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华润煤码头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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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华润煤码头施工组织设计

每条焊缝(抽查5%且不少于五条)

T型接头要求焊透的K型焊缝

注:b为焊缝宽度、k为焊角高度、δ为母材厚度,单位mm。

所有焊接完成后,清焊渣,补焊缝处底漆,然后进行第二度底漆涂刷,总底漆厚度满足施工图要求GTCC-041-2018标准下载,并按设计要求进行面漆涂刷,面漆总厚度达到要求,油漆涂刷间隔时间遵照油漆使用说明。

钢栈桥27榀主框架拟采用起重船高潮位时吊装,其他规格的半成品构件,安装时拟采用5t叉车、导链配合分段或分片吊装,吊装时构件两端各拴2根或4根风绳以稳定起吊后悬空的钢件,安装时由专业起重工1人负责指挥。

5.1.1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如下:

单位工程优良率为100%;分部工程优良率为100%;分项工程优良率≥90%;分项抽查优良率≥90%;技术质量管理考核得分率≥90%;内业资料检查考核得分率≥90%;返工损失率≤0.05%;观感质量得分率≥90%,坚决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

5.1.2本工程的质量等级为优良,确保部优,争创国优。

5.2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详见(附图: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本工程的创优目标为确保交通部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为保证工程创优目标的实现,特采取如下措施:

5.3.1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继续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5.3.2按照ISO9002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5.3.5开展典型施工活动,做到全员参与,确保工程创优目标的实现。

5.3.6施工过程中确保各质量信息渠道的畅通,强化工序交接制度于工程施工中的实施,明确由班组自检→班组互检→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复检→项目部专职质检员验收→监理工程师代表验收、隐蔽的管理程序。

5.3.7施工过程中严格各项试验及计算工作。

5.4.1质量保证措施总则

5.4.1.1本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依据本企业所制订的“质量保证手册”中相关条款进行编制。

5.4.1.2自觉接受业主、社会监理及政府质监部门的检查与督促。

5.4.1.3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加强考核,强化全员质量意识。

5.4.1.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及监理大纲进行施工,实行层层进行技术交底制度。

5.4.1.5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班组自检→班组互检→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复检→项目部专职质检员验收→监理工程师代表验收、隐蔽的制度,确保每道工序均经监理工程师代表验收签认后,才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而班组到班组之间必须严格办理工序交接手续。

5.4.2测量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5.4.2.1业主所移交施工坐标控制点及水准控制点必须办妥交接手续

5.4.2.2施工坐标控制点及水准控制点的引设,必须经公司验收符合规范要求后,并报请监理、业主现场验收签认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

5.4.2.3施工控制点的布置及埋设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并按要求进行保护及定期复测,以便及时向业主、监理报请修正,确保测量施工精度。

5.4.2.4本工程主要构筑物的定位、放样,其成果必须经两人计算并复核无误后,方可作为施工定位、放样的依据;定位、放样必须采取两种不同的方案,以作相互校核。

5.4.2.5测量仪器必须按规范要求定期校验。

5.4.2.6经纬仪使用时必须确保后视距离大于前视距离;水准仪使用时,尽可能使前后视等距。

5.4.3水上沉桩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

5.4.3.1选择满足设计要求的桩锤及桩船进行本工程桩基的沉桩施工。

5.4.3.2沉桩施工前,必须对桩锤及桩船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5.4.3.3基桩施打定位采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经纬仪前方交汇校核,为此必须合理选择控制点,确保其相互通视,交汇角必须控制在60o~120o之间,以及后视距离大于前视距离的要求。正面镜在沉桩过程中,加强对后视点的校核。

5.4.3.4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控制基桩的平面定位及停锤标准。

5.4.3.5根据地质分布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锤能。

5.4.3.6经纬仪选用“十字丝”自由分中控制桩中来进行定位,且不分主次镜,经纬度仪对后视及转角时,必须注意正倒镜及转角的顺逆时针方向以避免出错。

5.4.3.7基桩的桩身倾斜及桩身扭角,分别由桩架仰俯角度,经纬仪的观测及桩船上岸上插花杆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并及时用坡度尺复测斜桩的斜度,直桩的垂直度用经纬仪观测,以加强垂直度的控制。

