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桥梁施工组织设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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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桥梁施工组织设计(修改)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1.2.1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检查程序

各分项工程施工队(班组)在每一道工序过程及完成后,由质检员按设计图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进行自检,对自检合格工程填写报验申请表,报质检工程师审查,质检工程师确认自检检查有效后签字报送现场(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检验,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的检验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组成以总工程师为首,选派有多年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攻关小组,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与方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精心编制出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Q/GDW 10942-2018标准下载,杜绝因施工方案不当而引起工程返工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1.3.2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

1.3.3制定奖罚办法,将质量情况与工资、奖金相结合

将质量管理目标分解细化,按项目和工序落实到人,实行各级各类人员质量奖罚责任制,同每人的工资奖金挂钩。奖(罚)金额按月考核,当月兑现。

1.3.4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当质量与进度等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质量后进度。发生质量问题,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酌情赔偿一定比例的损失。对于关键工程质量必须采用双控措施,经项目总工程师同意后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1.3.5加强设备、材料的管理

经常进行施工设备检修、检测仪器设备的标定、材料的检验,确保机械设备完好率、使用性能、检测仪器的精度满足施工要求和确保合格的原用于工程中。杜绝由机械设备、检测仪器和材料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

1.4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4.1严格做好技术交底,没有技术交底的项目不得开工。建立严格的测量制度,健全测量责任制。

1.4.2坚持旁站制度。质检员、试验人员必须跟班作业,工程关键部位以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实行“三班制”施工的项目必须有质检工程师守候现场。

1.4.3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选派责任心强的检测人员,加强对整个工程的施工控制,并确保各工序、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

1.4.4严把材料质量关。

1.4.4.1钢绞线、锚具、拉索保证工程质量要求:应从正规厂家进货,并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1.4.4.2钢材:用于本工程的钢材均应进行化学分析、拉伸、冷弯、常温冲击和低温冲击等多项指标抽样检验,只有当上述指标均满足相应要求时,才能用于施工。

1.4.4.3水泥:用于本工程的水泥均应进行不溶物、氧化镁、三氧化硫、烧失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和碱等多项指标检验,只有当上述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时,才准进入施工现场,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1.4.5严格按规定做好各项检验工作,建立健全自检体系,隐蔽检查制度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制定本工程的全部隐检项目报监理审批。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人员自检、专业检查工程师检查和监理终检的制度,未经专业检查工程师检查和监理检查合格的任何工序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隐蔽部位不得覆盖。

1.4.6广泛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选准课题,攻克难关,克服质量通病。

1.4.7制定切实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措施,保证施工质量不受气候的影响。

1.4.8服从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1.4.9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做好竣工资料的编制。平时注意资料的积累,工程竣工时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交竣工文件。

1.4.9.1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临沂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甲方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1.4.9.2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式三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资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以监理单位签认后由承包商提交甲方档案管理部门。

1.4.9.3工程资料记录是施工过程中自然积累形成的要求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直至工程交工验收结束。

1.4.9.4工程资料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不准后补,不得擅自修改,不准伪造,不得外借。

成立工程科、质检科、中心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建立项目部、施工队、班组三级自检体系,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仪器设备。建立检测管理制度,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章办事,认真执行测试规程和技术标准。

接桩后所有测量标志妥善保护,施工中经常检查校正,确保桩位准确可靠;所有测量记录和计算成果均换手复核,按工程项目分类装订。各项工程的平面、高程定位测量,必须引用两个以上施工控制桩,并应闭合,精度符合要求。

试验、检验做到原始记录齐全、数据真实可靠、测试手段齐全;会同工地负责人制作检查试件,按规定日期试验,施工中安排专人值班,负责质量控制。

1.6质量控制重、难点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

桥涵工程结构的使用功能主要体现在结构的强度,施工时作为质量控制的重点。同时外观质量要求严,施工时要加强其外观质量的控制。

开工前,对工程所需材料(钢筋、钢绞线、商混、水泥、砂、石料等)的料源进行调查并取样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采购;在材料到达工地后,分批按规定取样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梁体、墩台混凝土采用自动计量的拌和站拌制混凝土,确保混凝土的强度符合要求。

严格控制钻孔桩的施工质量,钻孔时确保泥浆质量,在钻孔和灌注混凝土时确保孔内的水头,防止出现坍孔;在灌注混凝土时注意导管的埋深,避免导管拔漏和埋管太深,杜绝出现断桩。

桥梁混凝土施工时加强测量检测,严格控制钢筋的焊接、钢绞线的张拉质量,墩身使用新的大块钢模板,梁部底模使用竹胶板,边腹板及翼板用钢模板。模板用钢板厚度不小于6mm,保证支架、模板刚度及混凝土内实外美。

连续梁支架要经过预压稳定,并通过观测画出弹性变形曲线,准确调整预拱度。在浇注混凝土时,在混凝土中加入适量的缓凝剂,保证每次浇注的混凝土在其初凝前完毕,确保连续梁的施工质量。

