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砖混住宅小区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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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砖混住宅小区施工组织设计

A. 负责项目物资的统一管理工作。

B. 需编制采购计划,依据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C. 监督进场材料的验证、复试,并记录存盘。

D. 及时组织自供材料的选择、送审,并跟踪及时将审定结果报技术管理部及经 营管理部。

E. 负责对自实施项目限额领料单管理CJT283-2017标准下载,对项目材料成本核算负责。 F. 负责对项目主要材料进场时间、进场计划的安排。

G. 负责进场物资库存情况,制定和物质管理办法,做好各类物资的标识。

H. 负责进场物资的报验及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I. 协助保安负责对进场供应车辆的记录出门条的开放,在场时间的记录等工 作。

J. 对场内各类物资的装车、卸车的计划时间确定及统计。

2.2.2.5合同预算部:

A. 管理项目经营目标与具体实施,分解年季月经营目标。

B. 负责组织对分承包方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工作,参与相关的公司组织的合同评 审工作。

C. 负责项目经营合同管理,包括对分承包方、专业分公司以及其它零星聘用合

D. 参与分承包合同履约中的协调与结算管理。

E. 做好工程预、决算及项目制造成本管理工作。 F. 负责向业主、监理申报请款单付款单工作。

G. 负责计划与统计报量工作。

2.2.2.6财务部:

A. 负责项目成本管理工作。

B. 负责项目成本台帐的建立与归档。

C. 建立项目质量成本的归纳、统计、分析,并报项目经理。 D. 负责项目劳资管理工作。

E. 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各项财经纪律。

2.2.2.7综合办公室:

C. 按公司文件控制程序实施文件数据控制。 D. 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E. 建立培训与考核记录。 F. 负责工会管理工作。

G. 负责外来文函收发、交接及保管工作。 H. 负责项目的后勤保障工作。

I. 负责施工现场CI 形象;主抓施工现场文明;组织劳动竞赛。

3.1 人力资源 人员配置需用计划见施工方案。 人员培训

针对该工程特点,对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方法: 由公司组织现场集中培训一次,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有技术人员按工序和工种

分别指导培训。 培训要结合图纸、规程,有针对性进行,使所有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人员完全了解

其特点要求和所要达到的标准,了解施工的重点及难点。

3.2.1 施工设备控制 施工设备需用计划见施工方案。 提供必要的设备存放和维护保养场地,保证设备作业所需水、电等供应,为设备

进场创造好条件。 项目经理部从事设备管理的人员代表项目经理部行使设备管理权限,对各专业项

目部提出管理要求。 要求专业项目部在其设备进场前向项目经理部提交《施工生产设备清单》。 严格按国家、当地政府及公司的建筑现场有关要求,对各专业施工现场的生产设

备技术状态进行有效控制,保证所选设备适用,能满足质量特性的要求。 必要时,对进入现场的设备进行技术状态认定,禁止不合格的设备在施工现场投

入使用;在影响工程质量的设备投入使用前,要求专业必须出具有效技术鉴定后,方 可投入使用。

要求专业项目经理部新增、大修或在现场重新安装的A、B 类设备在现场投入使用 前,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提交有效的安装验收记录和试运转合格记录,经项目经理部认

督导现场设备的“三定”(定机、定人、定岗)管理,要求 A、B 类施工设备必须 配备随机手册,督促操作人员认真填写动态原始记录。

严格检查,禁止设备带病作业,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或轮换。 杜绝无证操作和随意超负荷作业的现象。 施工现场大临设施需用计划见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气、通讯设施见施工方案。

4. 文件控制及数据控制

4.1 文件分类 建设公司管理文件 技术标准、检验规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质量计划、图纸、设计资料、施工组织设计

4.2.1 管理文件,公司与项目部由综合办公室登记、编号、分级传阅、归档。

4.2.2 技术标准、检验规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由工程技术部根据工程情况,会 同甲方确定所使用的技术标准、检验规程、操作规程进行配备、登记、编号、传阅。

4.2.3 质量计划、图纸、设计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为受控文件,由工程技术部统一

