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柳线接长明洞及新建棚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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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柳线接长明洞及新建棚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三)主要施工机械、试验设备仪器配置及调配计划

施工必备的主要机械设备:铁路大型轨汽1台、60T平板车2台、25T汽吊1台、防电台车4套。

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及设备表

CQ3191SWZ38

JTGE41-2005标准下载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试验设备和测量仪器

水泥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

本工程外部电力自发电或临时接当地电力线、在工地设变压器。

(一)环境保护(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目标

施工过程中采取完善的环保、水保措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

重点抓好道路、农田的生态环境保护,积极维护施工场地周围天然植被,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

施工时,以现有公路网或主施工便道进入施工场地,尽量利用施工路段作为施工便道,把对施工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保护既有水利设施与自然水利系统。

雨天时在弃土和未及碾压的填土表面覆盖塑料布。

施工过程中绝不乱砍乱伐,保护好绿地、植被。

严格控制取弃土场用地,并及时与当地有关部门签订用地协议。原则上不在耕地、草地上取土;取弃土、弃碴场选址应与有关部门协商,结合地方农田规划,考虑不被洪水冲刷的低产田、低洼荒地等。在荒地上取土完毕后,进行适当平整,必要时用卵砾石土覆盖。

取土、弃土、排污等按设计文件和建设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协议执行,在施工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取弃土场使用完毕后,进行平整并覆盖处理。耕地在取土前推开0.3m熟土,取土后复垦,符合环保、水保要求。各种临时用地,完工后及时复耕,恢复地表植被

遵守地方政府或文物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定切实可靠的文物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免受破坏、流失。

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是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的法规、制度。全面负责本工程环保、水保、文物保护工作。

项目总工:负责编制本工程的生产方案、施工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技术措施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并监督落实。

工程技术部:负责施工现场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的日常检查,对影响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

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落实本工程的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生产措施,督促、检查环保、水保、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开展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教育工作,实施对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员工的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对影响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直至停止施工。

物资设备部:负责本工程材料、机具设备管理工作,对机械施工引起的粉尘、噪音等进行有效控制。

办公室:负责工地清理及施工现场植被恢复,协同地方环保部门搞好对环保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的方案有制订权、修正权和预算审核权,对违反环保和水保措施的人员和行为具有处罚权。

实行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责任制,把责任目标分解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列入岗位责任中,建立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自我监控体系。重视职工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教育与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每月定期对所有员工和民工培训一次,新进场的民工必须经过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教育才能上岗。

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污水、文物保护的监测和监控工作,根据监控结果,进行妥善而有效的处理,并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

1.施工现场周围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本工程的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为此制定以下措施:

保护既有水利设施与自然水利系统。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防护。在运输砂、石、水泥、粘土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施工中的弃土尽量选择弃土场集中堆放,周围采取防护及绿化措施,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施工过程中绝不乱砍伐,保护生态环境。临时用地范围的裸露地表需植草或种植树木绿化。施工时尽量避免弃土堵塞沟渠或将弃土任意堆放,施工中及时处理挖基余土。施工完毕时立即恢复天然地面,进行沟渠清障工作,以利排水。

2.防止施工对大气污染措施

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皮等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机动车都要安装PCV阀,对那些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要安装净化消声器,确保不冒黑烟。

生活锅炉优先采用清洁燃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工地茶炉、大灶、锅炉,尽量采用消烟除尘型茶炉、锅炉和消烟节能回风灶,烟尘降至允许排放为止。

生活用水按规定分别采用生化设施或化粪池处理。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设置简易有效的油池,定期掏油和杂物,防止污染。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造成河流和水源污染。

污水未经处理严禁直接排放入沟渠、江河。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避免污染水源。施工结束后,对河道进行清理,确保河道不被压缩。同时,对施工产生的废弃物运到指定地点,丢弃。

存放油料的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砼地面,铺油毡等。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化学药品,外加剂等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严格控制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选择声源强度低、声功率小的低噪声设备及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工艺。如低噪声振捣器、风机、电动空压机、电锯等。

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即在通风机、鼓风机、内燃机及各类排气放空等进出风管的适当位置设置消声器。

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采取吸声、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

在施工过程中,重视附近已有文物的保护工作。遵守地方政府或文物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文件,对现场施工人员广泛地进行法制宣传,以妥善地保护文物。如对现场周围地寺庙、古建筑、名木古树、墓碑、牌坊等,制定切实可靠的文物保护措施,使其免受破坏。

施工过程中,还必须重视地下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未挖掘)的保护。教育施工人员,地下文物为国家财产,应该爱护文物和保护文物。发现文物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尽快报告甲方和有关文物管理部门,防止文物的流失和损坏。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引导员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顽强拼搏。尊重所在地各级政府,尊重当地民风,与当地民众和睦相处。

争创文明工地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单位、部门的文明程度,做好创建文明工地的宣传工作。

开工前,编制详细、科学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使工艺流程、流水区段划分、资源配置与实际施工相符。

队伍进场后,即进行教育与动员工作,所有人员要尊重与遵守当地民情风俗,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维护当地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以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积极采纳招标人有可能提出的照顾地方利益的建议和意见。在征租土地方面不留后遗症,在交通干扰、车辆通行等方面,与地方政府和群众充分协商,采取有力措施,减少地方的损失。

工地现场经常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实施定位管理,合理布局,统一规划,生活区和施工区划分明确,按规定布置防火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图三牌。一图:即平面布置图;三牌:即质量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牌。

