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室外管线工程、道路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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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室外管线工程、道路工程施工方案

7.2.4阀门井、水表井砌筑

A、砌筑严格控制井室底垫层,混凝土应严格按规范设计配合比下料。

B、砌筑应注意页岩砖先淋水,使砌筑时页岩砖吸水率不小于35%。

C、砌筑时应随时检测直径尺寸,注意井筒的表面平整。

砖面层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30118-2004)D、井内壁抹面应光滑,砂浆配比为1:2.5。

E、井内爬梯应与井盖口边位置一致,铁爬梯安装后,在砌筑砂浆及砼未达到规定抗压强度前不得踩踏。

7.3整体式预制保温管铺设

焊工必须持有市劳动局认可的容器焊接证,进场的焊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焊接前将焊口两侧10cm范围内的铁锈、油脂、污垢清理干净,使其呈金属光泽。电焊壁后≥4mm,坡口用砂轮打磨,打磨时应将坡口熔渣清理干净,每道焊缝焊完后,应清除熔渣,并进行外观检查,如有气孔、夹渣、裂纹、焊瘤等缺陷时,应将焊接缺陷铲除,重新补焊。

先核对阀门型号、规格与设计无误后,对主管上的阀门进行试验及严密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安装。单向阀、截止阀等的安装方向与介质流向一致。手轮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法兰阀门和螺纹阀门与管子连接时,在关闭状态下安装。

试压试验应在管道保温前进行,试压程序为:先升压到1.5倍的工作压力,进行外观检查,10分钟后无渗、无漏,然后降至工作压力,并用1公斤的手锤敲打焊缝周围,进行检查,30分钟无渗、无漏,压力降不超过设计及规范要求为合格。试压时,焊缝如有渗漏现象,先将压力全部卸掉,然后将渗漏处剔除清理干净,重新焊接。管道水压试验时,应将管道内的空气排净后,再进行加压。

8.1一般回填控制措施

8.1.2沟槽两侧同时回填,高差不超过30cm,填土时不得将土直接砸在接口上,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的夯实宜用蛙式打夯机夯实。填土夯实应夯夯相连,确保无漏夯。胸腔以上部位的填土,非同时进行的两个回填土段的搭接处,随铺土将夯实层留成阶梯状,每步台阶宽度不得小于厚度的二倍;台阶从夯实后的土中切出,不得做假台阶。管顶以上填土夯实高度达1.5m以上,方可使用碾压机械,压路机虚铺厚度20~30cm。压路机压实时,碾压轮重叠宽度大于20cm,行驶速度不得大于20Km/h。在原有地下管道下面回填时,将与有关单位联系,研究切实可行的回填方法,或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以防原有管道下沉。每个回填段落立标志牌,标明施工应负责任,及质量控制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的姓名。

8.2在保证基槽回填质量的同时,为满足施工进度,本工程基槽回填均采用素土回填。

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铸铁管

管顶以上50cm,宽度为管道结构外轮廓

农田或绿地范围,表层50㎝范围内

不宜压实,预留沉降量,表面整平

其它部位,由路槽底算起的深度(㎝)

9.1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施工

9.1.1材料选用时,料厂必须是经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的厂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业主同意。生产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其所用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在其生产过程中派驻质量员对其配合比、原材料质量进行严格监控,不合格坚决不予采用。

混合料采用集中厂拌法,拌和站必须是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的厂家。拌和设备为自动计量的强制式粒料拌和机。

拌和好的混合料要尽快进行摊铺,从第一次在拌和机内加水拌和到完成压实工作的时间不得超过24h。由于运距较远,车上的混合料应加以覆盖以防运输过程中水分蒸发,保持装载均匀高度以防离析。运输混合料的自卸车辆为载重量19t的斯太尔重型汽车,混合料运输时应避免在未达到养生强度的铺筑层表面上通过。

