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道路工程安全生产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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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道路工程安全生产施工方案

5、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伤亡事故,凡在劳动过程中,或虽不在劳动过程中,但与企业设备有关的,都应报告统计。

6、职工负伤后,在30天以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死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进行补报和统计。

7、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受伤、死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的调查,确认系本人疾病造成的JBT 13838-2020 电除尘用高压脉冲电源.pdf,则不按因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

8、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凡独立核算的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分包单位负责报告和统计;不是独立核算的分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报告和统计。

第二十一章、施工现场的防火

第二十三章、施工现场防火管理

  一 、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工地具体情况制定。

二 、 本制度旨在加强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工地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一、  项目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工程的防火责任人由项目经理担任,各施工班组防火责任人由各施工班组长担任。

三、  项目部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一、  项目部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二、 项目部防火责任人和各施工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工程的防火安全负责。

三、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处理本项目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项目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四节、 防火安全措施

一、  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四、  工地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等,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五、  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六、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应按规定由动火人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工地专职安全员(防火员)提出意见,经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项目部提出意见,经公司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安委会主管审批;三级动火由分公司安委会提出意见,经总公司安委会审核后,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

七、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一、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二、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视其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三、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章、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本着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本公司现状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部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的安全大检查:

二、项目部应每月根据自己的施工现场、驻地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各作业班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每旬检查一次的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难于治理的应及时上报。

四、项目部在机械设备进场时应加强检查验收力度,以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五、项目部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发生问题的施工班组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为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项目部对各专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除了进行经常性检查外,并定期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安排在月末进行,检查结果于次月初公布。

七、项目部对各专业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每旬一次检查及不定期经常性的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八、各班组进行周检查,着重检查有无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交底内容进行施工。

第四条:个人进行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九、安全检查内容

2、重要项目的检查,各对应专业班组在基坑支护、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物料提升机安装和各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经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专职安全员的检查验收,再经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准移交使用,并办理改签证手续,确保安全责任。

第六条: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处理

1、安全检查中查出中的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给责任人,引起整改人员重视。对有即发生事危险的隐患,安全员应责令停工,被检查班组必须立即整改。

2、对于班组长违章指挥的作业行为,工地专职安全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对性质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及罚款。

3、被检查的班组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4、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项目部,由工地专职安全员复查,经复查验收认定隐患消除后,此事方为结束。

第二十四章、工伤事故统计管理

为及时准确地搞好事故统计,提供科学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现就职(民)工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审批事宜,做如下规定:

3.劳动保险福利机构(工会),根据安全机构签署的审批意见,受理工伤鉴定或评定伤残事宜,否则,不予办理。

第二十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1、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等,要经常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法制教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业教训教育。

2、要经常组织职工、临时工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技术的培训。

3、对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外包工或其他从未进行施工的人员,应实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在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后,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操作。

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和主要内容: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本企业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④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反吸取的教训。

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①本工地安全施工情况及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基本知识。

②本工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专业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④防护用品及防护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三)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4、抓好普及安全、防尘、防毒知识教育,公司的三级教育和特殊作业的安全培训,是初级安全教育的开端,更重要的是生产实际中经常不断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如班组每日的班前会教育,每周的安全活动教育,安全生产参观教育,事故现场会议教育,违章人员学习班教育等。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知识、防尘知识、防毒知识教育是普及安全教育的重要一环。

5、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咱的安全技术教育,使工人掌握新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新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后才能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检。

6、对特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检。

第二十六章、企业安全管理目标

1、坚决杜绝死亡及重大伤亡事故。

2、月轻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

3、确保在建工程全部安全达标并且优良率达60%以上。

4、力争年年创区、市、省安全先进单位。

第二十七、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㈠、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和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决定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下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分解管理。

1、杜绝和消灭重大伤亡、重大设备毁损、火灾事故。负伤月频率控制在1‰以内,年频率控制在12‰以内。

4、按新部颁标准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1、项目部要深入开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努力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

