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较强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专业性较强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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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性较强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12.10 各楼层进口处,应搭设卸料过桥平台,过桥平台两侧应搭设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过桥平台下口落空处应搭设八字戗。

2.12.11 井架和三角柱式龙门架,严禁与电气设备接触,并应有可靠的绝缘防护措施。高度在15m以上时应有防雷设施。

2.12.12 井架、龙门架必须设置超高限位、断绳保险,机械、手动或连锁定位托杠等安全防护装置。

2.12.13 架高在10~15m应设1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1组JGJT234-2011 择压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pdf,每组4根,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钢丝绳,按规定埋设地锚,缆风绳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构件等物体上。并禁止使用别杠调节钢丝绳长度。

2.12.14 龙门架、井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的安全防护棚,另三侧必须采取封闭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和吊笼(盘)出人口必须安装安全门,吊笼(盘)运行中不准乘人。

2.12.15 龙门架、井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导向滑轮至卷阳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均应予以遮护。

2.12.16 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使吊笼(盘)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2.13 拆除脚手架

2.13.1 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再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和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架倾倒。

2.13.2 拆脚手架杆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纵向水平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向下传递,严禁向下抛掷。

2.13.3 拆除作业区的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专人了望,严禁非作业区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拆除大片架子应加临时围栏。作业区内电线及其他设备有妨碍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拆除、转移或加防护。

2.13.4 拆除全部过程中,应指派1名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工人担任指挥和监护,并负责任拆除撤料和监护操作人员的作业。

2.13.5 已拆下的材料必须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码放。

2.13.6 拆至底部时,应先加临时固定措施后,再拆除。

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冬季施工,要符合冬季施工的要求,遇雪霜天气时,要首先清扫场地及脚手架操作方面的雪霜。

2.工地办公室、食堂、职工宿舍生炉子保温取暖,禁止职工使用电褥子、电炉子以及使用木柴烤火取暖。

3.夏雄施工、天气炎热高温,多雨,要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在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吊车禁止使用,所有电器设备关闸断电。大风雨过后,上架作业前先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施工。

4.场地周围要保持排水畅通,要经常检查脚手架绑扎绳是否霉烂,霉烂变质的必须及时更换。

5.工地重点防火区域,要落实到人,专人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6.夏季施工,应合理调整职工的作息时间,供应充足的降温防暑食品,避免高温施工,严防中暑事故的发生。

7.职工宿舍通风良好,严禁使用微风扇降温,并且教育职工不到撬、坝等水域洗澡消夏。

8.教育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做文明使者,遵守交通规则。

4.1 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4.2 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2.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5.1 一 般 规 定

5.1.1 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5.1.2 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5.1.3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1.4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1.5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5.1.6 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5.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5.1.6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5.1.7 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3)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4)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5)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7)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5)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7)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8)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5.1.8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5.1.9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5.1.10 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5.2.1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5.2.2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5.2.3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5.2.4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2.5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5.2.6 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5.2.7 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5.2.8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5.2.9 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5.2.10 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5.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5.3.1 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5.3.2 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5.3.3 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5.3.4 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3.5 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5.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5.4.1 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4.2 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5.4.3 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5.4.4 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4.5 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5.4.6 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5.4.7 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5 吊 索 具

5.5.1 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5.2 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5.3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5.4 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5.5 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5.6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5.7 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6.1.1 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6.1.2 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路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6.1.3 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2.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4.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6.1.4 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6.1.5 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6.1.6 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6.1.7 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6.1.8 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6.1.9 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6.1.10 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6.1.11 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6.1.12 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人生产。

6.2.1 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吊重物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条规定执行。

6.2.2 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6.2.3 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6.2.4 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6.2.5 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6.2.6 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6.2.7 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6.2.8 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6.2.9 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6.2.10 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6.2.11 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6.2.12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6.2.13 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6.2.14 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6.2.15 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6.2.16 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6.2.17 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6.2.18 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6.2.19 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6.2.20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报废标准见附录A)。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6.2.21 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6.2.22 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6.2.23 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6.2.24 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6.2.26 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6.2.27 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6.2.28 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6.2.29 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31.3 停机后检查

31.3.1 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6.3.2 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6.3.3 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6.3.4 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6.3.5 在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3.6 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6.3.7 填写机械履历书及其规定的报表。

6.4 附着、顶升作业

6.4.1 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

6.4.2 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6.4.3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6.4.4 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6.4.5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

6.4.6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6.4.7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6.4.8 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6.4.9 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6.4.10 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搭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6.4.11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6.4.12 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6.4.13 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

6.4.14 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6.5 安装、拆卸和轨道铺设

6.5.1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应遵守以下规定:

1.凡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2.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3.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4.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6.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7.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8.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1000,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应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塔身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9.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

6.5.2 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塔机基础的横向偏差、纵向偏差、轨距偏差等项要求。

2.轨道不得直接敷设在地下建筑物上面(如暗沟、人防等设施)。

3.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压实。轨道碎石基础必须整平捣实,道木之间应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

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不得积水。道碴层厚度不得少于20cm(枕木上、下各10cm);碴石粒径为25~60mm。

4.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道木连接。轨道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

5.塔式起重机的轨铺应设不少于两组接地装置。轨道较长的每隔2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路基土壤承载力必须符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的要求。

7.距轨道终端1.5m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半径。

8.冬季施工时轨道上的积雪、冰霜必须及时清除干净。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雪后应对轨道基础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应及时调整。

9.塔机的轨道铺设完毕,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塔机的安装。

10.塔机行走范围内的轨道中间严禁堆放任何物料。

9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工地严禁利用电炉子、电褥子以及用木炭烤火取暖。

2.脚手架上、下人的梯道应有防滑措施,并应及时清除冰霜,同时在解冻期间应随时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情况。

3.砌筑时,掉在脚手架上的砂浆、碎砖等应随时清除,下班前必须打扫干净,以防拌跌,坠落伤人。

4.跨度较大的梁及1.5m跨度以上的过梁和支承悬墙的结构,在解冻前必须在结构下面加设临时支柱HG/T 5524-2019 磷矿石采矿和选矿矿渣技术规范,以支承结构上砌体的全部重量,并随砌体的沉降,调整临时支柱上的楔子,严防墙体开裂而坍塌。

5.在解冻期内应对砌体采用防倾斜的临时加固支撑。硬化的初期,临时加固支撑应继续留置,时间不少于5天,在墙体全部解冻,且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的20%时,应暂停上部的一切施工。

6.浇注砼的临时运输马道、平台等应牢固平稳,大风雪后要认真清扫,并及时消除隐患。

7.在模板拆除过程中,如发现有冻害现象,应暂停,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操作,对已拆除的模板应用保温材料对砼加以遮盖。

8.各种电缆线架设要牢固,以防冻解时电杆倾斜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9.冬季用煤或焦碳作燃料取暖时,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以防煤气中毒。

高支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55P).docx10.冬季施工前组织现场职工进行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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