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进洞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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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进洞施工方案

4.3.7.2、施工监测流程

4.3.7.3、量测注意事项

测试前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确认测点是否松动或发生人为破坏,只有测点状态良好时方可进行测试工作。

测试中按操作规程安装好测试仪器,每测点一般读数三次Q/GDW 11645-2016 变压器特高频局部放电在线监测装置技术规范.pdf,三次读数相差不大时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观测值,否则进行判断,是由于人为破坏、测点松动等可视需要进行重测。

4.3.8、超前地质预报

4.3.8.1、超前地质预报主要项目

发育特征和岩体结构特征

地质素描法,TSP203,物探法

钻探孔,TSP203,

节理裂隙密集带或破碎带

4.3.8.2超前地质预报施工流程

4.3.8.3拟采用的预报方法

地质超前预报采用长、中、短距离相结合,相互印证的综合探测预报方法,主要有声波探测仪、TSP地质雷达、钻孔探测等三种方法。

声波探测是利用不同岩石(体)有不同的物理力学性质,因而声波的传播速度亦不同的关系,据以判断围岩的工程地质情况。

在隧道洞内利用地质钻机进行超前水平岩芯钻孔,以探测了解隧道开挖工作面前方10~20米围岩的地质情况。根据钻孔的岩屑、钻速、水质等变化情况,综合判断预报前方地质、水文情况。

为了搞好超前防水预测预报和快速查找隧道外围威胁隧道安全的隐蔽水体,采用物探和钻探相结合的方法;拟采用红外探水、电法、钻探以及水温监测等方法准确判定出水的类型,出水量大小等,并结合地表水、井的量测,以及洞内则断面流速法,水泵抽水量法量测洞内单掌子面涌水量等综合判断。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且发包人评分90分以上;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5.2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5.2.1质量保证体系

5.2.2.质量体系职责分配

工地设立常规的能满足工程需求的工地试验室,配备完善的试验、计量设备,建立严密的检查制度和检查程序,指定有责任心、业务过硬的人员专职负责。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质量大检查,严格奖罚制度,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严格执行队旬检、项目经理部月检的抽检制度。每次检查都以优质工程标准进行对照。

凡属隐蔽工程的项目,首先由班组、施工队、项目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会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复检,检查结果填入验收表格,双方签字。测量资料须经换手复核,交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

5.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本标段的施工特点,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工程质量管理机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质量检查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技术管理制度、技术培训制度、成品保护制度、质量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制定质量计划,合理进行质量策划。

项目进场后,总工程师组织质量管理相关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重难点认真总结研究本项目现场质量控制要点。对控制要点建立台账,定期组织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并制作质量控制小卡片,做到现场技术人员人手一套,针对控制要点进行现场质量管控。

5.3.1质量自检制度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各分管工种负责人及时组织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抄报工区的安质环保部,项目、工区安质环保部与队有关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评定,将结果抄报监理工程师,安质环保部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单位工程进行评定。

5.3.2技术、质量交底制度

当项目部接到设计图纸后,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并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设计技术交底会,认真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确保施工设计图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审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牵头,总工程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工程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重点监控部位及要点。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实行三级负责;对设计技术交底认真做好记录,对设计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记录。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向作业层技术人员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交底;现场技术交底由作业层技术人员向领工员、工班长、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3.3测量及资料坚持换手复核制度

测量中线桩、转点、三角控制网、方向角、高程测量实行换手测量,对测量资料实行换手复核,确保测量资料的准确性,此项工作由项目测量人员负责。

5.3.4现场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严格控制各种原材料的质量,把好进料关。各类建筑材料运到现场后,设备物资部开出材料取样通知单,由试验人员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对经试验达不到标准的材料,坚决清退出场。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均应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进场后分类别堆码存放,并挂牌标识检验和试验状态,以防止误用和实现可追溯性。

5.3.5检测试验制度

检测试验工作是控制质量的关键,必须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方法,把好工程质量源头关。

5.3.6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制定技术复核制度,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及复核方法。制定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属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之前必须经过验收签认。

5.3.7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各级质检工程师应熟练掌握各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和评定标准与程序,严格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检查评定。对完工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时检验评定,作为全线创优和考核依据。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各分管工程负责人及时组织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抄报交项目安质环保部,项目安质环保部与队有关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评定,将结果抄报监理工程师,安质环保部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单位工程进行评定。

5.3.8工艺流程设计制度、试验制度

针对本线路质量标准要求高的特点,对于桩基、现浇连续梁、预制梁生产与架设等关键工序,在开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艺流程设计,并对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桥梁钻孔桩和路基施工前先按设计要求进行试桩施工,使各施工工艺规范化、标准化。

