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某大道三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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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某大道三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

(2)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长负责,各作业点设共青团安全监督岗。

(3)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工序及各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由各级安全组织检查落实。

(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5)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实施性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对隧道开挖、爆破、初期支护、二次衬砌、运输及通风等作业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和业主同意后实施。

(6)严格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GB/T51360-2019标准下载,施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项目施工队对施工班组及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级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7)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针对工程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督岗岗员、班组长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爆破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学习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②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参加采用新工艺、新工法、新设备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才准上岗。

③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规范管理。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要设专人管理。

④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

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2.1.1.2 确定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防范要点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项目安全目标确定为“三无”、“一控”、“三消灭”,“一创建”达到安全管理目标。“三无”即无工伤死亡和重伤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水灾事故;“一控”即:控制年轻伤2‰以下;“三消灭”即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操作,消灭惯性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2)根据本标段的施工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严格控制路基石方爆破,防止飞石伤害事故;

②预防桥梁施工中高空坠落事故;

③预防隧道塌方事故,特别是在洞口、软弱围岩段;

④严格控制隧道爆破,防止爆破伤害事故;

⑤加强隧道通风,防止缺氧窒息事故;

⑥加强地质预探,防止岩溶突水、突泥伤害事故;

⑦防止机械伤害、触电事故;

⑧注意洞内运输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伤害事故。

全员安全保护体系框图见下图。

2.1.2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要符合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等均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2)现场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要组成一个由15—20 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7)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针对各工种的特点按时配发劳保用品。

2.1.3 路基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本标段地处山区,施工前应详细调查并掌握地质、洪水资料,检查易于发生水害地段的施工安全,做好施工中的临时防护工作。对路堑施工,还需预先检查山体有无塌方、滑坡的可能,并拟定防护措施。

(2)土石方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和新的施工方法时,严格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4)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5)在施工便道间的交叉口、与公路的交叉口,应设立标志。所有道路的便桥,在桥头树立标志,注明载重能力和限制速度。

(6)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7)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以及和公路等平行或交叉时,必须符合现行的《电力设计规范》中的规定。

(8)路堑开挖时,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前、收工前将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9)在高于3m 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在路堑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10)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11)路堑开挖放炮后,在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等应及时报告,由爆破人员处理。

(1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出露,将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岩溶地区,对堑顶或基底的岩溶水、上升泉水应进行治理,不得任意堵塞出水口或任意抽水,以免导致突发性坍陷。

(13)弃土应保证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开始弃土。

(14)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15)路堤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方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错开进行。砌筑边坡与填心大致保持在同一高度,以防石头翻滚。

(16)机械填筑路堤时,为保证机械运行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17)路基支挡工程在施工前必须详细调查地形地貌,查清裂缝、滑动面、地表及地下水源情况。在既有公路附近施工时,还应调查行车密度、线路坡度、原填方土质情况,并制定出安全措施后方能施工。

(18)挡护墙砌筑时,脚手架搭、拆的安全要求应符合交通部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规定。

(19)挡护施工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护坡挡墙的提升作业,应符合《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20)支顶危石悬岩,或采用嵌补综合防护的工点应按专门工点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施工。

2.1.4 桥涵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桥梁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施工具体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定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对桥梁施工中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如脚手架、索道、地笼等,应进行安全检算,考虑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工地内应设有安全标志,夜间施工作业应有照明设施,并不得擅自拆除。

(4)开挖基坑时应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分层下挖到符合基底承载力要求的设计高程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5)用吊斗出土时,应设有信号指挥;基坑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应开挖排水沟,并经常保持畅通。机具、材料、弃土等应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安全距离以外。

(6)采用挡板支撑护壁时,应根据土质情况,逐段支撑,并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拆除支护应根据土质情况,自下而上分段进行,边拆边回填夯实。

(7)采用围堰(包括草袋土包)防水开挖基坑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围堰内作业,如遇有洪水冲刷边坡时,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8)灌筑砼基础时,应搭设灌筑平台及运料走道,并设置防护栏杆。当漏斗孔挪移时,漏斗外边空隙应封闭严密。基础的模板、钢筋安装以及砼灌筑。

(9)墩身钢筋、模板安装前,必须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应互相配合,同步操作。在已安装的钢筋上不得行走,必须架设交通跳板,或搭脚手架。