采用1台德国进口ABG423摊铺机进行混合料的摊铺。施工时要保证拌和机与摊铺机的生产能力互相协调。在施工中如拌和站的生产能力降低时,摊铺机也应相应降低摊铺速度,以避免摊铺机停机待料的情况,保证摊铺的连续性。混合料施工的最小压实厚度100mm,超过200mm时,应分层摊铺。

摊铺前进行彻底清扫,并适量洒水,保持下承层湿润,同时用石灰划出两条边线。两侧要培好路肩土。路床比路基每边各宽出1m。

为保证基层表面的标高,摊铺厚度采用两侧钢丝绳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施工时严格测量架上钢丝顶点标高,以确保基层的高程和平整度。

混合料经摊铺和整形后,应立即进行全宽范围碾压。首先进行静压,然后采用振动压路机进行振动碾压直至密实(具体碾压遍数及程序按试验段确定的工艺进行)。直线段由两侧向中心碾压,超高段由内侧向外侧碾压,每道碾压应与上道碾压相重叠30cm以上,使每层整个厚度和宽度完全均匀的压实到规定的密实度为止。摊铺好的混合料,应当日碾压成活,道路两侧边缘的混合料,应增加碾压2~3遍,压实后表面应平整、无轮迹或隆起、裂纹搓板及起皮松散等现象。混合料从摊铺、整型到碾压成活前,应断绝交通。

每段碾压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养生,时间为10天。养生应封闭交通。

9.2.1沥青混合料的运输

⑴外界气候和温度的限制

热拌沥青混合料不应在阴雨天气施工,施工的最佳温度在20℃以上,一般不宜低于15℃,最低不得小于10℃。当外界温度较低时可适当提高混合料的搅拌和摊铺温度。

为确保沥青混合料的运输质量,用太拖拉、斯太尔自卸汽车运输,要将车槽清理干净,为防止沥青与车厢板的粘结,车厢底板和侧板喷涂一薄层油水混合液(柴油和水的比例为1:3),但不得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为保温、防雨、防污染,在运料车上加盖保温蓬布,并设专人检查车后挡板密封情况。沥青混合料运输到现场温度按不低于140℃控制。

从拌合机向运料车上放料时,应每卸一斗混合料挪动一下汽车位置,以减少粗细集料的离析现象。连续摊铺过程中,运料车应在摊铺机前10~30cm处停住,不得撞击摊铺机,两机接触后即可卸料。卸料过程中运料车应挂空档,靠摊铺机推动前进,直至卸料完毕离去。

9.2.2沥青混合料摊铺

沥青混合料摊铺必须在路面下层检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为保证沥青混合料摊铺质量,采用1台德国进口摊铺机(ABG423)进行摊铺。

9.2.3沥青混合料碾压

碾压工作包括碾压机械的选型与组合,碾压温度、碾压速度的控制,碾压遍数、碾压方式及压实质量检查等。

沥青混合料的压实一般分为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进行。

初压应在混合料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并不得产生推移、发裂,温度控制根据沥青稠度、压路机类型、气温、铺筑层厚度、混合料类型经试验段试铺确定。

压路机碾压应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3~1/2轮宽,最后碾压路中心部分,压完全幅为一遍。当边缘有支挡时,应紧靠支挡碾压。当边缘无支挡时,用耙子将边缘的混合料稍稍耙高,然后将压路机的外侧轮伸出边缘10cm以上碾压。也可以在边缘先空出宽30~40cm,待压完第一遍后,将压路机大部分重量位于已压实过的混合料面上再压边缘,以减少推移。

初压采用关闭振动装置的振动压路机碾压2遍,其线压力不小于350N/cm。初压后检查平整度、路拱,必要时予以适当修整。

碾压时应将驱动轮面向推辅机。碾压路线及碾压方向不应突然改变而导致混合料产生推移。压路机起动、停止必须减速缓慢进行。

复压采用振动压路机,振动频率为35~50HZ,振幅宜为0.3~0.8mm,并根据混合料种类、温度和层厚选用,层厚较厚时选用较大的频率和振幅,相邻碾压带重叠宽度为10~20cm,振动压路机倒车时应先停止振动,并在向另一方向运动后再开始振动,以避免混合料形成鼓包。碾压遍数应经试压确定,不宜少于2~3遍。