5.4.3.8鉴于本工程基桩自由长度长,地表层履盖土质较软及地质分布较为复杂,沉桩施工中必须经过不断摸索,确定基桩定位的提前量,以确保沉桩质量,尤其是控制好仰俯打桩的桩身倾斜度及桩身偏位。如因地质问题,桩基发生偏移过大时,立即向监理、业主、设计单位汇报,商定措施,如抛砂等稳定措施。

5.4.3.9基桩沉放结束后,必须及时采取固定措施,以起稳桩作用。

5.4.3.10沉桩施工过程中,必须于设计所规定的流速,风浪及船行波等要求的范围进行施工,并定期检查锚缆情况,以防走锚,影响沉桩质量。

5.4.3.11下桩压锤后,严禁移船纠偏。

5.4.3.12沉桩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桩锤、替打、桩身三点一线,避免偏心锤击。

5.4.3.13根据试打桩情况,并结合地质条件,合理选择垫木,确保锤击应力有效地扩散与传递。

5.4.3.14如桩顶发生破碎,及时上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桩头处理,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4.4钢筋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

5.4.4.1所用钢材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根据规范要求经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5.4.4.2当钢筋采用绑条焊接或对焊接头时,必须事先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样送检,在检测合格的基础上方能进行批量生产并投入使用;焊接操作必须按规范,并根据电流、外界的气温、雨雪等环境条件进行质量控制;焊接接头禁止采用水冷等方法使接头温度骤降,应使其自然降温;焊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4.3钢筋骨架必须按设计与规范要求放样后才能下料,直至绑扎。

5.4.4.4钢筋堆放时,必须加高堆码,避免受雨水浸泡而发生锈蚀。

5.4.4.5钢筋运输、堆放、绑扎过程中,必须避免沾附泥浆,油渍等污染物,以防影响钢筋与砼间的握裹力。

5.4.4.6预应力钢筋必须按设计要求控制其张拉应力,延伸率及张拉力放松的时间和速率。

5.4.4.7钢筋骨架所选用砂浆保护层垫块,其厚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其强度必须达到或超过该部位砼的强度等级,其表层必须密实,严禁有气孔或砂眼。

5.4.4.8钢筋骨架绑扎结束,必须经监理工程师代表现场隐蔽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4.5模板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5.4.5.1本工程现场所用模板均为新制钢框胶合模板,以确保清水构件的外观质量,从而确保工程创优目标的实现。

5.4.5.2模板制立其强度与刚度必须经理论计算,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5.4.5.3模板制立其下口止浆采用加钉三角条及外夹海棉条的方案;其拼缝处止浆,采用双面胶带的方案。

5.4.5.4模板制立及拼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5.4.5.5模板制立前,于模板面上加涂2度脱模剂,注意不得污染钢筋。

5.4.5.6合理掌握拆模时间,避免砼表皮沾附其上,从而影响构件质量;模板拆除时,严禁采用强制方法,以求不影响模板质量;模板拆除后,必须用刮刀及时清理,并加涂保护剂,合理堆放,以不影响模板板面质量。

5.4.5.8模板制立施工必须办理隐蔽手续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5.4.6砼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

5.4.6.1鉴于本工程砼浇筑商品砼搅拌中心供料,橄榄车运输泵车输送,为此必须通过试配,合理控制砼的水灰比和坍落度,合理选择外加剂,以确保砼构件的内在质量。

5.4.6.2砼浇筑过程中,必须采取分层下灰、分层振捣,下灰与振捣方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以避免砼产生离析;顶层砼必须二次振捣,以避免发生松顶现象。

5.4.6.3面层浇筑施工时,必须严格控制砼的坍落度,并经过试配选择合理的水泥品种、水灰比,控制水泥用量,合理配置机具设备,合理安排浇筑时间,掌握好收面时间及收面次数,确保面层施工质量。

5.4.6.4高温及低温期间,必须对砼构件分别采取土工布洒水养护及土工布覆盖保温养护,以利提高砼早期强度,确保砼构件的内在质量。

5.4.6.5砼浇筑前,新老砼接合面必须经凿毛、清洗及加刷水泥浆的接头处理。

5.4.7构件安装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

5.4.7.1构件安装前,根据设计图纸放设安装线,并抄好搁置面标高,并对搁置面标高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确保搁置面平整、密实。

