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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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负责对管理和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过好“安全日”活动。

(5)对爆炸物品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对发生的丢失、被盗、爆炸事故,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要经常了解接触爆炸物品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适合做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按规定调换。

DL/T 1856-2018 核级阴离子交换树脂中氯型、碳酸型、硫酸型基团含量的测定方法 (1)熟悉爆破器材名称、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并懂得不同种类的爆炸物品的特殊要求、安全规定和处理方法。

(2)负责对防雷、用电、用水、消防的安全检查。

(3)根据设计施工图和实际情况负责划定爆破现场危险区,参加制定安全措施,检查警戒情况。

(7)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有重大隐患者,有权立即停止生产爆破作业。

(8)组织对事故调查并做书面报告。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熟记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并能熟练的操作使用。

(3)凭专职安全员的批条所领取的当日爆破器材,必须立即装填完毕,不准中途搁置,不准他人替代。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在装药完毕后,凭现场专职安全员和工区安全员在退料单签字将剩余的爆破物品退回保管员。

(4)严格按照爆破物品的安全技术规定作业,按图纸实施爆破施工。

(7)及时标志和处理瞎炮、残炮。

(8)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炸物品认真进行校核,作好当日爆破情况记录,及时向现场专职安全员汇报,并作好次日使用爆炸物品计划。

(1)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将所运输的爆炸物品安全无误的运到目的地。

(2)运输过程中提高警惕,保卫好爆炸物品,严防丢失和被盗。

(3)装卸时,必须做好安全警惕工作,防止被盗和爆炸事故发生。

(4)督促司机安全行车,防止事故发生。

(5)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普及,懂得爆炸物品的性能、特点及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

(1)负责车辆的安全行驶。

(2)出车前检查车辆的完好性,不准驾驶病车运输爆炸物品。

(3)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装载有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市、镇、交通要道、桥梁、隧道、重要建筑设施、输变电线路附近。

(4)不能将爆炸物品与其他物品和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车运输,不能客货混装。

(5)通过其他城镇前,应经过当地公安机关批准方准进入市区,出入市区时,必须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1)应知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形状和安全规定。

(2)领料履行登记、签名制度。

(3)凭专职专职安全员批条,按品种数量到仓库领取,用剩的要当天退回仓库,不准存放在仓库外的任何地方过夜。

(一)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必须执行GB3608-83标准,在作业基准面二米以上(含二米)均称高空作业。高处作业级别分为:作业高度二米至五米为一级高处作业;五米至十五米为二级高处作业;十五米至三十米为三级高处作业;三十米以上的为特级高处作业。

1、根据《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属安全规定中的重要部分。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挂安全网,在登作业前对安全带要进行检查,带与环是否牢固。

3、高空作业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测量人员)必须穿好防滑鞋,严禁穿皮鞋或硬底、高跟鞋上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勒令其改正,不改正不准作业,其延误时间作旷工处理。

4、搭设脚步手架前,技术人员应提供经验算后的图纸,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搭好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应立即整改,确保架子自身稳定、可靠。

5、搭设脚手架时,操作人员应预先搭好脚手板至能正常操作,否则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值班员有权停止其作业至符合要求为止。不听劝阻者,将视情况从重处罚。

6、脚手架上不准堆放零星扣件、卡子、螺丝、螺帽、电焊条、水泥垫块、短钢筋、废铁角等杂物,应用箩筐等用具规范装用至安全地带。否则一经发现,本着谁放谁负责,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发现一件罚款5元。

7、脚手架上走道脚手板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跳板,每块厚度不少于5公分,不符合规定的脚手板严禁使用,并不准撬头,脚手板之间连接应牢固,周围挂好安全网,不能去的地方挂好明显止步的标志牌。

8、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搭设平台、栈桥进行作业,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平台、栈桥所承受的荷载、整体稳定性要符合设计要求。平台周围和栈桥两侧要设置安全防护栏杆,要牢固可靠,不准任意拆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80厘米,不准任意翻越栏杆,如施工生产需要,在栏杆以外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9、平台、栈桥安全设施和防护设施完成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许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11、高处作业时,需要的施工生产材料、机具等,必须使用起升