5.3.9优先采用先进设备制度

设备保证工艺,工艺保证质量。使用自动化程度高、技术先进、工程针对性强的施工机械设备保证先进的施工工艺,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为提高工程质量创造必要的条件。

5.3.10质量责任追究及质量奖惩制度

项目部制定质量奖罚条例,对违反条列的人员按相关处罚办法进行警告或处罚,对质量控制好的人员,项目部进行物质奖励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6.1.安全目标及安全防范重点

“零伤亡”,拟创建省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力争创建国家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

本工程安全作业防范的重点包括:爆炸物、高空作业。

6.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任。

6.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6.4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6.4.1安全生产的综合保证

制定相关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并贯穿于施工过程中,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深化安全教育,加强岗前培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员坚持持证上岗。

落实安全责任考核制,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生产处于良好状态。

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保证防护设施的投入。易燃易爆品妥善保管,工程材料合理堆放,各种交通、施工信号标识完备,管路、电路畅通,架设正确。

加强班组建设。选好班组长、安全员,执行“三工、三检”和“周一”安全互检,发现问题,找出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全体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易燃物和助燃物的贮放。

设立专职安全员,并建立值班制度,施工现场24小时进行值班,及时纠正和消除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苗头。

6.4.2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6.4.2.1一般安全保证措施

任何人进洞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其它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进洞前进行登记检查,经班组长点名,并执行进洞挂牌、出洞摘牌制度。

在洞口或适当处所,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备品要保质保量,并不得随意挪动,使用一次后立即进行补充。

6.4.2.2、洞口土石方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洞口段土石方开挖时,注意坡面的稳定情况,对有裂隙和塌方现象或有危石、危土时立即处理。开挖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坚决禁止掏底开挖。洞口土石方施工时,要做好截、排水工作,并随时注意检查,开挖区应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有水系相连通。

6.4.2.3、隧道掘进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针对隧道地质实际情况,施工中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制定工程预案提前采取措施,防止隧道坍塌,确保施工安全。

隧道掘进中,围岩量测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环节。根据不同地质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隧道开挖后及时进行施工支护,围岩量测数据有变或喷混凝土表面开裂、地表出现裂缝时,要视为危险警告信号,必须立即通知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待加固处理后再施工。

配备安置足够长度的逃生管,管径不小于900mm,管壁厚不小于6mm,每5m一节,施工中一但发生事故,洞内工作人员得以通过逃生管安全撤离。

⑵发放雷管在铺有非导电软质垫层并有绝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由持有爆破证的人员领取,并作好领料登记。

⑶放炮员、放炮证、雷管编码三者相符,方可发放,任何人的发放批条都无效。

⑸退库的雷管重新检查,分开不合格雷管,严禁原样发放,认真清退放炮员发现的不合格药、管。

⑵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过期、失效的,交回库房,由押运员送有关单位统一销毁。

6.4.4爆破安全管理措施

6.4.4.1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⑴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⑵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⑶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⑷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⑸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⑹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⑺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⑽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⑾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距掌子面不小于500米。

⑿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6.4.4.2盲炮处理

⑵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⑶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6.4.4.3爆破员现场工作职责

⑴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⑵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⑹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

6.4.4.4安全员的现场工作职责

⑴检查爆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⑵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⑶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6.4.5用电安全措施

⑴加强与当地供电部门的联系,掌握停电计划信息,提前做好准备。

⑵现场电路要有作业设计、平面设计,电器拉线、设闸要规范,按照方案操作。

⑶用电器要有漏电保护装置,一一保险。

⑷大于或雨后启动电器前,要由专业人员检查,电路电闸要严格防潮防雨。

⑸在电器设备及线路上进行工作前,均应检查是否有电,设备的所有部分都不带电时,方可工作。

⑹施工现场用电,要做好线路的绝缘,必须做到24小时有电工在现场值班,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

⑺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行,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⑻电器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⑼现场配备足够的发电机组,储备足够的燃料及配件,并妥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随时能使用。

⑽施工现场派驻电工,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用电正常。

⑾当遇到断电时,按照既定程序启动发电机,恢复施工正常用电。

⑿在电器设备处设置明显标志牌。

⑴成立义务消防队,其中扑火组负责火灾的扑灭工作;救助组负责伤员的救助急救及护送;警卫组负责火灾外围和屋子的守护。

⑵根据施工现场,办公区及宿舍区的实际情况,配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消防水龙头。