登记、编号、发放、收回。

4.3 本工程执行规范、标准 见第一章编制依据

5. 生产和服务的程控

5.1 工序确定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施工阶段确定工程施工工序。确定特殊工序、关键工序。 工序交接控制

工序交接前对已完工序进行质量验收。 各专业之间的工序交接由项目经理部组织。 专业内部工序交接,由各专业项目部负责组织。 隐蔽工程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各专业项目部邀请业主代表及质检站,主要工序要邀

请设计院代表进行隐蔽前的检查签证。 已施工完尚需继续监测的工序,按施工方案进行,并作监测记录报项目经理部。 设备基础监测按设计图要求进行,并根据工序要求移交下道工序继续监测。 分项(部)工程施工完,由项目经理部质量监督站督促各专业公司、项目部按《最

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组织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并报政府质检站核定。 施工完的分项、分部工程以及未能及时交工的单位按《产品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

5.2 工序控制方法 对有可能严重影响质量的工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连续监控,对所有的施工过程,

操作者都要严格执行相应的施工规范、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 本工程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测量、焊接、防腐、安装等,组织经过培训并具备

操作技能的人员操作,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才做质量要进行严格控制。 冬、雨季施工严格按专门措施执行,特殊过程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关记

录必须真实齐全(措施见施工方案)。 施工测量实行复测制。 对隐蔽工程由公司项目经理部邀请业主代表、监理、设计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进

行隐蔽前的检查签证。 对特殊工序,还需做到: 编制详细的作业设计,并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进行工艺试验。

对使用的物资、施工机械、检测设备、适宜的作业环境、操作人员的资格予以确 认并记录,方可施工。

明确进行连续监控的责任者,做好监控记录(可用施工日志)。

质量检查人员进行重点检查。 对关键工序,还需做到: 编制作业指导书,并进行技术交底。

对所使用的物资、施工机械、检测设备、适宜的作业环境、操作人员的资格予以 确认,并记录方可施工。

操作人员必须按作业指导书施工,遇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施工方法时,应向技术人 员报告,待按程序文件修改作业指导书后方可继续施工。

质量检查员进行重点查验。

5.3.1 产品交付条件 产品已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要求完成。 最终检验和试验已完成,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资料已组卷,并符合要求。 上述条件报业主同意或其代表确定。

5.3.2 产品交付 项目经理部向业主申请进行单位工程的实体交工。 项目经理部依据建设公司《建筑工程档案数据管理验收实施细则》和合同要求,

对施工管理资料、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并报经业主确 认后办理移交手续。

所有单位工程交工后,由项目经理部编写单项工程或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证 书,并报请业主确认后,双方“签署”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

5.4.1 服务内容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的维修; 设备安装工程的合同义务; 法规、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 顾客提出的合同外的要求; 顾客对工程质量的反映和投诉。

5.4.2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移交给业主后,施工单位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回访,了解工程使用情况,对工程施工缺陷应及时进行修复。

5.4.3 项目经理部依据合同条款要求及工程交(竣)工情况制定工程项目回访计划,

5.4.4 按对业主及企业回访的各种工程服务、维修信息,编制工程服务、保修计划, 并派有关人员及施工设备前往服务与保修。

5.4.5 业主投诉施工质量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复,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指定维修 方案,报业主审定后组织人员限期修复。

5.4.6 工程施工质量缺陷修复过程及结果必须得到业主认可,对业主提出非合同规 定的服务要求,在有能力满足的情况下予以接受,并组织力量做好服务,满足业主 的要求。

6.1 物资采购 由专业项目经理部预算员编制单项工程材料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部合同预算部

审核批准,报送项目部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汇总材料需用计划,编制材料季度采 购计划实施采购,并对采购物资控制。

6.1.1 采购物资的分类 采购物资分为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 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位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

性能。 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物资,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或可采取措

6.1.2 、供方调研 由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部长组织,项目部安全工程技术部、合同预算部、财务部、

质量检查站、材料计划员、材料员等相关人员,按照采购要求对供方进行评价。

6.1.3 采购 根据施工图提出材料采购计划,按照国际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生产的物资要注明

