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中学施工组织设计(实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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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中学施工组织设计(实验楼)

11.3.18.5穿带线、剔槽、打洞时,一定要戴防护眼镜,防止伤眼,并注意锤头脱落,凿于飞刺。打过墙洞眼时,注意对面是否有人。

11.3.18.6使用高凳时,先检查有无缺损。用时必须控好防滑绳,禁止二人在同一高凳上操作,并不得在最高一步上操作。

11.3.18.7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禁止上下投掷物品大型水泥熟料仓施工组织设计.doc,以防掉物伤人。

11.3.19管内穿线

11.3.19.1注意防止铅丝带线伤人。

11.3.19.2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空穿线,防止用力过猛,以免滑脱摔下。

11.3.19.3使用电炉熔锡,注意防止触电、烫伤。

11.3.19.4使用高凳时,先检查有无缺损。用时必须控好防滑绳。禁止二人在同一高凳上操作,并不得在最高一步上操作。

11.3.20接、配线

11.3.20.1拉线时,不可用力过猛,防止脱落、断线摔伤人。

11.3.20.2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1.3.20.3利用架子操作,应注意探头板及空隙,防止踩空摔人。

11.3.20.4使用的料具,应放人工具袋内,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11.3.20.5使用高凳时,先检查有无缺损。用时必须拴好防滑绳。禁止二人在同一高凳上操作,并不得在最高一步上操作。

11.3.21塑料护套线配线

11.3.21.1使用电炉熔锡,注意防止触电、烫伤。

11.3.21.2利用架子操作,应注意探头及空隙,防止踩空摔人。

11.3.21.3使用高凳时,先检查有无缺损。用时必须拴好防滑绳,禁止二人在同一高凳上操作,并不得在最高一步上操作。

11.3.22灯具组装与安装

11.3.22.1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1.3.22.2利用架子操作,应注意探头板及空隙,防止踩空摔人。

11.3.22.3使用高凳时,先检查有无缺损。用时必须拴好防滑绳。禁止2人在同一高凳上操作,并不得在最高一步上操作。遇水磨石等光滑地面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11.3.22.4送电时,主要部位应挂“有电危险”警告牌;试灯时,如处理故障,不准带电作业。

11.3.23开关、插座安装

11.3.23.1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1.3.23.2使用高凳时,先检查有无缺损,用时必须拴好防滑绳。禁止2人在同一高凳上操作,并不得在最高一步上操作。遇水磨石等光滑地面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11.3.24配电盘和配电箱安装

11.3.24.1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1.3.24.2用火前,必须取得现场用火证明,并将周围的易燃物品清理干净。应设有专人看火,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11.3.24.3电焊时,注意勿让电焊弧光打眼。

11.3.24.4使用高凳时,先检查有无缺损,用时必须栓好防滑绳。禁止2人在同一高凳上操作,并不得在最高一步上操作。

11.3.25配电柜安装

11.3.25.1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防止碰伤人或损坏设备。

11.3.25.2配电柜全部检查、调试合格后,方可送电试运行。

11.3.25.3地沟上作业时,应垫好脚手板,防止摔下伤人。

11.3.25.4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1.3.25.5用火前,必须取得现场用电证明并将用火周围的易燃物品清理干净。应设有专人看火,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11.3.25.6电气焊接操作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

11.3.25.7使用高凳时,先检查有无缺损,用时必须拴好防滑绳,禁止2人在同一高凳上操作,并不得在最高一步上操作。

11.3.26接地体安装

11.3.26.1砸地极钎子时,地极钎子顶部要采取措施,防止飞刺伤人。大锤头要牢固,站位要错开,防止锤头脱落伤人。地极钎子不得用手直接扶握,需采取稳定措施。

11.3.26.2利用深井作地极时,注意预防土方坍塌。

11.3.26.3电气焊操作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

11.3.27避雷装置制作与安装

11.3.27.1高空作业前不得饮酒,并且必须进行体检。从事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等装人工具袋,上下传递物料要用绳拉,禁止抛掷。雷雨、大雪,五级风以上天气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1.3.27.2高处作业的脚手架支搭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各种脚手架使用前施工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3.27.3电气焊使用的设备机具及操作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动火前必须取得施工现场用火证明,清除施焊周围易燃物,设专人看火,并配备消防器材。

