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WEC 24-2021 河湖生态修复工程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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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WEC 24-2021 河湖生态修复工程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pdf

ICS 13.060.10 7.06

T/CWEC24—2021 T/CAQ1177—2021

河湖生态修复工程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

各类技术交底中国水利企业协会 发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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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河湖生态修复工程调查与评价 4.1 一般规定. 4.2水文水资源 4.3水质状况. 4.4河湖地貌. 4.5生物状况. 4.6社会经济及历史文化 4.7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效果综合评价 水生动植物保育管理 5.1一般规定 5.2水生植物 5.3水生动物. D 水质保障管理 6.1一般规定. 6.2水质净化设备维护和管理, 6.3补水及水动力保障管理 6.4河湖污染源管理 人类活动管理.. 股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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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中交一航局生 态工程有限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海逸环科院有限公司、九洲环境科技(天津) 有限公司、首创生态环境(中山)有限公司、上海山恒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水源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北京爱尔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华设设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玉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市水利规 划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 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青岛中质脱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 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建水务 环保有限公司、北京绿景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大源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深圳市水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州市日成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夏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鑫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问源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江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质国研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本文件起草人:彭文启、赵进勇、付意成、张晶、刘一漩、朱晓娟、李光远、马金龙、董延军、王 建国、叶建州、郭跃华、冒建华、施建耀、瞿方、曹士宝、蔡然、詹敏利、范志强、肖义、刘庆彬、王 哲、严晓庆、陈艳卿、苑萍、方根生、武学军、张莉、王荣华、邱建贺、罗阳、蒙世仟、虞功亮、周念 来、周驰、张航、陈锋、董建伟、王君武、林媛媛、余炎威、李立权、郑国全、张传兵、钟仁华、李子 音、刘雁丽、黄爱平、何起利、白冰。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技术标准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标准 部。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T/CWEC24— 202 T/CAQL 17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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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生态修复工程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型河湖(水库)的生态修复工程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小型河湖(水库)的生态修复工程的运行与维护管理,有生态修复、水环境治 的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 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50707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SL58水文测量规范 SL196水文调查规范 SL219水环境监测规范 SL257水道观测规范 SL383河道演变勘测调查规范(附条文说明) SL395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SL662入河排污量统计技术规程 SL709 )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 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710.1~11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合订本)

T/CWEC 24—2021 T/CAQ117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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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9102.3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第3部分:淡水

SC/T9102.3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第3部分:淡水

河湖生态系统aquaticecosystem 自然生态系统中由河流、湖泊等水域及其滨河、滨湖地带组成的生态子系统,其水域空间和水 物群落交错带是水生等生物群落的重要生境。

生态修复工程运行与维护operationandmaintenanceofecosystemprotectionandrestoration engineering 为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达到污染防控、水质净化、功能提升、水源补给等 目标,对水生动植物、附属建(构)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所采取的操作、维护与管理、水质水量调控 措施。 3.4 生态系统ecosystem 在一定空间范围内,植物、动物、真菌、微生物群落与其非生命环境,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 而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动态复合体。 3.5 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 生物类群层次结构和功能的多样性。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 3.6 水文情势hydrologicalregime 水文变量和水文现象等各种水文要素时空变化的态势和趋势。在水文学中常用以下具有生态学意义 的参量表示:流量、流速、频率、发生时机、延续时间、流量变化过程和水位变化过程等。

4河湖生态修复工程调查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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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河湖生态修复工程调查应作为生态修复工程建成后的补充调查,是开展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效 的基础。 1.2 开展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工作应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等方式分析工程建设区及周边影响区

价的基础。 4.1.2开展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工作应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等方式分析工程建设区及周边影响区的社 会经济、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利工程以及监测能力等方面的基础情况。现状调查表样见附 录A。 4.1.3资料收集范围应结合行政区划、水资源分区、主体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 红线范围、水系连通调度区域等合理确定,时间上应反映出河湖水系历史演变情况。

录A。 4.1.3资料收集范围应结合行政区划、水资源分区、主体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 红线范围、水系连通调度区域等合理确定,时间上应反映出河湖水系历史演变情况。 4.1.4应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河湖生态系统现状评价,并可通过历史资料对比分析或流域调查等方 法确定参照系统,进行系统评价,

4.2.1水文水资源调查主要包括水文信息采集分析、泥沙测验和计算、水资源状况

2.1 水文水资源调查主要包括水文信息采集分析、泥沙测验和计算、水资源状况调查等。 2.2 11 水文信息采集应包括水位、流量、水质、泥沙、降水、蒸发、水温、冰凌和地下水等要素, 合SL196以及下列有关规定:

a)应根据系列水文资料,利用统计学方法推求水文情势变化规律,进行水文频率计算,以满足设 计要求; b)测站定位观测应作为收集水文资料的主要途径; c)水文调查应作为定位观测的补充,内容包括流域调查、洪水及暴雨调查、漫滩流量调查以及生 态流量状况调查等。 4.2.3泥沙测验和计算中应采用含沙量和输沙率来定量描述悬移质状况,必要时宜直接进行泥沙颗粒分 析和级配曲线绘制。 4.2.4水资源状况调查内容应包括地表水资源、地下水资源、水资源总量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其中 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包括生活、生态、生产用水状况及水量平衡计算状况、水资源(含水能资源)开发 利用程度等。