第九章确保安全的体系和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

1.1.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1.2.1“三无”:无工伤死亡和重伤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水灾事故。

1.1.2.2“一控”: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

1.1.2.3“三消灭”: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操作、消灭惯性事故。

1.1.3、安全管理体系

1.1.3.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科,安全科下设安全组,下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设安全室,配置专职安全员。

1.1.3.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长负责,各作业点设共青团安全监督岗。

(2)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工序及各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由各级安全组织检查落实。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5)严格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项目队对施工班组及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级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交底。各级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针对工程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督岗岗员、班组长及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学习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②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参加采用新工艺、新工法、新设备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才准上岗。

③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规范管理。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要设专人管理。

④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按规定定期检查,经理部每10日检查一次工程队安检部门每7日检查一次,作业班级实行每班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不定期检查视工程进展情况而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登记、整改制度,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在隐患没有消除前,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立即停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1.1.4安全保证措施

1.1.4.1、临时及辅助工程安全措施

(1)临时及辅助工程按相应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

(2)临时道路的施工,避免挤压河道、污染水源、危及行车安全,临时道路在险处设立安全标志。

(3)临时房屋防火、防洪和防暑应满足要求,并配备消防设施。

(4)临时供电及照明线路应满足国家有关现行规定要求,电线接头牢固,电力安全工期应定期检查。

(5)搬运大型构件不得超重、偏载和超限。长大构件应挂安全标志,装卸有专人指挥。

1.1.4.2、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1)桥梁施工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施工具体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定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对桥梁施工中的辅助结构、支架、临时工程如脚手架的设计,必须进行安全检算,考虑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爬梯、支架上部要用用安全网防护。

(3)工地内设安全标志,夜间施工作业有照明设施,并不得擅自拆除。

(4)开挖基坑时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分层下挖到符合基底承载力要求的设计高程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基坑四周用栏杆、安全网防护。

(5)用挖掘机开挖时,不要碰到桩基,以防扰动桩基混凝土,影响强度。基坑底面四周开挖排水沟并在头设集水井,必要时用水泵向外排水。机具、材料、弃土等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安全距离以外。

(6)采用围堰(包括草袋土包)防水开挖基坑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围堰内作业,如遇有洪水冲刷边坡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7)灌筑混凝土基础时,搭设灌筑平台及运料走道,并设置防护栏杆。当漏斗孔挪移时,漏斗外边空隙封闭严密。基础的模板、钢筋安装以及混凝土灌筑。

(8)墩身钢筋、模板安装前,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互相配合,同步操作。在已安装的钢筋上行走时,必须架设交通跳板,或搭脚手架。

(9)桥梁墩台模板就位后,立即用撑木等固定位置,以防倾倒伤人。当借助吊机吊模板合缝时,模板底端用撬棍等工具拔移。每节模板立好后,上好连接器和上下两道箍筋,打好内撑,方可暂停作业,以保持稳定。

(10)在竖立桥台模板过程中,上模板工作人员的安全带必须拴于牢固地点,穿拉杆时,内外呼应。

(11)桥墩台整体模板吊装前,使模板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上紧,吊点正确牢固。起吊时,拴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12)使用混凝土振捣器时,检查下列内容:振捣器的外壳接地装置及胶皮线情况;电线的端部与振捣器的连接情况;振捣器的搬移地点及在间断工作时电源开关关闭情况。经检查合格的方准使用。

(13)桥梁墩台施工,搭脚手架,铺脚手板、装栏杆、扶梯。在脚手架与墩身之间挂安全网

(14)高处作业设置防护措施,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15)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

(16)脚手架的搭设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力撑妆设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并设置安全网拦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

1.1.4.3、供电与电器设备安全措施

(1)施工用电的线路设备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施装设,同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规定。使用期限超过六个月,要达到正式电力工程的技术要求。

(2)配电系统分级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外涂安全色并统一编号。其安装形式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造型、定值符合规定,并标明用途。

(3)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分开布设。

(4)所有电器设备及金属外壳或构架均按规定设置可靠的接零及接地保护。

(5)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安装、保管和维修由专人负责,非专职电器值班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包括电缆和设备)时,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6)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7)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8)电器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加装遮栏或防护罩。

(9)直接向现场供电的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

(10)工作现场照明使用安全电源。

1.1.4.4、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1)各种机械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

(2)机械安装时基础必须稳固,吊装机械臂下不得站人,操作时,机械臂架设空线要符合安全规定。

(3)各种机械设备视工作性质、性能的不同搭设防尘、防雨、防噪音等装置,机械设备附近设标志牌、规则牌。

(4)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性能好。

(5)起重作业前检查绳扣、挂钩、钢索、滑车、吊杆等部件,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安排专人指挥,同时注意起吊范围内设备的安全,严禁任何人攀登吊立中的物件和在起重物下通过、停留及作业。

(6)起吊设备时,严禁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不得用来运送人员。其中吊装的钢丝绳,定期进行检查,凡发现有扭结、变形、断丝、磨损、腐蚀等现象达到破损限度时,及时更新。