11.3.27.4圆钢拉直时,两端要卡牢,缓慢均匀加力,两端设防止拉断弹回伤人的挡板或其他措施,中间不得站人或横穿通行。

11.3.28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11.3.28.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和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1.3.28.2凡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2m以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所有施工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及配齐劳保用品。

11.3.28.3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注意相互间的安全距离,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

11.3.28.4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11.3.29“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11.3.29.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1.3.29.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专业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1.3.29.3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如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1.3.29.4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1.3.29.5雨后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1.3.29.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1.4.1基坑周边,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11.4.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11.4.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11.5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1.5.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盖板。1.5m×1.5m以上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11.5.2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11.6.1板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11.6.2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0cm小于100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11.6.3边长为10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

11.6.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11.6.5通风道应随层安装而消除洞口,否则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并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11.6.8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1.6.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1.6.10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11.7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1.7.1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11.7.2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11.7.3进行支模、粉刷、砌墙等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1.7.4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钢模板部件拆除扣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1.7.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大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11.7.6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分段、分层进行。

11.8高空作业防护措施

11.8.1凡是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1.8.2本工程脚手架施工,沿架体内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靠操作层外侧绑一道挡脚板,网之间用专用网绳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脚手架单独编制施工方案。

11.8.3脚手架施工操作面满铺脚手板,与墙距离不大于20cm,不留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用安全网或架板封堵严密牢靠。

11.8.4建筑物出入口防护:建筑物的出入口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铺满不小于5cm厚的双层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11.8.5临近施工区域的防护:邻近施工区域,对人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

11.8.6高处作业用凳及脚手板要求: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需搭设脚手板。在2米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并设安全稳固的爬梯。

11.8.7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各类悬挂物以及各类架体采取牢固稳定措施。出现施工交叉作业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11.8.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防止落物伤人。

11.8.9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2m),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11.9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为了保证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保证不出现触电事故或其他因临电引起的连锁事故,针对建筑现场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根据《建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1.9.1在施工前根据实际用电量和施工需要编制临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日常设置操作。

11.9.2根据规范要求做好临时用电的保护接零、重复接地、防雷接地等保护系统的设置,保证其齐全有效。

11.9.3严格按照TN-S供电系统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配置要求,设置临电线路和设施、设备。

11.9.4总箱和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11.9.5漏电保护器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11.9.6特殊场所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有如下要求:

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11.9.7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24V。

11.9.8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等部位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12V。

11.9.9配电系统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开关箱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设一机、一闸、一漏保,每台用电设备设有自己的开关箱,杜绝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11.9.10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西北方向,分配电箱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

11.9.11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周围留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11.9.12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3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厂家统一铁板制作,铁板的厚度大于1.5mm。

11.9.1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设在箱体下底面。

11.9.14电气设备的安装

11.9.14.1配电箱内的电器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作电气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11.9.14.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11.9.14.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1.9.14.4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1.9.14.5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人的导线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11.9.14.6导线剥削处不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盘圈压接,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第十二章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组织措施

我方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道路、噪音等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安全管理小组,根据公司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重点解决现场环境污染和扰民问题.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与建委、街道办事处物业区、派出所取得联系,汇报工作,听取指示,融洽关系,取得谅解,各种环境影响控制在符合北京市建委和环保局对施工现场噪声要求,使甲方及周围居民满意。

12.2控制扬尘污染措施

为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我公司专门制定了《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扬尘污染目标:现场无扬尘。指标:①现场目测土方扬尘距基准面不超过50cm;②现场主要运输道路硬化率达到100%,目测无尘。

12.2.1土方施工阶段主要采取淋水降尘措施,对现场所回填备留土方,堆齐,并采取严密遮盖措施,并洒水以防止浮土起尘。

12.2.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12.2.3运输车辆使用封闭式运输车,在门口处设置车辆洗冲台,车辆经冲洗和苫盖后出厂,严禁车辆带泥砂出厂,运输时防止遗撒飞扬,并跟踪检查。

