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副井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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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副井施工组织设计

砂、石子、水泥严格采用配重计量

定期检查计量装置,保证准确

冬季砌壁时保证砼入模温度不小于15℃

搞好材料验收及时做好砼配比试验

北京建工程公司海关信息管理中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砼表面质量符合质量要求

溜灰管下料在吊盘上二次搅拌

浇筑砼前严格采用截导堵等措施,有效地处理井帮水

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

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规章制度,把各个工序的质量标准落实到个人,切实把好质量关

围绕提高工程质量开展创优劳动竞赛

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优选最佳施工方案,正确指导施工

严格一工程一措施,并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坚持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依靠科学进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前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坚持材料检验工作,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场

针对提高工程质量开展QC活动,实施全过程控制

技术工作要为现场施工有预见性地提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实行经济承包,把搞好工程质量作为承包的重要内容

对优质工程实行优价政策,执行质量奖罚制度

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分析、追查、处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严格执行质量否决权制度

7.2安全管理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煤矿安全规程》

(4)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等

(5)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中煤三建《十八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要安全责任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设安全特派员现场把关,做到层层落实,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逐级联保制,对现场24小时不失控。对生产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实行跟踪解决并落实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做到警钟长鸣,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3)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管理制度。工程开工前,将施工顺序、技术要求、操作要点、达到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向工人进行交底,切实贯彻落实。

(4)经常向职工进行技术、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对要害工种进行考核,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6)项目部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定期进行。

(7)设立安全奖励基金。项目部全体人员实行安全风险抵押,奖罚对等。

7.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5.1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1)项目部(区、车间)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2)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项目经理外出时,须委托主持全面工作的同志主持召开。

(3)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会前,由安监部门准备好会议资料,汇报上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通报近期安全状况,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汇报发生事故的原因、处理意见、整改措施和应该接受的教训。各有关部门要汇报执行业务保安的情况。

7.5.2安全生产活动日制度

(1)各独立施工队(车间)必须坚持每周末的安全生产活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活动时间,每次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

(2)安全生产活动日必须由各主管队长(车间主任)主持。

(3)安全生产活动日的主要内容:组织职工选学《安全生产法》、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指示、规定、措施等。总结本队(车间)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总结本周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安排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4)每次安全生产活动日,都要有详细记录(活动内容、参加人员等)。

(5)各单位安监部门让要对施工队(车间)安全生产活动日进行督促检查,对活动好的单位及时进行表扬,差的要给予批评帮助,促进安全生产活动日经常化、制度化。

7.5.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1)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应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可根据施工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职工收看安全生产录像、幻灯、安全生产挂图、事故案例,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比武等各种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强化新工人(包括轮换工、协议工、季节工等)的安全生产教育。新工人入井前,必须接受不低于一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应由老工人带领实际操作六个月要定立师徒合同,未订师徒合同者不得入井。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在上岗前学习掌握新工种的应知应会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并按规定期限培训换证,有上岗证的工人方准独立操作,无证者不得上岗。

(4)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如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报安监部门、劳动工资部门备案。

(1)汇报制度:各单位每周向处调度汇报。

(2)汇报内容: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工程质量情况。

①认真组织好当天的安全生产,及时处理安全生产关鍵问题。

②及时掌握当天安全生产动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并提出第二天生产关键和安全生产重点。

(6)值班人员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因病、因事必须向主管负责人请假,待安排好顶岗人员后才准离岗。

7.5.5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制度

(1)必须坚持项目部(区队、车间)每旬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

(3)安全检查以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及落实效果检查为主,对施工项目实行重点抽查,对重点工程,要害部位可随时进行检查。

(4)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前,安监部门要提出检查时间、内容、目的和要求。查出的隐患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办法下达三定表及反馈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可责令停产整顿或下发《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各级安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并反馈形成闭合,对复查未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进行处罚。