(7)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做到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任意调整和拆除。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检查项目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章文明施工及文物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搞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我公司将按照甲方、招标文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要求搞好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和文明施工。

坚持文明施工,促进现场管理和施工作业标准化、规范化的落实,使职工养成良好的作风和职业道德,杜绝野蛮施工现象。做到施工平面布置合理,施工组织有条不紊,施工操作标准、规范,施工环境、施工作业安全可靠,现场材料管理标准有序,内业资料齐全。

1.2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1.2.1施工总平面管理

合理使用场地,保证现场道路、水、电和排水系统畅通。运输道路的布置,尽量利用既有道路和永久路基,临时设施的布置,避免二次搭建,现场办公室要靠近施工地点,作到“三通一平”。

有项目概况标牌,施工标示牌,标明工程名称及主要工程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驻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单位、项目经理、工地施工及监理负责人。设置质量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牌;人机料物合理组合;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做到工完料净。

工地有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各工班负责人搞好交接;有冬、雨季施工措施;混凝土施工必须有配合比通知单;有合格的计量工具,并按规定正确使用;严格按规范施工。

危险处所设置醒目标志;施工戴安全帽;现场有安全员,并佩带袖标;脚手架安全可靠,高空作业挂安全网、系安全带。

存料场布置合理,有防污染、防潮措施;材料分批、分型号堆放整齐;收料认真,发放仔细,不浪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必须分开存放,专人负责管理。

停放场地平整坚实,不积水;机械设备性能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灭火器材、避雷装置齐全;机械设备有专人管理、操作。

各种技术资料、统计报表等齐全、准确;能够提供工程质量、材料消耗、经济效益的台帐。

施工现场有适当的宣传语牌;有竞赛评比栏;有宣传教育记录。

1.2.9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

在施工过程中,搞好路地共建,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做到施工不扰民,并为当地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在工程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十分重要。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作好以下几方面的文物保护工作:

2.1加强文物保护教育工作。

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

2.3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然后尽快通知甲方及文物保护有关单位。

2、环境保护的管理措施

2.1设立环保机构,切实贯彻环保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山东省、临沂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环保的组织实施。

2.2强化环保管理,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接受各有关部门监督。

2.3加强环保教育,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

3、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

3.1.1对原有生态环境进行调查,结合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影响,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尽量使用可不破坏原有生态的施工措施。

3.1.2严格落实其它环保措施,保护河流水质和空气环境。

3.1.3不得因施工需要,在未经甲方和相关部门容许的情况下,砍伐林木,毁坏地表植被,挖掘土石,埋设管线。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树木,必须尽力维持原状。

3.1.4除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占用,不得侵占现有其他土地。

3.1.6施工沿线剩余失效的灰砂、混凝土等,选择合适低洼地堆放、填埋,避免流失污染环境。

3.2.1排水: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状态,修建有足够泄水断面的临时排水泄道,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不形成淤积和冲刷。

3.2.2施工道路顶面表面筑成2%的横坡,以利于排水。

3.2.3基坑边坡要进行支护,分段留设排水沟。

3.3施工期间生产和生活废水处理

施工期的水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两部分,由于两部分废水的性质不同,拟将其分开处理。

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都是易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考虑到施工期间的生产与管理的条件,故选择较易操作控制的以生物接触氧化为主体的处理工艺。

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设备清洗的含油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冲洗水、砂石料冲洗与开挖基坑排水。含油废水和含砂、石废水分别进行处理,含油废水用隔池去油污,含砂、石废水则由沉淀将其中固体物料沉淀下来,严禁任意排放。

进行水沉淀处理措施为: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经过滤网过滤,通过污水管输入池中沉淀,并做除油处理。经甲方和环保部门认可后排放。

3.4.1施工工区内和工地上的道路每天要不定时打扫,适时进行洒水,特殊范围内的工作人员要戴防尘面罩,控制烟尘与粉尘污染。

3.4.2运输车辆配备两边和尾部挡板,对易飞扬的物料用篷布覆盖严。

3.4.3防止开挖出的泥土被雨水冲散或流溢,冲散的泥浆因扩散面广不易清除,遇上干燥天气容易产生二次扬尘。

3.4.4工地配置洒水车,根据气候情况洒水,保证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湿润不扬尘。

4.1加强管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对施工管理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强制性卫生保障知识培训。

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医疗设备和药品配备,按规定标准配备。

施工现场卫生勘察。施工前基坑支护施工方案(锚杆、挂网、钢管桩),按要求对现场传染病、地方病、气象、水文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卫生勘察。

卫生防病工作职责分工。卫生所负责本单位的卫生防病工作,做好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劳动卫生和传染病、地方病的监测监督工作。

卫生防疫人员要定期对职工宿舍内喷洒药物杀灭蚊虫及跳蚤。

1、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额定功率(KW)或容量(m3)或吨位(t)

DB32/T 3644-2019标准下载2、拟配备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材料试验、测量仪器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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