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 300-2013 二次供水系统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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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04/T 300-2013 二次供水系统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Regulationsoftechnologyofsecondarywater

GB/T 41532-2022标准下载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Regulationsoftechnologyofsecondary

批准部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太原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北京威派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施行日期:2014年1月1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晋建标字[2013]219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25日

关于同意山西省地方标准《二次供水系统

建标标备[2013]156号

史晓冬刘志勤祁燕徐 刚 李春玲杨兵齐锦程

运行官理 7.1一般规定 24 7.2设施维护 24 7.3运行管理 25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 27 附:条文说明 29

6.3 CleaningandDisinfection 21 6.4Acceptance OperationManagement 7.1GeneralRequirement 7.2FacilityMaintenance ++ * ·24 7.3OperationManagement Explanation ofWords in ThisSpecification...... ListofQuotedStandard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6.3Cleaningand Disinfection 21 6.4Acceptance OperationManagement 7.1GeneralRequirement 7.2FacilityMaintenance 7.3OperationManagement Explanation ofWords in ThisSpecification...... ListofQuotedStandard ####*4 27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29

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我省现行的有关标准 的要求。

2.0.1二次供水Secondarywatersupply

当市政给水不能满足用户对水质、水压及水量要求时,将城市 供水经过储存、加压后,通过管道给水的方式。

2.0.2二次供水设施

2.0.2二次供水设施Secondarywatersupplyinstallation

用于保障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及水量而设置的设备、管线,包 括贮水箱(池)(含高位、中位、低位水箱)、泵房、水泵机组及附属 设施(含水泵、电机、配电控制柜)、压力罐、消毒设备、相关管道及 各类阀门等。

利用室外给水管网余压直接取水再增压,确保对公共 力不产生影响,供水过程全密闭,实现安全持续供水的二次 式

是指由管路、压力传感器、水泵机组、流量控制器、双向补偿器 及稳压补偿罐等组成;且供水过程全密闭不与外界空气接触,能有 效防止水质污染、对水质、水压及水量进行控制、实现差量补偿,满 足用户用水需求,通过水泵机组变频或工频运行确保公共供水管 网的压力不受影响的二次供水设备。

2.0.6低位水箱(池)、增压泵组联合供

pressurizingequipmentwatersupply

由水箱、泵组、压力表、气压罐、管路、控制柜组成,水泵机组从 水箱取水,由变频器根据用户的用水量变化调整水泵转速,实现变 量供水的设备。

2.0.7引人管Inletpipe

将室外给水管引人建筑物的管

2.0.8生活饮用水Drinkingwater

0.8生活饮用水Drinkingws

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CB5749的用于日常 洗涤的水。

2.0.9旁通管路Bypasspipe

水泵启动时靠重力使泵体充水的引水方式。

1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 2静水压大于0.35MPa的人户管(或配水横管),应设减压 或调压设施; 3各分区最不利点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要求; 4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6MPa。 3.1.6居住建筑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3.1.7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垂直

筑,宜采用垂直串联供水方式。

3.1.8采用二次供水系统时,可设置供水设备的旁通管路

旁通管路上设置止回阀和阀门。 3.1.9二次供水系统可采用下列供水方式: 1高、低位水箱(池)和增压水泵联合供水; 2无负压供水; 3低位水箱(池)、增压泵组联合供水。 4气压供水。 3.1.10二次供水系统在保证城镇供水管网水压安全稳定情况 下,应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供水。 3.1.11二次供水系统应在城镇供水管网至小区或者建筑物的引 人管上,或者从城镇给水管网直接抽水的水泵吸水管上应采取措 施防止介质倒流污染市政管网。 3.1.12二次供水设备前端与市政管网连接的管路上,应安装过 滤器、倒流防止器,并且过滤器应设置在倒流防止器前(沿水流方 向)。 3113二次供水设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铭牌标识、产品出厂合格证、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 批件; 2二次供水设备应优先选用取得节能认证证书、节水认证证 书、环保认证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高、低位水箱(池)和增压水泵耳

3.2.1高、低位水箱(池)和增压水泵联合供水系统由低位水箱 (池)、增压水泵、高位水箱组成,供给建筑小区或者单栋建筑 用水。

3.2.2采用高、低位水箱(池)和增压水泵联合供水系统时,水泵

3.2.3高位水箱与最不利用水点的高差应满足用水点水日

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压措施。

3.2.4高、低位水箱(池)和增压水泵联合供水系统,应设

水箱水位自动控制水泵启、停的装置。当一组水泵供给多个水箱 进水时,在进水管上宜装设电讯号控制阀,由水位监测设备实现自 动控制。

3.3.1无负压供水设备由流量控制器、稳压补偿罐(差量补偿式

3.3.1无负压供水设备由流量控制器、稳压补偿罐(差量补偿式 水箱、高位隔膜式水罐)、双向补偿装置、水泵机组、智能增压装置、 压力传感装置、自动控制柜、阀门、管道系统等组成。 3.3.2无负压供水设备应符合CJ/T303、CJ/T302、CJ/T351要求, 并具有下列功能:

