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孔桩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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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孔桩施工方案

六、刚配制好的电解液温度较高,不可立即灌入蓄电池内待冷却后,方能加入。

七、电解液加入后,应使蓄电池内部温度冷却到低于35度后,才可再按初次及普通进行充电。

九、仔细辩认充电设备输出的极性,接在蓄电池板上的充电夹子应接触牢固DB50/T 1041-2020 城镇地质安全监测规范.pdf,无松动。

十、蓄电池间内,严禁烟火,装置防爆电器。充电设备及容器,必须保持完好、整齐,现场四周环境保持宽畅清洁,空气流通,并做好交接班手续。

十.配电室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配电室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必须经常巡视高、低压设备及变压器的运行情况。

二、正确抄录各种指示仪表,计量仪表值,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控制超负荷运行。

三、检查安全绝缘工具,并妥善保管。

四、配电房的门窗,电缆沟均要设法防止鼠蛇等小动物进入。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

五、配电房拉闸、合闸必须遵守规定。

先拉低压,后拉高压。反之、先合高压,后合低压。

高压柜拉闸、合闸程序:

先拉油开关,后拉隔离开关。反之,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油开关。

低压柜拉闸、合闸程序:

先拉空气开关、后拉刀开关。反之,先合刀开关,后合空气开关。

六、电气设备着火时,要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

七、自备发电电源与电网电源交换使用时,必须使用双头闸刀操作,换电源时必须遵守拉、合闸规定。

十一.电焊(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所用焊钳、焊线必须绝缘良好,电焊机保险丝必须适当,严禁二台焊机共用一组保险丝。在推上电源闸刀时,应带防护手套,不得将另一只手按在焊机外壳上。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二、氧气、乙烁钢瓶禁止曝晒、撞击,存放时应分开隔离存放。保证气瓶不染油脂等易燃物质。作业时,二种瓶必须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

三、电石要做好防潮工作,切忌户外存放。乙炔发生器距离明火焊接工作场地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乙炔钢瓶内应留有一定的余压(冬季49Kpa――98Kpa,夏季196Kpa)

四、乙炔发生器上的压力表应灵敏,防止回火装置应完好,装置不齐,性能不良的乙炔发生器禁止使用,高温明火作业期间内禁止设置乙炔发生器。

五、气瓶上的截止阀,减压阀应完好,氧气瓶内压力降到196Kp(2个大气压)以下,不得使用。气焊操作中需要停止10――15分钟时,须将减压阀调整螺杆拧松,较长时间不工作应将阀门关闭,减压器取下。

六、输送氧气、乙炔气的皮管应完好、不漏,不可与油脂高温接触,严禁重物压管,防止火花和锋利的材料落在胶管上。

七、使用气焊点火时,必须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顺序操作。

八、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十不焊割”制度。

1、没有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不能单独顶岗操作焊制,在容器或狭小仓室内焊割时,无人监护不能割、焊。

2、重点要害部份及重要场所,未经安全部门同意批准,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能割焊。

3、对明火作业的场所,未作安全检查,对易燃物品未作处理之前不能割焊。

4、不了解焊割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割焊。

5、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油仓、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和测爆不能割焊。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7、对有压力或密封导管、容器等不能割焊。

8、焊割附近有易燃易爆品未作清除或采以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9、在禁火区域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割焊。

1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喷涂202胶水等)时不能割焊。

九、焊工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严禁将焊接电线、皮管缠在身上攀登,立体作业时应设隔离板,以防火花溅落或切割余料掉下。

十、焊条烘干操作时,要检查烘箱的蒸气导气阀,以防因失效造成事故;送焊条进烘箱时,必须切断电源,材料取出后要加强烘箱内检查,以防止焊条或杂物落在电钨丝上,造成短路或触电事故。

十一、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将焊机放置妥善的地方。检查现场,灭绝火种。焊接场地应配备灭火器材。

十二.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蓄电池电压不足,不得勉强使用起动机,用手摇柄起动发动机时,应以提拉的方法摇动,手指应放在手摇柄的一侧。摇柄两侧禁止站人,严禁直流供油发动车辆。

二、气压制动的车辆在气压未达到允许范围以上,严禁挂挡起步。机动车不得带病行驶。

三、车辆时速应严禁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安全距离。行驶中,应随时注意交通标志和道路情况,服从交通指挥人员和信号指挥,不得违反交通规则(条例)。