品名、型号、规格参数;有特殊要求的要标明必要的图样、规范、质量要求等,需代 用的物资必须办理“材料代用证书”。

选择经评价合格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应明确产品标准,质 量要求、价格、交货方式、地点、时间违约责任等。

物资到场后,应进行实物与数据检验,如业主方有要求可共同进行。对有特殊要

求的物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 采购物资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材质合格证书。

7.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7.1 应标识的范围及方法

7.1.1 对进场的材料在接受和储存的标识根据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和合格证,按照 施工平面布置图分区存放。

7.1.2 产品(物资)以贴/挂标签、用油漆书写、打钢印的方法进行标识,根据现场情 况灵活选用。

7.1.3 钢材及半成品按不同的规格、材质分别堆放,在堆前立上牌,上面写明钢材 的规格、材质、数量及编号。

7.1.4 各种构件根据图纸进行编号,写明制作日期、出厂日期、制作人。

7.1.5 物资检验、试验及工程实体半成品、成品状态标识采用记录形式予以反映。

7.1.6 机械科管理人员对机械设备做标牌标识

7.2 确定可追溯的产品和方法

7.2.1 对不易标识施工过程(工序)及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时,由技术人员以记录或 施工日志的方式进行标识。

7.2.2 具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的标识必须是唯一性的。

8.1 顾客财产包括提供的原材料、安装设备、检测设备、随机文件、施工图纸等。

8.2 根据合同规定的业主供货范围编制供货清单,经业主批准后由项目材料员报送 业主供货单位。

8.3 在接收业主提供产品时,由项目材料员组织有关人员按照供货清单及装箱单核 对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并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同时验证随机的有关技术资料(产

品说明书及合格证材质合格证等)

8.4 经检验合格的物资,由项目保管员标识“业主供货合格”标志,并办理入库验 收手续,建立台帐。

8.5 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损坏或不适用)的物资,项目保管员应对其标识“业主供 货不合格(损坏或不适用)标志,并填表做好记录,由项目材料员书面报告业主,将不 合格品退回。

8.6 如业主提供的产品发生丢失情况,保管员应做好丢失记录,由项目材料员报告 业主。

8.7 对业主提供的产品设立单独的库区,分类储存,对于业主提供的材料应单独建 帐,并按材质,规格等分类存放,单做出明显识,应特别注意,不锈钢管与碳钢管严 禁混放。

8.8 物资出库时,由保管员与领料员共同对物资外观质量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验

证,合格后办理出库手续。

9.1.1 业主提供的物资由业主直接运抵现场,自采物资由物资管理部组织进行。

9.1.2 材料、设备员组织适用的搬运工具,防止由于撞击、震动等原因造成物资、 设备的损坏。

9.1.3 材料、设备员组织: 物资搬运时应根据物资重量及外形尺寸提出所使用的运具及有关人员配备。

按物资包装标识要求操作; 成组、配套物资按原组合进行搬运; 物资搬运装卸,应避免造成物资变形、残损等应按物资包装标志进行操作;对成

组配套的物资(一般是机电设备),应按原来组合搬运装卸;如包装有渗漏损坏时,应 立即整补加固;对易燃易爆,易污染物资,应做好防护措施。

搬运重要或大型物资前,搬运单位编制单位切实的搬运方案,审批后方可实施。

物资包装有损坏时,组织搬运人员当场整补加固; 搬运中注意保护产品标识和检验标记。

9.2.1 物资贮存场地(仓库、库房、料场)必须满足物资贮存条件,且安全措施得力。

9.2.2 化学性质易起反应的异种物资必须隔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须妥 善保管,并有防燃、防爆标识、设备和措施。