1城镇供水管网与设备连接处,必须具有保护供水管网压力 稳定的装置,不得影响管网直供区和周边用户的用水安全; 2具有全密闭差量(稳流)补偿功能。在市政供水管网压力 下降时,设备能够对用户管网自动起到差量补偿作用,满足用户用 水需求,并且不得与大气相通; 3具有小流量保压补偿功能。在小流量用水时,稳压补偿罐 能够对用户管道保压,避免水泵及控制系统频繁启动; 4具有防水泵空转、超温保护功能、双(多)泵自动切换,循 环运行功能; 5具有对电气过压、欠压、短路、过流、缺相等电气故障进行 报警及自动保护的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 恢复正常运行; 6无负压供水设备所配备的稳压补偿罐、水箱,应采取技术 措施保证储水不超过12h; 7以上功能在控制柜中,应有对应的控制单元和明显标识; 8必要时可增加水质保障与改善功能、水质在线监测功能 远程监控或网络监控报警功能。

设计水量和城镇给水干管最低供水服务压力,应由当地供水行政

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根据城镇供水的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及可 靠性比较后确定。

级以上,或不大于供水管网过流断面面积的1/3,可以按表3.3.4

级以上,或不大于供水管网过流断面面积的1/3,可以按表3.3.4 选用:

3.3.4无负压供水设备进水管管径

注:1.工作泵2台及以上时,供水设备进水管管径应按2台及以上水泵吸水管过流断 面积叠加后换算确定:

3.3.5无负压供水应根据当地供水和用水实际情况,确定

3.3.5无负压供水应根据当地供水和用水实际情况,确定有效防 正影响供水管网水力工况的技术措施和可靠的防负(降)压控制 系统,设备前端要加装无负压流量控制器

.3.6无负压供水设备水泵的设计扬程应按照下述方法计算:

1水泵扬程应减去城镇供水管网的最小可利用水压; 2城镇供水管网的最小可利用水压应为:供水管网与设备进 水管连接处实际保证的压力。减去水泵吸水管道的沿程和局部水 头损失之和,再加上水泵安装处与市政供水管道的几何高差。 3.3.7无负压供水系统的储备调节设施应根据管网形式、常年水 压、停水情况以及用户对水质、供水保证率的要求,可采用稳压补 偿罐、低位水箱、高位水罐。 3.3.8当设置稳压补偿罐时稳压罐的容积不应小于1min(有特

3.4低位水箱(池)、增压水泵联合供水和气压供水

3.4.1二次供水加压站,当给水管网无调节设施时,宜采

二次供水加压站,当给水管网无调节设施时某电气工程机电安装施工方案_secret,宜采用低位 增压水泵联合供水。 低位水箱(池)增压水泵联合供水给水设备的选用应符合

下列要求: 1根据水泵高效区的流量范围与设计流量的变化范围之间 的比例关系,确定主水泵的数量。主泵宜设2台~4台,并设一台 供水能力不小于最大一台主泵的备用泵; 2应按系统设计秒流量选泵。调速泵在额定转速时的工作 点,应位于高效区段右侧的末端; 3可采用一台调速泵,其余为恒速泵的方式,水泵的调速范 围为0.7~1.0之间。当管网流量变化较大或者用户要求压力变 化较小时,也可采用设置多台调速泵的方式,或配置适用于小流量 工况的水泵,其流量可为主泵的1/3~1/2; 4低位水箱(池)、增压水泵联合供水给水系统宜配置气 压罐。 3.4.3成套供应的低位水箱(池)、增压水泵联合供水给水设备应 符合产品标准《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JG/T3009的要求,并 应具备以下功能: 1应具有自动调节水泵转速和软启动的功能。定压给水时, 设定压力与实际压力之间的差不得超过0.01MPa; 2应具有水位控制功能。当水位降至设定下限水位时,自动 停机:当恢复至启动水位时自动启动; 3控制柜(箱)面板上应有观察设定压力、实际压力、供电频 率、故障等的显示窗口; 4应具有对各类故障进行自检、报警、自动保护的功能。对 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警,恢复正常运行; 5夜间小流量时,应能自动切换至小水泵或小气压罐运行; 6应节能; 7停电后恢复供电时设备应能自动启动;应有过载、短路、过 压、缺相、欠压、过热等保护功能。 3.44生活给水系统采用气压给水设备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4.3成套供应的低位水箱(池)、增压水泵联合供水给水

1气压水罐内的最低工作压力,应满足管网最不利处的配 点所需压力;

2气压水罐内的最高工作压力,不得使管网内最大水压处配 水点的水压大于0.55MPa; 3气压给水系统水泵(或泵组)的流量(以气压罐内的平均 压力计DB45/T 2277-2021标准下载,其对应的水泵扬程的流量),不应小于给水系统的最大小 时用水量的1.2倍; 4选用气压水罐时,罐内水的调节容积应不小于给水系统所 需要的气压水罐的调节容积。需要的气压水罐的调节容积按下式 计算:

X9b q2 = 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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