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72-2019 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标准(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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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72-2019 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标准(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标准

ofhydroenergydesignforsmall hydropowerstations

DB1404/T 12-2021标准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Standardofhydroenergydesignforsmallhydropowcrsta

主*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9年10月1日

中 国计划出版社 2019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9年第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5月24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标准*制组 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6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资 料、水能计算、负荷预测及电力电量平衡、装机容量选择及机组机 型、水能特征值选择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 理,由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地址: 杭州市学院路122号,****:310012)。 本标准主*单位、参*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单位: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参*单位: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

刘光裕 何峰张喆瑜 吴晋青 阮跟军殷庆 李如芳 孙亚芹 郑雄伟 戴群莉 张大顺 2 苗云江

主要起草人:黄建平张同声刘光裕何峰张喆瑜 饶大义周卫明吴晋青阮跟军殷庆 严俊 主要审查人:郭东浦陈森林 李如芳 孙亚芹郑雄伟 2 杨杰锋杨铁荣 1 戴群莉 2 张大顺苗云江 陶纲程夏蕾

主要起草人:黄建平张同声 饶大义周卫明 严俊 主要审查人:郭东浦陈森林 杨杰锋杨铁荣 陶纲程夏蕾

总则 1 基本资料 (2) 2.1社会经济资料· (2) 2.2水文资料 (2) 2.3其他资料 (3) ? 水能计算 (5) 负荷预测及电力电量平衡 (7) 装机容量选择及机组机型 (8) 1 水能特征值选择 (10) 附录A梯级水库电站群水能计算 附录B无调节或日调节水电站水能计算 附录C年、季调节水库电站水能计算 (18) 本标准用词说明 (22) 引用标准名录 (23) 附:条文说明 (25)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0.1为了经济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能资源,规范小型水电站水能 设计技术要求,提高水能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的小型水电站水能 设计。对于一些以小水电开发为主的中小河流(河段)水电开发规 划以及以水电为主的地区电力发展规划的水能设计部分,也可根 据本标准进行计算

1.0.3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应遵循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保 的原则,并应根据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 等需要,处理好近期与远景、十流与支流、上游与下游、左岸与在 等方面的关系。

1.0.4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应以已审批的水能开发规划或含

1.0.4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应以已审批的水能开发规划或含有 能开发规划内容的有关规划为基础,综合分析当地经济社会需 发,合理选择水电站设计保证率及设计水平年,确定水电站装机容 量、水库正常蓄水位、死水位等水能特征值及主要动能经济指标

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0.6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中应根据下游生活、生产、生态等用 要求,分析确定堰、坝下游最小流量。不能用作发电的水量应在 发电用水中予以扣除。 0.7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

1.0.7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

2.1.1社会经济资料应包括区域国民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流域 综合规划、流域水能资源开发现状和规划、综合利用部门专业规划 和用水需求、水环境保护现状和规划、区域电网现状和规划、综合 利用效益计算所需资料。 2.1.2区域国民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资料应包括人口、资源、工 农业生产和交通运输等内容。 2.1.3综合利用部门专业规划和用水需求资料应包括上下游用 水、生态需水和旅游、航运等要求。 2.1.4水环境保护现状和规划资料应包括生态功能区、水功能 区、水环境功能区等区划要求·流域或区域生态环境目标等。 2.1.5区域电网现状和规划资料应包括已有、在建和拟建的各类

2.1.2区域国民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资料应包括人口、资

电站的地区分布、装机规模、运行特性、发电经济指标、电网网络结 构、负荷预测、电源规划和电网规划等。

2.2.1水文径流系列应根据流域实测资料、人类活动的影响,按 下列情况分析确定: 1水文连续径流系列宜不少于30年,且应具有代表性; 5MW及以下的小型水电站可分析选取丰水年、平水年和枯水年3 个代表年的资料; 2缺乏实测资料地区的小型水电站可引用邻近流域实测资 料或经审查的水文图表资料,分析选取丰水年、平水年和枯水年3 个或3个以上代表年的资料;