⑶各施工工点要配备好灭火器、消防水龙头、砂箱、消防桶,设消防员2~3人,负责现场的防火消防工作。

⑷对油库,仓库,配电间要重点防治,在配置消防设施外,还应安装防爆灯、静电保护开关;严禁烟火,安排专人负责,保持清洁卫生。

⑸加强对氧气、乙炔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氧气、乙炔要分开摆放(保证5m以上的距离);在夏季要搭设遮阳棚,防止氧气、乙炔暴晒发生事故。

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内,严禁乱拉乱搭电线和随意安装用电插座。

⑺电线线路破旧要及时更换,严禁用铜线、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超负荷用电。

⑼利用现场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桶、消防水泵进行紧急灭火。

⑽利用现场配置运送施工用砂进行灭火。

⑾根据火灾可燃物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灭火器材和灭火方法(如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抑制法等)。

⑿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6.4.7防洪、防汛措施

6.4.8台风期安全措施

台风前由专职安全工程师牵头,生产副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全工地所有电气设备、工地周围排水、房屋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进行完善。所有电气设备均有安全防护装置,防雨水措施,必要时可拆走电动机等核心部件。

加强大临设施的安全监控。台风期间,派专人认真检查便桥、电力电缆等。

常用工程材料的存放地点、库棚修建牢固,材料、设备库棚要加压,场地排水系统顺畅,加大排洪力度。

在防台风方案中有明确的人员疏散方案,事先规划好疏散地点、带队负责人、食物供应、工地值班员等办法,一旦出现人员疏散要求,能有条不紊地进入疏散程序。

对于可移动设备台风期间停在安全地带或转移;非移动设备在台风前检查基础锚固情况,松动部位及时加固;台风期间所有机械设备上的活动部位能取下的取下,不能取下的做好加固措施。

第七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核心价值理念,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实现绿色低碳高速公路建设。

有效保护沿线生态、声、水、大气环境、社会及人文环境,使工程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噪声、废气、污水等排放达到有关标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公路与自然景观的相互融合。

7.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7.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

7.3.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营造良好环境。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石方爆破作业采取控制爆破,严格控制装药量,防止飞石对附近林木、植物造成损害。对有害物质通过处理后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掩埋,防止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7.3.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⑴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⑵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物料时用篷布覆盖严密。

⑶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⑷对汽油等易挥发品密闭存放,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⑸在有粉尘的环境中作业,作业人员配备劳保防护用品。

⑹采取洒水防尘、夯实或硬化施工便道等方法,控制施工现场及道路扬尘,减少粉尘污染。

7.3.3.降低噪音措施

⑴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噪音排放量。

⑵对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音。

⑶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⑷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⑸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停止作业。

⑹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适当拉开一定距离,避免形成噪音叠加。

7.3.4.水环境保护措施

⑴尽量减少或不用防护林地,施工结束后做好防护林恢复工作。

⑵临时施工场地的选择与布置,施工结束后尽量少占用绿地和耕地面积,保护好周围环境,减少对植被的生态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复绿化或整理复耕。

⑶施工人员生活区远离河道,不向河道排放生活废物和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不得排入水体,因此,在施工营地附近设化粪池来处理施工废水,使其自然蒸发或由农民清挖施肥,施工结束将化粪池覆土掩埋。

⑷妥善处理废土、弃土避免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

⑸施工中的废油、废沥青和其他固体废物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及时清运至专门的仓库或对方场所,并应设置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河道。

⑹混凝土浇筑时,采取防雨水冲刷措施,以防止大量混凝土、水泥浆流入河道而污染水体。

⑺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最大限度的减轻施工噪音和冲击波、震动对渔业环境及其他物种生活环境的影响。

7.3.5.耕地及水土保持措施

严格在用地界内开展施工作业活动,绝不随意开挖、碾压界外土地。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尽量减少占地数量。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采取保护和按设计要求采取工程措施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临时工程用地尽量选择在植被稀少地段或基岩出露的平缓山坡;临时用地使用完后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弃碴场按设计要求对坡脚进行防护,堆顶进行平整覆盖,并做好排水设施。

某道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方案 .doc7.3.6.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

所有临时场地尽量恢复至原样。

弃土场按要求设挡碴墙,作好排水系统,分层整平、碾压至设计标高,并控制在规划地点;完工整平后在表面进行植被覆盖,既防止水土流失,又美化环境。

预制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房屋等临时设施在完工后随即拆除并清除地表杂物、疏松且覆盖原表土进行复耕还田。

场地恢复后请当地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验收,必须达标。

⑵弃渣处理按业主制定地点堆(存)放,临时用地四周根据地势和周围环境情况,做好防尘和水土保持工作。

⑷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杂物道路路基填筑施工工艺流程图,平整施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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