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69-2014 防洪规划编制规程(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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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69-2014 防洪规划编制规程(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防洪规划编制规程 Code for formulation of flood mitigation plann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防洪规划编制规程》 (SL669一2014)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DL/T 5135-2013 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水利部 2014年7月2日

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 编写规定》(SL1一2002)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1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资料分析、防 洪形势分析、防洪区划与防洪标准、设计洪涝水计算、防洪减灾 总体规划、城市防洪排涝、沿海地区风暴潮防御、涝区治理、山 洪灾害防治、水土流失防治、防洪工程措施、防洪非工程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投资匡算与实施安排、实施效果评价与保障措 施等。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原园沈福新文康张友祥 仲志余胡维忠李维涛周奕梅 史晓新王治国蒋肖陈艺伟 张继昌张艳春余启辉谈昌莉 严小龙施文婧郭铁女宁磊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陆孝平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登毅

10.3防治措施 24 11 1水土流失防治 25 11.1治理原则 25 11.2防治措施 25 12 防洪工程措施 27 12.1 堤防工程 27 12.2 河道治理 27 12.3 水库工程 28 12.4 蓄滞洪区和分洪工程 29 12.5 水闸及其他工程 ·· 31 13 防洪非工程措施 32 13.1 一般规定 32 13.2 防汛指挥系统 32 13.3 防洪管理 33 13.4 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 33 13.5 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 34 13.6 2 应急管理 34 14 环境影响评价 35 14.1 规划分析 35 14.2 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35 14.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5 14.4 减缓对策措施与监测跟踪评价 36 15 投资匡算与实施安排 ·· 37 15.1投资匡算 ··...·. 37 15.2 近期工程实施意见· ·。 37 16 实施效果评价与保障措施 38 16.1实施效果评价 38 16.2保障措施 38 标准用词说明 39 条文说明 41

16.1实施效果评价 16.2保障措施 R 标准用词说明 39 条文说明 41

1.0.1为满足规划编制工作的需要,明确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主要任务和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编制、修订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重要 中等河流、跨省级行政区主要河流,全国、省级及地市级行政区 域,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规划。其他河流及地市级以下区域防洪 规划,其他规划中与防洪相关的内容可参照执行。

为网定规划输前工作时而女, 勿明就划制前的 主要任务和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编制、修订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重要 中等河流、跨省级行政区主要河流,全国、省级及地市级行政区 域,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规划。其他河流及地市级以下区域防洪 规划,其他规划中与防洪相关的内容可参照执行。 1.0.3编制和修订防洪规划,应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 合治理,以及防汛和抗旱相结合、治理与保护相结合、工程措施 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流域与区域、整体与局 部、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等关系,统筹协调防洪减灾与水资 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其他行业发展需求等关系。 1.0.4编制防洪规划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加强调查研 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防洪保安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针 对流域、区域洪涝灾害的成因、特点、治理现状与防洪减灾重点 问题,客观评价防洪形势,提出治理目标和任务,确定防御和利 用洪水、防治涝灾、实施洪水风险管理的总体方案、主要工程布 局和管理措施,构建流域、区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修订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应在对原规划进行评价的基础上, 根据流域、区域防洪形势的新变化,针对防洪减灾的新问题按照 上述要求进行完善。

1.0.3编制和修订防洪规划,应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

合治理,以及防汛和抗旱相结合、治理与保护相结合、工程措施 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流域与区域、整体与局 部、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等关系,统筹协调防洪减灾与水资 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其他行业发展需求等关系。

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防洪保安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针 对流域、区域洪涝灾害的成因、特点、治理现状与防洪减灾重点 问题,客观评价防洪形势,提出治理目标和任务,确定防御和利 用洪水、防治涝灾、实施洪水风险管理的总体方案、主要工程布 局和管理措施,构建流域、区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修订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应在对原规划进行评价的基础上, 根据流域、区域防洪形势的新变化,针对防洪减灾的新问题按照 上述要求进行完善。

1.0.5防洪规划应服从所在流域的流域综合规划;区域防洪规

1.0.5防洪规划应服从所在流域的流域综合规划;区域防洪规 划应服从所在流域的防洪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应服从所在流域的 防洪规划。防洪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等 相关规划相协调,与水利专业规划相衔接。

