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施工工艺标准(深圳工勘标准)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施工工艺标准(深圳工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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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施工工艺标准(深圳工勘标准)

搅拌轴转数(正、反)(r/min)

7、12、21、35、40

8.5、14、25、40、60

7、12、21、35、40

DL/T 5161.12-2018标准下载8.5、14、25、40、60

给进、提升能力(kN)

速度(下沉正)(提升反)(m/min)

0.48、0.8、1.47

0.48、0.8、1.47

0.2、0.4、0.6、1、1.5

0.2、0.3、0.5、1、1.2

0.2、0.4、0.6、1、1.5

0.2、0.3、0.5、1、1.2

10.6、11、11.2

最大送粉量(kg/min)

4.4.1每台班深层搅拌机5~6人

1班长1名,负责施工指挥,做好工序之间的协调工作,控制质量以及组织排除施工中出现的故障;

2操机工1名,按设计要求的施工工艺,正常操纵深层搅拌机、做好维修保养;

3司泵(灰)工1名,负责指挥(灰)浆制备和泵送(灰)浆液,负责使用信号与前台联系,确保送浆(灰)正常;

4记录员1名,负责施工记录;

5拌浆(配灰)工1名,按设计要求的配合比制备浆液(贮灰),按司泵(灰)工指挥将浆液(灰)集到集料斗(输送罐);

6机械工和电工确保机械正常运转和电气设备(空压机)的安全使用。

4.5.2经过了室内试验和试桩试验确定,设计确定了水泥掺量等技术参数。

4.5.3三通一平及通讯设备、车辆满足施工,材料送检质量合格。

5.1.1搅拌法加固地基加固材料为固化剂和外加剂,前者一般使用水泥,后者使用减水剂或速凝剂。

5.1.2固化剂一般使用水泥,水泥应按设计要求使用。一般采用旋窑P.O.42.5及其以上的水泥。要求水泥无受潮,无结块、足量,有合格证和出厂化验单随货进场入库,同时进行见证送检,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1.4拌合水宜采用饮用水,不得使用污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必须经过试验确认对水泥土拌和体无害。拌和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对水泥土拌合体有害的物质的含量不得超标,不得影响水泥正常凝结和硬化。

5.1.5外加剂:外加剂按设计参入使用,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掺量由设计通过试验确定。一般早强剂可选用三乙醇胺或氯化钠,减水剂可选用木质素磺酸钙,根据设计要求选用。

5.1.6不同类型的水泥、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同的外加剂不得相互替代或掺合使用。

5.1.7如使用外加剂,则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要求。外加剂不得影响水泥土拌合体的固结,并应通过实验验证方可使用。根据设计要求是否掺用外加剂。

5.2.1水泥土搅拌桩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通过试验调整确定的设计技术参数必须认认真真贯彻到施工之中,严格执行。设计一般给出的参数有桩径、停浆面标高、桩顶标高、桩底标高、水泥品种等级、水泥掺量(即每米水泥用量)、水灰比、复搅次数、复搅深度、给进和提杆速度、桩身水泥土强度、单桩承载力以及复合地基承载力等。

5.2.2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进行实验性施工,数量不得少于3根。

5.2.3搅拌机必须配置确定每米水泥用量的流量计及其配套的电子打印记录系统。

5.2.4保证桩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1.0%,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0mm,直径不得小于设计直径。

5.2.5搅拌桩施工时,设计停浆(灰)应高出基础底面标高300~500mm,开挖时应将搅拌桩顶端施工质量较差的桩段用人工挖除。

5.2.6搅拌头翼片的枚数、长度、高度、倾斜角度、搅拌头转数、提升速度应相符匹配,搅拌均匀。

5.3.1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过程的检查和完工后的检验、验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交验合格率达100%。

5.3.2水泥土搅拌桩的质量控制贯穿全过程,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检查的重点主要是固化剂(即水泥)的用量、桩长、桩径、制桩过程有无断桩现象、搅拌给进和提升速度、复搅次数和复搅深度等。对不符合要求的桩应根据其位置和数量等具体情况分别采取补桩或加强邻桩等措施。

5.3.4成桩28天后抽芯作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验证桩身水泥土强度。

5.3.5竖向承载的水泥土搅拌桩尚要对单桩承载力和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进行检验。

