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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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牢记“安全生产”,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学习与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服从指挥,科学施工,不违章冒险作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得动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器设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1、在下列情况下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1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的;

丙烯腈储罐管道安装及罐体防腐工程施工方案1.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1.3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2、在地下室内或潮湿场所施工或施工现场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的照明变压器和照明灯具。

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一、二次侧均应装熔断器,其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零。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严禁将照明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和特殊潮湿的地下室使用。

7、使用手持式安全电压照明灯具,应采用有良好绝缘且耐热、防潮手柄的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的电线应采用三芯橡套软电缆。

8、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如地下室、人防层)特殊工程,必须备有携带式低电压应急照明电源。

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TN—S系统的保护零线(PE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并在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及配电室等多处进行重复接地(配电室接电电阻为不大于4欧)。

配电箱处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引出的PE线应不小于BV25mm2铜芯绿/黄双色线。

重复接地材料采用L50×50×5镀锌角钢作接地体和40×4镀锌扁钢作接地线(或相应的镀锌钢管及元钢),不得用铝材或螺纹钢作接地材料。

与电气设备连接的保护接零线均应采用不同截面的绿/黄双色BVR导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最小截面应不小于2.5mm2BVR。任何情况下不准用此线作负荷线使用。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与电气设备连接均应采用铜鼻子等可靠连接,不得绞接,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8、施工现场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N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三相四孔插座(PE)线接在上孔。同一施工现场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应一致。

三、漏电保护器设置安装

1、配电系统中的配电屏、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内分别设置与容量相适应的漏电保护器,使之具有三级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优先选用部推荐产品。

2、配电屏分路除装设隔离开关外,还应在负荷侧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0mA或以上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为不大于0.1s。

施工现场所有分配电箱的电源总隔离开关负荷侧装设与容量相适应的,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般控制在50mA及以下,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3、开关箱内在电源侧装设与容量相适应的隔离开关外,应在负荷侧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一般场所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或露天、潮湿场所及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5、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施工(包括潜水泵、水磨石机),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0mA或以下,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6、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及防护型产品。

7、用于电焊机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带二次回路保护的漏电保护器。

8、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必须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正确安装、接线、使用。

9、对搁置已久的漏电保护器,如重新使用,安装前应对其工作特性进行认真检查,合格后才能安装。

10、漏电保护器安装后,操作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工作特性,确认能正常动作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四、配电设备设置与制作

1、配电系统设配电屏、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实行三级控制,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并应搭设防护棚。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一台自己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触保,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4、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制作,厚度应大于1.5mm,底板应用优质绝缘胶木电板。应有防雨、防尘措施,箱顶应有披水坡,两侧应设通风百页窗,箱体严密、端正,箱门松紧适度,导线进出口应设在底面,进出口应设护口圈。

8、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

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元件应按照负载电器的电压等级、容量(电流),选用相应的开关、电器、熔丝等。先安装在底板上,应装设平整、牢固,排列整齐,布置合理,然后整体紧固在箱体内,并且电器之间,电器与箱壁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标准。

配2、电箱的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出口应设护口圈保护,分路出线应成束,垂直段加PVC套管保护。

3、配电箱内各元件的连接导线截面应符合各用电设备容量的需要,其最小截面应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线,连接线应按规定分色,排列整齐、成束,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4、导线的剥削不应过长,不得损伤线芯,导线的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用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搪锡后再压接(6mm2以上导线必须用端子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5、配电箱内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设铜质接线端子板,各自的导线连接应通过各自的接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内各元件连接的保护零线(PE)不得串接,必须与保护零线(PE)端子板并联连接。

7、各种箱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门、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好保护接零。

8、配电用的电器必须安全可靠,不得使用破损和不合格的产品。

9、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1、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3、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塔吊的旋转臂架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6、对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拦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7、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项目部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不得强行施工。

8、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9、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七、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2、各类用电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机械、电气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器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转。

4、所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以及操作人离开岗位时,必须把开关箱里的开关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漏电保护器、开关箱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7、现场值班、维修人员,必须把安装好投入使用前的配电线路绝缘电阻及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做好测试记录。

8、现场值班、维修人员对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维护、修理情况做好工作记录。

9、停、送电操作顺序:

送电:总配柜分配箱开关箱。

停电:开关箱分配箱总配柜(紧急停电除外)。

八、电气设备使用与维护

1、1、施工现场的配电室一年按季度分四次停电清扫、检查,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三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2、对配电箱、开关箱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编号,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4、配电箱均应配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应将动力开关箱拉闸上锁。

5、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清洁,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6、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应使用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7、7、配电箱的进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8、8、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除每月定期组织检查外,现场值班电工应每日自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9、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系统中安装的漏电保护器,每次检查应全检一次,发现动作不灵敏或有损坏,及时更换或维修。

GB50612-2010 冶金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规范九、施工现场的电缆敷设

1、1、电缆干线应采用穿管、埋地、沿电缆沟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2、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时应采用钢带电缆,埋地深度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部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3、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交通要道、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4、埋地电缆敷设应尽量避免中间接头,如必需接头的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箱内,接线箱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5、电缆接头(应采用扦接线式联接)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6、6、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7、7、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或穿保护管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DB11/T 1251-2015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生产安全规范,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小于一处。

8、施工现场的配电干线及使用220V/380V电压的配电支线,必须敷设五芯电缆。不得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导线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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