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精攻高青公司高35-x3注水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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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精攻高青公司高35-x3注水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0.3.5.8为员工个人所配发的防护品应符合劳动保护规定年限,并按发放范围和标准,定期换发。

10.4管线施工安全要求

施工前做好调查和勘察工作,针对具体情况编制HSE措施和施工方案,审批后向施工人员交底,组织施工。

木料表面施涂清漆涂料施工工艺10.4.1布管及对口

10.4.1.1布管地点起伏不平或有斜坡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管材滚动、滑动和转移。

10.4.1.2布管时,运管材的设备与挖好的管沟平行并距离3m以外进行或停留,管材摆放应与已定型的管沟间距不得小于1m。

10.4.1.3对口前应清除管内杂物,认真检查对口使用的设备是否完好。

10.4.1.4对口时要设专人指挥,不得用手指点对口,更不得用手握持管口,以免伤害手指。

10.4.1.5布管和对口作业必须使管材放置稳固,采用土墩或垫木架高管线时,充垫物必须紧实牢固,不准用冻土充垫;不得使用掩、垫等方法使管材强制弹性变形放置。施工路段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绳)及警示标志,夜间悬挂红灯;施工区域设置安全警戒线,并设专人警戒监护,防止无关车辆或人员误入危险地段而造成意外伤害。竣工后须及时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清理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

10.4.2管材焊接安全要求

10.4.2.1电焊:

10.4.2.1.1电焊机一次接线应由电工操作,二次接线可由电焊工接,电焊机应完好,罩盖、壳、仪表等不得缺损。

10.4.2.1.2电焊机壳应接地或接零。

10.4.2.1.3二次接线应该用容量足够的橡皮电缆,绝缘保持良好,焊工的手和身体外露部分,不得接触二次回路导体,焊机空载电压较高时,焊工大量出汗或衣服潮湿以及在潮湿地点作业时,应在操作地点用绝缘垫板进行隔离绝缘。

10.4.2.1.4防护用工作服、帽、面罩、鞋盖、手套、鞋应干燥,面罩不漏光,钮扣要扣齐,脚盖应捆在裤筒里,上衣不应束在腰里,以免接存飞溅的焊渣。

10.4.2.1.5作业点周围5m内,应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如有其他人作业,应设置屏蔽。

10.4.2.1.6在地面上或沟中作业时,应先检查管子垫墩、沟壁是否有松动、塌方的可能,必要时应采取措施,以保安全。

10.4.2.1.7移动焊机、更换保险丝、检修焊机、改接二次线必须切断电源。推拉闸刀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同时头部要偏斜,以防弧光灼伤人眼睛及脸部。移动把线时,任何人不得站在其首尾相接的危险圈内,防止把线受力后伤人。

10.4.2.1.8电焊工应定期检查身体,以便及时发现疾患,及时治疗。

10.4.2.2气焊(气割):

10.4.2.2.1工作前应检查工具设备,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

10.4.2.2.2搬运氧、乙炔气瓶时,每瓶上应有两个防震胶圈,严禁摔、碰、撞击、装卸氧气表和试风时,要避开人,乙炔气瓶使用前要直立15分钟后方可使用。

10.4.2.2.3输、储氧气和乙炔气的器具、设备必须严密。不得用紫铜材质的连接管连接乙炔管。输、储乙炔气的器具、设备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10.4.2.2.4氧气瓶、乙炔瓶的放置应避开输电线路垂直下方。氧、乙炔瓶距明火不小于10m,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应大于5m。

10.4.2.2.5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具。

10.4.2.2.6氧气瓶不应与油类接触,应避免曝晒。

10.4.2.2.7氧气瓶搬运及储存必须加盖。使用氧气时所装的减压阀必须有安全阀和两个专用的有效的气体压力表,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0%。压力表应定期校对,减压阀冻结时应用温水解冻,不得用火烤。

10.4.2.2.8氧气瓶应按规定按期检验,没有检验牌印的不得使用。

10.4.2.3无损探伤安全要求

无损探伤作业按《无损探伤》安全规定进行。

10.4.2.4管线接头防腐

10.4.2.4.1从事防腐作业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患有呼吸道病者不宜参加防腐作业。

10.4.2.4.2作业时应整洁有序,不得污染地面,上岗人员防护用具齐备,完工后及时清除杂物及残留的易燃物质。

10.4.3管线下沟安全要求

10.4.3.1管线下沟必须严密组织,专人指挥,有各种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10.4.3.2严禁挖掘作业与下沟作业同一条管沟内交叉进行。

10.4.3.3六级以上大风、暴雨天气应停止作业。

10.5无损探伤安全要求

10.5.1一般规定:

10.5.1.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10.5.1.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检查身体。

10.5.1.3对人体可能有伤害的射线探伤和渗透探伤,应和其它工序错开进行;如实在错不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确保附近人员的安全。

10.5.1.4现场探伤必须事先检查被探测物的安全、稳定情况,防止滚动,倾倒,崩塌伤人。

10.5.1.5使用探伤仪器时,严禁带电拆卸检修。

10.5.1.6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探伤应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10.5.2超声波探伤的安全要求:

10.5.2.1使用时应避免水或油渗入仪器内部。

10.5.2.2作业时应避开强磁场并防止震动。

10.5.3射线探伤的安全要求:

10.5.3.1作业人员在工作时应佩戴袖珍式x、r射线个人剂量检测仪器。必须按《射10.5.3.2作业现场必须用2mm厚的铅板作遮挡防护。如无防护时,则以x射线源为中心的20m不得有人,并设立“当心辐射”的警示牌。

10.5.3.3胶片应按易燃物保管。

10.6.1试压前要制定试压安全措施及试压方案,并针对参加试压人员进行详细交底,试压介质、压力、试压方式、稳压时间必须遵照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

10.6.2试压前必须对管线、阀门等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处于良好状态,符合试压方案后方可试压。

10.6.4进行试压时要清理现场,组织专人警戒,特别是人口稠密区,交通要道应设明显标志,并组织专人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试压场区。试压阀门、盲板堵头处严禁站人。

10.6.5经常保持各观察点之间的联系。

10.6.5设置好高点放空、低点排放位置。试压时,盲板、封头30m半径范围内不准站人,发现泄漏时不许带压补焊或紧固螺栓。

10.6.7采用分段试压时,与受压段相连的管道必须断开,使用的盲板、螺栓必须经验算具有足够的强度。

10.6.8试压时,若发生泄漏或爆管,应立即停止升压、切断相关阀门,经查找修补处理后方可重新试压。

10.6.8.1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比气压试验更安全,常用水压试验的流体为水;

待试压的容器和管子均应设置排气孔,以排出气体,试压时排气孔应在系统的高点处,以保证将空气从系统中完全排除出去;

10.6.8.2准备试验设备。

10.6.8.2.1泵、管件、软管、压力表等所有试验设备必须安全可靠;

10.6.8.2.2对试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试压前完成标定;

10.6.8.2.3试压时,试压介质应与该设备制造的材料相匹配。

10.6.8.3试压期间的安全预防措施

10.6.8.3.1现场位置:试压设备所围绕的可通行区域,从试验点到未经批准禁止进入的最小安全距离为50m,标明有试压内容的警示牌应设立在通行道路外和要害位置处。

10.6.8.3.2用经批准的试压设备加压,由胜任的操作者实施。

10.6.8.3.3系统或设备加压后应有专人负责监护,一旦试压完成,随即泄压,泄压并将试压设备脱离。

10.6.8.3.4操作试压设备的人员应具有足够的现场试验经验,万一在发生危险情况时,应能将设备泄压并关闭。

10.6.8.3.5在试压期间,若检测到系统的任何部位发生泄漏,应当泄压,修复泄漏处,再对系统进行再试验。

10.7设备吊装安全要求

10.7.1起重作业前应检查机具、设备,确认良好可靠。

10.7.2作业场地应坚实、车体应平正,对于汽车吊支撑腿伸展应适当,支撑坚实有力;

10.7.3起重作业应有一个专人指挥,指挥应使用国家推荐的通用手势信号和专用手势信号。

10.7.4起重臂下严禁有人,作业区上方应明朗开阔,不得在输电线路下作业,当在其一侧作业时应保持吊臂、吊具、钢绳、重物与线路的距离不小于7m。

10.7.5起重时应有载重指示器,不得超载,不得斜吊。

10.7.6作业时必须起吊平稳,慢速均匀升降,不得在重载情况下进行调臂、急进、急退和急速旋转。

10.7.7吊装作业中突然发生机械故障,暂停作业时,应设法把吊物放在安全位置,不允许将重物悬在吊勾上。

10.7.8禁止任何人随同物件升降。

10.7.9起重机行走时,必须按规定收回、放稳起重臂及支撑腿。

10.7.10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不得随意从高空抛掷物件,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10.7.11吊运材料时,索具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系数,锐角处用隔板隔开捆绑牢固,并保持平衡,起吊要加溜绳控制,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0.7.12吊装时,无关人员不得影响机械操作者,在吊运回转范围内,吊运物下面严禁人员通过或作业,若必须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

10.7.13吊车应保证在坚固水平地面上操作,停妥后吊车斜度不得大于3度;吊装管道时吊车严禁斜吊、前吊,并使用溜绳以防管道的晃动和转向。

10.7.14施工用具使用前要仔细、严格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10.7.15六级以上大风、大雷雨时,应停止作业。

10.8建筑工程安全要求

10.8.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10.8.2施工现场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公司规定穿戴整齐,进入施工现场,任何人都必须戴安全帽,否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10.8.3现场配备的灭火器完好,压力充足,消防卡规范填写,且离用火点不超过5米。

10.8.4所有特种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8.5施工区域周围必须使用安全警戒线,切实起到阻止闲人进入的作用。

10.8.6所有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应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控制保护规定。

10.8.7非电工人员,不准进行用电作业,任何人不准私拉乱扯电线,各种机电设备,非本职工作人员不准乱动乱用。

10.8.8高处作业时,材料与工具应妥善放置,防止坠落,作业所用的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以免伤及下方作业人员。