9.2.3 库存物资应分区、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明确。

9.2.4 物资应建立入库台帐,出库物资须有出库凭证,库存物资必须帐物相符,保 管员按照“标识明确、整齐有序、便于清点”要求分区、分类存放物资。

9.2.5 水泥需入库贮存,不准室外存放,要上盖、下垫。

9.2.6 钢材要码垛堆放,下要垫,以防锈蚀。

9.2.7 石子、砂露天堆放。

9.2.8 有包装的进货产品,在使用前,应保持包装完好。

9.2.9 防水、防锈产品应上盖下垫。

9.2.10 库房管理人员应对贮存物资定期盘点,经常巡视查看物资,当发现异常(如 被盗、物资变质、超期贮存等)现象时,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9.3 半成品、成品的防护

9.3.1 半成品防护

9.3.1.1在每道工序施工完并经专职质量检查员签证合格后,施工负责人对此工 序成果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加以标识,标明下道工序施工时应注意事项, 保护措施不应妨碍下道工序施工。

9.3.1.2下道工序应按上道工序明确的保护措施进行施工,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 成果如有损伤,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9.3.1.3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专业之间交接中的成果保护工作,并对特殊原因引 起的工序成果的损坏裁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9.3.1.4坚持专业交接单制度,提出交接单位填写单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 项目经理部一份。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填写交接单。保证每道工序中涉及其它专业 配合的工作都能按时完成,避免因施工程序不当对工序成果的破坏。

9.3.1.5对半成品进行检验,按图纸及构件编号,清单进行清点,按施工顺序排 序,构件清单中应标明钢结构件规格、尺寸、重量及安装部位。

9.3.1.6堆放要平整、干燥、坚实,并配备足够的枕木、垫木,使构件平稳、平 衡。

9.3.1.7按流水施工的工序配套、分层堆放,先吊装的构件放在上层。

9.3.1.8半成品构件在堆放的垛与垛之间留出 1m 左右的信道,满足清点、绑扎、 起吊要求。

9.3.2.1项目经理部组织专业项目经理部负责所辖工程的成品防护,针对工程实 际制定防护措施并严格责任制,保证交工验收前成品的完好状态。

9.3.2.2对需进行防护的部位应做好记录,并坚持每月做好自检自查;对防护部 位的防雨、防潮、防丢失应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并全面落实。

9.3.2.3项目经理亲自过问指导防护工作,根据施工进度落实各阶段的成品半成 品防护措施。

9.3.2.4成品、半成品保护要点: 定位桩防护: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测桩、标准水准点,用钢筋笼罩住并做好明

显标志,施工时不得碰撞,经常定期复测。 A. 回填土工程保护: 施工时应注意妥善保护定位标准桩、轴线桩、标高程桩,防止撞碰移位。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设超厚,严禁直接 将土倒入槽内。

基础回填时,严禁损坏预留管线、管道。

已完成的填土应将表面压实,并做成一定坡度便于排水。 B. 钢筋成品保护: 钢筋进场后,应按规格、品种放置整齐并垫木方,做好标识。 已加工成型的钢筋,按工程部位分规格、型号码放整齐,做好标识。 予埋电线管与钢筋发生冲突时,应将钢筋上下、左右弯曲,严禁随意切断钢筋。 钢筋绑扎完,禁止其它工种踩踏。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筋绑扎完后及时铺设板

道,严禁踩在上面行走。 浇筑混凝土时,设专人看筋,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及予埋管、件,

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埋件移位。 C. 模板支、拆成品保护: 模板进场应整洁,放置合理,吊运时防止碰撞。 模板涂刷脱模剂应在地面堆放场进行,严禁污染钢筋。

拆除时按程序进行,禁止使用大锤敲击,防止门口等处出现裂纹、掉角现象。 D. 屋面防水保护:

施工人员应保护好已做好的找平层、保温层等成品。 禁止在已做好的防水层上穿带钉鞋行走和放置坚硬物体和杂物,以免损坏防水层。

防水层施工完毕,及时做好保护层。 防水层施工时,应配备足够灭火器材防止火灾,避免污染墙壁面、檐口及门窗等

已完工程。 对穿过板面、墙面等处已稳固好的管线加以保护,施工过程中不得碰损变位。

E. 砌砖成品保护: 进场的砖应在平面图所指定位置存放,按要求码放,不得超高,防止碰撞。 装运时应轻装轻放,减少破损,对已砌好的墙体注意保护。

F. 抹灰成品保护: 抹灰前事先把门窗与墙边接合处的缝隙用水泥砂浆填塞密实。 及时清擦留在门窗框上的砂浆,塑钢窗框抹灰前应保护好保护膜。

推车或搬运东西时注意不要碰坏门口、门角和墙面。抹灰用的大杠和锹不要靠放 在墙上,严禁蹬踩窗台,防止损坏其棱角。

拆除脚手架时要轻拆轻放,拆除后的各种材料要码放整齐,不要撞坏门窗、墙面

和口角。 要注意保护好墙上的预埋件、电线盒和各种管道。

抹灰层未硬化前防止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

G. 地面、楼梯的成品保护:

地砖面层施工完成后72 小时内不准在上面行走或进行其它作业,以免损坏地面, 适时做好养护工作。

注意保护楼地面,不得直接在楼地面上拌灰。 楼梯成品保护:对楼梯地面装修后进行临时封闭,待养护期过后要对棱角做好保

H. 塑钢窗成品保护: 塑钢窗应入库存放,并将其垫起、垫平,码整齐,防止变形。 窗的保护膜要粘贴好再进行安装,安装后及时将窗框两侧用木板捆绑好,防止碰

撞损坏。 塑钢窗框在抹完灰后再安装,安装不得破坏塑料保护薄膜。 塑钢窗的保护膜应在交工前撕去,不得用铲刀铲,防止将表面划伤,影响美观。 架子搭拆、管线施工严禁蹭、砸、碰撞塑钢窗边框。

I. 玻璃安装保护: 对已安装完门窗玻璃的房间,须派专人看管,每日应按时开关门窗,尤其在风雨

天气更应注意。 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插销,防止刮风损坏,并把多余的和破

碎的玻璃及时清理干净送往仓库。 玻璃安装时,操作人员要加强对窗台及门窗口抹灰等项目的保护。 J. 面砖成品保护:

搬运装卸面砖时,要小心轻装轻放,在楼内施工时要防止磕碰地面,做好保护措 施。

要合理调整施工顺序,应提前做好各专业工种的预埋、预留工作,防止石材、瓷

面砖贴好后,凿墙损坏面砖。 面砖镶贴完后,防止水冲,防止污染,防止碰撞阳角门口处和墙面。 K. 专业工程成品保护: 专业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图施工禁止随意改动。

专业材料,设备进入现场应妥善保管,堆放整齐、严密,严禁随意拆除。 专业工程的各种设备、器件,禁止磕碰与踩踏。 各道工序完毕后方能去掉包装,在竣工验收前全部彻底清理一遍,使其干净、整

注意工种配合,保护好各类成品。

竣工清理时,应加强清理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做好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10.1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过程中主动征求顾客意见和建议,对顾客的来访或来电提 出的意见或要求予以记录,并根据反馈内容予以传递。

10.3 公司每年对顾客满意程度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得出定性或定量的结果,以 便更准确、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顾客的需求和期望,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决

11.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11.1 监视和测量活动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根据过程予以确定。

11.2 施工中根据施工标准和规范要求选择具有所需准确度和精密度的、具有 CMC 标志及有效合格证书的测量装置。

11.3 建立测量设备台帐,测量设备的使用、检测、维修以及报废处理。

11.4 建立试验设备台帐,试验设备的使用、检测、维修以及报废处理。

11.5 检测设备的控制由质量检查站负责,建立检验设备台帐,检验设备的使用、 检测、维修以及报废处理。

工程中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器具如下表:

12.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12.1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要以各道工序,各个分项为单位进行检验控制,在施 工中每道工序,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要有作业队的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完 后要由班组进行自检,作业队专职检查员进行复检,工序间进行互检,检查无误后要 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对检查记录要及时准确的进行填写,否则不准转入下道工 序的施工。

12.2 对于进场的原材料,采购半成品要认真检验,并按型号类别分别做好标识, 发现有不合格的原料要立即退货,或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各种原材料要按时按批量 的进行复验,专检人员要负责监督取样。