架、起重机吊运,不抬重物登高,登高作业人员所使用的工索具,应放好及临时固定预防掉下伤人。

12、登高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思想集中,不准开玩笑、互相追越。舷外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指派专人监护,以防坠落危险。

13、如有雷电、暴雨、六级以上大风时,均不应登高作业。如有霜雪,必须打扫干净;如有冰冻,必须铺设麻袋、草袋等防滑物,视认为安全时,才能进行登高作业。

14、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神经失常等病症者;怀孕女职工、酗酒者,均不应登高作业。

(2)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3)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4)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5)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

(6)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7)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8)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9)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10)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13、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14、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

15、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16、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17、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18、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19、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20、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其他作业。

(6)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7)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21、对于裸露爆破、浅眼爆破、深孔爆破、水下爆破等各种爆破作业的盲炮,要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但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25、电雷管使用前,应在单独房间里(不超过六个月的野外流动爆破作业允许在室外安全地点)用专用爆破仪表逐个检测每次爆破所用的电雷管的电阻值。电阻值应符合产品证书的规定。

26、用于同一爆破网路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产品,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3Ω,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8Ω。

27、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路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29、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禁止采用普通电雷管。

(三)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作好如下准备工作:

1、保持油池中润滑油在标尺范围内,并检查注油器内的油量不应低于刻度线值。油尺及注油器所用润滑油的牌号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2、检查各运动部位是否灵活,各联接部位是否紧固,润滑系统是否正常,电机及电器控制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3、检查防护装置及安全附件是否完好齐全。

4、检查排气管路是否畅通。

5、接通水源,打开各进水阀,使冷却水畅通。

二、长期停用后首次起动前,必须盘车检查,注意有无撞击、卡住或响声异常等现象。新装机械必须按说明书规定进行试车。

三、机械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待空载运转情况正常后,再逐步使空气压缩机进入负荷运转。

四、正常运转后,应经常注意各种仪表读数,并随时予以调整,主要数据范围如下:

1、润滑油压力应在0.1~0.3MPa,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0.1MPa。

2、Ⅰ级排气压力为0.18~0.2MPa,不得低于0.16MPa ;Ⅱ级排气压力为0.8MPa,不得超过0.84MPa。高压空气压缩机排气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值。

3、风冷空气压缩机排气温度低于180℃;水冷应低于160℃。

4、机体内油温不得超过60℃。

5、冷却水流量应均匀,不得有间歇性流动或冒气泡现象。冷却水温度应低于40℃。

五、工作中还应检查下列情况:

1、电动机温度是否正常,各电表读数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2、各机件运行声音是否正常。

3、吸气阀盖是否发热,阀的声音是否正常。

4、各种安全防护设备是否可靠。

六、每工作二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储风桶内油水每班排放一次。

七、空气压缩机在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并予以排除。

1、润滑油终断或冷却水终断。

2、水温突然升高或下降。

3、排气压力突然升高,安全阀失灵。

4、负荷突然超出正常值。

6、电动机或电器设备等出现异常。

八、正常停车时应先卸去负荷然后关闭发动机。

九、停车后关闭冷却水进水阀门。冬季低温时须放尽气缸套、各级冷却器、油水分离器以及贮风筒内的存水,以免发生冻裂事故。

十、如因电源终断停车时,应使电动机恢复启动位置,以防恢复供电,由于启动控制器无动作而造成事故。

十一、以电动机为动力的空气压缩机,其电动机部分的操作须遵照电动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以内燃机为动力的空气压缩机,其动力部分的操作须遵照内燃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空气压缩机停机10 日以上时,应向各摩擦面注以充分的润滑油。停机一个月以上作长期封存时,除放出各处油水,拆除所有进、排气阀并吹干净外,还应擦净气缸镜面、活塞顶面,曲轴表面以及所有非配合表面,并进行油封,油封后用盖盖好,以防潮气、灰尘浸入。

十四、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在每次拖行前,应仔细检查走行装置是否完好、紧固。拖行速度一般不超过20 公里/小时。

十五、空气压缩机所设贮气罐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符合有关压缩空气贮气罐安全技术的要求。

