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地铁车站装修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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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地铁车站装修施工组织设计

1.3.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1.3.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1.3.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1.3.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1.4.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就业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培训中心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1.4.2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部备案。

1.5.1项目部使用的外施队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1.5.2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1.5.3外施队人员上岗前须由施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人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1.5.4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队(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1.5.5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工、卷扬机司机、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1.5.6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1.5.7强化对外施队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1.6.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1.7.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1.7.2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1.7.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1.7.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1.7.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7.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7.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装饰施工内部照明使用行灯照明的,其电源电压应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1.7.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1.8.1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通风良好,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1.8.2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1.8.3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的砂轮。

1.8.4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在组织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

2.2.2设立安全文明部,全面负责项目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2.3根据现场情况,项目经理部安排6人进行场容清洁工作,负责环境清扫及维护工作。

2.3.1每半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2.3.2建立并执行文明施工工作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我公司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2.4.1安全通道、道路

a.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施工需要设置适当数量的安全通道,施工人员一律走安全通道。

b.为美化环境,在主要出入口和围墙边进行绿化和摆放盆花。

c.在主要大门口明显处设置标牌,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字迹书写规范、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标牌设置高度:底边至地面为1.3m。

d.大门口内设二图五板(即: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卫生区域划分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行政卫生管理制度板。

a.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及使用用具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砖应成丁、成行,高度不得超过1.5m;砌块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8m,砂、石和其它散料应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b.合理制定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合理安排材料进场,随用随进,不得在场外堆放施工材料,各种材料不得长期占用场地,各种废料必须及时处理。

c.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材料,依据材料性能妥善保管,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火、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理手续。

d.砖、砂、石和其它散料应随用随清,不留料底。水泥库内外散落灰必须及时清用、水泥袋认真打包、回收。施工现场剩余料具和容器要及时回收,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退。

e.钢材、木材等料具合理使用,长料不短用,优材不劣用。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2.4.3行政卫生管理

a.因施工现场位于市中心的重点地区,施工现场内不设食堂,生活基地的食堂将饭菜做好后,送到施工现场。

b.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内临时办公区域,建造临时办公楼,并配齐水电、卫生设施,设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做到办公区域无污物和污水。

c.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内临时厕所,设专人负责清扫保洁,采取水冲措施,及时清掏,及时打药,防止蚊蝇孳生;必要时,租用临时厕所弥补不足。设专人负责检查,确保建筑物内外杜绝随地大小便。

d.施工现场内统一规划、设置开水供应站,根据施工人数高峰值,确定开水供应量,确保施工人员的饮水供应。

第十一章消防、保卫、健康体系及措施

1.1.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部15号令(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防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1.1.2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尽量减少冒烟事故的目标。

1.2.1建立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部防火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签订防火责任书,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也要与外包队签订防火责任书,使防火工作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1.3.1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并根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度,制定出分阶段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对发生火灾后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抢运物资、抢救伤员等项工作,应详细分工,明确职责、使灭火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有效,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1.3.2建立并执行消防工作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检查记录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重大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重大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1.3.3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并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1.4.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1.4.2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m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消火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

1.4.3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电工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1.4.4各施工单位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不断增高而及时增加干粉灭火器。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211灭火器,对购置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5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1.4.6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及灭火器材。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1.4.7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4.8施工现场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1.4.9施工现场内禁止易燃支搭,现场及工程内不允许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对擅自进料或超过批准数量进料的,按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追究主管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1.4.10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1.4.11施工现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1.4.12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4.13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1.4.14施工中,对所用木料必须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2.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2.2根据现场情况,我公司项目经理部成立10人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清扫场内外及周围20m以内、交通道路区域内的清洁保洁,并洒水降尘。

2.3.1每半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3.2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记录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我公司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2.4.1防止对大气污染

a.施工阶段,主要采取淋水降尘措施,控制扬尘。

c.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d.确定车辆出场专用通道,其它通道不准车辆出行,在出场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清洗和苫盖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遗撒。

e.现场内的锅炉供暖和烧水茶炉采用液化石油气或天燃气燃料。

f.禁止在现场采用热溶沥青等施工中对大气产生污染的防水材料。

g.加强对现场的烟尘监测,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现场烟尘程度按林格曼烟气浓度图进行观测,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烟尘排放度达到林格曼I级以下。

2.4.2防止对水污染

a.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

b.现场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统一规划排水沟,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将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线,严防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c.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2.4.3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a.现场使用电锯、电刨、电锤、小型空压机采取措施,并错开时间,防止噪声污染。

b.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时至次日早6时,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实现降噪。

c.各类物料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防止噪声。

d.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e.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f.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

a.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识。

b.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消纳。

c.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a.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b.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d.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外逗留、休息,人员用餐必须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内。

e.对水资源应合理再利用,节约用水防能源浪费。

g.项目经理部配置粉尘、噪声等测试器具,对场界噪声、现场扬尘、等进行监测,并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到对包括污水排放在内的各项环保指标进行测试。项目经理部对环保指标超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一、附表一:施工一线作业人员计划表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二、附表二:测量检测仪器投入一览表

三、附表三:主要机械设备配置表

四、附表四:质量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

5.4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5.5职责、权限与沟通

7.2.1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7.2.2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7.5.1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7.5.2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确认

7.5.3标识和可追溯性

7.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建筑工程某建筑质量通病预防施工方案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8.5改进(8.5.1、8.5.2、8.5.3)

●——为主控责任人○—为相关责任人

GB/T 38893-2020 工业车辆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五、附表五:进度计划表(略)

六、附表六:平面布置图(略)

七、附表七:深化设计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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