7.5.6井口管理制度

(1)、井口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从事井下作业。

(2)、入井人员必须佩戴矿帽和保险带,严禁穿化纤衣服;必须着工装、胶鞋、入井前严禁喝酒,精神不正常人员严禁下井。

(3)、任何人员都不得携带烟火、易燃物品进入井口,进入井口的人员必须听从信号工、把钩工的指挥。

(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井口,检查及参观人员须有项目部有关人员陪同,禁止从井口栏杆向下探望,非检查、检修人员不得攀登井架及其它设施。

(5)、乘坐吊桶必须背靠背面向外,不得坐在吊桶边缘,不得将身体和颈部探出或伸头向下看。乘吊桶人数不准超过2人,严禁超员。吊桶在井盖门上停放稳定得到信号,把钩工允许后,方可上下人员。上下吊桶不要拥挤,严禁抢出、抢下。

(6)、乘吊桶人员不得携带大材料、工具,人与物不得混载。下放超出吊桶的大件材料或超长材料,应有专门措施,并由井口信号工和专职安检员检查是否捆牢后并与绞车工联系后方可下放。

(7)、乘人吊桶顶部必须装有保护伞,严禁使用底开式吊桶乘人。

(8)、人员乘坐吊桶时不得超过2人,严禁超员,入井由井口信号工、出井由井底安全员或班组长负责把关。

(9)、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若井口房及井内使用电气焊,须向矿方申请同意并严格执行本矿关于《井口井底电气焊措施》。

(10)、凿井期间,井筒工作范围必须用围墙围住:井口必须始终封口盘和井盖门,井盖门的两端必须安装栅栏,封口盘和井盖门必须坚固严密,并采用不燃性燃料。

7.5.7规程、措施贯彻制度

(1)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无措施不得施工,由各安监部门监督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规程,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施工技术员负责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贯彻,并组织学习贯彻,双方签字备查。

(3)严禁先开工后贯彻措施,在工程施工中,技术人员要按工程进展进一步分段强调措施的执行,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理解,都会操作,并要有每次贯彻记录。

7.5.8工伤社会保险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

(2)按规定提取并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并报送季度安技措费用提取使用报表及年度统计报表。

7.6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7.6.1凿岩爆破安全措施

(1)采用钻爆法作业时,打眼方法、炮眼位置、空帮距离、敲帮问顶制度、装药联线及放炮等必须在施工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严格按爆破图表施工,钻眼时要用中线找出各圈眼眼位,掌握好钻眼角度,做到准、直、齐,坚持光爆,控制各眼装药量,按规定用黄泥或沙封孔。

(3)井下放炮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持证上岗。装药放炮前,迎头的生产工具、设备均提到规定的安全高度。班长和放炮员对放炮前联线工作要重新检查,以确保各脚线接头、联线方式安全可靠。放炮员最后升井,开锁放炮前应发出警戒信号,确认无误后才可合闸放炮。

(6)放炮后,通风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待炮烟吹散后,班长及信号、看盘工、放炮员先下井,对吊盘和其它设备进行清扫、检查,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当出现瞎炮时,严禁用手拉镐刨,可按规定重新联线放炮,若再不响应断电15min后,在距离瞎炮300mm处重新打一个与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7)必须建立通风瓦斯检查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人员,井筒施工穿过煤层时放炮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原则。井筒施工期间穿过煤层时,必须编制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8)井筒内的各种电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电缆设备必须更换,否则不准入井。

7.6.2装岩安全措施

(1)抓岩时,工作面有足够的照明度,并要加强通风,以保证抓岩司机视力清晰,使其抓岩稳、准、快又安全。抓岩司机、信号工和把钩工行动要协调。工作面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2)抓岩机司机上岗前要进行培训和实际操作训练,熟练后方可上岗。非司机不得操作。每次抓岩前都要认真检查抓斗的各部连接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3)在抓岩过程中,工作面的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注意抓岩机的起落摆动。起落的高度要适当,确保抓岩在指定的范围内安全运行。