四、严禁强行超车,禁止在刚超越后立即右驾方向或制动。驾车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在狭路、弯道、下坡、冰雪道路、交叉路口、过桥、交通岗附近、设有禁令标志路基及其它有障碍或视线不清的路上禁止超车。

通过交叉路口和岔道应先减速、鸣号,观察人车往来,随时做好制动准备,通过公、铁路平叉路时,禁止与火车抢道或在铁轨停车。

五、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雨中行驶,应尽量避免靠近路边和采用紧急制动或急速转向。

雾天行驶,必须打开黄色雾灯,随时鸣号警告车马行人,严禁超车。雾天能见度低于5米时,不得继续行驶,可打开视宽灯停车休息。

冰雪道路行驶,应适当控制车速,握稳转向盘。会车应选择比较安全的地方,不得猛打猛回转向盘,不得在冰冻路面上使用紧急制动。必要时应配置防滑链。

高速公路行驶应自觉遵守高速公路行驶条例,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车,遇到车辆出故障,应停在车道右侧,白天设三角警示牌,晚上开警示灯,并及时通知交警部门。

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六、汽车上、下渡船须用一档,看准方向,在指挥人员指挥下缓慢行进,不得在上、下渡船时猛抬离合器踏板。

车辆待渡和过渡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车辆上、下渡船应服从渡口现场指挥,上渡船后必须拉紧手制动器,用三角木抵住前、后车轮。并应在熄火后,挂入一档。

七、汽车涉水前,须弄清水深、流速、流向及水底情况,判断是否能安全通过。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八、严禁机动车熄火、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

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九、认真做好出场,途中和回场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行车途中发现故障,自行排除。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使用千斤顶时,应放平衡,不能用易碎物(如红砖等)作垫板用,并应同时做好安全保险。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十、坡道上不宜放车辆。必须停车时,上坡车应挂入一档;下坡车应挂入倒档,并拉紧手制动器。还须用三角木等物件抵塞住车轮。以防溜坡。

十一、车辆停车,应选择平坦坚实路面,不得影响其它车辆通行。夜间道旁停车必须打开小光灯及示宽灯。

驾驶员在车场(库)内停车后离开车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器,切断电源,取下点火开关钥匙,关好车门。

十二、认真及时地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十三.流动式起重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驾车作业。

二、操作人员必须全面了解起重机械各工作机构的构造,严格按说明书中规定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

三、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撑好支腿。在码头、挡土墙或河边沿作业,外侧支腿距岸边不得小于1米。

四、避免在斜坡上作业,必须作业时,应严格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吊机倾翻。

五、不操作带病机械,严禁不用支腿进行起重作业,起重臂下严禁站人,起重机行驶前应收紧支腿,并将支腿用锁紧器锁紧。

六、听从指挥,起、落钩做到稳、轻、准。起吊长大笨重货物,两端要用稳定索牵拉。

七、垂直起吊,不拖关,高度以能越过障碍物为限,吊钩高度离吊臂顶部滑轮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米。

八、严禁使用起重机吊拔埋在地下的重物或斜拉重物。

九、起吊重物后,严禁伸缩吊臂,严禁调整支腿,需要调整支腿时,应将重物放下,并缩回吊臂。

十、严禁遵守“十不吊”原则。1、超过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8、带棱角、缺口物体尚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拔吊;10、违章指挥不吊。

十一、当需要起吊低于起重机所在地平面的重物及下落吊钩需放松钢丝绳很长时,应注意卷筒上的留绳量不得少于3圈。

十二、吊钩起升起高,操纵室内警报器发出警报后,应立即停止起升。

十三、当起重机连续作业时、应注意液压油温度不得超过75度,否则应停机冷却。

十四、认真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

十四.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了解门吊构造,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新造或移位后的门吊设备,在开始吊重前应进行试吊。

二、操作中发现电气绝缘不良、电压不稳,钢丝绳有损伤,机械运转不灵、电机设施温度超过规定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修理,故障未经排除不得作业,严禁边操作边修理保养。

三、听从指挥信号,起、落钩要稳、轻、准。垂直起吊、高度以能超过障碍为度,前进后退时应防碰撞。起吊长大笨重物件时,速度要慢,物体两端须用稳定索牵拉。

四、操作中遇有短路停电,应立即将操作手柄或开关置于零位。并将货物落地。

五、风力达八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做好防风加固工作。

六、吊运物体运行时必须响警铃,随时注意轨道上人物情况,吊物下严禁站人。

七、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1、超过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近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8、带棱角、块口物体尚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拔吊;10、违章指挥不吊。