5.3.6在桩身养护到一定龄期(7天)后开挖检查桩头质量,检查成桩形状、直径以及水泥土的硬度和均匀性。

5.3.7基槽开挖后,检查桩位、桩数、桩顶质量和搅拌均匀度,如不符合要求应采取有效的补强措施。

5.4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5.4.1杜绝职业病发生、杜绝工伤事故。

5.4.3施工现场不得有扬尘现象,后台工作的工人必须佩戴专门防尘的口罩;

5.4.4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如维修机械应戴防护手套,电焊工应佩戴防护罩;

5.4.5食堂、盥洗室、沐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5.4.6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5.4.7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5.5.1做好环境保护,杜绝环境投诉。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率100%。

5.5.2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墙,材料的高度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5.5.3施工现场的水泥袋必须按预定计划的地方暂存放,分批由专人专车运出场外处理。

5.5.4后台制浆棚必须起到间隔的作用,往制浆桶倒入水泥时,水泥袋口要求距水面20~50cm的距离或往贮罐装入水泥时水泥袋口要含在罐口,不得使水泥扬尘。

5.5.5若遇上故障无法正常施工使已制备好的浆液剩下时,可转到另一台搅拌机使用,如无法转另一台机使用时约环卫部门用泥浆车运出现场处理,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排放。

5.5.6保养和维修机械时,在地面上先挖一稍微凹坑再铺上一层油布使油质液体不能渗入土体或以容器接盛,对废机油、废柴油等油质性的液体,不得随意倒在现场,约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5.7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民居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

5.5.8做到防治大气、水土、施工噪声污染,使施工环境符合有关环境卫生标准。.

5.5.9做到文明施工,确保自身、他人及公共财产安全和自身、他人人身安全,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做到能源资源节约,符合自身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

6.1.1喷浆水泥土搅拌桩施工程序

清障、平整场地→深层搅拌机定位、调平→配制水泥浆液→边喷浆边搅拌下沉至设计加固深度→坐底喷浆30s→边喷浆边搅拌提升至预定的停灰面→再边喷浆边搅拌下沉至设计加固深度→坐底喷浆30s→再边喷浆边搅拌提升至预定的停浆面→关闭搅拌机、清洗→移至下一桩位。

6.1.2粉喷水泥土搅拌桩施工程序

清障、平整场地→深层搅拌机定位、调平→压力贮灰罐装灰、检查输灰系统、启动空压机→边送风(粉)边搅拌下沉至设计加固深度→坐底喷浆30s→边喷粉边搅拌提升至预定的停灰面→再边送风(粉)边搅拌下沉至设计加固深度→坐底喷浆30s→再边喷粉边搅拌提升至预定的停灰(粉)面→关闭搅拌机→移至下一桩位。

粉喷施工时,根据设计要求搅拌下沉时是否喷粉,要求不喷粉时则单纯输送高压空气气流。

6.2.1施工时,由前台先将机械调平,用水平尺测主机的水平和用吊锤测塔架的垂直,复核导向架的垂直度,检查输浆(灰)系统和所有仪表正常后,启动搅拌桩机,检查机械所有传动部位正常、钻头旋转方向正确后,用明确的信号通知后台送浆(灰)。待钻头处喷出浆液后,(或喷出高压空气气流后)立即边送浆(灰或只送风)边旋转搅拌下钻至要求加固的深度。操作手必须根据地质报告和桩机实际施工时工作电流聚然上升来确认钻头下钻到了要求加固的深度,满足设计要求的终止钻进条件。钻头下钻抵达桩底标高后不能立即提升,要坐底喷浆30秒后才能提升。提升时同样以边喷浆(灰)边旋转搅拌的工艺提升至预定的停浆(灰)面,提升速度均匀,最后一次提升不得大于0.5m/min,按设计要求复搅的次数和复搅的深度重复以上步骤即完成一根单桩桩体的施工。桩顶标高和停浆(灰)面标高综合施工前计算好的空桩长度以及深度计和电子计量仪打印的显示准确掌据。

6.2.2搅拌桩的桩身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桩位的偏差不得大于50mm,成桩直径和桩长不得小于设计值。喷浆(灰)施工,一般可采用两喷两搅或四喷四搅以及全复搅或半复搅的施工工艺,且最后一次提升喷浆搅拌宜采用慢速(不得大于0.5m/min)提升。