(4)抓完矸石,抓岩机抓斗必须收拢到最小直径,并提升至吊盘以下,以免放炮崩坏。

(5)抓岩机在工作面操作时,不得与吊桶同时起动,以防两者相碰伤人。

(6)吊桶的装满系数不大于0.9。

(7)两个吊桶的使用要合理,首先要抓出放空吊桶的桶窝,使吊桶的高度降低。

7.6.3提升安全措施

(1)提升钢丝绳、提升容器及连接装置、悬吊钢丝绳、稳绳、天轮、钩头和过卷装置以及提升绞车的制动装置、传动装置、限速器、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各分工专职人员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2)每一提升系统,都必须设有单独信号装置,且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要求。

(3)凿井期间,井筒升降人员采用吊桶,严禁用底开式吊桶乘人,且每次提升不得超过两人,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应规定。

(4)立井运送长料或设备时,要绑扎牢靠,其提吊工具必须经过计算可靠,并要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及井下作业人员,下井前应试提,进一步捆绑后,再慢速下放。

(5)小型设备及材料可用吊桶装运,当物件高出吊桶部分,必须用绳索将其上端绑牢在吊桶梁上或提升钢丝绳上。把钩工应通知绞车司机注意慢行。

(6)吊桶装满矸石后,提到适当的高度,把钩工必须停钩稳罐,其他人员离开吊桶的摆动范围,防止吊桶摆动伤人。

(7)提落吊盘前,必须停止井下一切无关工作。撤出工作面人员,派人看管吊盘上下各管路口及吊盘周边,提落吊盘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同步起落。如发现吊盘倾斜,必须立即停止提落,调平吊盘后再进行提落,确保吊盘顺利升降。

(8)吊盘提落至指定位置时,必须对吊盘进行调平校正,确保吊桶、中线顺利通过。吊盘周边不得少于四个支撑点,支撑要牢固,吊盘固定后,各稳车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

(9)井口、井底和吊盘信号工必须严守岗位,每当发出下降或提升信号后,信号工必须目接目送吊桶安全通过责任段,井内和井口信号必须由专职信号工发送。

(10)每班必须设专人检查井盖门和翻矸溜槽上的钢丝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6.4防坠安全措施

(1)凿井期间,必须建立健全井口各项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看管井口,经常清理封口盘上及井盖门上的杂物,保持井口周围卫生整洁,防止向井下坠物,保持井口周围正常生产秩序。

(2)封口盘必须保持严密,各吊挂管口必须有完好的折页盖,以免坠物伤人。

(3)经常清扫吊盘上的浮矸杂物,对吊盘上的四周折页及管路口应用麻袋封严密。

(4)拆接风水管路时,所有工具必须用绳系在手腕上,管路口用麻袋封严,拆下的物件随时放入工具包内,不得乱放。

(5)井盖门除提升和放炮时打开以外,其它时间均在关闭状态。并经常清扫井盖门上的浮矸。

(6)吊桶运送砼和矸石时,把钩工必须清除吊桶边缘和吊桶底部的矸石杂物。

(7)井盖门的两端必须设置栅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井口棚内。

(8)立井施工中,必须制定有防止从井口、井壁、吊桶、吊盘等处坠落矸石、工具及其他物料的安全措施。

(9)井筒内的悬空作业人员,吊盘上及施工模板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随手携带的工具必须用绳子系在身上、预防坠落。

(10)井口棚内严禁砸钎子头以防崩入井筒内伤人。

(11)2m3吊桶带水装矸时,吊桶装满系数不得超过0.9。

7.6.5机电管理措施

(1)加强机电管理,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

(2)迎头各种机电设备必须挂责任牌,落实到人,按维修制度定期检查维修,保护齐全,电缆吊挂整齐,开关上架并保持清洁。爆破、喷浆时,必须保护好机电设备。

(3)机电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都应同主接地极接成一个总接地网。

(4)严禁非机电人员拆卸机电设备,严禁带电作业,停电必须悬挂停电作业牌,实行谁挂牌谁摘牌制度。

(5)因检修等原因停电时,必须挂停电牌,将开关打至停位。严禁带电作业。

7.6.6在井口盘上用矿车直接接矸安全措施:

