料的密度和含 水量变化范围。 个现场标定时仪聘方距共处产射源。,以上一应距大型建筑物3以上,仪强提作

岔度和水分标件的制作应付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现场被测材料和使用钢模板制作密度和水分标样。标样应不小于以下尺寸: 背向散射法密度测量:600mm×450mm×250mm; 透射法密度测量:600mm×450mm×350mm; 水分测量:600mm×450mm×350mm。 2密度和水分标样数量分别应有3个。 3土石材料密度标样制作。应准备3个容器,其尺寸应符合本规程5.2.1之1的规定, 分别向容器内充填现场被测土石材料。充填时应保持材料原有级配和分布均匀并分层充填 和夯实,分层厚度可为50mm或100mm,直至将容器填满、夯实到容器顶面并最后刮平。测 量容器充填体积和称量所充填的土石材料质量,可计算出每个密度标样的密度。密度值误 差应在±0.005g/cm范围以内。 4混凝土材料密度标样制备。应准备3个容器,其尺寸应符合本规程5.2.1之1的规 定。分别向容器内分别充填混凝土材料。该混凝土材料和级配应与现场浇筑使用的混凝土

材料相同。充填时应分层充填和压实,分层厚度可为50mm或100mm,直至将容器填满,压 实到容器顶面并最后刮平。测量容器充填体积和称量所充填的混凝土质量,可计算出每个 密度标样的密度。密度误差应在土0.005g/cm?范围以内。 5土石材料水分标样制备。应准备3个容器,其尺寸应符合本规程5.2.1之1规定。 分别向容器内充填现场被测土石材料,充填时应分层充填和压实,并使其密实程度与现场 情况大体相同。分层厚度可为50mm和100mm,直至将容器填满、压实,到容器顶面并最 后刮平。充填完成后应用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其表面。当仪器对以上各个水分标样测量完成 后,应取样并采用烘干法测定出每个水分标样的含水量。含水量值误差应在士0.005g/cm? 范围以内。

1仪器开机,经预热和自检程序后进入工作状态。应按本规程4.1和4.2的规定,测 取和输入合格的密度标准计数。 2应将仪器分别放置在已制作好的土石或混凝土材料的3个密度标样表面,使仪器底 面与标样表面在长边方向相一致,并且其位置前、后和左、右对称。 3根据土石或混凝土材料标样不同,应分别按本规程6.2或6.3的规定,对每个标样, 采用现场测试所选择的测量深度,并采用4min测量时间,启动仪器测取3次密度值。取这 3次密度值的平均值,作为仪器测量结果。 4计算每个密度标样的仪器密度测量结果与标样实际密度值的差值,应取这3个差值 的平均值作为仪器在采用该测量深度时密度测量结果的校正偏差,

1仪器开机,经预热和自检进入工作状态。应按照本规程4.1和4.2的规定测取和输 入合格的水分标准计数。 2应将仪器分别放置在制作好的3个土石材料水分标样表面,使仪器底面与标样表面 在长边方向相一致,并且其位置前、后和上、下对称。 3应按本规程6.2的规定,分别对每个标样采用4min测量时间,启动仪器测取3次 含水量值,取这3次含水量的平均值作为仪器测量结果。 4计算每个水分标样的仪器含水量测量结果与标样实际含水量的差值,应取这3个差 值的平均值作为仪器含水量测量结果的校正偏差。

5.3原位取样法现场标定

5.3.1根据被测材料种类和性质可采用不同的原位取样方法。对土石材料的密度测量,可 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含水量测量可采用烘干法;对于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密度测量,可 采用灌砂法和钻孔取芯法。 5.3.2现场标定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测点。仪器测试与原位取样应在相同位置进行,并在仪 器测量后立即进行原位取样。