12.2.4施工现场所有交通路面和物件堆放场地全部铺设混凝土方砖,硬化路面做到黄土不露天。

12.2.6预制灰土使用袋装灰粉,禁止现场生石灰过筛施工。

12.2.7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符合要求,彻底解决烟尘排放问题。

12.2.8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12.2.9装修阶段现场设封闭的水泥库,使粉尘不外扬,目测扬尘高度0.2m以下。洒落地面的水泥要及时清理干净,并回收再利用。

12.2.10砂子等散料使用苫布覆盖严密。

12.2.11建筑物结构施工,施工层封闭,所有外脚手架均用密目网封闭。

12.2.12施工现场设置封闭搅拌机棚,采用喷雾降水防尘装置。

12.2.13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拆除施工完成后立即清运完毕。

12.3防止施工噪音污染措施

12.3.1施工现场邻近居民区,采用设置隔音布的方法降低施工噪音对居民生活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12.3.2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钢筋和模板,并作到快插慢拔。

12.3.3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上23时至次日早8时,不进行夜间施工,若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对混凝土运输泵,电锯,电刨,砂轮锯等强噪音设备均做有效隔音棚或隔音罩封闭遮挡,施工作业层外脚手架采用密目网封闭,施工实现降噪。以避免扰民。

12.3.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早6时以前,晚22时以后,中午12时至下午2时作到无噪音,不扰民,保证周围居民的安静休息,需要夜间施工时提前向环保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时间千方百计严格降低噪音,模板、钢管修理时,严禁使用大锤。

模板、脚手架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12.3.5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锤工,及时在钻头上加油或水。

12.3.6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送递不能过快。

12.3.7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的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音,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扰民。

12.3.8对人为的施工噪音制定管理制度及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夜间进行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12.3.9防止水污染措施

12.3.9.1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他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

12.3.9.2设置统一规划排水沟,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将污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严禁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流入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12.3.9.3加强施工现场存放的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放油品和化学品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存储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12.3.9.4施工现场的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12.3.10防止光污染措施

为防止强光的污染,工地施工照明大灯严禁直射居民及村民住宅,做到不影响住户休息。晚10点以后关闭照明大灯。夜间施工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电、气焊施工时,应对朝向村民住宅区进行挡光遮挡。

12.3.11防止扰民措施:

12.3.11.1施工前与当地居民搞好协商,设安民告示,工地设民众接待室,认真接待、礼貌待人,建立良好关系。

12.3.11.2施工过程中与周围居民建立良好的谅解关系,对于施工单位尽可能调整工序,尽可能减少午休及夜间施工。

12.3.11.3对于居民提出的扰民问题,应虚心接受,并研究出响应的避免措施,从而与周边居民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12.3.11.4在允许的条件下,项目部主动为周边居民办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实。

12.3.11.5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

12.3.11.6每次浇筑混凝土时,对遗撒物及时清理,混凝土浇筑完毕,从泵管中清理出的混凝土制作一些现场小构件,剩余的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12.3.11.9电锯末、刨花随时清理,定点存放,做好防火措施,并及时外运。

12.3.13其他措施

12.3.13.1施工现场周围应保持干净整洁,进行绿化,以适应周围环境及市政绿化环境的要求。

12.3.13.2施工现场和作业层实行全封闭,周围砌筑搭设其造型与周围环境相匹配的周围围墙。

12.3.13.3施工现场周围的道路设专人负责道路清扫洒水保护环境清洁经常化除尘。

12.3.13.4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洒水和除尘,对多尘材料采取措施,方可运输。

12.3.13.5工地厕所设冲洗设备,厕所设专人清扫。夏季消灭蚊蝇。

12.3.13.6采购工程材料时,首先选用ISO14001:96标准认证厂家,并采用环保型建材,以减少对环保的影响和人员的伤害。

第十三章现场文明施工及消防保卫措施

13.1.1项目部建立治安、消防教育制度,加强对职工治安、消防的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3.1.2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3.1.3施工现场建立相应的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

