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厂210(7.0)米套筒式钢筋混凝土烟囱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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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厂210(7.0)米套筒式钢筋混凝土烟囱施工组织设计

13.3.19.4 现场派文明施工管理员及时拍摄工程照片和工程施工录像资料,为证实工程质量提供有效见证资料。

13.4.1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行现场取养试验,并请监理公司进行见证取样,将试件送具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13.4.2 对混凝土必须在混凝土浇筑现场由工地试验员取样板,并请监理公司进行见证取样,现场设置标准养护室对试块尽心标准养护。对同条件的试块带篦加锁铁笼中放置在混凝土浇筑完的现场,做好标识同条件养护。试件养护到期后将试件送具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检测,实测同条件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标准养护混凝土强度等级。

13.4.3 在混凝土结构施工完,强度达到标准后和分部工程验收前,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进行结构实体检测,取样点由试验室和监理公司确定,实体检测包括: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直径、钢筋间距检测;混凝土回弹强度检测、混凝土钻心取样强度检测等。

13.4.4 对部分材料和**不能检测的材料或项目DB65/T 4050.3-2018 停车场(库)车辆信息管理 第3部分:数据通信规则,将样品送外省具有国家检测试验室进行检测。

13.4.5 施工现场配备3 名试验员,做好现场取样和见证取样工作,为监理配合好各种见证检测试验。

§4 分项分部工地级土建、专业工长组织预验

§5 分项分部公司级专职检查员专检

§6 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分项分部检查验收

§7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及施工单位按照质量监督检验大纲共同进行基础、主体结构检查验收

§8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及施工单位共同对单位工程整体验收

§9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施工单位、安装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共同对机组整套启动前、启动后、168 小时试运行后、移交商业运行后(达标投产)整体验收

13.6.1 烟囱地基、基础、塔壁、内衬、积灰平台、附属设施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分项工程优良率90%。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工艺要求的程序施工,并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13.6.2 钢筋工程

严格审查钢材出厂合格证,做好原材料试验和焊接试验工作。绑扎前按配料单检查已加工钢筋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正确,如发现错配漏配的钢筋及时纠正和补配。绑扎完后检查预留钢筋、预埋铁件的位置及数量。砼振捣时要防止钢筋移位,特别是要防止塔壁主筋移位。浇注砼前要拉线核查主筋的位置,放置主筋保护层垫块。自检合格并请监理认可后再转下一道工序。

13.6.3 模板工程

支模前应向工人进行详细技术交底,严格按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施工。必要时先放样再大面积施工。支模时按全面必须检查模板内半径和外半径。合模前放置预埋管线、预埋铁件、预留插筋,办理预检、隐检手续。

施工前应做试配,施工中应严格执行配合比;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的添加要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计量要准确。振捣前对模板及其支撑和钢筋、预埋件等进行认真检查,振捣时要严格按规范的要求精心施工细致捣实。

13.6.5 教育职工提高质量意识;加强班组技术培训;坚持持证上岗。督促班组搞好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控制操作工序质量,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3.6.7 烟囱塔壁每5 节为1 个验收段,验评资料每5 节进行1 次评定。

安全体系网络建立和安全生产措施

1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规定成立以现场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生产委员会,组员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及班组安全员等组成,组成人员如下:

安委会主任: 项目经理

安委会副主任: 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工会主席

安委会成员: 部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

设备管理员、资料员、材料员

14.1.2 安全保证与安全监督体系示意图

安全监督职责: 安全保证职责:

根据《招标文件》、《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制订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如下:

☆ 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 重大机械和设备事故为零,

☆ 重大交通和火灾为零,

☆ 同一现场发生性质相同的事故为零,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 大面积传染病、突发性中毒事故为零。

☆ 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按电力建设安全评价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确保达到优良标准。

14.4.1 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施工现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制足够的安全员,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全面的监督、管理。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14.4.2 按照国家电力公司文件——关于下发《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电股生字[2001]137 号),每月编制危险点预测控制点,指导现场提前预防安全事故。

14.4.3 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本项目部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会议应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

14.4.5 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交底,加强安全检查。

14.4.6 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把施工用电、脚手架、三宝四口、吊车、井架、施工机具等方面的部颁评定标准,并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促进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14.4.7 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吊装工、电工、焊工、机械工、司机)必须进行安全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发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14.4.8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用的电闸箱及接地线和漏电保护装置,电闸箱要有专职电工定期检查,外人不得随便开放,并有防雨措施并加锁。

14.4.9 施工工长要做好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交底,并有书面交底卡,经双方签字认可后进行检查实施。