(10)桥梁墩台模板就位后,应立即用撑木等固定位置,以防倾倒伤人。当借助吊机吊模板合缝时,模板底端应用撬棍等工具拔移。每节模板立好后,应上好连接器和上下两道箍筋,打好内撑,方可暂停作业,以保持稳定。

(11)在竖立桥梁台模板过程中,上模板工作人员的安全带必须拴于牢固地点,穿拉杆时,内外呼应。

(12)桥墩台整体模板吊装前,应使模板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上紧,吊点正确牢固。起吊时,应拴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13)使用砼振捣器时,必须检查下列内容:振捣器的外壳接地装置及胶皮线情况;线的端部与振捣器的连接情况;振捣器的搬移地点及在间断工作时电源开关关闭情况。经检查合格的方准使用。

(14)桥墩台拆除模板之前,必须设立禁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拆模。

(15)桥梁墩台施工,应搭脚手架,铺脚手板、装栏杆、扶梯。在脚手架与墩身之间挂安全网,桥墩帽两侧应设吊蓝,墩帽顶上下游应设有张拉安全网用的预埋构件。

(16)起吊设备起吊时,严禁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不得用来运送人员。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必须及时更新。

(17)各种施工机械必须制订相应的、详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19)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

(20)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力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并设置安全网,拦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

(21)涵洞施工基础施工时,基坑四周应开设排水沟,机具材料应堆放在基坑坡顶的安全距离以外。

2.1.5 隧道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如设计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应对指定范围进行超前钻孔,地质雷达配合,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不得盲目冒进。施工中应对围岩加强检查与量测。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4)对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6)未刷好洞口仰坡或未做好洞顶防护和排水设施,不得开挖进洞。

①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处理。

②台车和凿岩机进行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

③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④不在工作面拆卸修理凿岩设备。

①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②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警戒区外,并设置安全警戒,其安全警戒的距离应遵守有关规定。

●独头坑道内不小于50m;

●相邻的上下导坑不小于200m;

●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顶板两邦有无松动石块;

●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④如发现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⑦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有明确规定,装药后到点炮时间不应过久。

①隧道各部开挖后应根据围岩情况,选用有效的支护。

②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责成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

③当喷射砼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容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宜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④安装钢架支撑,应遵守起重和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宜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⑤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喷射砼的办法进行临时支护。

⑥应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

⑦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区,并立即上报。

⑧喷砼及注浆作业,要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

①洞内照明充足,机械装碴作业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损坏已有的支护及临时设备。

②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会让车地段均应设立专职指挥员。

③洞内成洞地段,车辆最大行驶速度不超过15km/h,洞内施工地段,车辆最大行驶速度不超过5km/h。

④弃碴地点应有专人指挥卸碴、平整。

②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应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点上。

③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

④在隧道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⑤在2m 以上高处工作时,应符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⑥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应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⑦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①隧道施工中的通风应符合交通部隧道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并应设专职人员管理。隧道内的空气成份,应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②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

③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④隧道施工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检查测定粉尘浓度。

⑤隧道施工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必须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与洒水,

●出碴前应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

●在压入式的出风口,宜设置喷雾器。

(13)供电与电气设备

①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才可运行。

②隧道施工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大于36V。所有电力设备设专人检查维护,并设警示标志。

③在操作洞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胶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位,要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检查。

④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每班均由专职电工检查。

⑤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⑥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14)喷锚构筑法施工,必须进行监控测量,至少要作“必测”项目,以掌握各施工部位的受力和变形,及时反馈信息,指导设计和施工。

2.1.6 管线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开挖管沟时应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分层下挖到符合基底承载力要求的设计高程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2)用吊斗出土时,应设有信号指挥;管沟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应开挖排水沟,并经常保持畅通。机具、材料、弃土等应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安全距离以外。

(3)采用挡板支撑护壁时,应根据土质情况,逐段支撑,并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拆除支护应根据土质情况,自下而上分段进行,边拆边回填夯实。

(4)灌筑砼基础时,应搭设灌筑平台及运料走道,并设置防护栏杆。当漏斗孔挪移时,漏斗外边空隙应封闭严密。

超前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中标后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提前进行技术培训;对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进行一次保养、维修;测量人员、项目前站人员作好出发准备。一旦中标,保证在最短时间内进场开展工作,提前进行重要物资、材料、配件、组织控制测量和三通一平工作。尽可能缩短施工准备和临时设施的修建时间,作到开工令一到,立即投入主体施工。