5.4.7.2构件安装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对号入座,避免出错;安装过程中,必须轻吊轻放,以防碰损构件;安装时,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控制其搁置长度,搁置面标高及构件的垂直度。

5.4.7.3构件安装时,座浆必须饱满,砂浆标号必须满足要求;安装结束,必须及时勾缝。

5.4.7.4对水平撑,靠船构件或前、后边梁等到受水流、风浪影响较大的构件,安装结束必须及时进行加固,以防移位乃至倾倒。

5.4.7.5用测量仪器严格控制边梁、边板、靠件的位置、标高、垂直度,以确保码头、平台边线顺直。

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整个工程安全生产。

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具体详见附图: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6.3.1安全保障措施总则

6.3.1.1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及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6.3.1.2严格执行本企业内部所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6.3.1.3制定详尽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6.3.1.4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层层交底制度。

6.3.2水上沉桩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6.3.2.1工程船舶施工期间必须发布航行通告,并安装显示信号,雾天另需设置港作巡逻,确保施工船舶及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

6.3.2.2施工期间,必须坚持每日收听天气预报,及早做好防风、防雨、防台的各项准备工作,夏季施工另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6.3.2.3定期检查锚缆情况,尤其是在进行合锚的情况下,以防发生走锚或锚缆断裂现象;另现场增设港作拖轮及抛锚艇,以起应急之用。

6.3.2.4桩船及牢锚船上绞车必须定期检查与保养,以防制动失灵。

6.3.2.5缆绳处必须设置醒目安全标志,并派专人监管。

6.3.2.6沉桩期间,桩船移船必须做到轻绞慢行,以防缆绳刮碰构筑物或刮伤人员。

6.3.2.7沉桩期间,必须注意风、浪、船行波等对桩身稳定所带来的影响,以防对桩身带来不良后果。

6.3.2.8搁桩与吊桩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3.2.9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

6.3.2.10严禁起吊构件下站人

6.3.2.11沉桩结束必须及时夹设联系围令,以确保桩身安全。

6.3.3钢筋砼工程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6.3.3.1水上钢筋绑扎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并戴好安全帽。

6.3.3.2电焊作业人员为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尤其要注意安全用电,必须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并预防灼伤,焊接机械必须按要求进行接地。

6.3.3.3钢筋切割机械必须加设防护罩

6.3.3.4钢筋骨架绑扎过程中必须沿江、岸向及上、下游向加绑剪刀撑,以防骨架失稳倾倒。

6.3.4模板工程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6.3.4.1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

6.3.4.2模板工程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承重及支撑加固,并认真检查。

6.3.4.3模板临时固定时,必须用铅丝与钢筋骨架或构件外伸筋固定好,以防受风、浪影响倾覆或落入江中。

6.3.4.4木工机械使用时,必须按章操作,机械加保护罩,并经常检查用电线路。

6.3.4.5木方、木板上外露铁钉必须砸弯,以免触伤人员。

6.3.4.6主要承重部分严禁使用有缺陷的槽钢、木方、木板等。

6.3.4.7木工刨花、锯屑严禁乱堆、乱放,并必须远离火种。

6.3.4.8木工作业区必须按章配备灭火器具。

6.3.5砼工程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6.3.5.1水上作业施工时,必须穿救生衣。

6.3.5.2砼搅拌机操作必须由专人负责,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检查供电线路的绝缘状况及料斗卷扬系统的机械性能和钢丝绳的使用保养情况,以防不测。

6.3.5.3砼浇筑下灰方式及顺序必须满足技术交底要求

6.3.5.4砼振捣前,必须认真检查供电线路及振捣器械的绝缘状况,振捣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鞋及绝缘手套。

6.3.6构件安装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6.3.6.1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

6.3.6.2起重船及其吊钩、钢丝绳大小必须根据构件单体重量及要求的吊幅进行合理选择。

6.3.6.3起吊构件下严禁站人

6.3.6.4构件吊装必须轻起慢放,以免撞损构件。

6.3.6.5构件安装结束必须及时加固处理。

6.3.6.6安装后构件上孔洞处必须及时加设安全防护盖板。

6.3.7施工脚手搭设安全保障措施

6.3.7.1施工脚手搭设方案必须以理论计算作为依据,并定期进行检查。

6.3.7.2施工脚手搭设的加固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认真进行,不得任意变更。