14.4.10 施工现场的人行通道、搅拌站,出入口等必须设防护棚,防止落物伤人。

14.4.11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操作人员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以防滑落。距地面3 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14.4.12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认真细致,不得嘻笑打闹,使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乱放,避免失手坠落伤人,严禁空中抛物。

14.4.13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必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4.4.14 施工现场必须要悬挂安全标语和按图标要求设置安全色标。

14.4.15 现场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大型工具和材料,保证现场畅通,做到文明施工。

14.4.16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14.4.17 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脚手架或钢筋绑在一起,各种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接地,并设漏电网保护装置和单一开关。遇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防止意外事故。

14.4.18 制订雨季施工措施,由专人与气象部门联系,注意天气预报,并作出大风大雨相应的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14.4.19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工地每周一检查,项目每月检查,集团公司季度检查,检查出事故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14.4.20 脚手架运输道及浇灌平台搭设后,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后作验收记录,搭设班组与使用班组双方签字认可。脚手架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kg。

14.4.21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衡,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中,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严禁酒后操作。6 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天气,禁止高空作业。在风雨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塔吊等,如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等现象应及时维修加固,有危险的应立即拆除。

14.4.22 砼输送泵支腿压力较大,应垫好方木。支设泵车时,应使泵车水平,待支腿油缸调平后锁好,防止泵车偏移造成翻车。泵车料斗注料最低位置应在搅拌轴以上,否则因空气涡流会将砼从料斗中吹出伤人。输送管内有压力时,其接头部分严禁拆卸。

14.4.23 加强现场消防保卫工作,消防道路畅通,消防栓标志明显。现场使用明火作业,必须按规定申请用火证,并加强管理,设专人负责,用火后立即熄灭。

14.4.24 在安装时多派安全监督员,防止高空坠物、高空坠落等现象发生。

14.4.25 工伤事故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处理,做到工伤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即未查明事故情况不放过,未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并按规定上报和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14.4.26 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每月向业主和监理上报“电力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使用“电建安C 表”。月报表应在次月5 日前报出,年报表应在次年1 月10 日前报出。

14.4.27 项目部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企业内部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14.4.28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技术部门应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在施工时派员监督。

14.4.30 项目部建立安全教育室,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4.5.1 烟囱危险点的预测与控制

14.5.1.1 交叉作业:由于工期和工序的需要,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交叉作业现象。施工时尽量打“时间差”或“空间差”,不能避免时,要设置硬防护隔离层,从事不同工种的作业人员要互相通气、相互关照,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4.5.1.2 高空落物:外脚手架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上料(吊运钢筋、运输模板、混凝土)时,派专人监护,在工作区域周围拉警戒线,上部操作人员使用的小型工具须加防坠绳,小型物件、料头要及时放入专用小桶内,要加强监护力度。

14.5.1.3 高处坠落:上人斜道、工作面两边设150mm 高的踢脚板,并在1.2 米高处设道防护栏杆,在工作面上施工人员必须将安全带挂在防护栏杆上。架子工搭架子时要随搭随铺设临时脚手板,并将脚手板绑扎在架子上,安全带要随走随挂,并要高挂低用。

14.5.1.4 触电伤害:临时用电要由电工装、拆,电线、电缆接头必须要有防水措施。电线、电缆严禁直接在金属上敷设。夜间照明使用草地灯。提电机、振捣棒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4.5.1.5 火灾事故:电焊工进行焊接作业时,周围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监护。乙炔瓶、氧气瓶要分类放置,并设置防晒装置,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焊、割作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派专人监督执行。

14.5.2 烟囱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4.5.2.1 凡是参加烟囱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符合高空作业要求。

14.5.2.2 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戴安全帽。

14.5.2.3 在距地面5 米处设置一道半永久性安全网;在操作平台的侧面、底面要设置安全网;外脚手架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

14.5.2.4 卷扬机提升架、人孔门、马道入口处搭设10 米长2.5 米宽3 米高的安全通道,顶部密铺脚手板或6mm 厚钢板,防止高空落物伤人。

14.5.2.5 卷扬机的垂直运输在工作前必须先试车,确无问题后再投入正式使用。

14.5.2.6 机械设备要定期检查,严禁带病作业,要按本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严格管理与使用。

14.5.2.7 脚手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搭设的上下斜道,要钉防滑条,设防护栏杆。