注体高度可为150mm左石。 5.3.4可采用相关法确定仪器密度和含水量测量结果分别与原位取样法密度和含水量测 量结果的相互关系。对比测点不应少于30个,且相关曲线的相关系数应不小于0.9。 5.3.5原位取样法现场标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仪器开机,经预热和自检后进入工作状态。应按照本规程4.1和4.2的规定,测取 和输入合格的密度和水分标准计数。 2应在选定的测量位置上放置好仪器,对被测材料分别为土石、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 则分别按本规程6.2、6.3和6.4的规定,采用现场测试所选择的测量深度和采用4min测 量时间,启动仪器进行密度和含水量测量,记录相应的密度和含水量测量结果。 3应按本规程5.3.2和5.3.3的规定,进行原位取样,并将所取试样送试验室测定其 密度和含水量。 4应按本规程5.3.4的规定,整理和绘制原位取样法密度和含水量测量结果分别与仪 器密度和含水量测量结果的相关曲线。 5计算所有测点的原位取样法密度测量结果的平均值和仪器密度测量结果的平均值, 取两者的差值作为仪器在采用该测量深度时密度测量结果的校正偏差。 6计算所有测点的原位取样法含水量测量结果的平均值和仪器含水量测量结果的平 均值,应取两者之差作为仪器含水量测量结果的校正偏差。

测量深度大于该薄面层厚度,应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对仪器测量结果进行校正。 6.1.9当碾压层厚度大于或等于100mm时,宜采用透射法密度测量方式。如被测材料不 宜或不易成孔时,则可采用背向散射法密度测量方式。 6.1.10采用背向散射法测量密度时,测量时间不应小于1min。无论采用背向散射法或是 透射法,只要是包含有含水量测量,测量时间均不应小于4min。如进行单一的含水量测量, 仪器源杆宜设置在背向散射法测量位置。 6.1.11仪器测量精度和测量误差应符合工程实际要求。仪器测量精度和误差分析可按本 规程附录A的规定执行。 6.1.12现场测试中的仪器使用、保管和运输中有关辐射防护安全要求应按本规程附录B 的规定执行。

6.2土石材料密度和含水量现场测试

6.2.1仪器测试前应按本规程6.1的规定做好仪器现场测试前的检查和

仪器测试前应按本规程6.1的规定做好仪器现场测试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背向散射法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透射法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江坪河水电站瓦屋台2号公路沿线变形岩体抢险加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6.3混凝土密度现场测试

3.1 仪器测试前应按本规程6.1的规定做好仪器现场测试前的检查和准备 3.2 1 背向散射法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仪器测试前应按本规程6.1的规定,做好仪器现场测试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6.4.1仪器测试前应按本规程6.1的规定,做好仪器现场测试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6.4.2背向散射法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场地准备。 1)测量位置应选择在经碾压并已冷却后的较为平整的表面。 2)用毛刷清洁测量表面。 3)如测量表面仍有凹凸不平处,应使用细砂填补,但填补厚度不宜大于3mm,填补面

SL 383-2007标准下载SL275.12001

7.0.1应说明工程项目名称,测量的具体地点和位置;写明被测材料的类别,如土石、混 凝土和沥青混凝土:注明所测试的参数,如材料密度(湿密度、干密度)、含水量、含水率、 压实度和孔隙率等。 7.0.2应说明测量日期、当日天气、气温或环境温度。 7.0.3应说明测量仪器名称、规格型号、编号和生产厂家。 7.0.4应注明测量当日仪器标准计数,包含密度和水分标准计数,并注明仪器前次标准计 数,包含密度标准计数和水分标准计数以及其测量日期。 7.0.5应注明仪器现场标定时间,标定方法和校正偏差。 7.0.6应说明测量方式,是采用背向散射或透射法还是两者交替并用。采用背向散射法时, 应说明有效测量深度,采用透射法测量时则应写明测量深度;说明仪器测量时间。 7.0.7对土石材料应目测描述;对混凝土则应指明是未硬化或硬化混凝土,并说明其配合 比、批号、组分以及铺层厚度;对沥青混凝土应说明沥青混合料类型、级配、拌合方式和 铺层厚度等。 7.0.8应说明碾压机具类型、施工方式和碾压遍数。 7.0.9应记录测点的密度、含水量测量结果和其他参数,密度和含水量测量结果应精确到 0.001g/cm²,含水率测量结果应精确到0.1%。 7.0.10应写明检测人员和校核人员姓名。

测量精度。仪器测量精度定义是指仪器测量计数一个标准差幅度的变化量 或含水量测量值变化量。仪器测量精度取决于仪器测量计数标准差和仪器标 应按公式(A)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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