6.3.7.3施工脚手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做到材质一致,严禁钢、木混用。

6.3.7.4施工脚手的杆件、连接件、安全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除。

6.3.7.5施工脚手搭设结束,必须经认真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

6.3.7.6施工脚手上的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超载。

6.3.7.7施工脚手上必须加设防滑措施。

6.3.8大型机械使用安全保障措施

6.3.8.1大型机械操作必须专人负责,持证上岗,按章操作。

6.3.8.2加强机械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工作,确保机械各项设备和零件的正常运转。

6.3.8.3机械使用前,严格做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机械带“病”工作。

6.3.8.4机械驾乘人员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服从指挥,严禁随意离岗,并密切观察机械的运行情况,以便及时维修。

6.3.9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6.3.9.1现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按规定设置危险品库场,并配备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

6.3.9.2气割作业点必须远离危险品库、场。

6.3.9.3气割作业必须按章进行,确保安全距离,并配设防火安全装置。

6.3.9.4消防器材必须确保完好,周围不堆放其它物品,并设专人管理。

6.3.10用电安全保障措施

6.3.10.1所有用电机身均需设漏电保护器

6.3.10.2所有电箱必须为标准电箱

6.3.10.3供电线路无论埋设或架空布置时,其方式均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6.3.10.4生产、生活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及机具,生活区严禁使用大功率耗电机具。

6.3.10.5定期检查供电线路及用电机具,确保安全用电。

本工程确保公司级文明工地,争创局级文明工地。

7.2.1.1办公、生活区按标准建设,项目部名牌所书本企业简称规范醒目。

7.2.1.2生产区四周设置高度为1.8米的连续性护栏。

7.2.1.3施工用材划区挂牌堆放,并采取安全保卫措施,生产生活区分开设置,做到洁、齐、文明有序。

7.2.1.4施工区和危险品均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7.2.1.5工地主要进出口设置“四牌一图”。

7.2.1.6工地做到“三通一平”。

7.2.2.1生活设施:

做到“办公室、宿舍、浴室、厨房、厕所”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生活区设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包干区,并设专人负责。

7.2.2.2室内及厕所管理

办公室、宿舍内的办公用品排放整齐,室内常清扫,保持整洁,并不得私接乱拉电线,杜绝违章用电。

厕所有水源冲洗,并设专人打扫,集粪坑加盖喷药。

食物按国家卫生标准存放,餐具经常消毒,饭菜票每日消毒,炊事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

7.2.2.5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7.2.3.1宣传气氛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反映本企业精神,时代风貌的醒目宣传标语,并设有宣传栏、黑板报。

7.2.3.2班组建设

工地上为广大职工提供必须的活动娱乐场地,为班组建设创造条件。

7.2.3.3安全生产

按当地政府劳动安全部门的要求,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7.2.3.4治安综合治理

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做好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工作,增强法制观念。

7.2.3.5社区服务

施工期间积极开展“爱民”、“便民”活动,搞好地方关系,确保施工不扰民。

坚决按照三航局所提出的“降耗增效”、“标后预算、切块包干”的原则,搞好本工程的成本管理工作。

8.2为降低工程成本,本工程于施工管理中将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8.2.1.1在材料管理中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

8.2.1.2严肃材料计划,于工程正式开始前,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进度的开展情况,合理制订材料计划。

8.2.1.3严肃材料的领用制度

所有出场材料均必须办理材料的领料手续,并经确认属实后方能出场。

8.2.1.4严肃材料的点收制度

所有进场材料均必须经专人点收核实,材料主管及项目经理有义务和责任进行抽检。

8.2.1.5严肃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严禁材料乱用、滥用、随处堆放,坚决杜绝材料落江、流失、失窃以及擅用材料私制非工程用品等现象的发生。

8.2.1.6严肃现场材料的盘点工作

本工程施工过程,将定期对现场材料进行盘点,以便及时掌握现场材料使用运作状况。

8.2.1.7严格材料的回收入库工作

8.2.2劳动力使用管理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乱用、滥用外包工,杜绝发生不必要的点工;合理组织,有序安排生产,杜绝不必要窝工的发生。