八、随时注意轨道平衡,对轨道要经常进行调平。门吊前后应装有扫轨板和反撞装置。

九、作业完毕就收紧吊钩,将手柄放在空档,并将起重锚定位,切断电源。

十、认真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

十五.轮胎保养(修补)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拆装轮胎,应先用三角木塞住轮胎,再把车辆顶起,搁好车凳。拆卸轮胎,应轻放,不得重击地面。

二、轮胎充气和补气的气压应符合标准,并应以安全棒保险。加气时,严禁头部伸入钢卷压件上。充气前要检查锁卷是否完全压入锁槽,不符合要求应更换压条方能充气。

三、割胎时拿刀要稳。刀口向外切割时,要防止滑出伤人。

四、磨老皮禁止带手套,手指不能靠钉轮太近。小块老皮应用钳子钳牢磨。

五、小磨使用刀片、钉轮磨滑巴,要注意刀片、钉轮转动方向,操作时应轻轻靠向轮胎,防止钉轮跳出伤人。

六、使用小磨软轴,不能小角度转弯,软轮和磨头应加适量黄油,防止软轴磨擦发热脱焊和断裂。

七、使用千斤顶时,要放置平稳,顶得牢固,不滑不斜。松千斤顶时,速度要慢,注意车下是否有人。使用电动千斤顶时,要检查限位开关是否有效可靠。

八、使用砂轮时,人不能面对砂轮,要侧向操作,谨防砂轮碎裂,飞出伤人。

九、空压机不准超额定压力,安全阀必须灵敏,湿手不准开关电门。

十、汽油、胶水等易燃物品,要专人负责保管,指定地点存放,并出示禁止烟火标志。

十六.汽车钣金工(铜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板边机、剪刀机等机具时,应按机床性能允许范围作业,不得加工超厚铁皮、钢皮及非金属等硬、脆材料,不得以板边机当压床、虎钳使用。不用榔头敲打刀口。

二、使用砂轮、电动工具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使用手锤严禁戴手套。

三、高架上作业应注意安全防护。

四、剪下的边角、斜、刺料不得乱扔,应及时处理清除。

五、铜焊油箱前必须把汽油放净,并用水冲洗干净,焊接时把油箱盖打开,不得用明火施焊。

六、实施校正作业时,所用校正工具的性能必须完好,其受力点必须牢固,以防断裂或弹出伤人。

十七.汽车(筑机)装配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保养、修理车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汽车安全系统包括各种零件的保修质量,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确保汽车安全系统运行可靠。对安全系统零件须经检验员检查并需经探伤。

二、修理、保养、调试中需发动车辆,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拉紧手制动器,还必须检查车下是否有人。车辆需开动,必须由持证者驾驶。用手把柄起动发动机时,手指应在手摇柄的一侧,由下向上提动,注意反击伤人。

三、使用千斤顶时,应放置平稳,搁车应用车凳,并做到稳妥牢固,进入车底下部作业,手刹车应拉紧,并用三角木塞住车轮,拆卸轮壳悬挂应注意,搁车凳是否稳妥牢固。

四、拆汽油泵、汽油滤清器及油管时,应先关好油箱开关,接好油盘。疏通化油器量孔及油路时,避免用嘴吹,应用压缩空气或气筒吹通。

五、发动机走合时,小油箱应距蓄电池和发动机一米以上。

六、拆装零部件不得用锤子和凿子代替专用工具,检查变速箱是否正常,不准用手直接拨动齿轮。

七、车辆试车时,应由主挂车、主修工和必需工作人员参加,其它人员不予参加,如人员不符规定或影响安全,检验工有权不予路试。

八、在使用机械保修专用设备时,应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十八.筑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筑路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证者方可准许驾驶操作,无证人员严禁独立顶岗作业。

二、在操作前必须认真阅读机械说明书,严禁按要求进行操作。

三、起动前应将变速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对各种仪表、制动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严禁自行拆装。

四、每当机械起动,开始作业应发出信号,确认机械周围无人、无障碍物和具备了足够的工作气压,方可作业。

五、行驶中人员不得下、上机械和传递物体,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

六、在坡度上行驶或作业时严禁放空档溜坡。

七、严禁在发动机没有熄火状态下进入机下检修。

八、在松软现场作业时,应事先详细察看安全作业线路及范围,确认安全后再开始作业。

九、禁止酒后开车,工作时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在驾驶室内,严禁非驾驶人员驾车作业。行驶中机械的其他任何部位严禁乘人。