14.5.2.8 切实做好防火工作。现场的乙炔瓶、氧气瓶等易燃物品要分类堆放、集中管理,在仓库、木工车间、易燃物品等处设置灭火器、消防水源、消防砂等防火物品。

14.5.2.9 对于各种电器线路重新检查、维修,按安全用电的标准进行线路布置,严禁乱拉乱接。风、雨天过后,必须复查线路,防止电线短路,发生安全事故。

14.5.2.10 卷扬机在井架部位安装限位装置,预防过卷事故发生;人力驱动滑轮吊运钢筋时要绑紧、扎牢并注意周围作业人员的安全。

14.5.3.烟囱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14.5.3.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规定,做好安全交底、加强安全教育和检查。

14.5.3.2 施工现场实行区域负责制,对危险部位、地点悬挂有针对性的警告标示牌。

14.5.3.3 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防护规定,在施工前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

14.5.3.4 脚手架必须按措施规定搭设,搭设完毕后要经技术、安全等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使用。操作面要满铺脚手板,脚手板要用铁丝与脚手架绑扎牢固,外侧要设一道护身拦,立挂密目安全网本工程脚手架按图示要求搭设,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检查维修,非架子工不许擅自改动。

14.5.3.5“四口”防护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进入现场人员一律要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挂安全带、穿防滑鞋。

14.5.3.6 每节塔壁施工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并派专人进行监护,防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戒区。

14.5.3.7 配电箱采用铁皮焊制的防雨、防尘移动式电闸箱,按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分配电箱、开关箱设漏电保护器;各电闸箱内分别设置接零线,保护零端子。

14.5.3.8 施工现场要有岗位责任制。做到现场清洁,材料、构件码放整齐;怕潮、怕日晒雨淋的材料要有防潮和遮盖措施。

14.5.3.10 塔壁施工时必须沿烟囱外10M 处周圈搭设防护栏杆或拉警戒线,积灰平台以上塔壁施工时必须在烟囱周圈搭设安全网(抖网),并防止高空坠物。

14.5.3.11 在检修电动机械时必须有人监护,挂禁止合闸标示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14.5.3.12 所有的用电设备都要有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

14.5.3.13 电焊机施焊现场10 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瓶、木材等易燃、易爆物,焊接作业后要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和锁好电源配电箱,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间距必须大于5m。

14.5.3.14 在烟囱正北侧人孔处搭设安全防护通道,在安全防护通道入口处悬挂安全警示牌,施工人员必须由防护通道进入,严禁在通道外逗留休息,烟囱人孔处安装大门,并由专人看护,严防闲杂人员进入烟囱内部。

14.5.3.15 积灰平台作为筒身内部的防护层,积灰平台预留孔和电梯井之间空隙必须用木板封闭,其上定期清理,不能有坠落的物品;四个烟道口必须封闭严密。

14.5.3.16 操作室上应增设一层防护层(用脚手管搭设,其上满铺50mm 脚手板)。

14.5.3.17 调节配重上部导索绳松紧度2 个5 吨倒链的手拉链条在调整合适后必须用挂锁锁住,防止闲杂人员拉动。

14.5.3.18 如需在积灰平台和防护层上作业时,须项目部烟囱小组批准并且停止上部高空作业。

14.5.3.19 操作平台提升时,要听从统一指挥,挂钩要牢固。在提升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并通知有关人员。

14.5.3.20 摇头扒杆要专人指挥与操作,并按最大起重量(0.5T)进行起吊,严禁超载;吊物应设稳绳,其下不得站人。

14.5.3.22 吊人吊物应分开,不得人货混载。吊笼乘坐人数不得超过5 人,人员及物体不得伸出吊笼。

14.5.3.23 吊笼由专人操作,操作时不得与他人交谈,并观察监视器,如发现意外现象必须停机;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

14.5.3.24 吊笼所用的钢丝绳、导轮、滑轮、卡子、地锚均要按设计施工,并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护;卷扬机滚筒所留钢丝绳不得少于五圈,如发现卷扬机滚筒钢丝绳不规则时必须及时调节。

14.5.3.25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严禁将动力电源线直接捆扎在钢管上。施工高度超过60m 时,井架顶部应装设两盏红色航空警示灯,夜间必须运行。

14.5.3.26 操作平台上的避雷装置应经常检查,筒身避雷导线与井架连接要良好。

14.5.3.27 电梯井架、支撑、辐射梁、鼓圈、下悬拉索、应经常检查是否良好。

14.5.3.28 设备拆除时必须听从统一指挥,所用材料、工具应检验合格;操作人员必须挂安全带。

14.5.3.29 平台负荷试压、扒杆试吊、操作平台和井架拆除时要做专项书面交底或安排。

14.5.3.30 凡遇六级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应暂停作业,施工人员及时撤离现场。