十六、空气压缩机的空气滤清器须经常清洗,保持畅通,以减少不必要的动力损失。

十七、空气压缩机若用于喷砂除锈等灰尘较大的工作时,应使机械与喷砂场地保持一定距离,并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四)潜孔钻机操作规程

(1)运转人员须经技术训练,了解本机的结构原理和工作性能,熟知本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单独操作。 (2)运转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女同志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3)放炮时应将设备撤退到安全距离以外,并加以掩盖保护;放炮后应进行全面检查。 (4)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冰冻时,不准上滑架。如确实需要,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乘坐回转机构上、下滑架。 (5)如较长时间停机,应将冲击器提出孔外,以免孔口塌方阻卡钻具。 (6)孔口有人工作时,禁止向冲击器送风。拆装钻头时,应关闭回转、提升机构,以防伤人。 (7)传动部位的清扫、注油、修理等工作,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8)应经常检查风管接头是否固紧,以防脱节伤人。供风系统的检修工作必须在停风后进行。 (9)起落滑架时,不许在滑架下停留、通行。 (10)不得将电缆泡在水中或搁置在金属物上,车辆越过电缆,应用木板隔离保护,防止电缆受损漏电。收放或移动电缆,应戴绝缘手套。 (11)进行钻孔作业时,停机面应平坦,当在倾斜地面上工作时,履带板下方应用楔形块塞紧。禁止在斜坡上进行横向作业。 (12)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如照明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切断工作电源,待修复后方可继续工作。 2、开机前的准备 (1)对钻机各部位进行全面检查