2.2.2 组建一个精干高效的项目班子

选择我公司优秀的项目经理作本项目的正、副经理,安排具有多年隧道施工经验的主要技术人员担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配备业务尖子担任技术主管和质监工程师,挑选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技术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青壮技工,组成项目管理层和作业层,实行两级管理,按项目法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公司授权本工程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和生产指挥,并授以人事任免权、奖惩权、设备物资采购权、资金使用权,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2.2.3 优化资源配置

一旦中标,本工程将列为我公司重点工程,提供优先的人力、物资、设备保证。根据实施性施组安排,优化各项资源配置,选派技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及性能优良的桥梁、隧道施工设备进场。

2.2.4 对工程施工进度实行动态管理

2.2.5 加强调度指挥

建立生产信息反馈系统及爆破微振分析处理系统,掌握各生产环节和作业面的动态,及时协调指挥,以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建立调度交班制,由项目经理组织调度交班会,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布置当日生产安排,抓住生产关键,抓住薄弱环节和落后工序,确保完成生产任务。

2.2.6 实行工期目标管理

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的总体安排和工程进度网络计划,制定工程进度目标,并将进度目标分解到班组和个人。实行进度目标责任制与分配挂钩,严格奖罚制度。根据工程进度目标编制季、月、旬、日计划,要以日、旬计划保证季计划,以月、季计划保证年度计划和总工期。对工程施工进行动态管理,随时调整施工计划,保证实现工期目标。

2.2.7 加强后勤保证

按计划组织好物资配件的采购、供应,做好供应周期计划和采购运输方案,保证及时供应。合理配置机械设备,搞好设备配套,提高设备完好率,充分发挥机械效能。在工地设机械设备修理站,配足常用维修机具和熟练修理工人,对故障机械及时修理,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2.8 协调好外部关系

加强与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主动与相邻承包商取得联系,协调好交接口的施工及场地道路的使用,互相支持。协调好与周边单位和当地居民的关系,主动提供帮助及早解决改移道路、迁移管线工作,争取时间,早日投入全面施工。

2.2.9 优化施工技术方案

对影响和控制工期的关键工序、难点工程,优化施工技术方案,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加强监控量测,及时做好信息反馈,正确指导施工。

2.2.10 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

全面落实经济承包责任制,把职工的经济收入同生产直接挂钩,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2.2.11 加强施工管理

抓好安全、质量工作,将安全第一作为永恒的主题,视质量为企业的生命,杜绝一切返工浪费,作到一次交验优良,确保按期和提前完工。按时编好竣工文件,为工程竣工交验提供依据。

2.3.1 专业接口界面保证措施

(1)施工前,参照设计施工文件与图纸,认真了解和熟悉各种专业接口。

(2)充分考虑施工接口部位及主要内容,制定各种可能引起接口部位发生质量问题的预防措施。

(3)每一接口界面施工过程中,设一专人负责接口施工协调,充分了解自身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有效实施。

2.3.2 与其它承包商的界面协调措施

(1)施工期间,加强与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联系,服从其统一指挥协调和有关指令。

(2)各种监测网布设时,主动与相邻承包商联系接口附近的监测点的统一布置问题。

(3)保证各种预理件的位置准确不遗漏。

(4)中线测量点与相邻承包商进行贯通测量,水准点进行闭合测量,并彼此协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避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2.4.1 加强成品保护教育,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制

(2)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职工自觉保护成品

(3)要经常进行成品保护检查,发现被撞、损坏、污染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

理,对责任人要给经济处罚。

2.4.2 加强现场管理,科学组织施工作业,减少成品损失

(1)编制现场管理和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互相干扰,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一旦造成损伤或污染要及时处理或清除。

(2)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或装卸运输,要设专人管理,防止被撞或被刮,对隧道侧墙可能被污染的混凝土,一是要对混凝土进行遮盖,二是要对混凝土面进行清扫、洒水处理。

(3)现场的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能入库的入库,不能入库的要用蓬布覆盖,并进行支垫,防止雨淋、日晒、受潮等。