14.5.3.31 耐酸砖要均匀堆放在操作架上,并不准超过三层。

14.5.3.32 胶泥搅拌人员和涂刷防腐涂料人员要戴防护面具或防毒口罩、风镜,并在上风头操作。

14.5.3.33 操作平台及电梯在使用前必须按设计进行安全效果试验,并经安全部门检查认可后方能使用。

14.5.3.34 限位器装置安设:电梯上部为两道,下部为一道;扒杆为一道。

14.5.3.35 地面必须设有电梯缓冲弹性装置。电梯在使用期间应每月进行一次满载安全效果试验,每天接班前进行一次安全效果试验。并检查卷扬机、钢丝绳、滑轮、安全抱闸等是否完好,每班应做好交底记录。

14.5.3.36 升模单元架(内外)均要求兜底挂设安全网和密目安全网,并及时清理网底杂物。

14.5.3.37 随升平台和积灰平台孔周围均设高度为1.3m 的钢管护栏和密目安全网。

14.5.3.38 地面设置21m 安全警戒区并搭设5.4m 宽的环形安全通道。

14.5.3.39 电梯入口处、卷扬机操作点等处挂设安全操作牌。

14.5.3.40 电梯、电气均须做好操作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14.5.3.41 为防止升模系统失稳,应控制升模时间,对塔壁砼的强度要求为、由上至下三节的强度应分别达到4MPa、9MPa、12MPa。

14.5.3.42 烟囱电梯卷扬机钢丝绳安全系数为14,型号为3/4′(16×9);导索钢丝绳安全系数为6,型号为3/4′(16×9)、扒杆钢丝绳安全系数为5,型号为3/8′(16×9);卷扬机钢丝绳、导索钢丝绳、扒杆钢丝绳、在安装前必须进行检验和鉴定,如果达不到电动提模系统原设计要求,必须更换新钢丝绳。

14.5.3.43 分别在电气控制室、施工平台上部、砌砖平台上设置灭火器,并对所有烟囱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让所有烟囱施工人员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火灾立即灭火保证安全。

14.5.3.44 烟囱电梯卷扬机处,砌筑卷扬机棚,防止卷扬机淋雨。卷扬机棚到烟囱部位周围均设高度为1.3m 的钢管护栏和密目安全网维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14.5.3.46 春季开工时,必须全面检查电动提模系统的所有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并进行试运行,经检查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使用。

现场设备、材料定置摆放且整洁有序,施工道路畅通无障碍。

安全设施完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率100%。

安全警示标志齐全规范。

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施工现场消灭“烟头、焊条头、钢筋头、板条头、砼渣、铁丝头”。

满足机组达标投产要求。

杜绝噪声、粉尘污染,不损坏林木、植被。

生活区及施工区做到卫生、干净、整洁。

15.3.2 文明施工保证组织

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工会主席

成 员: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试验员、

测量员、设备管理员、资料员、材料员

15.3.3 文明施工保证组织网络体系图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网络图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5.4.1 施工总平面的管理:

15.4.1.1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分总平面管理、生活区管理及各分项工程施工管理三个部分,场区文明施工包干分区到人并划出示意图,遵守省、市有关环卫、市容、文明施工的规定,贯彻执行公司颁布的《现场管理文明施工细则》。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文明素质。

15.4.1.2 加强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大型工具、钢模板堆放、管线布置和场内运输等工作的协调与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场区内的材料、设备、工具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划布置,并要求拉线打方、垛码整齐。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平面的管理,划分区段专人管理。凡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必须按平面布置图所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齐,不得任意堆放。

15.4.1.3 现场设专人打扫、清理,并定期检查、评比、奖罚,使现场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现场重要入口处悬挂出入制度、安全警示牌,场容场貌管理条例,工程简介等,教育施工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纪律。

15.4.1.4 施工现场的水准点、轴线控制点、、埋地电缆等设置醒目的标志,并加以保护。

15.4.1.5 现场施工用电必须统一规划布线,主要线路均设电缆埋地敷设,用电线路按三相五线制布置,用电机具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现场照明设施必须配置齐全,现场用电由专人管理,严禁私拉乱接。

15.4.1.6 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佩戴公司发放的统一的施工上岗证。

15.4.1.7 为美化现场环境, 所有施工围墙用粘土砖砌筑,双面抹灰刷蓝白相间涂料,顶压琉璃瓦,在墙上制作宣传标语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施工大门口处,安装五牌一图。

15.4.2 总平面文明施工管理

15.4.2.1 总平面管理设专职人员一名,主要负责整个工地现场的平面布置、道路畅通、材料堆放及环境卫生等。

15.4.2.2 在主要通道口,电气机械设备等处,设工地标牌和文明施工标牌,并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做好技术、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交底,防患于未然。

