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2307-2017 集中联锁结合电路一般原则

TB/T 2307-2017 集中联锁结合电路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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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B/T 2307-201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7M
标准类别:铁路运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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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 2307-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B/T 2307-2017 集中联锁结合电路一般原则

ICS45.020 S62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2307—2017 代替TB/T2307—1992

DB11/T 418-2019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集中联锁结合电路一般原则

nterlocking connectingcircuitgenera

3.2.5控制台应设闭塞按钮、复原按钮和带铅封的事故按钮、接车闭塞表示灯、发车闭塞表示灯及事 故复原计数器。

3.3与自动站间闭塞结合

3.3.1发车进路建立后,目动站间闭塞应自动构成。 3.3.2出站信号机开放应检查自动站间闭塞条件,信号开放后还应持续检查该条件。 3.3.3列车进人发车进路后,出站信号机应自动关闭。在闭塞解除前,车站向该区间的出站信号机均 不能再次开放

3.3.4控制台上应有以下状态表示

a)接车和发车状态; b) 区间空闲和占用; 区间轨道检查装置正常和故障; d)采用计轴或其他设备时所需的其他相应按钮和表示灯 3.3.5电路不应出现“双发”现象

路后,即应自动改变运行方向。 3.4.2因故不能改变运行方向时,可使用辅助方式办理。按辅助方式改变运行方向后,第一次出站信 号的开放,应人工确认区间空闲。 3.4.3控制台应设接车方向表示灯、发车方向表示灯、区间占用表示灯、辅助办理表示灯及接、发车辅 助办理按钮、总辅助办理按钮、辅助办理计数器,根据需要设置允许改方按钮。 3.4.4电路不应出现“双发”现象。

3.5.1双方向运行区间的原接车站,当区间空闲,排列发车进路后,可自动改变运行方向。单方向运 行区间的车站,应检查区间空闲后,出站信号机才能开放。 3.5.2当两站间同方向的出站信号机与进站信号机存在显示联系时,后一架信号机所防护进路的接 近锁闭区段,应从前一架信号机内方的第一轨道区段开始。当其接近锁闭区段的长度仍小于列车的制 动距离时,还应延长。 3.5.3控制台应设区间占用表示灯、对方站进站信号机开放表示灯。双方向运行区间还应设列车运 行方向表示灯、邻站办理发车表示灯。 3.5.4电路不应出现“双发”现象。 3.5.5计算机联锁设备与站间联系电路结合时,当计算机联锁设备启动后,不经人工办理,照查关系 不应自动解除

3.5.3控制台应设区间占用表示灯、对方站进站信号机开放表示灯。双方向运行区间还应设列车运 行方向表示灯、邻站办理发车表示灯。 3.5.4电路不应出现“双发”现象。 3.5.5计算机联锁设备与站间联系电路结合时,当计算机联锁设备启动后,不经人工办理,照查关系 不应自动解除

4.1场间联络线结合电路

4.1.1车站的客车场由独立的联锁控制时,各车场联锁间应设场间联系电路。场间联系电路应满足 联络线上有接车进路信号机或无接车进路信号机的列车或调车车列单向或双向运行。 4.1.2场间联络线轨道区段占用时,向该联络线的进路应不能建立,引导进路除外。

4.1.5分属两个车场的两架同方向列车信号机,当其信号显示有联系时,后一架列车信号机所防护的 接近区段应从前架列车信号机内方第一区段开始。当后架信号机的接近区段小于列车的制动距离时, 应延长。 4.1.6联络线无列车信号机时,列车进路应由两个车场分别控制的两段进路组成。只有两段进路均 锁闭后才能开放信号,且两场均能随时关闭信号。解锁进路时应前段进路解锁后,后段进路才能解锁。 前段进路有车占用时,后段进路不应解锁。 4.1.7每一车场的控制台应设监督其他车场向联络线排列进路的照查表示灯、联络线轨道占用表示 灯、邻场的信号开放(或同意发车)表示灯,根据需要可设其他表示灯或相应提示。 4.1.8计算机联锁设备与场间联系电路结合时,当计算机联锁设备启动后,不经人工办理,照查关系 不应自动解除。

4.2场间渡线道岔结合电路

4.2.1渡线道岔应划归一方控制,并锁在将两联锁区隔 升的定位位直进行防护,道诺位真转换应得 对方同意。

4.2.3排列经道岔反位的进路,应检查对方同意条件后,才能开放信号。 4.2.4经渡线道岔的列车或调车进路应由两个车场的两段进路组成。只有两段进路均锁闭后才能开 放信号,且两场均能随时关闭信号。解锁进路时应前段进路解锁后,后段进路才能解锁。前段进路有 车占用时,后段进路不应解锁。