12.3 所有检验和试验记录必须及时、准确、清晰、齐全,作业队专职检查人员和

项目部质量监督站要定期对各项检试验记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4 项目经理部质量监督部门要每半月一次组织作业队专职检查,只对工程过程 进行检验,同时作好检验记录,对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发质量问题通知单,并提出整 改意见,对问题的处理结果要跟踪复查检验,凡达不到要求的要以书面形式下发质量 问题通知单,并处以必要的罚款,在每一个单位工程完成后要对所有的质量记录进行 整理,并经项目审查无误后装订、交工、存盘。

13.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要求每个分项工程都要达到或接近优良,分项工程优良率不得低于 80%,在施工

过程中每道工序完工后都要由上下两道工序共同检验,并由项目部组织在工序交接单 上会签,上道工序不得给下道工序遗留任何质量问题。每一分项工程完成后要由班组 进行自检,再由作业队工程负责人组织技术员班组长进行评定,专职检查员拟定,并 做好评定记录。每一分部工程完成后要由作业队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织工段长、 技术员、专职检查员进行评定,项目经理部质监部门核定,并做好评定记录,每一个 单位工程完成后要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质量部门进行评定,由项目经理 部向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提出拟定申请。

14. 不合格品的控制

14.1 不合格品的判定

14.1.1 采购的物资设备外观、型号的不合格品,由物资采购人员判定。

14.1.2 对接收进场的物资设备,由技术人员抽样委托试验,发现的不合格品应通 知采购人员进行判断与标识。

14.1.4 质量检查站在工序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判定其等级并下发不合格 品通知单,各责任单位填报不合格品评审记录。

14.1.5 公司质量处在巡回检查和质量大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质量检查站判 定等级,质量处或质量检查站下发不合格品通知单,各责任单位填报不合格品评审 记录。

14.1.6 质量检查人员判定等级的依据是按批准实施的处置方案,经济损失费用数 值由财务部门计算,报质量检查人员。

14.2 不合格品的评审

14.2.1 一般不合格品由责任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审,确定处置方案。若质量处 或质量检查站在抽样中发现一般不合格时,责任单位上报不合格品评审记录。

14.2.2 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进行评审,并审核处置方案,处置方

案中若有降级使用或让步接收现象时,应征得业主同意,将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质 量处。

14.2.3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由总工程师组织总工办、质量处、工程管理部、项 目经理部共同评审,必要时要会同业主、质量监督站按目标、规范、合同及法律要 求,确定处置方式,将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质量处。

14.3 不合格品的处置

14.3.1 对采购、顾客提供的材料、设备、各类物资的处置由物资供应部门进行处 置。

14.3.2 一旦出现不合格品,由责任单位按公司《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作出 明显标志和记录。

14.3.3 对确认返工或返修后可以使用的半成品,责任单位做好标识及记录,按评 审意见进行处置,质量检查员对处置结果进行验证。由质量处、质量检查站下发不 合格品通知单的不合格品处置验证,由质量处检查站人员验证。

14.3.4 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方法有以下几种: 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经修补或不修补让步接收

14.3.5 对出现不合格品的责任处理按《建设公司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暂行)》进 行。

14.3.6 不合格品未经验证合格不许转入后道工序。

15.1 确定应用统计技术的目的是:收集资料、判断控制状态、寻找主要问题、分 析问题原因。

15.2 工程系统对参与项目的管理人员、劳动力配置应用调查表进行分析。

15.3 物资供应系统对物资材料的进货、质量情况用调查表、正态曲线进行统计分 析。

15.4 术系统对过程特别是特殊过程的各种参数进行的连续监控应用控制图进行 统计分析。

15.5 质量管理、检查系统对工程(产品)的各种检验、测量、试验资料应用调查 表进行分析,对不合格品应用调查表、排列图、因果图进行原因分析,以便制订纠正

15.6 基础砼施工中,砼强度分析及砼搅拌站生产砼质量分析,采用数理统计技术。

15.7 施工现场和搅拌站,分别制作砼试块,数量100m3为一组,检验28 天强度, 根据试验报告,收集资料,对砼强度及搅拌生产质量进行分析,判断控制状态。找出 主要问题,分析问题原因。

