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头电站机电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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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头电站机电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5、电压互感器一次侧线圈直流电阻测量;

6、电压互感器空载电流测试;

DB37T 5177-2020标准下载7、电流互感器励磁特性测试。

7.2.2.12高压开关柜内避雷器交接试验:

2、工频参考电流下工频参考电压测试;

3、直流参考电流下直流参考电压测试;

7.2.3高压开关柜的安装程序:

1、电缆敷设前对电缆沟、管进行清理、检查。

2、敷设采用人工,控制速度不超过l5m/min。

3、敷设过程根据盘上剩余的长度合理安排,避免出现中间接头。

4、电力电缆在终瑞头与接头附近留有备用长度。

5、高压电缆剩余部分端头进行密封防潮。

6、按规范要求在电缆终端头、拐弯处、夹层内、隧道及坚井两端,人井内等地方的电缆上装设注明线路编号的标示牌。无编号的电缆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止地点。并联电缆标出顺序号。标示牌的字迹做到清晰不易脱落。标示牌规格宜统一,能防腐且挂装牢固。

7、电缆的排列按规范,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做到分层配置。高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按从上到下分层配置。

8、对敷设好的电缆进行整理,同时根据敷设的坡度、状态,电缆的粗细按现范要求进行固定。

7.3.2电缆终端头和接头的制作。

1、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由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操作或指导操作。

2、电缆终端和接头制作过程控制工作区温、湿度。同时做好防尘污措施.并尽量缩短绝缘内层暴露时间。

3、选用材料,部件符合技术要求,采用的附加绝缘材料,在电气性能上满足要求的同时与电缆本绝缘具有相容性。两种材料的硬度,膨胀系数,抗硬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等物理性能指标接近。

4、电力电缆接地线采用铜丝线或镀锌铜编织线。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15mm2。

5、电缆终端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做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6、二次回路的强、弱电电缆线头力求制作美观,结线正确整齐、牢固、标示清晰、不褪色。

7.3.3.4电缆敷设安装结束,按设计要求及时组织防火、阻燃施工。

7.4.1照明系统安装

7.4.1.1部分穿管暗敷的照明管路预埋应结合土建的进展及时配合,预埋管路是隐蔽工程的一部分,应按隐蔽工程检验方法开具《隐蔽工程签证》单提交监理人核准后,方可覆盖。

7.4.1.2敷设的电缆管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10倍,电缆管管头露出地面2m,并加盖管帽。

7.4.1.3明敷线槽力求走向合理,布置美观,固定牢靠。

7.4.1.4所有照明箱、插座、开关的布置高程为距地面1.3m,开关的方向应一致。

布设照明线路前,穿管管口的毛刺应清理,并加装防护套。

7.4.1.5照明灯具安装时,应有可靠的承重措施,特别是有些大型吊顶式灯具,应充分考虑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如阵风等)而不被破坏。

7.4.2照明系统安装程序:

7.5.1防雷接地装置制作安装

7.5.1.1本工程设备接地连接与机电安装工程进度密切配合,协同跟进。

7.5.1.2接地线应采用搭接焊接,焊缝的长度和质量要求,应符合施工图纸和GB50169的规定。

7.5.1.3接地连接材料按设计要求选用。

7.5.1.4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设备。

7.5.1.5主变压器的外壳按制造厂规定接地,法兰片间采用跨接连接线,以保证良好的电气通路。

7.5.1.6避雷器用最短的接地线与接地网连接。

7.5.1.7电气设备与接地干线的连接,采用镀锌螺栓连接。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处理。

7.5.1.9若承包人根据实际地形条件需要修改部分接地布置时,应提交书面修改意见,报送监理人批准后实施。

7.5.1.10所有的机电设备安装后均按上述要求与接地干线连接,并配合全厂接地网安装、试验承包人对接触电压的测试。

7.5.2接地装置验收

接地装置全部完工,并完成测试工作后,应在各项工程完工验收和最后一台机组投运前,由发包方代表对全部设备接地连接进行完工验收。

7.6厂用、坝区配电系统安装

7.6.1厂用、坝区配电系统安装工程量

7.6.210.5/0.4KV厂用电变压器安装

7.6.2.1厂用电变压器为环氧浇注绝缘干式变压器。另设一台坝区变压器。干式变压器由于绝缘暴露于空气中,为防止绝缘受潮,干式变压器安装工面必须进行检查,并且具备下列条件:

1、建筑工程结束,不应有渗漏水现象,即墙面屋顶粉刷;地面抹平;门窗装配完毕。必要时变压器室采取除湿措施,保持室内通风干燥。

2、安装的基础、预埋件牢固,安装基础接地良好;

7.6.2.2变压器运到安装场地会同发包方代表开箱清点,并要求做下列检查工作:

1、整体应无因运输不慎冲击而变形;

2、螺栓应无松动,附件完整;

3、铁芯应无变形,且清洁紧密,无锈蚀;

4、绝缘良好,绝缘支持物应牢固;

7.6.2.3变压器防止吊装、就位过程造成损伤。就位、固定后变压器与安装基础应保持良好接地连接,并做好防尘、防潮、防火措施。

7.6.2.4就位固定的变压器交由电气试验人员进行各项交接验收的试验:

1、测量铁芯对地绝缘、铁芯紧固件绝缘;

2、接线组别、极性检查;

3、测量高、低压侧绝缘电阻;

4、测量各分接头位置下的变比误差;

5、测量10.5KV侧和0.4KV侧各分接头位置下的套管连同线圈的直流电阻;

6、于10.5KV侧零起升压试验;

7、于10.5KV侧三次冲击升压试验。

7.6.3厂用配电设备安装

7.6.3.20.4KV配电屏(箱)安装前的工作面检查:

1、0.4KV配电屏(箱)室土建建筑装饰工作已结束;

2、屋顶无渗漏,地面抹平,门窗安装完毕,室内保持通风干燥。

3、预留孔洞符合设计要求。

7.6.3.30.4KV配电屏(箱)的基础制作、安装要求:

1、不直度<1mm/m,5mm/全长;

2、不平度<1mm/m,5mm/全长;

3、位置误差及不平度<5mm/全长;

4、顶部高出抹平地面10mm。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

7.6.3.40.4KV配电屏(箱)安装

1、0.4KV配电屏(箱)运抵开关室后同监理进行开箱检查,并做好相应检查验收记录:

(1)开箱前检查0.4KV配电屏(箱)是否完好,是否有撞击伤痕,防雨措施是否保持有效;

(2)开箱后配电屏无变形,外观整洁油漆无刮伤;

(3)0.4KV配电屏(箱)铭牌数据与设计要求相符合;

(4)随机产品合格证、产地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图纸齐全。

2、0.4KV配电屏(箱)按设计图纸的相应位置组拼。

3、组拼成列的0.4KV配电屏,其垂直度、水平偏差及柜面偏差,柜间接缝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4、0.4KV配电屏(箱)与基础宜用螺栓固定。如须焊接,焊接处应刷与高压开关柜相同颜色的油漆。

5、配电屏为成套到货设备。检查柜内组装的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元件标示清楚、齐全。

6、柜内母线按设计要求可靠连接,同时对所有柜内的元件接线端紧固螺栓进行检查,防止因运输过程松动造成接触不良。

7.6.3.5经检查安装的低压开关柜、设备操作箱、动力配电屏、柜应达到:

1、盘、柜、箱的接地应可靠良好。

2、动力箱安装应牢固,封闭良好,并能防潮、防尘。

3、盘柜的漆层应完整无损伤,安装在同一室内或层内的盘柜颜色宜一致。

4、柜内应有醒目的电气结线示意图。

7.6.3.6安装完成后交由电气试验室进行下列试验:

1、绝缘测试和交流耐压试验。

2、进线开关和备用联络开关的自投模拟试验。

3、事故照明切换装置的自动切换模拟试验。

4、投入电源后,测定每只配电箱内的电源电压、相序应符合要求,且排列一致。

第八章电气二次设备安装

8.1.1承担下列分项工程电工二次各系统盘柜及设备的装卸、安装、调试、启动及试运行的全部工作,参加设备检查和验收。

8.1.2负责所有屏柜及设备间的电缆连接;部分二次回路设备的安装、配线、修理;协助由制造厂家(或调试单位)负责的调试工作。

1、全厂控制、保护及测量设备工程;