终压应紧接在复压后进行。终压选用胶轮压路机或关闭振动的振动压路机碾压,不少于两遍,并无轮迹。

碾压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必须以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路面。压路机碾压速度控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压路机碾压速度(km/h)

同时还应严格控制压路机的碾压温度:开始碾压混合料内部温度按不低于125℃控制。碾压终止的表面温度钢轮压路机按不低于65℃控制。碾压终止的表面温度振动压路机按不低于60℃控制。

①对初压、复压、终压段落要设置明显标志,以便操作人员辨识,对摊铺厚度、碾压顺序、碾压退数、碾压速度、碾压温度等设置专岗检查。

②压路机的碾压段长度以摊铺速度平衡为原则选定,并保持大体稳定。压路机每次应由两端折回的位置阶梯形的随摊铺机向前推进,使折回处不在同一横断面上。在摊铺机连续摊铺的过程中,压路机不得随意停顿。

③压路机碾压过程中有沥青混合料沾轮现象时,可向碾压轮洒少量水或洗衣粉水,严禁洒柴油。轮胎压路机可不洒水,或在连续合压一段时间轮胎已发热后停止向轮胎洒水。

④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型未冷却的路段上转向、调头或停车等候。振动压路机在已成型的路面行驶时应关闭振动。

⑤对压路机无法压实的构造物接头、拐弯死角、加宽部分及某些路边缘等局部地区,应采用振动夯板压实。

⑥在当天碾压的尚未冷却的沥青混合料层面上,不得停放任何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得散落矿料、油料等杂物。同时应防止油料、润滑脂、汽油或其它杂质在压路机操作或停放期间滴落在路面上。

9.3.1按测量人员设定的平面与高程位置刨槽、找平、夯实后安装路缘石。

9.3.2路缘石安装前,每5米设1控制桩,采用经纬仪、水准仪测设。

9.3.3路缘石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钉桩挂线后,沿基础一侧把路缘石依次排好。

②采用M7.5水泥砂浆2cm找平,按放线位置安砌路缘石,用M7.5水泥砂浆灌缝,缝宽1cm,并在外露面压成凹型。

③曲线部分应按控制桩桩位进行安砌。

④路缘石调整块应用机械切割成型,不得用砖砌抹面方式作路缘石调整块。

9.3.4灌缝前,应修整路缘石,使其位置及高程符合设计要求。沥青路面的路缘石灌缝宜在面层铺筑完成后进行。

9.3.5路缘石灌缝养护期不得少于3天,不得碰撞。

10.1对定位标准桩、标准水准点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10.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10.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10.4将成品保护工作实行包干制,纳入施工队工作成果的考核范围,因保护不当引起的返工,不予验工计价,予以罚款处理。

10.5结构施工完毕后,抓紧报验,抓紧回填。

10.6施工区域内禁止闲杂人员、社会车辆入场,防止人为破坏情况发生。

10.7专业队伍进场施工时,派专人负责指挥,让其了解现场情况,避免破坏成型结构。

10.8施工前应熟悉图纸,如发现结构位置冲突,提前制定变更方案,并征得有关部门认可,防止后道工序破坏工序成果。

10.9施工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10.10施工管理人员要合理安排工序,各工种减少交叉作业,杜绝各工种相互损坏。