16. 纠正措施 采用统计技术方法确定主要原因,根据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必要时通过现场调查、

分析、试验来确定原因。 项目经理部对业主、监理、质量监督站发出的不合格通知单在三天内向公司质量

处反馈,并在问题解决后一个月内将处置意见和处置结果一并报送公司质量处。 纠正措施的实施及验证 责任单位自检中对产品的质量制定纠正措施,由责任单位组织实施,质量检查员

验证。 一般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制定纠正措施,报项目总工审批后,由质量检查站监督

重大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制定纠正措施,报项目总工审批后,报建设公司总工程 师审批后,报送质量处、总工办,由质量检查站验证。若业主对处置结果要求验证时, 需报请业主方。

质量体系中不合格项由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组织制定纠正措施,并由企管办 负责验证。

17. 预防措施 一个单位或一个项目部中多次发生同样的不合格品或质量事故,应进行原因分析,

17.1 预防措施的程序

17.1.1 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质量通病,由于这些质量通病量大面广,成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为此,我公司针对一些主要的质量通病特制定 了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程序,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通病预防控制措施。

17.1.2 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部门、单位及项目经理部针对质量活动中的不合格品, 分析其潜在原因,组织制定预防措施。

17.1.3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针对工程特点,制定质量保证措施,以预防不合格 品的发生。

17.1.4 年度质量认证工作安排、质量计划和质量检查计划中,对经常出现的质量

通病应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7.1.5 当预防措施涉及相应质量体系修改时,统一由企业管理办公室提交管理评 审,按修改情况发布相应的质量体系文件。

17.2.1 质量处组织半年检查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抽查项目经理部制定、实施、 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17.2.2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检查其审批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及质量检 查站的验证情况。

17.2.3 责任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自检中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18.1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必需的劳动力、材料、机具、技术、场 地条件、大临设施、交通分流措施。

18.2 施工单位及时提出应由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并对业主提供的 材料、设备进行交接、验收。

18.3 双方应共同商定一级网络计划,以此作为工程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单位及时 向业主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月度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并接受业主的 监督、检查。

18.4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严格要求,尊重业主的监督,对重要的隐蔽工程,请 业主参加认证并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随时向业主提供材料、设备、施工 放样等报验单及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等材料。

18.5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承包合同约定条款以外的重大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 项施工单位应及时向业主办理手续,业主应积极配合,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18.6 工程全部竣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 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补救措施,尽快达到设计、

19.1 施工单位为质量监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办公地点、办公设 施及检测工具。

19.2 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质量监管人员对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并为其 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提供真实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技术经济资料。

19.3 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向监理提交产 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需进行复试的材料提交检测结果报告。

19.4 隐蔽工程验收提前 48 小时通知质量监管人员,并提供完整的隐蔽工程验收

资料,任何分项工程必须通知质量监管人员验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质量监管人员检 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必须随时整改,整改合格必须经过交验方可继续施工。

19.5 配合监理顺利开展工作,意见不一致时先执行监理的指导后进行磋商统一, 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的权威性。

20. 与设计人的配合措施

20.1 项目经理部与设计人建立良好的联络,并经常取得沟通。

20.2 项目总工程师和工程技术主管人员,经常保持与设计人的联络,领会设计意 图,更好地将设计意图体现在工程实体中。

20.3 开展合理化建议工作,利用公司的技术优势和工程实际经验,提出合理化建 议YD/T 5032-2018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业主服务。

20.4 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和图面问题,由项目工程技术主管部门与设计人联系解 决。

21. 质量计划的编制

21.1 工程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其中包括施工组织设 计部分)。

21.2 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由项目部编制,报建设公司质量管理部、安全工程部、总 工办审核。由建设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21.3 当工程项目质量计划不能满足需要时,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 质量计划进行补充修订,并经再批准后实施。

21.4 当业主有新的要求时T/CECS 10022-2019标准下载,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应做相应的补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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