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给、排水系统,排水系统顺畅,就近排入既有排水系统。临时用电按施工组织设计布置,不乱接乱扯。材料分类堆码整齐,并标识清楚,严禁混堆乱放。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配带标识身份或工种的证牌。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计委、公安部(85)公发10号文《关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的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及当地公安部门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在安全地带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加强看守防护。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对重点部门、部位、重要物资加强治安防范管理,非施工人员严禁随意出入施工现场和驻地,保卫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与周边的公安部门加强联系,防止物品被盗案件的发生。

加强对劳务工队伍的管理,对劳务工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消防知识教育,对劳务工要进行审查、登记造册、申报临时户口、发工作证,方可上岗工作。对劳务工中可疑人员,进行调查了解,防止流窜犯、在逃犯等坏人混入施工队伍中。

在工程区域内所发生的各类案件,当事单位和个人及时报告现场保卫机构和属地公安机关,并给予积极配合,认真处理。

对管理不善、执法不严、防范措施不力而发生火灾、盗窃、破坏建设和设施等重大案件,影响工程建设以及隐瞒恶性事故不报的,追究有关单位主管负责人责任。

5.协助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措施

我方将成立施工协调小组,积极与有关固资单位、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关系,争取他们的配合,协助或接受业主委托,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不留后患,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受到干扰。

安排专人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用地的地界核定、测量、拆迁工作量调查核定、地亩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受建设单位委托办理零星拆迁等工作。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便利。

6.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和已完工程破坏恢复的措施

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自觉保护成品的质量意识。经常进行成品保护检查,发现被撞、损坏、污染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编制现场管理和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互相干扰,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对上道工序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视可能对成品或半成品造成损伤或污染等情况,采取护、包、盖、封、隔等措施进行保护。对被损坏的成品和半成品及时修复和清除污染。不得在成品构件上乱涂、乱画,一旦发现即处罚。

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要进行制止,一经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成品损坏,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7.工程交付后工完场清、保证文明撤离的措施

做好文明撤离的准备。摸清收尾工作的内容,组织准备好临时建筑物的拆除、施工机械、设备、剩余材料的清理和转移,施工队伍的搬迁等工作,落实负责人,做好工作计划。做好撤离工作的劳力组织。保证有充足的劳力,并包干到底。

人身死亡事故为0;重大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为0;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0;新增职业病为0;轻伤事故≤3‰。

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工地全员年度安全教育覆盖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图

施工现场的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进行高空作业时,佩带安全带。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防护栏、防护网等安全设施。在必要时,设置照明和防护标志、警告信号和专人看守。

合理安排职工进行轮休,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避免职工带病上班或疲劳作业。

现场食堂按卫生标准配备设施,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持证上岗。培养和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不共用餐具、茶具和毛巾;注意饮食均衡,根据气候变化及时增减衣服,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增强身体抵抗力;尽量不到人口密集、空气流通不畅的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等。

加强科普宣传,使广大施工人员了解各种流行传染病的特征和预防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传染病扩散。

在烈性传染病流行期间,设专职医护人员进行监控,根据情况实行封闭管理,各建筑工地驻地有专人24小时看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驻地;驻地要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墙杜绝人员流动。

与地方卫生部门合作,根据要求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配备医务人员,并准备常用的急救药物,预防传染病发生,是大限度的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以最大的精力投入施工生产中。

首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学习,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合理的个体防护用品。

(1)加强职业安全学习,以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认识。要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搞好职业性危害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参加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在进场教育同时,对其进行职业危害的安全技术教育,使他们了解基本的防护措施并执行正确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认识所从事的作业可能对人体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采取的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消除不必要的心理恐惧和麻痹思想,养成自我保护的良好意识。

(2)建立职业危害健康档案,定期检查。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为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建立起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详细记录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在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随后定期进行检查,工作结束后还应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3)制订防范措施,加强职业安全检测。对具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场所,应采取有效的消除职业危害的技术措施,以无毒或毒性小的原材料代替有毒或毒性大的原材料;改变操作方法;加大对技术设备的革新,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购置先进的检测设备及仪器,在班前班后对施工现场职业有害物质进行检测。

(4)强化个体防护能力。根据危害种类、性质、环境条件等,购买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发给有关作业人员;从事粉尘、有毒作业的人员下班必须淋浴后,才能换上自己的衣服。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文的有关要求,制度本措施。

劳务分包施工中不使用无资质打工群体和不进行无劳动合同用工,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和克扣。在招用农民工时,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企业符合法定条件与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农民工经济补偿金。

自觉接收建设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并经常进行自查自纠。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定期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必须向农民工说明拖欠原因,并向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一旦出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

财务部门和技术部门要重视计价结算工作,按照施工完成的工作量,及时编制计价文件,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签认,及时计价,确保工程款的结算,保障工程资金来源。

项目部对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据此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应急基金,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保证此基金专款专用。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我单位保证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支付农民工工资将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苏J19-2009 住宅烟气道,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二)工人工资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维权机制,重视对工人权益的维护和保障,遏制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及时向建设单位进行计价,确保有充足的资金来进行工人工资的发放。项目部技术人员、劳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定额及时进行工人工资的核算及签认,确保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故意拖欠和克扣工人工资,且发放的月工资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施工单位要认真编制相应专业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DB11/T 1779-2020 浅山区造林技术规程.pdf,并根据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网络图,于2011年10月25日前送监理审核后报工程管理所审批。

1、部分工期安排在汛期,施工单位必须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做好防洪防灾害准备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2、购置是否及时到位是能否按期完工的控制环节,T型顶梁(盖板)吊装是施工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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