1.0.6防洪规划宜设置近期与远期两个水平年,并以近期为重

1.0.7编制和修订防洪规划应充分利用以往规划和有关成 重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1.0.8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

1.0.7编制和修订防洪规划应充分利用以往规划和有关成果,

《防洪标准》(GB50201) 《城市防洪设计规范》(GB/T50805)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

1.0.9编制和修订防洪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编制和修订防洪规划应根据其规划任务要求,系统搜集、 整理和分析规划范围内下列资料和成果: 1自然状况、水文气象、经济社会、洪涝灾害、防洪治涝 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现状资料。 2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行业(部门)规划。 3以往水利规划和有关分析、研究成果。 2.0.2自然状况资料主要包括:自然地理、地形地貌、河流水 系、湖泊、湿地、区域地质、自然资源以及生态环境等资料。还 应收集了解流域内主要河湖水系的历史演变资料。 2.0.3水文气象资料主要包括:反映本流域、区域气象、水文 特征的有关数据;主要测站的降水、水位、流量、泥沙、潮汐等 实测系列资料及历史调查资料;历史暴雨洪水、高含沙洪水、冰 凌洪水及河口天文大潮、风暴潮资料;反映洪水特性的各河段洪 水传播时间、洪水传播速度等资料。资料系列年限应符合有关专 业规范的要求。 2.0.4经济社会资料包括:基准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规划水 平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情况,具体指规划范围内人口、国民经 济、土地利用、城市发展、工业农业发展等经济社会指标和基本 统计资料。防洪保护区、蓄滞洪区、洪泛区资料宜分别统计。 2.0.5洪涝灾害资料包括:规划范围内历年洪涝灾害(含风暴 潮灾害、山洪灾害及冰凌灾害)的统计资料,典型大洪水或强降 雨造成的灾害损失资料,并应注意收集洪涝灾害的成因资料。 2.0.6河流湖泊资料主要包括:规划范围内主要河流、湖泊以 及河口的地形、形状、宽度、深度等有关资料;主要河段及湖泊

特征的有关数据;主要测站的降水、水位、流量、泥沙、潮汐等 实测系列资料及历史调查资料;历史暴雨洪水、高含沙洪水、冰 凌洪水及河口天文大潮、风暴潮资料;反映洪水特性的各河段洪 水传播时间、洪水传播速度等资料。资料系列年限应符合有关专 业规范的要求。

平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情况,具体指规划范围内人口、国民经 济、土地利用、城市发展、工业农业发展等经济社会指标和基本 统计资料。防洪保护区、蓄滞洪区、洪泛区资料宜分别统计。 2.0.5洪涝灾害资料包括:规划范围内历年洪涝灾害(含风暴 潮灾害、山洪灾害及冰凌灾害)的统计资料,典型大洪水或强降 雨造成的灾害损失资料,并应注意收集洪涝灾害的成因资料。 2.0.6河流湖泊资料主要包括:规划范围内主要河流、湖泊以 及河口的地形、形状、宽度、深度等有关资料;主要河段及湖泊 的河床组成、冲淤关系、过流能力、蓄泄关系以及分洪溃口等资 料。资料深度应符合规划阶段工程布置设计的要求。

2.0.7防洪治涝工程措施现状资料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堤防、 水库、蓄滞洪区、蓄涝区、河势控制分洪道,重要的节制闸、挡 潮闸、排水泵站,涝区治理、山洪灾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状况 等资料。 2.0.8防洪治涝非工程措施现状资料包括:防洪与排涝管理, 调度预案或方案,监测预警、防汛指挥系统,洪水风险图,抢险 队伍,物资储备,相关政策、法规等资料。 2.0.9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行业(部门)规划资料包括: 规划范围和相关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城市、电 力、交通、农业、林业、旅游及环保等相关行业(部门)的 规划。 2.0.10以往水利规划和分析、研究成果资料包括:规划范围内 已编制的水利综合规划、防洪与治涝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 护规划,大水年防汛总结,相关防洪问题专题研究成果,以往对 规划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案等。 2.0.11作为规划依据的资料应进行系统整理,并分析评价其合 理性和可靠程度,对可靠性较差的资料应进行复查核实,不足的 应进行补充收集和调查。