13.1.4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3.1.5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13.1.6加强对要害部门及要害部位的管理,制定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并制定专人负责重点管理。

13.2.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13.2.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按“五五”配制。并经常维护、保养,保证器材灵敏有效。

13.2.3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13.2.4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13.2.5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氧气瓶、乙炔瓶混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13.2.6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13.2.7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3.2.8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3.2.9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3.2.10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3.2.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3.2.12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13.2.14施工现场应实行区域管理,施工区与生活区、办公区要有严格明确的划分。

13.2.15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进出人员要佩带胸卡。

13.2.16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建立务工人员档案,非施工人员不得进住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十四章绿色施工及防止扰民措施

14.1确保绿色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14.1.1现场形象设计:根据文明施工手册和北京市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施工现场设计方案。

14.1.1.1工地大门采用钢质材料制作,规格、色彩、文字组合按统一标准执行。

14.1.1.2在现场南大门处设施施工标牌,内容为: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施工、监理、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五牌一图设立在施工现场南大门西侧

14.1.2现场场容管理

14.1.2.1按现场各部位使用功能划分区域,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所辖区域有关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具体规定。

14.1.2.2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应及时清除,落地灰应回收过筛使用。

14.1.2.5施工现场场地按照北京市文明安全工作的标准执行,保证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基础、地下管线等施工完后,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14.1.2.6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设施专人管理,无长流水、常明灯现象。

14.1.3现场机械管理

14.1.3.1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按总平面图设计要求布置,临时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根据当时场内情况,确定合理的布置方案。

14.1.3.2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机械正常运转。经常保持机身及周围环境清洁。

14.1.3.3保证各种机械设备的标志明显,编号统一。现场机械管理实行验收合格标记、管理责任人及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挂牌制。

14.1.3.4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和拆除要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保证施工场所和过程的安全文明状况。

14.1.4现场料具管理

14.1.4.1施工所需的材料和工具,根据施工进度有计划地安排加工和进场。

14.1.4.2材料的装卸、运输要做到文明施工,根据材料的品种特性选择合适的装运机械和装卸方法,保证材料、成品、半成品完好。

14.1.4.3材料的存放位置必须便于施工和符合总平面布置要求,挂牌标识,注明材料品种、规格数量、检验状态和管理责任人。

14.1.4.4各种散料堆放必须保证有合适的容不得器、包装。各种管件、杆件、散件应搭架子码放,根据材料性能要求做好防雨、防潮、防腐等措施。

14.1.4.5做好限额领料,防止施工浪费现象,减少物耗。加强边角余料的清理和堆放管理。根据使用情况做好料具的清退和转场。

14.1.5.1施工现场的围护要符合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临时围墙和其他安全围护;临时围墙应按最高的标准进行日常维护,并在工程进度需要时进行必要的改造。

14.1.5.2临时围墙和围护在外观上必须达到高度的一致和和谐,围墙的表面要进行处理并刷上防水涂料或油漆,围墙颜色、图案和标语要经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审批;并可按业主的要求,在现场围墙站批定的位置以恰当的方式制作业主的标识和宣传标语。

14.1.5.3围墙和大门表面维护要定期修补和重新刷漆。

14.1.5.4围墙和出入大门安装照明,照明应满足现场安全保卫和美观的要求。

14.1.5.5工地围墙内临建外部形象:房檐、墙体、门窗及框、护栏等的颜色按规定执行。办公用房室内装修应美观大方。

14.1.6现场办公室、仓库设施

14.1.6.1在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位置,搭设和维护现场临时办公室、工具房、材料仓库等,并在工程完工时拆除和恢复地表原状。

14.1.6.2现场办公室内设置必要的办公家具和设备。

14.1.6.3现场的仓储用地和用房属于周转性质的,为此,应加强计划协调工作,保证指定分包单位、独立承包单位进出场时间的科学和合理性,并在有关指定分包单位和独立承包单位进场前就进场安排等协商一致。

14.2防止扰民及民扰措施

14.2.1随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扰民及民扰问题,项目部设文明施工办公室,建立定期联系随时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把出现的扰民及民扰所带来的施工影响因素消除于萌芽状态中。