2、要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检查和研究解决本工地生产管理中的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明确责任,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工地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和认真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把安全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贯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同时,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地抓好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落实工作。

4、要依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武器,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杜绝各类违章违规为。

5、工地要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增强安全监督管理手段,认真开展建筑安全规范化、标准化、达标化。

7、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努力使施工现场能够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做到场容场貌文明整洁,“五小”设施齐全、卫生,作业面和现场周边围档严密,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强化施工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工地要针对本工地多发性事故的状况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治理。

1、工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要经常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公司将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3、工地对本责任状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司将每月组织考评一次。做的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因责任制贯彻不严,没有认真落实而酿成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㈡、各个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

第二十八章、建立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项目部在施工经营活动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的。

6.一年中未发生死亡、重伤等安全事故的。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科室及班组,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项目部,处以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章、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一节 、  总    则

第2条  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企业、集体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第3条  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4条  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5条  本规定适用于修造、基建、和多种经营的各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节、   奖    励

第6条  总公司生产、基建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登中国建设报,表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奖励公司在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第7条  分公司内生产、基建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登城乡建设报,表彰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分管副经理;奖励分公司在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第8条  项目部全年施工无死亡事故,并且未发生其他重大事故,登市建设通讯报表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第9条  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安全生产成绩优异,无特大、重大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无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交通事故;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可获表彰和奖励。

第10条  项目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无死亡、无重大负伤等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绩优异的,可获表彰和奖励。

第三节、   处    罚

第11条  对工地发生特大事故或后果极为严重经认定后的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做以下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待岗1年处分或开除处分。

3.对事故所在工地项目经理给予停止2年投标工程处分。

4.公司分管安全副职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损失或影响重大的,分管副职应引咎辞职。

  第三十章、安全奖罚制度

为提高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

项目部实行月度检查评比与季度检查评比相结合的评比制度。

1、月度安全检查评比:

⑵单项得分在69分以下者,每项罚金50元,得零分者每项罚金100元。

2、季度安全检查评比:

⑴班组连续3个月安全达标项目部奖给1000元。

⑵班组连续3个月安全不达标项目部给予处罚2000元。

第二条:凡经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程综合评分在80分(优良)以上的给予班组总奖励2000元;返之,得分在69分(不合格)以下的则给予处罚3000元。

第三条:凡经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单位工程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的项目部给予班组总奖励2000元;返之,得分在80分以下的给予班组总处罚3000元。

第四条: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班组或施工管理人员,给予个人奖励300元。

⑴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或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

⑵在建筑安全科学研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生产或者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的。

⑶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者在重大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六条:专项工程安全凡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时,被处予罚款处理,其金额概由承包者负责。除此之外,项目部还要按被罚金额的2倍给予罚款。

第七条:工地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发给安全隐患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经公司专职安全员检查,每发现一条罚款200元,如造成安全事故者,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第八条: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处罚。

1、生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穿拖鞋、塑料硬底鞋、高跟鞋等若发现一项一次罚当事人20元。

2、凡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无证开机,不服从指令劝告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4、在临时工棚、宿舍内严禁使用“三炉”,除没收外,罚当事人50人,管理人员100元。

5、现场发生火警尚未酿成火灾或损失轻微(500元以下)者罚当事人200元,并通报批评。

第九条:奖罚手续的办理:月度评比后,由工地专职安全员公布检查评比结果的同时,开具奖励或罚款通知单,并按通知办理奖罚手续。罚金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并上缴财务部,罚金(罚款)纳入奖励金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条: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不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生产,不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用品,对工地有关通知视而不见,不在期限内整改的,而导致发生(含人身安全、财产产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者承担,情节严重者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职工,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即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坏现场,隐满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

7、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8、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造、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暂停作业、限期不准承包分项工程或者给予辞退。