1、在井口两侧距井口5米处分别设置一组常闭式阻车器。

2、井口门上各连接件及连接牢固,其轨型一致,轨距平行稳固,防止矿车掉道。

3、吊桶装矸系数为0.9,矿车接矸每趟只准接一桶。

4、在不出矸、下料期间,井口两侧停车位置距井口北侧不得小于30m,南侧不小于10m。

5、在井筒提升运输期间,井下作业人员严禁在井筒、井底停留或穿行,必须躲在马头门以里5m以外的安全地点。

6、矿车接矸前井口工先稳桶,待桶稳好后方可抽销溜矸。

7、把钩工要经常检查,井口附近2米内不准有杂物,井口盘上必须经常保持清洁,随时处理洒落矸石。

8、在提升运行期间把钩工必须对提升钢丝绳、容器及钩头每班检查、随时观察,运行时必须贯好贯销,并对矿车、吊桶目接目送安全通过责任段。

9、在井口门关闭时,在井口围栏两侧要挂绳拉链,禁止人员从井口通过。

10、井口设施焊口裂纹、工字钢变形钢板破损、井盖门关闭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井口负责人组织处理存在问题,问题处理后由安全科负责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准恢复提升运输。

11、每班上班前井口把口工必须对井口锁口盘、井盖门、横梁、阻车器、活动轨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井口设施检查记录台账上,同时将检查结果汇报井口负责人。

井口范围所用设施列入井口信号工交接班范围,并必须现场交接。

12、施工队对井口盘指定专人每日检查,跟班安全员每班检查井口门变形情况,如有焊口开裂或有变形情况及时维护处理。

13、建设单位由安全科对提升设施及井口安全设施每旬进行一次排查,并有相关记录台帐。

14、严禁井口设施带病使用。

7.6.7一通三防管理

7.6.7.1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之一,完善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管理好所属范围内各种通风设施,严禁同时敞开两道风门,严禁风门前后5m内存放其它物料。

(2)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1)局部通风机安装符合《规程》规定,实现“三专一闭锁”安排专人进行挂牌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接头要严密,无破口,吊挂要平直,无脱节,运输超长物件时注意不得磨擦挤压、撕破风筒,风筒距迎头半煤岩巷与煤巷不得大于8m,岩巷不得大于10m。

(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工作面的全部人员,并切断电源。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局部通风机要长时运转,不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得停止运转,如遇特殊情况,要撤出工作面的全部人员,待查明原因,确认安全后再启动。

(5)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风电闭锁,使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7)巷道贯通预透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掘进巷道贯通预透前20m,通风部门必须做好贯通预透后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炮掘贯通前20m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机掘贯通前50m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

②贯通预透时,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预透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7.6.7.2防尘管理

(1)掘进工作面防尘供水管路必须完善,三通阀门齐全且符合规定(进口处设置第一个三通阀门),钢管必须接到离迎头30m以内,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漏水。

(2)掘进工作面中,应安设喷雾装置,并且位置恰当、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各转载点前后10m以内巷道每班必须进行冲尘,保持转载点附近巷道湿润。

(3)掘进迎头涉及的巷道必须定期进行冲尘,杜绝煤尘堆积。

(4)实行个体防护。掘进工作面内的作业人员、回风流中的作业人员及在其它粉尘产生点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

(5)井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各种规程措施和规章制度,防止煤尘堆积,杜绝煤尘事故发生。采掘工作面的班组长为执行综合防尘措施的第一责任者,现场严格执行各种综合防尘措施。

(6)各施工地点必须使用好各种降尘设施,落实好冲尘制度;必须加强巷道冲尘工作管理,技术员具体管理巷道冲尘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冲尘工作,并严格考核。