2、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工程;

4、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及工业电视电缆敷设与接线。

8.2电气二次设备安装程序

8.3全厂电气二次屏柜安装及二次配线

本项工程包括机组、主变、110KV线路等设备的控制、保护、测量设备及现地控制箱,端子箱等的安装和二次配线。主要工作内容有:

8.3.2控制、保护、测量,计算机监控系统等电气二次设备安装

8.3.2.1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结束室内地面工作,室内沟道无积水杂物。

3、顶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进行装饰工作时有可能损坏已安装设备或安装后不能进行施工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8.3.2.2设备基础以型钢制作,型钢采用型材切割机下料,制作后进行防腐刷漆;基础型钢安装后应达到:

1、不直度<1mm/m,<5mm/全长;

2、不平度<1mm/m,<5mm/全长;

3、位置误差及不平度<5mm/全长;

4、顶部高出抹平地面10mm,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

8.3.2.3设备运输、装卸与倒运

1、盘柜等设备用汽车吊在仓库进行装车。用载重汽车运至相应安装位置附近后,根据各现场情况采用不同的卸车方式,如安装于发电厂房的设备使用桥机卸车。采用起重机械装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装卸过程平稳落地,防止设备变形或损坏。

2、设备在载重汽车上应有捆绑,铺垫等固定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的变形或损坏。

3、设备运抵安装现场附近后才允许拆除外包装,有条件使用起重机械吊装就位的应使用起重机械吊装,如无法使用起重机械吊装,则使用液压搬运小车将盘柜运至安装现场就位,使用搬运小车时,除有专人驾推外,盘柜二侧应有人员扶持,防止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变位倾斜。

4、盘柜开箱后就位前,对盘柜上的某些精密模块、插件或仪表,应先拆(拨)下,待盘柜组装完成后再插回。

8.3.2.4设备盘柜运抵工地后会同发包方、监理进行开箱检查,并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1、开箱前检查盘柜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撞击伤痕,防雨措施是否保持有效;

2、开箱后盘柜有无变形,外观整洁油漆有无刮伤;

3、盘柜铭牌数据与设计要求是否符合;

4、随机产品合格证、产地、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图纸是否齐全。

8.3.2.5设备盘柜按设计图纸的位置进行组装:

1、组装成列的盘柜,垂直度、水平偏差及柜面偏差,柜间接缝允许偏差符合规范要求

2、盘、柜及盘、柜内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控制盘,继电保护盘和自动装置等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宜用螺栓固定。

3、盘柜安装定位后,按设计图纸进行屏蔽接地线的敷设。

4、设备安装后,现场应有防尘、防潮、防污尘等临时防护措施。

5、盘、柜内所有电气自动化元件及保护装置,参照国家标准及厂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逐项调试,保证整定值输入正确,模拟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安装单位应配合厂家或试验单位进行。

8.3.2.6盘、柜内所有二次回路结线都要进行检查,应达到:

1、接线与图一致,原理正确;

2、导线与电气元件连接牢固可靠;

3、盘、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5、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易脱色;

6、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7、二次回路接地应设专用螺栓。

8.3.3电气二次配线

8.3.3.1从电缆夹层或电缆桥架垂直引入盘、柜内的电缆应排列整齐,在盘柜底部用管卡固定牢靠。

8.3.3.2二次电缆有屏蔽层的,应作屏蔽接地。

8.3.3.3剥除蕊线外层护套时,不得损伤蕊线绝缘。蕊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的编扎,与盘内端子的连接不得歪斜、交叉;备用蕊线留有适当长度,每根电缆的备用蕊捆扎后作标志,“埋”入里层,以便使用时查找方便。

8.3.3.4根据施工图纸,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配线,要求接线正确,与端子接触可靠。