①滑架各部焊缝无开裂,各连接螺丝无松动现象,拉紧装置的各拉杆连接可靠。 ②回转机构的滑道间隙适中,滑板螺丝无松动,齿轮传动灵活,钻杆接头、轴承压盖和空心主轴的连接牢固可靠。 ③提升推进机构钢丝绳缠绕平整不紊,松紧适当,制动器工作可靠。 ④行走机构的传动皮带、链条、履带板松紧适宜,离合器操作灵活,滑架起落机构的传动齿轮处在脱开位置。 ⑤钻杆接头无开焊、滑扣现象。冲击器、钎头完好。合金柱(片)无脱焊、碎裂、掉粒等现象。钻杆、冲击器、钻头连接可靠。 ⑥各操作机构处在停止位置,仪表指针处在零位。 ⑦电缆及其它电气元件绝缘可靠。 (2)对各润滑部位加注足够的润滑油、脂。 (3)接通电源、电压变动范围应不超过额定值的-5~+10% (4)接好风管,风压应达到5~6公斤/厘米2。管路无泄漏现象。 (5)在进行湿式作业时,同时接好水管,其压力应等于或大于风压。管路无渗漏现象。 (6)安全用具、工具、易损部件和辅助材料准备齐全。 (7)按孔位设计要求,使滑架方位角度正确,机身平稳,可靠。 3、凿岩操作 (1)对位 ①孔位偏差一般不得超过0.2米,如遇特殊情况,最大不得超过0.4米。孔间和排距、方位角度尽量一致。 ②切断行走电机电源。 ③ 接通工作系统电源。 ④将电器操作台主令开关扳到手动位置。 ⑤钻具稍稍提起,取出钎托上的卡扳子。 ⑥缓慢放下钻具,至钎头距地面约30毫米时停止, ⑦安装好捕尘罩。 (2)开孔、钻进 ①开动抽风机。 ②开动回转机构。 ③将冲击器操纵阀扳到半开位置。 ④接通提升推进机构下降按钮,下放钻具。当钎头触及岩石时,冲击器便开始工作,进行开孔。如发生卡钻或偏斜,应即提起钻具;重复上述程序,直至冲击器开始正常钻进为止。 ⑤根据岩石的情况,将冲击器操纵阀全部打开或扳到合适开度的位置。 ⑥停止下放钻具,将主令开关扳到自动位置,推压操纵阀手把扳到调压位置,进行调压凿岩。 ⑦如遇岩石松软或较为破碎时,应向孔内装入黄泥进行护壁。    (3)正常钻进时的注意事项 ①各电动机应无异响,温升正常。 ②中齿轮啮合正常,运行时无杂音。 ③根据孔底岩石情况和电流表读数,随时调节钻具轴压,避免回转机过载。当电流超过额定值时,应立即提出钻具,检查处理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④滑架摆动严重时,应减少轴压。 ⑤当气压低于4 公斤/厘米2时应停止钻孔。 ⑥提升推进机构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无桥压现象,绳头牢固。要随时注意调整钢丝绳的松紧程度。 ⑦发生卡钻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不得强行提升钻杆。如遇较厚夹层或孔内出水时,要先提钻、后停风,以免堵塞冲击器。 ⑧遇风压突然降低,冲击器不响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⑨推压气缸架的限位开关应[经常保持灵活有效,以免发生过载或拉断钢丝绳等事故。 ⑩要及时排碴。遇松软或破碎岩层时,尤应增加提钻和排碴次数。     (4)接副钻杆 ①当主钻杆进入孔内,回转机构到达滑架下端终点时,应停止钻进。 ②反复提升钻具(约1米左右),吹净孔底岩粉后,停止供风,再停抽风机。 ③下降钻具,使主钻杆上部扳子口位于钎托上方约30~40毫米的地方,义扳子插入。 ④点动回转机构的反转起动按钮,使回转机构反转90度,主钻杆与回转机构脱开,被架在钎托上。 ⑤提升回转机构,使钻杆接头稍高于副钻杆的上端。 ⑥将送杆器操纵手柄转至“Ⅰ”位(即工作位置),注意副钻杆送至滑架中心。 ⑦缓慢下降回转机构,使钻杆接头插入副钻杆插座,正转回转机构,使副钻杆与回转机构完全接合。 ⑧扳起托杆器,托住副钻杆,稍提回转机构,将副钻杆插头从下送杆器托环中提出,再将送杆器的操纵手柄转至“Ⅱ”位,使逆止器退出。 ⑨将送杆器操纵手柄至“Ⅲ”位,使上、下送杆器退出,然后再将手柄扳至“0”位。 ⑩下降副钻杆,使副钻杆插头插入主钻杆插座,正转回转机构,使主、副钻杆完全接合。 稍提钻具,取下扳子,放下托杆器,清理捕尘罩。 开动抽风机及回转机构,半开冲击器操纵阀。 调节轴压,继续正常工作。 (5)卸副钻杆 ①当孔深达到设计要求后,将钻具提升1米左右,吹净孔底岩粉后,停止供风。 ②下放钻具,检查孔底岩粉积存情况,其允许积存高度,不得超过300毫米。 ③提升并回转钻具,当主钻杆上部扳子口稍过钎托时,停止提升推进机构、回转机构和抽风机。 ④主钻杆上部扳子口和副钻杆下部扳子口各插入一把扳子,用人工将主钻杆正转90度(同时固持副钻杆),使主、副钻杆脱离(此时应注意回转机构与副钻杆不得脱开,以免造成倒杆事故),主钻杆落下,架在钎托上。 ⑤扳起托杆器,托住副钻杆,将副钻杆提至稍高于送杆器托环的位置。 ⑥将送杆器操纵手柄至“Ⅰ”位,使送杆器送滑架中心。 ⑦下降副钻杆,使插头插入送杆器托环,检查逆止器是否落入逆止销孔。 ⑧反转回转机构90度,使副钻杆与回转机构脱开。 ⑨将送杆器的操纵手柄扳到“Ⅲ”位,退出副钻杆。再把手柄扳至“0”位。 ⑩下降回转机构,与主钻杆接合,稍稍提升,取下扳子,将钻具提出孔口至停放位置。 (6)停机 ①将主令开关扳到手动位置,提升钻具。 ②当冲击器提升到距孔口1米左右时,停止供风,以防吹塌孔口。 ③停回转机构、停通风机。 ④切断电源。关闭风、水管路。 4、行走 (1)行走前的准备 ① 行走机构各部传动机构及制动器灵活可靠,履带板、履带销连接完好。 ②查看线路,排除故障,路面宽度不应小于3.5米,弯道半径不应小于4米。最大爬行坡度不得超过20度。 ③行走距离超过300米或横跨道路上空的障碍物有碍通行时,应放平滑架。