对现场施工的外单位船机设备均实行招投标制度,择优录用;并加强现场的使用管理,严肃考核。

8.2.3.1工程施工中,将在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8.2.3.2在工程施工组织实施阶段,优化工程施工方案,合理组织,以降低成本。

9.1码头靠船构件安装施工

9.1.1码头靠船构件安装施工的具体负责人为苏卫飞。

本工程码头靠船构件安装施工工艺具体详见“靠船构件安装”中所述。

码头靠船构件开始施工安装时,制订作业指导书,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安装时及时验收,并及时调整安装工艺;安装施工结束,根据施工过程认真总结,以形成文字记录。

9.2.1码头横梁施工的具体负责人为苏卫飞。

9.2.2本工程码头横梁施工的承重结构根据设计图纸计算确定。

9.2.3本工程码头横梁施工时及时评定、总结,保证优良率达到部优工程要求。

9.2.4本工程码头横梁配置定型钢框胶合模板,保证外观质量。

9.3.1本工程码头面层施工的具体负责人为苏卫飞。

9.3.2本工程码头面层施工的具体方案详见“码头面层施工”所述。

9.3.3本工程码头面层施工控制遵循“方案细化->可行性论证->方案调整->施工总结”的原则。

10工程项目的检(试)验、防护及交付

10.1工程项目的检(试)验计划

10.1.1工程项目的检验计划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检验主要为码头、平台基桩的检验,以及其他常规检验。具体详见:“华润电力常熟第二发电厂煤码头工程试验和检验计划”(另报)。

10.1.1.1码头基桩的检验

码头基桩检验数量、位置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由南京大学工程检测中心或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实施,叶志远负责组织实施。

10.1.1.2其他常规检验

包括:砂、石、水泥、钢筋进货检验及试验;单位、分部、分项、工序检验及隐蔽工程验收等的过程检验;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检验。以上检验试验由唐建平、施永龙等负责组织实施。

10.1.2工程项目的试验计划

按设计要求,本工程码头、平台桩基工程施打前,均需进行试打桩施工,根据本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安排,码头试打桩安排于2003年9月18日~19日进行,由本项目部按试桩要求组织实施,测试单位为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试桩负责人为叶志远。

10.2工程项目的防护

10.2.1施工测量标志的防护

本工程施工所用测量坐标控制点及高程控制点,均应按规范要求布设,并设置保护装置,以防人为破坏;另对上述控制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复核,并及时修正。

10.2.2桩基工程的防护

鉴于本工程施工区濒临长江主航道,过往船只频繁,故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严密措施,加强码头桩基的防护。

10.2.3预制构件的防护

10.2.3.1制作防护

预制构件制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拆模及养护。

10.2.3.2吊运防护

预制构件砼强度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方能起吊;当预制构件于运输过程中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堆放及支撑加固。

10.2.3.3安装防护

预制构件于安装施工时,其安装强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安装过程中,必须做到轻吊慢放,避免碰损构件;安装结束,相邻构件间必须点焊加固,并采取有效支撑。

10.2.4现浇构件的防护

10.2.4.1现浇构件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拆模及养护。

10.2.4.2安装预制构件时DB42/T 1610-2020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规范.pdf,现浇构件砼强度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0.2.4.3现浇构件承重结构拆除时,其砼强度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0.2.4.4当附属设施及水电安装施工时,必须对施工部位的成型构件采取防碰损或防污染构件措施。

10.2.4.5面层砼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严禁人员、机具上行施工,且严禁锐利器具擦、刮砼面层。

10.2.5.1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未交付之前,应对工程施工区进行维护,以免过往船舶撞碰建筑物。

10.2.5.2按要求于码头上游端部,设置警示标志,以防过往船舶碰损建筑物。

TCECS 726-2020标准下载10.3工程项目的交付

10.3.1本工程施工结束,即由公司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进行预检,并对预检中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0.3.2在公司内部预检及整改的基础上,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由业主组织设计、监理、质监站、施工等单位参加工程验收,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办理交工手续,并形成书面纪要。对工程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作为遗留问题,作继续整改处理,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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