8.3.3.5所配导线的端部应作长短统一标准的“白头”标志,标志上标明回路号。

8.3.4电气二次试验

8.3.4.1二次设备安装就位后,应按相关的专业规范进行电气调试即所谓的元、器件试验。配线完善后,应进行整组模拟试验。

8.3.4.2试验前,应制定试验计划,试验计划需列明试验项目、试验顺序、试验接线和试验仪器、仪表配置,并应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交发包方审核。

8.3.4.3试验时,应详细记录各种数据,并与每项试验的性能、保证值、设计值,技术特性进行对比判断,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8.3.4.4二次回路完成后,应进行绝缘测定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时,需“隔离”的元、器件应事先做好“隔离”措施。

8.4直流系统设备安装

蓄电池组平时按浮充电的方式运行,定期的核对性放电或大电流放电后,用均衡充电方式充电。为监视蓄电池和直流系统的运行状况和绝缘水平,每组蓄电池装有直流电压表,变送器及蓄电池检测装置,每段母线上还装设了绝缘监视报警装置。

8.4.2直流系统安装程序

8.4.3直流系统安装

8.4.3.1直流盘柜的基础制安、盘柜安装的措施与二次设备盘柜安装相同。

8.4.3.2直流充电盘安装后,应尽快进行调试,使其具备工作状态。

8.4.3.3蓄电池安装

1、蓄电池安装应平稳,排列符合设计要求,间距符合制造厂规定;

2、接线正确,螺栓紧固;

3、池槽编号清晰,正确。

8.4.4蓄电池的初次充电

8.4.4.1充电电源屏输入二路不同的交流电源,并充分保证交流电源供电的可靠性。

8.4.4.2蓄电池采用均衡充电方式,但不能采用恒流充电方式,应采用恒压限流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应限制在3小时率额定容量(C3)的10%电流值。

8.4.4.3浮充电压设置应严格按照蓄电池的技术要求设置,浮充电压过高将影响蓄电池寿命,而浮充电压过低,会造成蓄电池充电容量不足。

8.4.4.5蓄电池浮充电压应随环境温度变化而调整,对额定电压2V的蓄电池的温度校正系数△U一般为3mv/℃,即温度升高1℃,浮充电压下调3mv。蓄电池的寿命随温度升高而减少,因此工作温度一般要求不超过35℃。

8.4.5蓄电池的首次放电

8.4.5.1采用10h率放电法;

8.4.5.2放电过程应定时对每个电池的电压、温度和密度进行测量,并记录;

8.4.5.3首次放电应按产品技术规定进行,不应“过放”。

8.4.6蓄电池放电终了的质量检查

8.4.6.1电池的最终电压和密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8.4.6.2不合要求的电池电压与整组蓄电池中电池的平均电压差值应小于或等于1%(“优良”标准);

8.4.6.3电压不合格的电池数量小于或等于蓄电池组总数的3%;(“优良”标准);

8.4.6.4换算至25℃的放电容量达到其额定容量的90%。(“优良”标准)。

8.4.7直流系统工期将根据条件及时进行安装、调试,为全厂电气设备调试用直流电源创造条件。

第九章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检查

质量检查的依据为有关国家标准,水利部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及工程设计单位的施工图纸,制造厂的设备图纸和安装使用说明书,本合同及有关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中的质量要求,技术规范及技术指标,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商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等。上述文件之间有矛盾时,经有关单位协商,承包方接受由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

9.2机电设备检查、验收方法

9.2.1承包方将严格按上述有关文件中的规定,对安装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试验。承包方将建立质检机构,按单元工程实行自检,以保证施工质量,并按本合同技术条款中的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检查记录和试验报告,必要时由监理工程师抽检签证。

9.2.2承包方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安装过程中,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和施工工艺等检查和试验,且承包方不推卸应负的责任。承包方承担检查和试验证明安装质量不符合有关要求时的责任。

9.2.3重大设备的检查和试验,将按相应的设备采购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一般设备的检查和试验,承包方将按质量检查相关规范、标准制订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9.2.4对检查内容、时间和地点,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如监理工程师未按时派代表到达现场,承包方可自行检查,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应补发签证,且承包方不推卸应负的责任。

9.2.5承包方不拒绝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复检,复检如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承包方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拒绝签证,必要时进行返工。

