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BZ-0219现浇框架结构混凝土浇筑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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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BZ-0219现浇框架结构混凝土浇筑施工工艺标准

混凝土自搅拌机卸出后,应及时运输到浇筑地点。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混凝土离析、水泥浆流失。如混凝土运到浇筑地点有离析现象时,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拌合。

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下表的规定。

注:掺用外加剂或采用快硬水泥拌硬水泥拌制混凝土时叠合梁受弯性能试验研究,应按试验确定。

泵送混凝土时必须保证混凝土泵连续工作,如果发生故障,停歇时间超过45min或混凝土出现离析现象,应立即用压力水或其他方法冲洗管内残留的混凝土。用水冲出的砼严禁用在永久建筑结构上。

3.2.4混凝土浇筑与振捣的一般要求

3.2.4.1、混凝土自吊斗口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m,浇筑高度如超过3m时必须采取措施,用串桶或溜管等。

3.2.4.2、浇筑混凝土时应分段分层连续进行,浇筑层高度应根据砼供应能力,一次浇筑方量,砼初凝时间,结构特点、钢筋疏密综合考虑决定,一般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

3.2.4.3、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均匀振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作用半径的1.5倍(一般为30~40cm)。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5~1Ocm,以使两层砼结合牢固。表面振动器(或称平板振动器)的移动间距,应保证振动器的平板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

3.2.4.4、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歇,其问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问歇的最长时间应按所用水泥品种、气温及混凝土凝结条件确定,一般超过2h应按施工缝处理。(当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小于2h时,则应当执行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3.2.4.5、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和插筋等有无移动、变形或堵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初凝前修正完好。

3.2.5柱的混凝土浇筑

3.2.5.1、柱浇筑前底部应先填5~10cm厚与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减石子砂浆,柱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振捣,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每层厚度不大于50cm,振捣棒不得触动钢筋和预埋件。

3.2.5.2、柱高在3m之内,可在柱顶直接下灰浇筑,超过3m时,应采取措施(用串桶)或在模板侧面开洞口安装斜溜槽分段浇筑。每段高度不得超过2m,每段混凝土浇筑后将模板洞封闭严实,并用箍箍牢。

3.2.5.3、柱子混凝土的分层厚度应当经过计算后确定,并且应当计算每层混凝土的浇筑量,用专制料斗容器称量,保证混凝土的分层准确,并用混凝土标尺杆计量每层混凝土的浇筑高度,混凝土振捣人员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设备,保证振捣人员能够看清混凝土的振捣情况。

3.2.5.4、柱子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毕,如需留施工缝时应留在主梁下面。无梁楼板应留在柱帽下面。在与梁板整体浇筑时,应在柱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使其初步沉实,再继续浇筑。

3.2.5.5、浇筑完后,应及时将伸出的搭接钢筋整理到位。

3.2.6梁、板混凝土浇筑

3.2.6.1、梁、板应同时浇筑,浇筑方法应由一端开始用“赶浆法”,即先浇筑梁,根据梁高分层浇筑成阶梯形,当达到板底位置时再与板的混凝土一起浇筑,随着阶梯形不断延伸,梁板混凝土浇筑连续向前进行。

3.2.6.2、和板连成整体高度大于1m的梁,允许单独浇筑,其施工缝应留在板底以下2~3mm处。浇捣时,浇筑与振捣必须紧密配合,第一层下料慢些,梁底充分振实后再下二层料,用“赶浆法”保持水泥浆沿梁底包裹石子向前推进,每层均应振实后再下料,梁底及梁帮部位要注意振实,振捣时不得触动钢筋及预埋件。

3.2.6.3、梁柱节点钢筋较密时,浇筑此处混凝土时宜用小粒径石子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浇筑,并用小直径振捣棒振捣。

3.2.6.4、浇筑板混凝土的虚铺厚度应略大于板厚,用平板振捣器垂直浇筑方向来回振捣,厚板可用插入式振捣器顺浇筑方向托拉振捣,并用铁插尺检查混凝土厚度,振捣完毕后用长木抹子抹平。施工缝处或有预埋件及插筋处用木抹子找平。浇筑板混凝土时不允许用振捣棒铺摊混凝土。

3.2.6.5、施工缝位置:宜沿次梁方向浇筑楼板,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施工缝的表面应与梁轴线或板面垂直,不得留斜搓。施工缝宜用木板或钢丝网挡牢。

3.2.6.6、施工缝处须待已浇筑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小于1.2MPa时,才允许继续浇筑。在继续浇筑混凝土前,施工缝混凝土表面应凿毛,剔除浮动石子和混凝土软弱层,并用水冲洗干净后,先浇一层同配比减石子砂浆,然后继续浇筑混凝土,应细致操作振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3.2.7剪力墙混凝土浇筑

3.2.7.1、如柱、墙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时,可以同时浇筑,反之宜先浇筑柱混凝土,预埋剪力墙锚固筋,待拆柱模后,再绑剪力墙钢筋、支模、浇筑混凝土。

3.2.7.2、剪力墙浇筑混凝土前,先在底部均匀浇筑5~1Ocm厚与墙体混凝土同配比减石子砂浆,并用铁锹入模,不应用料斗直接灌人模内。(该部分砂浆的用量也应当经过计算,使用容器计量)

3.2.7.3、浇筑墙体混凝土应连续进行,间隔时间不应超过2h,每层浇筑厚度按照规范的规定实施,因此必须预先安排好混凝土下料点位置和振捣器操作人员数量。

3.2.7.4、振捣棒移动间距应小于40cm,每一振点的延续时间以表面泛浆为度,为使上下层混凝土结合成整体,振捣器应插入下层混凝土5~1Ocm。振捣时注意钢筋密集及洞口部位,为防止出现漏振,须在洞口两侧同时振捣,下灰高度也要大体一致。大洞口的洞底模板应开口,并在此处浇筑振捣。