2.0.7防洪治涝工程措施现状资料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块 水库、蓄滞洪区、蓄涝区、河势控制分洪道,重要的节制闸 潮闸、排水泵站,涝区治理、山洪灾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 等资料。

2.0.8防洪治涝非工程措施现状资料包括:防洪与排涝管理, 调度预案或方案,监测预警、防汛指挥系统,洪水风险图,抢险 队伍,物资储备,相关政策、法规等资料。

规划范围和相关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城市、电 力、交通、农业、林业、旅游及环保等相关行业(部门)的 规划。

2.0.10以往水利规划和分析、研究成果资料包括:规划范围内 已编制的水利综合规划、防洪与治涝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 护规划,大水年防汛总结,相关防洪问题专题研究成果,以往对 规划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案等。

2.0.11作为规划依据的资料应进行系统整理,并分析评价其合 理性和可靠程度NBT 31149-2018 风力发电机组变桨系统用超级电容器技术规范.pdf,对可靠性较差的资料应进行复查核实,不足的 应进行补充收集和调查。

2.0.11作为规划依据的资料应进行系统整理,并分析评价其合

应根据流域、区域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情况,防洪减灾 下情况分析评价流域综合防洪能力和工程建设、防洪管理现 主要问题。 流域综合防洪能力评价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分析规划范围内洪涝灾害程度、成灾原因,以及对经 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分析规划范围内主要河道泄洪、湖泊调蓄、水库拦蓄、 涝区排涝、沿海地区风暴潮防御等方面的抗灾条件和 现状能力等; 3)分析山洪灾害防治现状,评价现有预警预报系统的有 效性以及山洪灾害现状防御能力; 4)分析评价大型骨干水库在流域和区域防洪中的作用; 5)综合评价防洪减灾体系的现状防灾抗灾水平与洪水 风险。 防洪工程建设和防洪管理问题分析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分析河道堤防、水库、蓄洪区、主要控制性枢纽、主 要排涝工程等的工程规模和布局向题; 2)分析洪水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以及洪水管 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分析防洪排涝工程和防护对象现状防洪能力与规划防 洪标准间的差距及其风险,评价其与社会经济发展要 求的适应性。 分析流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应根据流域、区域 会发展规划,结合相关行业(部门)规划成果与资料等, 划水平年主要社会经济指标。 防洪形热分析:应根据流域区域防泄减灾体系存在的

3.0.3防洪形势分析,应根据流域、区域防洪减灾

主要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要求进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防洪安全保障的要求。 2工程情况、水沙条件、水位流量关系、蓄泄关系、下垫 面变化、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等情况变化对防洪安全保障及洪 水风险的影响。 3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要求。 4城镇化进程中城市规模扩大、城市集群发展等对防洪的 影响以及防洪安全保障的要求。 3.0.4防洪形势分析宜进行洪水风险分析与评价,可根据淹没 范围、淹没水深等主要洪水风险要素,针对现状工程条件、现状 社会经济状况、不同规划水平年社会经济状况,分析洪水的可能 淹没范围、淹没程度和造成的危害,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或经 研究确定的洪水风险程度指标,综合评价区域洪水风险。

4.1.1防洪规划应在分析历史洪水发生情况及其灾害影响范围 与程度基础上,针对不同地区洪水特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 洪水可能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进行防洪区划。 4.1.2防洪区可划分为防洪保护区、蓄滞洪区和洪泛区。防洪 区划分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暴雨、洪水、冰凌、风暴潮特点和地形、河流水系条件 等自然因素。 2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水平等经济社会因素。 3受洪水威胁程度、洪涝灾害及其影响范围与程度。 4已建防洪工程情况。 4.1.3为流域、区域防洪建设需要JGJT181-2009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分类标准.pdf,以及为应对超标准洪水预留 分蓄洪水的场所和排泄洪水的通道,应确定必要的规划保留区。 4.1.4应明确各分区的地理位置、范围,分区统计区内人口、 耕地、国民生产总值等主要社会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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