(4)在浇筑混凝土时,捣固人员不准站在钢筋或模板上捣固,对新浇注的砼(如仰拱)要进行防护保护,不准在上面行车、走人。

(5)凡成品或半成品被刮、磕、碰、撞等损坏或因砂浆、砼等的溅落而被污染的应及时修复和清除污染。不得在成品构件上乱涂、乱画,一旦发现即给予处罚。

(6)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要进行制止,一经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成品损伤,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2.5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2.5.1 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

2.5.1.1 建立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

详见:文明施工组织保证体系框图

(2)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与各作业班组和管理人员工资分配挂钩。

(3)制定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秩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细则,并认真落实。

(4)项目经理部每10 日一次文明施工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2.5.1.2 施工秩序管理

(1)开工前,编制详细、科学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使工艺流程、流水区段划分、资源配置与实际施工相符。

(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前,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实施。

(4)认真实施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未经检查签证同意的工程不得隐蔽。

2.5.1.3 施工场地管理

(1)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实施定位管理,分管段、分片区进行场地规划,运输道路、材料场库、机械停放场、搅拌场、和生活区要按照总平面图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布置整齐并在施工区域设醒目标牌,同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时地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整。

(2)在大门围墙处,设置施工标示牌,标明工程名称及主要工程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驻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工地施工及监理负责人。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图三牌。一图:即平面布置图;三牌:即质量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牌。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大门,实行半封闭施工。

(3)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设施,做到生活区和施工区划分明确,按规定布置防火设施。建立住地文明、卫生、防火责任制,并落实到专人。

(4)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给、排水系统。保证给水设施不渗漏,供水安全。排水系统顺畅,沟池成网,排水纵坡不小于1‰,排水沟用砖砌筑,水泥砂浆抹面,截面满足排水要求。

(5)临时用电按施工组织设计布置,不乱接乱扯,供电设施良好,光照充足。

(6)建筑材料堆码按我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并用标识牌标识清楚,严禁混堆乱放。

(7)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一律配带标识身份或工种的证牌。

2.5.1.4 环境卫生管理

(3)现场食堂按卫生标准配备设施,工作人员定期体检,配证上岗。

2.5.2.1 噪音、污染控制

(1)合理分布动力机械的工作场所,尽量避免同处运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

(2)对空压机、发电机等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装消音器来降低噪音。

(3)爆破采用微差控制爆破,降低爆破噪音。

(4)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现场只许按低音喇叭,场外行驶严禁鸣笛。

(5)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及噪音较大的机械作业时间,距居民较近地段,控制噪音,噪音较大的操作避免夜间施工。爆破在白天进行,并设好防护。

2.5.2.2 减少粉尘措施

(1)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的车辆配备挡板及棚布,防止粉尘飞落。

(2)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应及时清扫、冲洗,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

2.5.2.3 保护古建筑及古文物

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要派专人守护,及时通知业主及有关部门,待有关人员鉴别并采取措施后才可施工。

2.5.2.5 施工现场内道路平整、顺畅,排水良好。临时设施均按标准硬化地面,四周设置砖砌排水沟,生活污水经过滤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沟谷。

2.5.2.6 隧道土石方开挖前,先设置好临时堆碴场挡碴墙及排水沟,工地废水排入沟谷前经沉淀池沉淀,并采取必要的净化措施后方可排除。

2.5.2.7 取弃土场按设计文件要求采用堑借、堤弃,借弃区按规定做好边坡、排水坡、平台,完工地段做到边角整齐、路容美观,并及时做好支挡、防护和绿化,不破坏生态环境。

2.5.2.8 土石方运输通过正式公路时,汽车要加高车厢挡板,在公路上和居民区周围不掉碴、不污染,不向农田河道弃土,规划区弃土也要平整,加设防护设施。不将污水、油污、化工产品废料排入河道,污染水源。

2.5.2.9 施工期间爱护环境,保护绿化DZ/T 0247-2009标准下载,保护好已成建筑物、路面,不损坏、不污染,完工时彻底清场,恢复原有道路、设施,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洁净,达到一次顺利交付。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适用以及投资效益。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在施工作业和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JJG 954-2019 数字脑电图仪检定规程.pdf,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5)杜绝工作过程中一切的不正当行为和作风,不得对任何人进行贿赂或行贿,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相关人员使用任何不正当手段。

(6)若我单位中标,则在与业主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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