7.6.7.3防火管理

(1)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按规定配备的数量,定期检查校验,责任到人.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砂、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砂、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撒洒在井巷或峒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峒室进行,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3)所有电器设备防爆性能必须达到《规程》要求,过流、欠压、漏电等各种保护齐全可靠,严禁私自拆除,加强机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电器设备性能完好,运转时不产生火花,杜绝电器设备失爆。

(4)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和实施灭火工作。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5)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6)掘进迎头发现异常气味,必须迅速查明原因。若发生火灾,必须保持镇定,首先弄清火情,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有关部门;并在跟班队长、班长、安检员的带领下,带好自救器,利用一切人力物力,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进行灭火。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的通风状态。若火灾不能控制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并由班组长清点人数,保证安全,沿避灾路线撤出。

(7)械摩擦生热、油脂、纱布或其它引发火灾,可利用身边物件,水管直接灭火。

7.6.7.4瓦斯管理

(1)掘进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期积聚。

(2)采掘工作面回风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进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4)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工。

(6)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轩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时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8)临时己封闭的停风区或掘进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瓦期超限的区域内作业.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规程》第129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9)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牌板、手册、报表)并执行三签字(放炮员、瓦斯员、班组长)每班检查次数符合《规程》规定,在指定的地点交接班,无弄虚作假现象。

7.6.7.5安全生产监测、监控

设置工业电视对施工各要害部位进行检测监控措施如下:

电视监控系统的设置:在下层吊盘下面、上层吊盘上面、井口、卸矸台、主提绞车房、副提绞车房、南部稳车群、北部稳车群各安装探头,引入集中监控室,通过工业电视进行监视;同时下层吊盘下面、井口、卸矸台的探头引入绞车房,绞车司机可通过信号、通讯结合工业电视进行安全提升、卸矸活动。

第八章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在本矿井建设中,我单位注重环境卫生、文明施工,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力求在快速、优质施工的同时,不破坏周围环境,做好生态保护。

8.1.1防治大气污染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2)施工现场的材料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

(3)为减少施工中的粉尘污染,施工用的粉状材料应采用袋装或其他密封办法运输,现场存放时,应认真覆盖,防止尘埃飞扬。拌和设备要配备防尘设施,各拌和站和施工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降尘。

(5)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6)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8.1.2防治水土污染

(1)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状态,修建临时排水系统和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防止水流对地面的冲刷,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和对附近水域的污染。

(2)井下涌水及施工喷洒水,经地面水沟排水至沉淀池,经沉淀过滤后用于生产,多余部分排入甲方指定地点。加强用水管理,以减少污水排放量。

(3)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有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4)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5)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6)食堂、浴室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保证排水通畅。

8.1.3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1)对产生噪声的部分机械设备装设消声器减噪,对强噪声源设置减振装置和消声器。

(2)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2)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4)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儲藏间,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

(5)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6)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

(7)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8)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1)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2)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3)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5)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1)认真贯彻执行中煤三建公司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促进企业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得到良好的改善GB/T 39746-2021 数控母线加工机.pdf,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制度牌。

(2)工业广场要平整、清洁、卫生。场区的大临工程和设施,做到布局合理,规划整齐,标识鲜明。场区内各种材料设备要分类存放,摆放有序,要有鲜明标识,并有利于运输和保管的技术要求。

(3)采用合理的通风方式,及时排除炮烟。工作面采用湿式凿岩。出碴时洒水冲洗岩堆,降低粉尘浓度,工作人员佩带防尘口罩,搞好个人防护。

(4)各种施工用管线、电缆必须悬挂整齐,材料、工器具摆放有序,并做到“风、水、电、气、油”五不漏。

(1)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仓库、车库、油库、木工棚、职工生活区、井口房等地方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水源。

(2)施工场区范围内设置消火栓,以便消防使用。

(3)在职工中广泛宣传防火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确保无火灾事故的发生。

(4)保卫、安全及消防部门要及时检查JGT 126-2017 建筑门窗五金件 传动锁闭器.pdf,并指定整改措施,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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