6.2.3施工时设计停浆(灰)面一般应高出设计桩顶标高0.3~0.5m,以确保桩头质量。

6.2.4施工时因故停止喷浆(灰),宜将搅拌机在停浆(灰)点退回0.5m,待恢复正常时,再喷浆(灰)施工。若停机时间超过3h或0.5h(粉喷施工时)应将钻头提离地面,清洗(清理)管路,排除故障后重新在原桩位施工或按设计要求补桩。

6.2.5每天施工完毕,应用水清洗灰浆泵、深层搅拌机及相应管道,(或清理灰罐及相关管道)以备再用。

6.3施工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6.3.1水泥土搅拌桩采用湿法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施工前应确定灰浆泵输送量、灰浆经输浆管到达搅拌机喷浆口的时间和给进提升速度等施工参数,并根据设计要求通过工艺性成桩试验确定施工工艺。

2所使用的水泥都应过筛,制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必须连续。拌制水泥浆液的罐数、水泥和外掺剂用量以及泵送浆液的时间等应有专人记录;喷浆量及搅拌深度必须采用经国家计量部门认证的监测仪器进行自动记录。

3搅拌桩提升的速度、搅喷的次数、复搅的深度和每米水泥用量必须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应有专人记录。当喷浆口提升至桩顶标高时应停止提升,只旋转喷浆搅拌数秒,之后正常提升至停浆面才停止喷浆,提离地面。搅拌钻头如被软黏土包裹时应及时清除。

4采用水泥变掺量施工时,尤其注意变掺量的桩深度和掺量。非全复搅时注意复搅深度。

5施工时正旋给进,反旋提升。搅拌钻头的叶片倾斜的方向必须正确。

6浆液在灰浆搅拌机中和灰浆集料斗中要不停搅拌,直至完成施工。

6.3.2水泥土搅拌桩采用干法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喷粉施工前应仔细检查搅拌机械、贮灰罐和输送罐及压力表、送气(粉)管路、接头和阀门的密封性和可靠性。送气(粉)管路的长度不宜大于机械设备技术性能的规定。

2水泥土搅拌桩喷粉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间检测并记录出粉量的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3搅拌头旋转方向应正确,正旋给进,反旋提升。搅拌头的直径应定期复核检查,其磨耗量不得大于10mm。钻头的轴芯应与钻杆轴芯同一轴芯线。

4当搅拌头提升至地面下300~500mm时,喷粉机应停止高压空气喷射,但仍常压送风。

5成桩过程中因故停止喷粉,应将搅拌头退回至0.5m处,待恢复喷粉时再喷粉搅拌提升。如停止喷粉超过0.5h则应将钻头提离地面,正常后重新施工。

6水泥装入贮灰罐时应过筛、无结块、无水泥袋纸片及其他杂质,在桩顶和桩端喷粉时,宜停止提升或停止下沉,只旋转喷粉搅拌。

7搅喷的次数、复搅的深度、给进和提升的速度以及每米水泥用量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要求,应有专人记录。最后一次提升为反旋提升,速度应不大于0.5m/min。

8采用水泥变掺量施工时,尤其注意变掺量的桩深度和掺量。非全复搅时注意复搅的深度。

6.4施工中常遇见问题和处理方法

6.4.1施工中常遇见问题和处理方法,见下表:

表6.4.1施工中常见问题和处理方法

预搅下沉困难,电流值高,电机跳闸

③遇大石头、树根等障碍物

搅拌搅拌机下不到预定深度,但电流不高

土质黏性大,搅拌机自重不够

增加搅拌机自重或开动加压系统

喷浆未到设计桩顶面(或底部桩端)标高,集料斗浆液已排空

喷浆到设计位置集料斗中剩浆液过多

②喷浆口球阀间隙大小

②使喷浆口球阀间隙适当

搅拌钻头和混合土同步旋转

②调整叶片角度或更换钻头

7.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7.1.0水泥土搅拌桩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如地基质量验收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7.1.0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水准仪(最上部500mm不计入)

7.2.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技术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按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每道工序必须检查合格后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7.2.2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编制,经审核批准,并经呈报监理批复后才实施。

7.2.3桩位、轴线、控制点施放后,应经有关单位复核无误,确保偏差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施工前必须复核桩位。