10.8.9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无防护措施时严禁交叉作业。

10.8.10现场施工车辆作业完后应驶出作业区15米以外。

10.8.11施工现场配备急救箱药品及时补充,过期更换。

暴露于风险中人员(E)

管道切割时飞溅的氧化铁

加强作业人员HSE教育

使用前检查、加漏电保护器

禁止使用金属外壳手持电动工具

使用前检查,按要求使用

掌握角度、配带防护眼镜

坡口打磨时飞溅的氧化铁

使用前检查、维修,加漏电保护器

无齿具作业飞溅的氧化铁

随时检查配安全漏电保护器

吊车选位不当、超负荷吊装

执行吊车作业“十不吊”规定

加强教育,杜绝违章作业

倒链吨位与被吊物品不匹配

根据物体的重量选择吨位

吊管线工具、索具选用捆绑不当

严禁以小代大,管线吊装须设溜绳

索具配置不当机具不完好

作业前交清安全措施机具检查

设警戒区并进行巡回检查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目标: 以甲方要求为基本准则,做到标准、规范、准确。

11.1资料管理的基本规定

11.1.1质量技术资料收集、编制与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同步,从工程签订合同及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即应开始进行资料的积累、整理、核查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成工程资料的编制工作。

11.1.2质量技术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做到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字迹清晰、签字手续完备、废除非法定计量单位。

11.1.3为便于工程资料的长期保存,根据有关要求,工程资料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11.1.4资料的整理装订,要求文字材料以A4开纸规格为标准,不够大的进行裱糊,去掉材料内的金属物,用棉线装订整齐,竣工图折叠大小为4号图幅。

11.1.5每项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整理份数一般按甲方要求,由项目收集、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移交,移交时,均须办理移交手续。

11.1.6各资料编制人员要熟悉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各种表格填写的质量要求,对填写的质量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资料员负责对日常收集的质量技术资料进行核查;有权要求资料责任部门和人员提供有关资料;项目质检员对分项工程的质量技术资料负责核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分部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负责核查;在单位工程完工时,负责全面

核查,认为符合要求后,才能向甲方提出验收的要求。

11.1.7做好工程资料的编制,必须加强资料编制过程中的检查评比工作,不断总结提高编制水平。

11.2资料责任人员和内容要求

11.2.1施工技术员需提供的资料和内容要求

11.2.1.1开工、竣工报告(含停工报告、复工报告):逐份填写,盖章签名齐全。实际开工、竣工日期栏填写清楚。

11.2.1.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写全称,参加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签名盖章齐全。会审的工程项目的名称填写正确,分阶段会审的要标明所分工程阶段。图号填写正确,问题处理意见填写的文字精炼、表达确切,必要时绘简图。

11.2.1.3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通知单通常由设计单位填发,如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时,必须经设计单位批准,并有签证手续。

11.2.1.4施工组织设计:视工程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工期等确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内容完整,满足施工组织和指导施工的需要。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还具备审批、审核签名齐全,盖有公章。

11.2.1.5施工技术总结:涉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主要的技术措施和实施效果,采用的先进技术、工艺的经济比较结果,技术性能、关键技术问题,与国内外先进技术相比达到的先进程度,突出的经验教训和体会,易出现的质量问题,技术经济效益对比等,要详细叙述。

11.2.1.6技术核定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核定内容应一事一单,对存在问题处理地意见填写确切,必要时附图说明,签名手续完备。

11.2.2交接检验收记录。

11.2.2.1实验记录。

11.2.2.2隐蔽验收记录。

11.2.2.3材料组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和内容要求。

11.2.3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资料:凡工程用的材料,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证书必须标有品种、牌名、规格、数量、力学性能、化学成份、厂名、出厂日期等。材料出厂合格证,尽可能要原件,如果是复印件,提供单位要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对进口材料商检证上,则应在背面注明此次购买的规格数量、日期,和工长一道注明使用部位,收料人签名以备查阅。

11.2.3.1用于焊接的焊条、焊丝,都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用抄件代替。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墩身模板拆除作业安全规程11.2.3.2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防水工程用的各种型号和品种的防水材料都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11.2.3.3设备、构件合格证:需有出厂合格证,及企业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检查评定。

11.2.4质检员需提供的资料和内容要求

11.2.3.4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复核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是否按要求逐条填写,认真评定质量等级。

11.2.4.1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按表中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无漏项、缺项,内容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11.2.4.2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观感质量评定必须由三名以上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小组评定厂区南侧排洪沟施工方案,评定等级符合标准,检查人员必须签字

11.2.4.3提供资料的部门及责任人必须按施工程序及时间向项目资料员提供工程一切资料,质检人员平时按分项工程检查资料,每分项工程(或逐层)完成后,月底将分项工程所有资料收集整理齐全、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办理交接签字手续。同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凡部门及责任人提供的资料未按要求填写,手续不齐全等,项目资料员有权拒收,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得推诿,不得刁难,凡提供的资料有缺、漏项和不合要求的,通知部门及责任人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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