15.4.2.3 施工场区内场地必须平整,设有排水措施,场内不得有积水,道路保持畅通并形成环形通道,保证施工场地道路畅通。做好现场排水系统,控制污水排放,确保车轮干净,不将污染带入市政路面。

15.4.2.4 工地入口处设置明显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建设标牌,注明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工期要求和质量安全目标,以及项目组人员组成情况等。标牌的格式和内容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有关规定执行。

15.4.2.6 保持整个工地现场道路无积水,泥浆或灰尘。

15.4.2.7 保证工地现场机具、材料在总平面布置图中按指定地点设置与堆放,并保持整洁。

15.4.2.8 统一规划与布置工地现场用水、用电管线,所有增设管线都必须有合理的用途或依据。

15.4.2.10 加强现场防火工作,设置防火用具,生火前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管理,用完火后立即熄灭。

15.4.2.11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现场设置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质量保证的标语,并按国家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和施工管理标牌。教育施工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纪律。现场设专人打扫、清理,并定期检查、评比、奖罚,使现场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15.4.2.12 加强成品保护教育,增强成品保护意识,严禁在已排好的钢筋上和刚施工完毕的砼上或抹好的水泥砂浆面层上随便踩踏。同时严禁水电班组在墙上、楼板上乱凿洞的现象发生。

15.4.2.13 现场设置开水房,并设专人负责保持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

15.4.2.14 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机净、无故障,严格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控制,电闸箱、配电箱尺寸规格统一,做到专机、专箱、专人负责。

15.4.2.16 严禁野蛮施工,加强成品保护的教育工作,提高成品保护意识和尊重劳动成果的自觉性,严禁在已施工完的成品上乱刻、乱写、乱画。

15.4.2.18 施工现场邻近部分住宅等,必须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将浇筑砼等强噪音工作安排在合理的时间进行,避免影响住户、工作人员的正常休息和生活及办公,保证临近住户和办公人员的良好休息、生活、办公环境。对职工的业余活动加以约束,加强教育,避免与邻近单位职工发生冲突。我司与邻近单位加强联系,增进相互的了解与信任,在社会上增加我司信誉、树立我司良好的企业形象。

15.4.3 各作业面文明施工管理

15.4.3.1 严格执行奖罚合同,由各分项工程工长负责管理,各施工班组按施工区域挂牌作业,做到工完场清。

15.4.3.2 材料机械,严格按施工方案中划定的场所分类堆放设置,并按商标要求挂牌堆存。各工种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15.4.3.4 钢筋工程:钢筋绑扎完毕后,施工楼层上的所剩钢筋全部吊离施工楼层,不得堆放于预留洞口空位或外架上,施工现场结构钢筋不得随意切割处理,钢筋加工车间原材、成型钢材及废料均应分批挂牌、统一整齐堆放于规划地点。

15.4.3.5 砼工程:现场搅拌站砂、石、水泥均应分别堆放,搅拌站污水待沉淀后方能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混凝土搅拌完后对搅拌站及管道应及时清洗,砼养护采用塑料薄膜、草袋、洒水养护,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与业主和监理单位单位的配合

16.1.1 根据施工需要,提出施工图需要时间DB13/T 5323-2020标准下载,供业主参考,并向设计院催要施工图,保证合理施工进度,避免由于无图纸造成工期延误。

16.1.2 在图纸会审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计缺陷,选择好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减少施工困难,杜绝由于设计原因造成施工完后,业主不满意重新变更,增加投资。

16.1.3 所有工程联系事项全部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监理、设计院、其他施工单位,避免口头联系,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办事效率低。

16.1.4 提前向业主和监理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用汽和通讯线路等计划,让业主提前做好协调工作,保证正常施工。

16.2.1 在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下,编制土建与安装工程衔接与配合计划,土建和安装单位分别纳入各自的施工计划,并严格执行。

16.2.2 所有工程联系事项全部通过书面形式先通知监理,由监理协调。

16.2.3 现场根据工程需要或检修需要,需要停水和停电时,必须提前48 小时通知监理

16.2.4 各种验收提前以书面通知监理单位、业主、质量监督站、设计院等单位,保证工程按计划验收,避免拖延工期。

16.2.5 所有设备基础在安装设备前,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土建、安装单位进行验收移交,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设备安装结束需土建二次灌浆,由安装单位用书面函件通知土建,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土建、安装单位验收QB/T 1222-2022 普通陶器.pdf,土建在接到灌浆通知,并经三方验收认可后,24 小时内组织开始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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