十、停止作业或发生故障时,应把机车停在平坦地方,前后车轮垫三角木或石块、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的大铲要放下。

十一、履带式机械装运应符合装载规定。严禁机械长时间超负荷运行。禁止用装载机吊运重物,特殊情况下确需吊装的,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十二、机械靠近建筑时不得作业。

十三、机械经过桥梁时,必须了解桥梁的核载能力;经过铁路道口或交叉口时应注意火车、汽车和行人。履带式和光轮机械经过铁路道口应铺设枕木或用软物垫好,方可通过,以免损坏铁轨。

十四、严禁操作制动、方向失灵的机械。

十五、机械在深沟悬崖作业时,事先必须了解沟底、崖下有否其他人员或建筑,要有现场人员指挥下,方可作业,机械行走装置距沟边或崖边保持安全距离。

十六、认真及时地做好机械的清洁、保养工作。

十九.油库(汽车加油)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油库严禁烟火,禁止带火柴,打火机入库。

三、禁止闲人进入,不得留客住宿及存放物资。

四、装载包装不完好的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库加油,并督促其立即离库。

五、加油车辆,发动机不熄火不加油,客车须先下客后加油。

六、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并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七、库区气温超过35度,必须停止加油。

八、不准穿带钉鞋,不准穿化纤服装上岗操作。

九、油库内所用的电器,必须使用防爆电器。

十、必须了解各种油料的性能、用途,确保油料的正确使用。

二十.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书。

二、露天、地下、水下和其他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深孔爆破、峒室爆破以及特殊环境下的爆破工程,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

三、装药和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四、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五、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域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记,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发出撤离信号,使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六、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十一、隧道施工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架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灰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十三、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米(软岩为20米),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

十四、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禁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十五、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人员通行。

二十一.风钻(开挖、凿孔)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扩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二、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三、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四、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五、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以修理或更换。

六、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持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拨出,不可敲打,未关风钻前不得拆除钻杆。

七、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线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八、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九、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十、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米/分钟。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二十二.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在操作前,应先了解本机的主要性能及操作要领。

2、起动发动机后,不要全速操作和作业,必须以低速进行一定时间暖机动转。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扣机上严禁站人。

3、操作时精神要集中,眼睛绝对不能离开铲斗。

4、在进行回转前必须确认周围无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作业人员的头顶或运送车辆驾驶室顶上回转上车。

5、坚决杜绝粗暴操作,否则会损伤机械。

6、绝对禁止对铲斗和摇臂施加横向载荷,也不能用铲斗打桩。

7、在进行挖掘作业时,要仔细观察和考虑好周围环境条件。

8、离开机械时,务必将铲斗降到地面放稳,再将所有操作杆都扳回中位。

9、机械应停放在平坦而稳定的地面,若在倾斜地面上停放时,务必在履带端部垫好止动块。

10、润滑要及时适量,要经常保持整洁。

二十三.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只有熟悉压路机的操作保养要求并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方可允许操作。

2、压路机工作前试验检查所有操作部件、仪表、制动器、转向机构是否正常。

3、压路机在不平路面和场地上工作要小心谨慎,在坚硬路面不允许振动,检查并清除地面上危险物。

4、压路面转弯时,应降低速度,在坡道上行驶时,不允许换档变速,更不可使压路机滑行和溜车。

5、压路机工作完毕,应停在宽阔的平地上,不得不停在坡道上时,应用止动锁住轮子。

6、驾驶员离开压路机之前,必须使压路机处于制动状态,把操作杆放在中位,关掉开关,使发动机熄火。

7、压路机需要调节,维修和保养时,不得开动压路机。

9、润滑要及时适量,要经常保持整洁。

二十四.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在操作前,应先了解本机主要性能,操作要领和维修保养方法,以及必要的交通规则。

2、起动前,应按规定进行车辆检查和做好准备工作。

3、发动机动转时,前后轮胎之间,车辆前后,动臂及铲斗上面不许站人,尽量避免在发动机运转时检查装载机,确实需要时,应由熟悉的操作人员操作。

4、行驶时,禁止人员上下车,除驾驶室内,任何地方不得乘坐人员,还应避免不适当的高速和急转弯。

5、气压表压力低于4.5公斤/平方厘米,水温低于55度时,不允许行车和作业。

6、下坡行驶时,严禁柴油机熄灭和挂空档行驶。

7、作业时应随时注意观察仪表读数及其反映的机器工作状态,

8、工作完毕离开驾驶室前,应将铲斗放在地面,拉掉电源开关。

10、使用的油料,应符合规定的牌号和质量标准。

二十五.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1、非正式推土机驾驶员不得驾驶推土机。驾驶员必需了解本机的性能构造,保养规程,熟悉操作方法并经考虑后方可准许单独驾驶,轮式推土机驾驶员尤其要熟悉交通规章并遵守。