3.2.7.5、墙体砼浇筑高度应高出板底20~30mm。混凝土墙体浇筑完毕之后,将上口甩出的钢筋加以整理,用木抹子按标高线将墙上表面混凝土找平。

3.2.8楼梯混凝土浇筑

3.2.8.1、楼梯段混凝土自下而上浇筑,先振实底板混凝土,达到踏步位置时再与踏步混凝土一起浇捣,不断连续向上推进,并随时用木抹子(或塑料抹子)将踏步上表面抹平。

3.2.8.2、施工缝位置:楼梯混凝土宜连续浇筑完,多层楼梯的施工缝应留置在楼梯段1/3的部位。

3.2.9所有浇筑的混凝土楼板面应当扫毛,扫毛时应当顺一个方向扫,严禁随意扫毛,影响混凝土表面的观感。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h以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有足够的润湿状态,养护期一般不少于7昼夜。

3.2.11混凝土试块留置

3.2.11.1、按照规范规定的试块取样要求做标养试块的取样。

4.1砼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上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4)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1)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3)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5)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OO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注:A、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B、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4)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1)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②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③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④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⑤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A、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B、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问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c、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D、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4.3现浇结构外观尺寸偏差检验批

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2)现浇结构不应用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5.1要保证钢筋和垫块的位置正确,不得踩楼板、楼梯的弯起钢筋,不碰动预埋件和插筋。

5.2不用重物冲击模板,不在梁或楼梯踏步模板吊帮上蹬踩,应搭设跳板,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5.3已浇筑楼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混凝土要加以保护,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方准在面上进行操作及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

5.4冬期施工在已浇的楼板上覆盖时,要在铺的脚手板上操作,尽量不踏脚印。

6.1蜂窝:原因是混凝土一次下料过厚,振捣不实或漏振,模板有缝隙使水泥浆流失,钢筋较密而混凝土坍落度过小或石子过大,柱、墙根部模板有缝隙,以致混凝土中的砂浆从下部涌出而造成。

6.2露筋:原因是钢筋垫块位移、间距过大、漏放、钢筋紧贴模板、造成露筋,或梁、板底部振捣不实,也可能出现露筋。

6.3麻面:拆模过早或模板表面漏刷隔离剂或模板湿润不够,构件表面混凝土易粘附在模板上造成麻面脱皮。

6.4孔洞:原因是钢筋较密的部位混凝土被卡,未经振捣就继续浇筑上层混凝土。

6.5缝隙与夹渣层:施工缝处杂物清理不净或未浇底浆等原因,易造成缝隙、夹渣层。

6.6梁、柱连接处断面尺寸偏差过大,主要原因是柱接头模板刚度差或支此部位模板时未认真控制断面尺寸。

6.7现浇楼板面和楼梯踏步上表面平整度偏差太大:主要原因是混凝土浇筑后,表面不用抹子认真抹平。冬期施工在覆盖保温层时,上人过早或未垫板进行操作。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及进场复试报告。

7.4掺合料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试验报告。

7.5外加剂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

7.6混凝土试配记录。

7.7混凝土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7.8混凝土试块强度试压报告。

7.9混凝土强度统计评定表。

7.10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7.11混凝土施工日志(含冬期施工记录)。

8.1混凝土搅拌开始前,应对搅拌机及配套机械进行无负荷试运转,检查运转正常,运输道路畅通,然后方可开机工作。

8.2搅拌机运转时,严禁将锹、耙等工具伸入罐内,必须进罐扒混凝土时,要停机进行。工作完毕,应将拌筒清洗干净。搅拌机应有专用开关箱,并应装有漏电保护器,停机时应拉断电闸,下班时电闸箱应上锁。

8.3采用手推车运输混凝土时,不得争先抢道,装车不应过满;卸车时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或撒把,以防车把伤人。

8.4使用井架提升混凝土时,应设制动安全装置,升降应有明确信号,操作人员未离开提升台时,不得发升降信号。提升台内停放手推车要平稳,车把不得伸出台外,车轮前后应挡牢。

8.5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振动器进行试运转,振动器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振动器不能挂在钢筋上,湿手不能接触电源开关。

8.6混凝土运输、浇筑部位应有安全防护栏杆,操作平台。

8.7用电应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进行设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所有配电箱应外观完整、牢固、防雨、箱内无杂物;箱体应涂有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壳、机电设备接地应良好;停止使用时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8.8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缆线、导线、漏电保护器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漏电保护器要经常检查,动作灵敏,发现问题立即调换,闸刀熔丝要匹配。

8.9电动工具应符合有关规定,电源线、插头、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完好无损,维护和保管由专人负责。

8.10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8.1l机械进人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1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8.13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8.14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8.15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河北图集】J16J161:CT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建筑构造(带书签),应符合《建筑机械寒冷季节的使用》规定。

8.16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8.17应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规划,充分利用永久性的施工道路。路面及其余场地地面宜硬化。闲置场地宜绿化。

8.19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露天存放时宜严密苫盖,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8.20混凝土运送罐车每次出场应清理下料斗,防止混凝土遗洒。

8.2l现场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设置沉淀池。废水应排人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人城市排水设施。

8.22现场使用照明灯具宜用定向可拆除灯罩型DB34/T 3705-2020 斜拉桥钢绞线拉索减振设计指南.pdf,使用时应防止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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