3具有周调节及以下调节性能的小型水电站应采用日径流 资料,季调节及以上调节性能的小型水电站可采用长系列月或旬 径流资料; 4当设计电站的上游有已建或在设计水平年内拟建的水利 水电工程时,上下游梯级电站的水文系列应协调一致。 2.2.2电站尾水水位流量关系资料应反映现状及规划工况洪、枯 水位变化情况以及下游干支流洪水(潮)顶托及建筑物的影响。

2.2.3水量损失资料应包括水库库区蒸发和渗漏资料、严寒

2.2.3水量损失资料应包括水库库区蒸发和渗漏资料、严寒地区 相应的结冰损失资料。

2.2.4泥沙资料应包括输沙量及其分配、颗粒级配曲线。资料短 缺或无资料时,可利用邻近流域泥沙测验资料和水文部门发布的 泥沙资料。

2.3.1其他资料应包括水库水位面积关系曲线与水位容积关系 曲线、水库淹没与工程占地资料、水力学及泥沙计算成果、工程投 资资料、机组机型资料、电站上下游梯级水电站主要水能设计参 数、水库防洪资料、综合用水现状和规划成果

2.3.2水库淹没与工程占地资料应包括淹没人口、房屋、耕地、林

地、园地等主要实物指标和补偿费用,重要淹没对象的位置和

2.3.3水库防洪资料应包括防洪保护对象和防洪设施及其标准

1灌溉资料应包括灌区范围、灌溉面积、灌溉保证率、用水量 及年内分配、取水地点、取水方式和取水水位; 2供水资料应包括城镇和工业供需水量及年内分配、保证 率、取水地点、取水方式和取水水位;

3下游生态等用水资料应包括电站下游生态环境用水、减水 段最低综合用水等。

发电输水系统水头损失计算等成果

2.3.6工程投资资料应包括工程部分投资、移民和环境部分

资。移民和环境部分投资应包括水库移民征地补偿费、水土保持 工程费、环境保护工程费等。

2.3.7机组资料应包括机组机型、额定流量和特征水头等。

容量、机组额定流量和特征水头、发电尾水位、水库特征水位、回水 位、综合用水要求、调度方式、水文设计成果等。

3.0.1水能计算应根据电站的调节性能和各部门用水要求,主 采用时历法,计算电站的保证出力、多年平均年发电量和特征水 等指标。特征水头包括最大工作水头、最小工作水头、算术平均 头和加权平均水头。

3.0.2水能计算应分清各用水目标之间的主次关系。灌溉、供

为主的水库电站,发电应优先满足灌溉、供水用水要求;更新改 的小型水电站应分别按照改造前后的不同设计参数计算水 指标。

3.0.3对引水式开发或通过跨流域引水增加发电水量的小型

电站,应充分考虑调(出)水区下游的灌溉、供水和生态环境用水 求及调(出)水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根据发电引水需要和引水 程规模,分析确定引水量及引水过程。

可考虑梯级之间的补偿作用,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 规定。

3.0.5小型水电站的设计保证率应根据电力系统中水电容量比 重按表3.0.5确定

3.0.5小型水电站的设计保证率应根据电力系统中水电容量比

表3.0.5小型水电站设计保证率

3.0.6日调节小型水电站的水能计算可采用日计算时段或时计 算时段两种方法。无调节水电站可采用日计算时段法。计算方法 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3.0.7日计算时段法应根据日平均流量系列计算逐日出力及发 电量,绘制出力保证率曲线,对应于电站设计保证率的出力即为保 证出力。通过绘制装机与发电量关系曲线,并结合电站装机容量 的选择确定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低水头水电站计算时应考虑水位 消落深度的影响

可远用等出力或等流重法计异出力和发电重,其体方法应 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2保证出力可按长系列供水期出力排频求取,也可采用绘制 月出力保证率曲线求取,对应于电站设计保证率的出力即为保证 出力,系列年发电量平均值即多年平均年发电量;资料缺乏或 5MW以下小型水电站可采用丰水年、平水年、枯水年3个设计代 表年计算多年平均年发电量,设计枯水年供水期平均出力可作为 电站保证出力。