④检查起落滑架滑动齿轮的坚固情况。滑动齿轮不得与蜗轮减速机啮合。 ⑤在未放平滑架而作较长距离行走时,应拆掉风管、水管。钻头球面离地应不小于300毫米,冲击器应用卡瓦固持。 ⑥行走时要有专人指挥,做好上、下联络,车后人员应拉好电缆和风、水管路。 (2)行走操作 ①合上行走电源开关,接通行走按钮,起动行走电机。 ②拉紧行走操纵手柄,离合器接合,开始行走。 ③转向应缓慢进行,不可过急。向左转推回左操纵手柄,向右转推回右操纵手柄。 ④在松软路面作大角度转向时,应铺垫木板,以免陷车或脱轨;转向困难时,不可强行硬扭。 ⑤行走改变方向时(由前进改为后退)必须先按停车按钮,待电机完全停止后,再进行反向起动。 ⑥到达预定地点后,如较长时停放,应切断行走电源。 5、滑架起落 (1)滑架起升 ①站稳车体,使尾部稍高。 ②检查各部传动、钢丝绳缠绕及绳卡的坚固情况。 ③检查主、副钻杆及冲击器是否固牢。 ④接通滑架起落机构动力,固紧滑动齿轮。 ⑤接通行走电机正转按钮,起动滑架起落机构,待滑架升至适当位置时,按停止按钮,使滑架暂停起升,接好拉杆和联接螺栓。 ⑥再次起动(正转)滑架起落机构,待滑架升至所需角度时,停机,穿销,固定拉杆。 ⑦脱开滑架起落机构动力,固紧滑动齿轮。 ⑧装接钻具和其它附件。 (2)滑架降落 ①站稳车体,使前部适当仰起。 ②检查传动部位,钢丝绳缠绕及绳卡坚固情况。 ③将主钻杆落在钎托上,用卡瓦固持冲击器,检查副钻杆在送杆上是否牢靠,必要时可用绳索拴住。 ④接通滑架起落机构动力,固紧滑动齿轮。 ⑤卸下滑架下部拉杆销轴和联接螺栓。 ⑥接通行走电机反转按钮,滑架起落机构反向转动,滑架慢慢降落,当滑架下降到40度时停机。此时,靠滑架的惯性自重自行下落(或点动按钮),待滑架到达适当位置后,拆掉上部拉杆销轴,卸下拉杆,再次反转滑架起落机构,直至滑架平稳放妥为止。 ⑦脱开滑架起落机构动力,固紧滑动齿轮。 6日常保养 ⑴按润滑周期表规定,及时对各部位加注润滑油、脂。更换或处理损坏的油嘴和堵塞的油孔。 ⑵检查并紧固绳卡,钢丝绳每节距内断丝超过7%时应更换。 ⑶检查并紧固各部联接螺栓。 ⑷发现漏风、漏水应及时更换密封圈或紧固管路接头。 ⑸检查或调整行走电机传动皮带和行走链条的松紧程度。 ⑹检查或调整履带松紧度,其松紧度在两托轮之间应下垂30~50毫米。 ⑺检查回转机构上下滑动是否灵活,滑板间隙应保持在4~10毫米。 ⑻检查或调整卷扬机构的抱闸间隙,动作应灵活可靠。 ⑼检查或调整行走离合器的间隙,应达到操作轻松,动作灵活、有效。 ⑽检查各仪表指针在停止状态时是否处在“0”位。 ⑾及时处理绝缘破损的电缆。 ⑿更换磨损过度的钻杆和钻进不力的冲击器、钻头。 ⒀清扫岩粉,保持全机整洁。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项目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组织实施。

3、安全交底必须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现场监理三方在场、三方签字确认,安全部门留一份作为安全资料存档。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三)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和保养维修制度

1、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

(1)机械设备各项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2)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3)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4)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5)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2、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理。

(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维修记录必须完整。

(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项目部大检查必要进行工区评比,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项目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

6、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7、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8、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项目部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安全例会根据施工进度的实际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任务;各工区根据项目部安全例会精神,结合工区的实际,相应的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好安全生产。