10.11对于一些重要部位部件要提前作好防护工作,避免发生损坏。

10.12对于已安装完毕的市政管道,防止重物坠落损坏管道的抹带,要用草垫铺在管外。

10.13下班时管道两端要进行封堵,以防杂物进入管内。要对已完成管道的接口进行保护,防止意外损坏。

按本工程进度计划,道路路基及二灰基层的施工基本在雨季初期进行,但应做好防雨季提前来临的措施,所以根据本工程特点和雨季施工项目和施工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并落实实施,是保证该工程在雨季保质、保量,按计划正常进行的关键。同时还要考虑本工程在汛期的施工对周边防汛度汛的影响制定有效措施,是周边地区安全度汛。

11.1建立防汛组织机构:组建防汛抢险队。成立雨晴监报小组,及时提供雨晴信息。根据天气情况,进行计划安排各部位的施工并及时进行调整。

11.2排水系统:雨季施工期间,应提前调查周边汇水区域,排水走向,保持现况地面排水。

11.3供电、用电系统:做好输电线路、用电工具的防雨及接地保护措施,特别是雨后要对露天的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摇测等安全检查、检测工作,防止漏电发生。

11.4雨季施工具体措施:

11.4.1沟槽开挖必须根据天气形势及施工能力确定开挖段。对施工现场的电杆无论是永久的还是临时的都要进行仔细检查,不牢固的要加扫地杆和戗杆予以加固。主汛期开挖沟槽应将放坡增大一级,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做好支护处理。所有沟槽上口外侧1m出顺沟槽设0.5m高的挡水堤。槽底适当减少工作面,两侧挖排水沟。

11.4.2管道安装应连续施工,中间不留断截,防止泥浆灌入难于清理。对已分段完工的管线,两头要设管堵,以防灌汤。下雨时不宜进行接口作业。遇雨应停止混凝土的施工操作,并将已浇筑成活的混凝土及时苫盖。

11.4.3用于沟槽回填土必须集中堆放、暂存并拍实覆盖,主汛期有条件是用彩条布进行苫盖,以防雨水渗漏冲刷。储备抢修道路及局部回填处理所用材料,以用于翻浆道路的修整及回填处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11.4.4管道凡具备回填条件的及时回填,回填时,应小面积随填随夯,防止松土淋雨。遇雨时应提前进行平整压实处理并做好排水纵坡和修好排水沟。雨后回填应先测其含水量,对过湿的土壤不得回填,待晾晒或处理后方可使用。槽内有水不得回填。

11.4.5路基填土时流出3%的横坡,每日收工前或预报有雨是,将已填土碾压坚实平整,防止表面积水和渗水,将路基泡软。雨后及时检查,发现翻浆要彻底处理,挖出软泥,大片翻浆处尽量利用推土机产出,采用砂石材料处理。

11.4.6设置临时排水沟、集水坑,将路槽积水排至路基外的边沟内。

11.4.7降雨时,应停止各项单位工程施工。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目标为:合格,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100%。

12.1.1建立全员质量负责制的质量保证体系。将工程的各项质量目标层层分配到各部门,落实到人。具体质量负责小组人员如下:

12.1.2本工程拟选派2名专职质量检控人员负责现场实时监控。全体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开工前对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队组进行培训。

12.2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

12.2.1加强工程材料控制,保证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为合格品;施工中所用的三材、管材、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无合格证一律不允许使用,对所有进场材料进行外观检验,该做试验的要在指定的试验室做试验,以免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上,造成工程质量的先天性缺陷,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标识,对合格品与不合格品进行区分。

12.2.2严格执行施工交底工作程序,由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施工总体交底,施工员负责每道工序的交底工作,所有交底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以事前控制为主,严格进行事中控制,认真落实质量纠正措施。

12.2.3总工程师负责监督、落实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每项工程的具体质量目标,协调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的关系。

12.2.5施工工长必须清楚各项工作的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及各单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要在交底单中交待清楚,并随时检查落实情况,对于违规的施工人员立即停止其工作,及时纠正错误。

12.2.6施工队质检员对其施工队进行的施工工作,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对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控制,对施工人员行质量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报工长或专职质检员,及时进行纠正。