7.2.4严格按规范要求或施工设计控制搅拌次数和提升速度。深层搅拌机的入土切削和提升搅拌时,当负荷太大及电机工作电流超过预定值时,应减慢升降速度,一旦发生卡钻或停钻现象,应切断电源,将搅拌机强制提起之后,才能启动电机。

7.2.5随时检查钻头直径,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及时更换,确保成桩直径。

7.2.6搅拌机必须装配电子浆体(粉体)流量计和记录仪,该装置须经国家计量单位认可,确保每米水泥用量满足设计要求。

7.2.7进场水泥必须有出场合格证,见证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用量必须满足设计掺量,水泥堆放必须有防雨、防潮措施。

8.0.2雨期施工,应采取防雨措施,做好场地排水安排工作,防止水泥土桩头受雨水冲刷。

8.0.3搅拌桩施工完毕应养护不宜小于28天才可开挖。设计桩顶标高以上300~500mm,应采用人工开挖。

8.0.4基槽开挖时,靠近搅拌桩部位应用人工开挖,避免碰撞桩体。

8.0.5设计桩顶以上的浮浆段必须人工凿除,严禁使用挖机和爆破等方式去除桩头。

9.1.3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齐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防护手套、护目镜等,并正确使用之。

9.1.4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经常维修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设备带病工作,始终保持设备良好运转。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卷扬机、钢丝绳、滑轮及其他活动体、紧固件,确保施工安全。

9.1.5所有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正确系好安全带,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集中精力、谨慎工作,严禁酒后上岗。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9.1.6施工现场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施工场地内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应由持证电工负责,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设置漏电保护器,现场电线、电缆必须按规定架空,严禁拖地和乱拉、乱搭,严禁随地拖拉和随地埋压土中。电工持证上岗,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9.1.7所有机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不得违反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范。

9.1.8施工场地必须做到无积水,深层搅拌机行进时必须顺畅,移位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小心、缓慢、平衡移动,确保人员及机械安全。当地表土质过软时,应防止深层搅拌机失稳,如在机台底座下垫枕木、石头等;在边坡附近施工时,应考虑施工对边坡的影响,并采取确保边坡稳定的措施。

9.1.9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场地,如水泥投料器应有防尘设备。在这些场地作业的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

9.2.1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排水系统和水泥浆液(灰)输送系统等。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应摆放整齐有序。

9.2.2进行产生扬尘的作业时,应采取下列措施控制粉尘对大气的污染:

1制备浆液的后台要搭建工作棚,下水泥时要放到最低才能开袋下灰,避免扬尘;

2施工场地经常清扫晒水,大门口设洗车池及沉淀池,车辆出入使用高压水清洗轮胎,避免携带泥土上路;

3施工产生的废浆(灰结块)废渣要及时清理并用专车外运出指定地点。

9.2.3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必须过滤沉淀,符合要求后才可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多冒出地面的浆液应及时用专车外运出场地,含油及有毒有害废液必须统一收集,用固体容器收集盛装,送有关单位处理。

9.2.4固体废弃物按不同性质及有害无害分类存放不同的收集箱内,并统一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9.2.5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应加以控制:对机械排放的噪声宜采取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对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低速慢行的方法控制。对搬运材料和安装机械设备等人为产生的噪声,采取对作业人员专门培训教育,提高人的环境保护素质,自觉遵守噪声控制规定。做到轻拿轻放,严禁大锤敲打,降低噪声污染。

9.2.6受工程施工影响的一切公用设施与结构物,在施工期间应采取适当措施加以保护。

10.0.1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应保持下列质量记录:

1水泥土搅拌桩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

2轴线测量放线成果和验线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施工质量技术交底记录和施工安全交底记录。

4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复验报告。

5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6检验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7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记录。如:竣工图、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合同、试桩资料、工程开竣工报告、室内配比资料、质量自检报告、轻便触探(N10)检查记录、施工总结、施工联系单、监理指令及会议纪要、工程检测报告等。

10.0.2竣工验收后应将各项质量记录按有关规范要求装订成册DB2301/T 66-2019标准下载,提交业主或档案馆保存。

10.0.3常用施工记录、检测、质量验收表式样:

1泥土搅拌桩供灰记录表;

2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记录表;

NB/T 10138-2019标准下载3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记录汇总表;

4水泥土搅拌桩轻便触探检验记录表;

5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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