第三十一章、职工劳保用品发放与管理

1.凡属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起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者则予配发;否则,不发。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1.劳保用品的采购可由项目部负责统一采购供应。

3.安全部门负责做劳保用品计划,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劳资、工会、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5.支援外地的施工人员。可按当地规定标准供给或借给,用后收回。

6.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在半年以上者,个人用品应根据实际有的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半年以上者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7.参加各类政治、业务、技术、文化、学习的职工,可按其时间长短,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

9.代培、代训、送外或实习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原单位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

10.职工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单位继续使用,并由调出单位办理调拨手续。调出总公司,劳保用品一律收回。职工变更工种时,应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2.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带)、防毒口罩、漏电保安器、绝缘用品等,须建立健全检验制度,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13.本办法自领取工程安全监督书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工程安全措施费提取和计划:

工程总造价为 993.8694万元,按公司制度规定应提取安全措施费3%,即 29.8 万元人民币。

第三十二章、安全教育内容

⑴、工人进场公司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1、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是: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思想。

2、安全生产的原则是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是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3、必须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工地守则”及“文明施工守则”。

4、建筑企业,根据历年来工伤事故统计:高处坠落约占40~50%,物体打击约占20%,触电伤亡约占20%,机械伤害约占10~20%,坍塌事故约占5~10%,因此,预防以上几类事故的产生,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筑工人的工伤事故率。

5、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6、企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承包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一心一意搞好安全。

8、施工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予以拒绝施工,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临边和陡坡进行施工时必须系上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体,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0、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吊盘上下。

11、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禁示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2、建筑业属于高空作业,如班组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性工人时,严禁招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年龄未满16周岁的儿童从事建筑生产的人员。

13、在工棚(包括木制品生产车间)吸烟时,应该将烟火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里,不要随地乱丢,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电灯泡距离可燃物应大于30cm。

14、如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

①切断电源,如拉下闸刀、保险丝等;②用木棍挑开电源;③站在干木板或木凳上拉开触电者的干衣服,使其脱离电源,万一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棍、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源;或用干燥木板、干胶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15、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悬挂灭火器,工地一旦发生火灾,无论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原因、地点,并要派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

16、发生火灾时,现场所有人员都要积极扑救火势,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17、如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和主管部门,不得瞒报和谎服。

18、发生伤亡事故后,因抢救人员的需要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绘制现场简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拍照。

⑵、工人进场项目部二级安全教育内容

1、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点是一个露天的、多工种的立体交叉作业环境,临时设施多、作业环境多变、人机流动性大的生产场所。因此,存在着多种不安全因素,是事故多发的作业场所。

2、应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工地守则”、“现场文明施工条例”。

3、努力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防护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正安全工作的意见,从而使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4、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体。

7、建筑业属于高空作业,生产班组如果工作需要招用临时性工人的话,严禁招用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高度近视眼等不宜在建筑行业劳动的人员。

8、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9、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升降机;升降机的吊篮严禁乘人上、下。

11、施工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班组有权拒绝施工,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

1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爱护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牌等,未经工地安全员同意不得随便拆除和随意挪动。

13、在工棚(包括木制品车间)吸烟时,应将烟火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里,不得随地乱丢;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照明灯泡距离可燃物应大于30cm。

14、拆除升降机、竹架和倾倒土头杂物,必须有专人监护。

15、防止触电事故发生,要做到:①非电工、机械人员,不要乱动电和机械设备;②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③不要把衣服和杂物挂在可能触电的物体上。

16、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架的防护栏杆,严禁坐人和挤压。

T/CECS 639-2019标准下载⑶、工人进场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各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另详。

第三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市政道路施工对安全要求比其它一般项目工程安全等级更高DB51/T 2149.7-2016 竹原纤维试验方法 第7部分:残胶率试验方法.pdf,因此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着重对以下几个安全方面进行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组员:项目付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各施工队长  技术员  试验员 设备材料人员 值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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