12.2.7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对每个施工部位和每道工序,均由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员提出书面的技术交底。每道工序完毕后由施工队质检员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表申请专职人员和工长复核,并经现场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建立交接班制度,每天对上一道工序的质量进行评定对于上道工序不合格的,责令其返工。

12.2.8执行奖优罚劣制度

工程质量和经济挂钩,实行“优质优价,劣质受罚”制度,不允许不合格产品存在。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并执行经济处罚。

13.1施工组织实施的保证

13.1.1建立以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生产副经理、生产计划统筹安排各部门生产队组全面落实的施工进度保证组织体系。体系如下:

13.1.2工期紧张期间安排双班进行生产,保证关键工序按期完成。

13.1.3以现场施工员为基础,作好每日工程进度信息记录、反馈工作,分析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调整。

13.1.4严把质量关,以高质量要求来提高施工进度,力争验收一次通过率达到100%。

13.1.5本着计划先行的原则,实行月计划、周计划,防止工、料、机不到位耽误工期。

13.3劳动力、材料、设备供应

13.3.1劳动力保证

根据本工程实际,安排专业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展开施工。施工队专业施工人员充足,人员结构合理,且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能满足本工程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13.3.2材料供应保证

本工程所需的各种主材均从与我单位长期合作的材料厂家供应方参与合作。保证供应材料质量优良,供应及时,充足,厂家信誉良好。抓紧签订订货合同,为原材料的试验提供足够的时间。

13.3.3设备供应保证

①机械设备的租用、购置由专人负责,统一调配、绝不闲置,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

②本工程利用我公司现有和长期保持合作的机械租赁厂家提供的专业施工机械参与施工,并配合必要的机械维修人员进驻现场,随时保持施工机械的良好运转,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

十四、安全体系及保证措施

14.1安全方针和目标

14.1.1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4.1.2安全目标:实现“四无”、“一控制”、“一达标”

“四无”: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及无机破事故。“一控制”:人员年伤频率控制在10‰以下。“一达标”:安全生产达国家标准。

14.2.1施工期间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职责、严格贯彻规程,提高应变能力,减少损失。

14.2.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现场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工长、班组长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

14.3.1严格执行国家、当地及企业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及方法,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14.3.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横向到边,人人有责,要定措施、定内容、定人员、有记录。

14.3.3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入场教育,坚持每周按班组召开安全教育会,培养施工安全意识,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广大职工上。

14.3.4强化安全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文字意识,签订安全协议,坚持特殊工种持安全操作证上岗制度。

14.3.5建立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和特殊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形式,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于危急情况立即停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14.3.6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14.4现场安全施工措施

①临近施工区域,凡有可能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或制定可行性措施,以确保安全。

②做好交通运输的安全工作,施工场地设置交通标示灯、交通禁示牌,并安排专职人员指挥,以便行人及车辆通过。

③各种管线检查井,在井室施工完毕加盖井盖后,再拆除四周围挡,防止人员坠落。

④夜间施工作业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条件,基槽部位设防护栏及红色警示灯。

⑤基槽施工,应经常检查槽边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⑥根据土质、沟深、水位、采用的施工机具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

⑦施工开槽作业必须设专人负责。在开槽作业之前,必须探明地下管线位置、埋深,并在地面上作明显标志,管线周围2m范围内严禁机械作业。

⑧基槽开挖前要根据土质情况、槽深、水位、工期合理放坡,在放坡有困难时要有牢靠的支撑措施。

⑨为保证基槽安全,必须随开挖随在基槽深度超过2m的基槽上方两侧安装防护栏杆,并做好斜撑,以保证支撑牢固。防护栏杆用架子管搭设,高为1.2m,上下两道横杆,下道横杆距地为0.3m。

⑩同各单位协调布置堆放各种材料、设备,材料必须码放整齐,管材堆放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①专设一名电管人员,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严禁非电工作业。