(七)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维护项目部全体员工及财产安全,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安全施工措施费:确保施工安全生产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挪作它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按不低于投标总造价的1%提取,不列入工程造价,统一由项目部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单独立项,由项目部安全部门提供使用计划进行审批使用。

2、安全生产措施费的适用范围:安全资料的编制(包括报刊、宣传图册、标语等)、安全培训及教育、安全用电(包括标准配电系统、电器保护装置等)、“三宝”、“四口”及临时防护的费用、各种机械设备的防护措施、各项安全警示标志、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抢险应急措施、消防设施的配置、文明施工措施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措施、管理等费用。

3、根据月施工生产任务及工序,安全管理部制定每月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安全设施计划由项目经理审批,交物资部采购。

4、项目部计划部、财务部做好此专项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使用监督。

(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1、工伤事故的概念: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类别:有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弱、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煤气爆炸等其他伤害。

2、事故报告调查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宜昌市安全局、总监办及建设指挥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宜昌市安全局、总监办或建设指挥部报告。

(2)项目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大小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项目部、工区、施工队各级人员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在检查中安全生产落实到位,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工区给予奖励。对违反操作规程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工区或个人视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罚,并整改落实到位。

为确保我部在爆破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能及时作出正确的反应,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铁十一局集团湖北三峡翻坝高速S8合同段项目部及工区施工队在爆破施工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

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救护、疏导、保障、善后、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由项目经理余斌担任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总指挥,项目副经理余道礼担任副总指挥。

抢险组:由王骁、马劲松、冯康广、于永春、方明、黄锐、刘园组成,李云负责。

救护组:由廖功进、姚显伦、杨定志、赵琳、张林明、任小东、卜路路组成,李明录负责。

疏导组:由张胜伟、陈杰组成,陈育林负责。

保障组:由杨新强、武凤文、朱辉、李科、安晶晶组成,穆国彬负责。

善后组:由殷世山、石忠义组成,刘凤山负责。

调查组:由桑伟、陈伟组成,唐禄旭负责。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各工区施工队应急救援机构人员组成。我部目前施工队主要有隧道2个施工队,桥梁2个施工队,路基3个施工队,发生事故时根据需要调动各施工队人员。

(2)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等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本项目应急预案,掌握施工生产中的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要时向三峡翻坝建设指挥部及宜昌市应急救援机构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部开展应急演练,指挥项目部总的应急行动。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部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a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

1、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机械伤害,要及时停止机械运转,并根据伤害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2)及时逐级上报到预案指挥部,伤势严重的应及时打120 救援。

(3)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4)骨折性外伤,在挪动伤员时要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脊椎骨折伤员要使受伤者静卧,严禁采用抱、拉、抬腿等方法处理,以防脊椎受伤,导致伤员瘫痪。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以便调查组调查。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2、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坠落事故,现场应急预案小组人员应及时赶往出事地点,积极采取对伤员的救护,同时应逐级上报到应急预案指挥部。

(2)如属两人以上事故应视其伤害程度首先对重伤员采取抢救,以免错过挽救时机。

(3)根据伤员所伤部位采取正确救护手段,骨折伤员尽量避免挪动和拉线。颅骨造成伤害人员特别注意脑震荡,脊椎受伤人员要静卧,防止造成脊椎损伤导致瘫痪。

(4)严格注意因内伤出血后造成死亡事故。

(5)现场应急小组的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把施救药品器械供应到位。以便使救护工作顺利进行。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并留有痕迹,为调查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有善后工作。

3、爆破事故应急求援措施

(1)发生爆破事故,要迅速启动项目部应急求援预案,及时停止阻断事故源的工作和作业,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根据伤害的性质和程度,利用现场的一切条件,实施相应的救护措施。

(2)发生民爆器材丢失或被盗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破案。

(3)及时速报上级预案指挥部CECS278-2010 剪压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pdf,伤势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 求救。

(4)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应急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5)骨折性伤员,在挪动伤员时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6)脊椎骨折伤员要保证伤员平稳卧姿式,严禁采用抱、拉、抬、背、搭腿等方法处理,以防脊髓受伤导致伤情加重,以致造成瘫痪。

(7)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GB/T 39559.1-2020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运营监测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pdf,以便调查组调查。

(8)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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