4.2.5两联锁区控制台应设下列按钮和表示

a) 控制道岔的一方应设同意动岔表示灯; b) 另一联锁区应设同意动岔按钮; c) 道岔定、反位表示灯; d 根据需要还可设区段占用表示灯和信号开放表示灯

4.3到达场和驼峰结合电路

4.3.1到达场向驼峰办理推送进路,应得到驼峰信号楼的同意。 4.3.2驼峰调车场办理“允许推送”作业时,驼峰辅助及其复示信号机应完全复示驼峰信号机的显 示。办理“预先推送”作业时,驼峰辅助及其复示信号机应显示黄灯,列车推送到峰顶前预定的制动点智能交通平台建设方案, 驼峰辅助及其复示信号机应自动关闭。 4.3.3推送进路建立后,进路上的调车信号机应随驼峰辅助信号机显示的前进或后退信号自动开放 或关闭。 4.3.4推送进路锁闭后,车列完全推出到达场,推送进路才能自动解锁。推送进路未使用,驼峰信号 楼应能使用充许推送或预先推送按钮关闭信号,经30s限时后解锁推送进路。推送进路已被占用,驼 峰信号楼不应任意取消,但可关闭推送信号。 4.3.5到达场在推送进路建立、驼峰信号开放后,应即失去对推送进路的控制权。必要时,可按压切 断推送信号按钮关闭驼峰辅助及其复示信号,但推送进路不应解锁。 4.3.6到达场不应向已建立推送进路的股道排列列车或调车进路。若排列了列车或调车进路后,该 股道不应再办理推送进路。 4.3.7到达场控制台上应设有驼峰信号复示器、允许推送表示灯及调车照查表示灯、切断推送信号按 钮及表示灯等

4.1牵出线与非集中操纵的简易驼峰衔接时,牵出线应作为简易驼峰的推送线。进行溜放作业前

信号楼值班员和现场调车组应办理交、接权手续,在检查了与推送进路衔接的侵入限界绝缘处的轨道 区段空闲,将牵出线上的道岔带到规定位置并锁闭后,才能进行溜放作业。 4.4.2当驼峰信号机内方有集中操纵道岔时,驼峰信号机平时应由信号楼控制。办理溜放作业前,应 将该道岔锁在规定位置,驼峰信号机方可交现场调车组控制。 4.4.3推送线和驼峰信号机交现场调车组控制后,信号楼即失去控制权。现场调车组交回控制权,推 送进路解锁后,信号楼才能重新控制。 4.4.4进行溜放作业时,驼峰复示信号机应完全复示驼峰信号机的显示。进路上的调车信号机应随 驼峰信号机显示的前进或后退信号自动开放或关闭。 4.4.5当推送线与禁溜线衔接时,其衔接道岔应按局控道岔处理。 4.4.6通向禁溜线的道岔为非集中操纵时,平时应锁在定位,只在进行溜放作业时,才可交现场调车 组控制。 4.4.7溜放作业结束后,现场交回控制权,推送进路应立即解锁,但当推送进路留有机车车列,而所在 区段无调车信号机阻挡时,进路的解锁应检查有关道岔区段空闲。当轨道区段故障时,可按压特设的 带铅封按钮,解锁推送进路。 4.4.8信号楼联锁控制台应设驼峰信号机复示器、允许驼峰控制按钮及其表示灯。当禁溜线道岔为 非集中操纵时,控制台还应设道岔锁闭按钮及定位表示灯。

4.5编发线与驼峰头部结合电路

4.5.1编发线上的出站信号机,应在溜放进路有关分路道岔被锁在开向其他线路条件下才能开放。 出站信号机开放后,应锁闭有关分路道岔,使驼峰信号楼无法再操纵。 4.5.2出站信号机关闭,列车出清股道或发车进路第一区段解锁后,应恢复驼峰信号楼对该分路道岔 的控制。 4.5.3在集中联锁信号楼控制台上.应按编发线分设同意发车表示灯

5.1当机务段设同意按钮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向机务段调车,应得到机务段的同意(按下同意按钮)进路才能排通,“同意”只能一次有效; b)机务段一经办理同意”手续后,“同意”除随机车人库自动解除外,应只能由车站值班员办理 取消; c)集中信号楼联锁控制台上应设机务段同意表示灯。机务段应设同意按钮及其表示灯。 5.2当设置了由机务段控制的入口防护信号机,可不设同意按钮。

DBT 29-271-2019 天津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_PDF密码解除6下坡道接车延续进路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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