负荷预测及电力电量平衡

4.0.1可采用电站第一台机组投产后3年~5年为电站设计水 平年,并宜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一致。 4.0.2负荷预测应收集电力系统内各类用电设备容量、系统逐月 用电综合最大负荷、用电量和年总用电量、系统逐月供电综合最大 负荷、供电量和年总供电量、系统综合网损率、各种电站厂用电率 和负荷增长率等负荷预测资料和已有预测成果,经分析采用。

4.0.3设计水平年日负荷图可根据系统实际运行情况,并分机 节代表性,在各月中选出矛盾最为突出的2个~4个月份,绘制 典型日负荷图

量平衡。电力电量平衡可按丰水年、平水年、枯水年3个设计代表 年的电站容量、电量与负荷进行。丰水年、平水年、枯水年3个设 计代表年的频率的选择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枯水年频率P应与电站设计保证率一致; 2平水年频率P平应为50%; 3丰水年频率P应为100%一P枯。

4.0.5占系统比重不大的小型水电站可不进行电力电量平衡。

4.0.5占系统比重不大的小型水电站可不进行电力电量平衡。

5.0.1装机容量应在充分研究水库的调节性能、综合利用要求、 系统负荷水平及其特性的基础上,通过计算各装机方案的多年平 均年发电量、水量利用率、装机年利用小时数,经技术经济比较后 合理确定。0.5MW以下的水电站可按年利用小时数确定装机 容量。

5.0.3对于生态流量有水能开发利用价值的小型水电站,可设量

5.0.4具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研究预留机组或增大装机容量的

1上游规划或在建有调节性能较好的水库; 2本工程有可能增加坝高和有效库容; 3本电站有较强的调节能力,远期有可能担负更多的尖峰 负荷。 5.0.5梯级水电站装机容量选择时,应协调上下梯级电站引用 流量。 5.0.6装机容量宜与水轮发电机组机型同时选择。机型、台数及

单机容量应考虑电站的出力、水头变化特性、枢纽布置及电力系统 的运行要求等因素,通过综合分析比较选择。电站机组台数不宜 少于2台。

5.0.7选定电站装机容量后,应结合系统电力电量平衡结果,

算分析电站的有效电量。对于占系统比重不大的水电站,无法矿 定其有效电量时,可采用有效电量系数折算有效电量,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SL16的有关规定。 5.0.8电站增容改造应综合考虑水工建筑物现状及改造的可行 性、机组特性、河流生态流量、水资源利用情况、发电年利用小时 数、与上下梯级电站发电引用流量的协调等因素,合理确定增容 规模。

6.0.1水电站的正常蓄水位、汛期排沙运用水位、汛期限制水位 死水位和输水系统规模等特征值的选择均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 合分析确定。水轮机额定水头应根据电站开发方式、机组机型特 性等选择

6.0.2方案比较时应使各方案的效益和费用具有可比基础,应

等程度满足各综合利用部门的要求。当满足程度不同时消防系统及通风系统施工方案,宜考 相应的替代或补偿措施

等程度满足各综合利用部门的要求。当满足程度不同时,宜

6.0.3方案比较应采用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法进行,若差额投资

内部收益率△IRR大于或等于社会折现率或财务基准收益率,原 则上应选投资较大的方案广东省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改造技术指引(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2020年11月).pdf,否则应选投资较小的方案。计算应行 合现行行业标准《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SL16的有关 规定。

6.0.4发电效益计算应按电力市场要求确定计算方案。对实行

1分析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 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社会、环境效益; 2分析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减少山洪和地质灾害、改善灌溉 和供水条件、带动乡村道路和输配电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 进农民增收的作用; 3分析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森林植被、减少温室效应和污染 物排放等方面的作用; 4增容改造的小型水电站还应提出改造后消除电站安全隐 患、保障工程安全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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