4.3.1水质状况调查主要包括水质调查、沉积物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源调查等,无资料地区 的补充监测。

4.3.2 水质状况调查项目应根据河湖生态修复目标 符合GB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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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布设、项目选择及采样方法应符合SL219、HJ91.1、HJ494、HJ495等要求。应调查确定工程建设 范围内的河湖水功能区划及水质管理目标。湖库水域还应进行富营养化状况调查。 4.3.3沉积物污染状况调查内容应包括河漫滩沉积物、河床沉积物、湖泊沉积物等,应符合GB15618 和SL219的有关规定。 4.3.4污染源调查包括外源(点源、面源)、内源、移动源、入河湖排污口情况及各类型污染源主要污 染物特征等,并进行污染负荷分析计算,入河湖排污口情况应符合SL662的相关规定。 4.3.5应在水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水质评价,评价方法应执行GB3838和SL395的有关规定。

4.4.1河湖地貌调查主要包括河湖水系概况、河湖地貌特征、地貌单元、河床底质、岸线开发及其利用 情况、涉水工程建设情况等。

4.4.2河湖地貌调查应处于河湖岸线管理范围内

4.4.3河湖水系概况应包括流域基本情况、水系形态、河网密度、河湖水系连通状况、河道演变情况、 河湖水系历史变迁情况、小流域坡面侵蚀情况等,应符合GB50707、SL383的相关规定。 4.4.4河流地貌特征调查应包括河流分级分类、平面形态、横断面和纵剖面特征、水下地形等,并在调 查基础上进行地貌过程分析。湖泊地貌特征调查应包括水域面积、容积、水深、水位变幅、吹程、水力 停留时间、岸线形态、湖泊内地貌单元、湖泊底部地形等。相关调查应符合SL257的规定。 4.4.5河湖地貌单元调查应包括河流廊道范围内的河流故道、河漫滩、深潭、浅滩、洲滩、牛轭湖故道、 自然堤、局部封闭小水域、沼泽洼地、河湖连通通道等地貌单元的形状、位置、尺寸与变化情况等。 4.4.6河床底质调查应在地质勘查资料基础上,对河床淤积层厚度及构成、底质组成及级配、渗透性等 展开调查及分析。 4.4.7岸线开发及利用情况调查应包括岸线现状长度、横向范围、功能类别划分、岸线利用率、岸线利 用是否合法合规等。 4.4.8涉水工程建设情况调查应包括水利水电、航道整治、管道、交通、取排水等不同类型工程的名称、 位置、数量、规模、等级、功能、建设时间及运行管理情况等,中小型水电站的调查评价可参照SL/T752 的相关规定。

4.4.8涉水工程建设情况调查应包括水利水电、航道整治、管道、交通、取排水等不同类型工程的名称、 位置、数量、规模、等级、功能、建设时间及运行管理情况等,中小型水电站的调查评价可参照SL/T752 的相关规定。

4.5.1河湖生物状况调查应包括水生生物分布、河岸带或湖滨带生物分布、重要水生生物生 来物种情况、重要水生生境状况等。

4.5.2水生生物分布调查应包括区域内浮游植物和底栖无脊椎动物种类组成、数量和

某中小河道轮疏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种类组成和数量、大型水生维管束植物种类组成和生物量、鱼类种类组成和渔产量、其它水生动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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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等。对于鱼类应重点调查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分布、面积等。调查方法应符合 SC/T9102.3的规定。 4.5.3河岸带或湖滨带生物分布调查内容应包括植被种类组成和盖度、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类(水 禽)、哺乳类的种类组成、数量、活动范围和生态习性等。 4.5.4重要水生生物生存现状调查应包括区域内土著、珍稀、濒危及特有物种的种类、分布、资源量、 人工繁殖情况、种质资源保存情况及其完成生活史所需的水流、水温、底质等生境因子情况等。 4.5.5外来物种情况调查内容应包括区域内主要外来物种的种类、分布、资源量、入侵时间、入侵危害、 防治措施及效果等。 4.5.6重要水生生境状况调查应包括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风 景名胜、种质资源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涉水保护区的分布及现状情况等。 4.5.7应根据区域生物状况,开展鱼类、底栖动物或浮游生物的生物完整性评价(附录B),对河湖生 态系统生物完整性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具体区域 与对象。

4.6.1社会经济及历史文化调查内容应主要包括河湖水系范围内的行政区分布、人口、产业结构、特色 产业、重点企业等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涉水历史文化、民俗民风、人文古迹、河湖水系景观、水文 化载体、水科普馆等。 4.6.2可利用相关规划与计划、政府公布数据、统计年鉴、地方志及有关数据库等资料辅助开展相关调

电缆管沟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施组)4.7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效果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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