9.2.6安装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如发现设备存在缺陷或故障,承包方将负责分析查找原因。并且承担属于承包方的责任。

9.2.7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的安装工程项目验收,确定合格后,承包方将及时办理该项工程的合格证书,但不推卸对工程的安装工程质量应负的责任。

9.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方法

9.3.1凡埋入地下、水下、混凝土中或圬土中的零部件、管道、钢筋或钢板等,均属于隐蔽工程。

9.3.2承包方负责的施工的零星隐蔽工程,在覆盖之前48小时,承包方将以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确定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签证。未经验收签证的隐蔽工程,承包方不实施覆盖。

9.3.3承包方在上述通知规定的时间等待监理工程师须派代表到达现场,如在规定覆盖时间内仍未到场,承包方将自行检查后覆盖,监理工程师应补发签证。承包方不拒绝监理工程师提出重新检查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而已覆盖的项目,同时承担重新检查不合格的责任。

9.3.4承包方将配合监理工程师参加全厂由土建承包人负责施工的预埋管路和预埋件的交接验收(包括安装承包人进场前已预埋的预埋件的检查认可)。

9.3.5经检查确认为合格的隐蔽工程,承包方签字接收,负责保管、维护、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9.4机电设备检查、验收竣工资料提供

9.4.1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要求编制竣工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

9.4.2竣工资料至少应包括:

1、竣工图纸及技术文件;

2、设计修改通知单及修改图纸汇编;

3、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及技术文件;

4、安装记录及调试报告;

7、单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证书;

8、启动和试运行报告及有关简报;

9.4.3竣工资料应完整、清晰、一式三份,并由承包方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在竣工验收时移交给甲方。

2、机电设备随机图纸、资料(产品说明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合格证等);

3、竣工图纸和设计修改、变更文件;

5、机电设备安装、试验记录。

10.1机组起动、试运行的组织、协调

10.1.1当机组及其相应的机电配套设施、设备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机组启动的各种测定数据和电气试验的准备工作安排就绪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机组启动条件,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的机组启动报告。

10.1.2承包方在提交电站机电设备启动验收报告的同时,书面提交《电站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工作报告》和《电站机组及配套设备启动及试运行程序》。

10.2机组起动、试运行前的检查验收

10.2.1承包方在《电站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工作报告》中全面详细汇报各项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及分部试运转的情况;对照相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确认已具备起动试运行条件。

10.2.2启动验收委员会或由其组成的专业检查验收组对承包方的书面报告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

10.2.3相应的土建工程(如坝区、引水系统、尾水渠等)经检查、验收,具备机组启动条件。

10.2.4施工电源供电可靠,为机起动试运行創造条件。

10.3机组起动试运行内容

3、机组起动瓦温试验、调速器试验、过速试验;

4、发电机短路特性试验(电流回路检查);

5、一期工程相关电流回路升流试验(电流回路检查);

6、发电机空载试特性试验(电压回路检查);

7、发电机励磁装置闭环调试,参数调整;

8、发电机组对主变零起升压试验(电压回路、同期回路检查);

9、110KV系统冲击升压试验;

10、主变冲击升压试验;

11、机组并网及负载下试验;

10.4机组及配套设备起动试运行程序

承包方按照《水轮发电机组起动试验规程》(DL507)和《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J275),并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编写详尽的起动试运行程序,该程序提交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后,作为机组起动试运行的依据。

堤防工程施工方案(46P)10.5机组起动试运行时注意事项

10.6.1机组起动试运行期间,应确保厂用电系统的可靠性,应将0.4KV施工电源做为厂用电的备用电源。

10.6.2机组短路特性曲线录制和机组空载电压特性曲线录制时,励磁系统开环大电流试验,从励磁变试验绕组加入的电源容量应足够大。

10.6机组起动试运行后的移交

10.6.1机组起动试运行中,如发现安装调试缺陷,72h试运行结束后应及时消缺。

10.6.2消缺后,向发包方或运行单位直接移交投入商业运行。

10.6.3在规定期限内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住宅楼施工组织设计,向发包方移交竣工资料。

10.6.4如发包方有要求,经协议后,承包方将尽力协助运行单位的商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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