14.2.2根据施工特点,制定针对性的文明施工制度,以创造一个良好施工环境为目的从安全、消音、隔音措施、现场保洁等方面制定专门防护和环保措施。

14.2.3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认真执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杜绝人为噪声,除特殊情况外昼不安排夜间施工。

14.2.4严格遵守政府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规定,在禁止施工的时间内不进行超过国家标准噪声限制的作业。

14.2.5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中,由于混凝土连续施工的需要进行超噪声限值施工时,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14.2.6在噪声超标太多确实要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秩序时,施工区域设置噪音隔音屏,降低噪音污染。在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将提前以告示的形式通知周边居民,使他们有所了解,并求得他们的谅解,融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建筑节能的主要技术措施有:节能建筑规划设计、增强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性能、空调系统节能技术措施、新发展的节能技术措施如蓄冷技术和冷却塔供冷技术等、及空调系统的维护管理节能技术措施。

15.1外墙的节能措施

15.1.1使用环保、节能型建筑材料:使用环保、节能型建筑材料,可有效减少通过围护结构的传热,从而减少各主要设备的容量,达到显著的节能效果。采用新型墙体材料与复合墙体围护结构。在进行经济性、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在墙体内外侧敷设保温隔热的新材料。

15.1.2隔离太阳辐射热:对垂直墙面可采用外廓、阳台、挑檐阳等遮阳设施和浅色墙面、反射幕墙、植物覆盖绿化等。

15.2门窗的节能技术措施

15.2.1尽量减少门窗的面积:门窗是建筑能耗散失的最薄弱部位,面积约占建筑外维护结构面积的30%,其能耗约占建筑总能耗的2/3,其中传热损失为1/3。所以门窗是外维护结构节能的重点。所以在保证日照、采光、通风、观景条件下,尽量减少外门窗洞口的面积。

15.2.2设置遮阳设施:设置遮阳设施,考虑空调设备的位置。减少阳光直接辐射屋顶、墙、窗及透过窗户进入室内,可采用外廓、阳台、挑檐、遮阳板、热反射窗帘等遮阳措施。门窗的遮阳设施可选用特种玻璃,双层玻璃、窗帘或遮阳板等。

15.2.3提高门窗的气密性:采用密闭性良好的门窗。防止空气对流。加设密闭条是提高门窗气密性的重要手段之一。

15.3屋顶的节能技术措施:隔离太阳辐射热、“冷屋顶”节能、空调系统节能技术措施、降低系统的设计负荷、冷热源节能、减少输送系统的动力能耗、空调机组及末端设备的节能措施、提高送风温差及合理调节新风比、利用冷却塔供冷技术、蓄冷技术、充分利用自然冷源。

15.4运行管理节能技术措施:在实际运行中,对于系统形式相同和建筑规模相似的建筑物,其运行能耗也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加强运行管理,合理降低设备的运行能耗可以大的节约能源,并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

15.4.1提高运行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实行管理人员从业证书制度。

15.4.2合理的用能计费制度:集中空调实行计量收费,是建筑节能的一项基本措施。

15.4.3运行管理中一些重要的节能手段:管路系统的检漏、调节新风量、在过渡季节利用室外空气的自然冷量、合理设定设备的启动和停止的时间。

第一章编制依据…………………………………………….1

第二章工程概况………………………………………….....6

第三章施工组织机构……………………………………….12

第四章施工部署…………………………………………….16

第五章施工准备工作……………………………………….19

第六章主要项目施工方法………………………………….28

第七章雨季施工方案……………………………………….65

第八章主要分项工程控制要点…………………………….68

第九章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75

L02N907 集中采暖住宅分户热计量系统设计与安装.pdf第十章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83

第十一章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102

第十二章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组织措施…………….123

第十三章现场文明施工及消防保卫措施………………….128

第十四章绿色施工及防止扰民措施……………………….131

第十五章建筑节能措施…………………………………….135

平谷中学综合楼、实验楼校舍安全工程

编制单位:北京金通远建筑工程公司

淮阳县某补充耕地项目某标段道路工程(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日期: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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