②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用电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应进行复查。电工应经常巡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电料、工具不合格的,不适用于临时用电工程的均不得使用。

④电缆不得沿地面明敷,埋地敷设时,过路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直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20m处设电缆走向指示桩。

⑤停用的配电线路、设备应切断电源,工程完工的配电线路设备应拆除。

⑥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敷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⑦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安装时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涂有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时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⑧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严格按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⑨电源照明采用220V,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要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使用行灯照明时,其电源电压应不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胶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①施工机械要做到清洁、润滑、紧固、防腐好。

②挖掘机工作时,应停置在平坦的地面上,并应刹住履带行走机构,应等汽车司机将汽车制动停稳后方可向车厢回转倒土,回转时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并注意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在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宜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米,挖掘机停止工作时铲斗不得悬空吊着。司机的脚不得离开脚踏板。铲斗满载时,不得变换动臂的倾斜度。在挖掘工作过程中,应做到“四禁止”即:

1、禁止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进行回转。

2、禁止进行急剧的转动。

3、禁止用铲斗的侧面刮平土堆。

4、禁止用铲斗对工作面进行侧面冲击。

③机动翻斗车时速不超过5公里,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应灵敏有效,行车中严禁搭乘人员。往槽、坑、沟卸料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在槽边设挡墩。

④蛙式打夯机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打夯机用后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⑤操作机械、设备时,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

⑥外租机械设备,必须与租赁方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规定租赁双方安全责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统一指挥,服从项目安全规定。

⑦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时,应设置专门的指挥人员指挥施工,吊装作业必须设哨工专门指挥,统一操作口令,操作人员严格执行规程作业。

⑧电动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方能进入现场投入使用,否则不得送电运转。

⑨电焊机的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m,二次线必须使用专用线缆,多台电焊机同时工作时,禁止使用公用回路。

环境卫生的保护与治理是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防尘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中规定,确保文明施工,达到环保要求。现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以下环保措施:

15.2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技术措施,防止施工造成大气、水源污染和噪声扰民,达到环境保护的规定要求。对噪音较大的工序尽量安排在昼间施工,并在工地四周临界处按要求设置噪音控制点,定期进行噪音测试。昼间控制在75dB以内,夜间控制在55dB内。产生巨大噪音的施工设备,采取加设消音器和搭设消音棚等措施降低噪音。

15.3针对北京气候干燥,容易产生沙尘污染的特点,施工现场制定洒水降尘制度,设立专职洒水降尘车辆,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清理浮土。

15.4对现况路设专人进行维护,定期洒水防止扬尘,工程完工后将路面恢复原貌。

15.5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现场要有标识。同时还要加强对现场附近公共设施的保护。

十六、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现场文明施工的条款,确保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并且施工现场达标。

16.1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管理

16.1.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方案布置搭设,保证设施的牢固、整齐、美观。施工现场道路必须硬化处理,并做到排水畅通。施工车辆经过道路路口必须减速慢行,施工区内不得鸣高音喇叭。

16.1.3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明确划分,驻地建设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工地民工管理二十项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建设。要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划分责任区,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现场和生活区整洁、文明、有序。

16.1.5在靠近人员密集的施工地段采用钢护栏的围蔽形式,路口采用硬性围挡进行全封闭,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交通指令性标志和警示灯,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

16.2施工现场料具管理

16.2.1施工现场各种料具和构配件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分类码放整齐。

16.2.2散料随用随清GBT 19228.3-2012 不锈钢卡压式管件组件 第3部分: O形橡胶密封圈.pdf,不留料底。工人操作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16.3.1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与监督,从严要求,持之以恒,使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真正落实到位。现场施工人员统一着装,一律佩带胸卡和安全帽,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6.3.2建立文明施工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评分考核,成绩上牌公布。

17.1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7.3由项目部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7.4若发生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GB/T 51399-2019标准下载,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7.5发生突发事故后,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17.6建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制度,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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