2、推土机在行驶时,将推土板提高到离地400mm左右,使前方视线清晰,还应避免不适当的高速和急转弯、蛇形行驶。

3、发动机水温低于55度不得起步行驶,不能使发动机长时间怠速动转。

4、履带推土机过坡道时,一般不许换档,禁止用制动销板进行急刹。轮式推土机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不允许熄火或空档滑行。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0。

5、推土机越过桥梁时,必须确知桥梁的承载能力和机身自重相适应。

6、作业结束停放车辆时,应将变速杆放入空档,将推土机降至地面,推上制动锁定机构,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关闭发动机。万不得已须在斜坡上停车时,应在履带处填止动块。

7、行驶和作业时,应注意各仪表是否正常,各处有无三漏现象,有无不正常声响。

二十六.平地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手在操作前,应了解本机主要性能,操作要领各维修保养方法,以及必要的交通规则。

2、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左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夜间不宜作业。

3、刮刀的回转和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侧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差不得过大。

4、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

5、在坡道上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轻轻压入土中。

6、下坡行驶时,严禁柴油机熄火和挂空挡行驶。

7、工作时,除驾驶室外,其它地方不得乘坐人员。

9、使用涂料,应符合规定的版号和质量标准。

二十七.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

1、固定的发电机组应设置在安全可靠的机房内,其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设置在混凝土基座上。

2、机房内严禁烟火,应配备消防设备。

3、移动的发电机组应与移动装置连接牢固,防止运动过程中颠簸倾倒。

4、发电机应设接地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发电机连接配电盘及通向所有配电设备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线牢固。

5、施工单位的发电机电源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6、发电机附近不得设置易燃、易爆物品。

二十八.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动,运转时要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级排气温度要设温度表,不得超过规定。

3、冷却水不得中断,出水温度不超过40℃,并应有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

4、气缸要使用专用的压缩机油,其闪点不得低于215℃。

5、安全阀和压力器必须动作可靠,压力表指示准确。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值有10%。

6、风阀要加强维护,定期清洁积炭,清除漏气。

7、风包内的油垢要定期清除,风包出口应加装释压阀。

8、气缸水套及冷却器要定期清理,去除水垢,要改善冷却水质,避免结垢。

二十九.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开动搅拌机前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筒内不得有异物。

3、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4、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5、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现场检查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员监护。

7、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混凝土,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三十.砂浆输送泵安全操作规程

1、输送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并设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管道程序和弯管数量,管道不附加压或悬挂重物。

2、作业前应空运转,在确认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运转正常后,方可向泵内注入砂浆;砂浆泵须连续运转,短时间不用砂浆时,应打开回浆阀使砂浆在泵内循环运行。

5、工作中应随时注意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检查球阀、阀座扣、挤压管有无异常,如发现漏浆应停机修复后方可继续作业。

6、因故障停机时,应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

7、砂浆压力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三十一.砂浆喷射机安全操作规程

1、喷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机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2、在喷嘴前5m范围内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3、输料软管如发现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可在关闭砂浆泵后拆卸胶管,用压缩空气吹通。

4、转换作业面时,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弯折。

三十二.联合反击式碎石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各个单机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准则进行操作。

2、严禁在设备运转时从上面朝机器内窥视。

3、严禁在设备运转时对其作任何调整、清理或检修等工作。

4、严禁在设备运转时用手或铁敲等直接在进料中破碎机腔内搬运和挪移物料。

5、严禁在设备故障排除前开机生产。

6、设备在检修时JJG(京) 42-2008 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激光).pdf,首先应切断电源。

7、严禁在各个设备和皮带输送机上存有残余物料的情况下开机或关机。

8、严禁向破碎机内投入不能破碎的物料,以免损坏设备。

9、电器设备应接地,电线应可靠绝缘。

10、电焊修理时,地线不得搭装在电机等器件上GBT 7543-2020 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pdf,不得使电流通过电机、轴承等转动部件。

56省道文成花园至西坑段改建工程第3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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